公司印章、介紹信、證照管理辦法
印章的管理與使用
一、印章的管理
1、總公司公章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財務章、法人名章由財務部負責管理。
2、要妥善保管印章,各種印章均需置於櫃裏並加鎖。
3、正式印章、專用印章、名章等,要指定專人保管,以保證印章的絕對安全和正常使用。
4、由於機構變動,或其它原因造成印章停用,應按規定和要求,認真負責地做好停用的善後工作。
5、印章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使用實行審理制度。
2、用章時,嚴格進行登記記錄,申請人要在用印登記簿上進行登記,登記項目有時間、用印部門、蓋印事項內容、經辦人姓名、蓋印人姓名等。
介紹信的管理與使用
一、介紹信的管理
1、介紹信由辦公室負責印製,且由辦公室設專人保管。
2、介紹信僅為本公司員工外出開展業務時證明本企業員工身份和擬辦業務時使用,不可以作為其它事項的證明材料。
3、介紹信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介紹信的使用
1、介紹信使用實行審批制度。
2、各公司、各部門員工外出開展與公司經營管理相關的工作業務時,經批准後到辦公室開具介紹信。介紹信存根由辦公室存檔。
3、介紹信使用審批單上應寫明對方單位名稱,本單位外出人員姓名、人數。具體業務內容和介紹信有效期限。
4、嚴禁開空白介紹信。
證照的管理與使用
一、證照的管理
1、證照包括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維修許可證等。
2、證照由辦公室管理,且由辦公室設專人保管。
3、證照保管人員要做好證照的審驗、年檢、變更、註銷等工作。
4、證照因保管原因出現丟失等情況,對責任人應進行處罰。
二、證照的使用
1、證照使用實行審批制,使用以及領取、歸還證照時應予以登記。
2、各公司、各部門因開展工作業務需要複印公司有關證照的,由使用人填寫《證照使用登記表》、簽字齊全後,使用人方可複印,證照保管人員要在複印件上加蓋“複印無效”字樣,並在複印件上註明用途及使用期限。
3、各公司、各部門因開展工作業務需要外借有關證照的,辦公室需安排專人全程陪同、監督使用過程。
4、各公司、各部門因開展工作業務需要外借其他證照的,需填寫《證照借閲登記表》,證照使用完後,需到證照保管人員處歸還,填寫歸還日期;證照保管人員應對歸還的證照進行檢查,確認無損後再行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