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組織生活會制度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促進其發揮先鋒模範作用,有效地增強黨內團結,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正確貫徹執行,根據黨章和XXX黨委、XXX公司黨委的有關規定,結合公司黨員管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組織關係在公司黨委的黨員,都要參加所在支部的黨員組織生活會,接受黨內外羣眾的監督。
第三條 會議時間。黨員組織生活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根據實際需要,也可隨時召開。
第四條 組織形式。公司黨員組織生活會以支部為單位進行組織,黨員領導班子成員也要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支部的組織生活會。
第五條 黨員組織生活會按照“團結—批評和自我批評—團結” 的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圍繞議題交流思想認識,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達到統一思想、增強團結、促進黨員相互交流的目的。
第二章 會前準備
第六條 集中學習。組織黨員深入學習。要針對會議的主題和存在的主要問題,認真確定學習篇目,採取自學、討論和集中學習等形式,組織黨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學習要堅持與時俱進,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為對照檢查、自我剖析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奠定思想基礎。
第七條 徵求意見建議。通過談心談話廣泛徵求意見,黨支部各委員之間必談,支部委員和黨員之間要廣泛談。談心談話既要交流思想、溝通工作生活情況,又要互相聽取意見、指出對方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第八條 查擺問題。每名黨員要對照黨章要求和各自崗位職責工作情況查找問題。
第九條 黨支部班子要查找在執行上級黨組織決定、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加強黨員教育管理、教育引導和聯繫服務羣眾,以及加強自身建設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
第三章召開會議
第十條召開支委會。 由黨支部書記代表支部班子説明徵求意見和查擺問題情況,集體研究提出整改措施,並帶頭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第十-條各支部委 員要聯繫支部班子存在的問題,結合自身思想和支部分工在思想和工作方面查找不足,明確整改方向。
第十二條召開黨員大會, 黨員組織生活會內容包括:通報黨支部班子查擺問題和整改措施情況;黨員對黨支部班子的工作及作風情況進行評議;黨員個人自評;黨員互評等。
第四章會議總結
第十三條整改。 組織生活會後,黨支部和支部書記、委員要.分別列出整改清單、明確整改事項、整改時間和具體措施,黨員要做出整改承諾。
第十四條公示。 各支部的整改內容和完成情況要在一定範圍公示,接受黨員羣眾監督。
第十五條材料報送。 各黨支部要將支部組織生活會召開情況報告、支部班子查擺的問題、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評議黨員結果報公司黨委組織部備案。
第五章相關要求
第十六條對於無故不參加黨內組織生活會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
第十七條黨 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組織生活,就被視為自行脱黨,支部大會應當決定將其除名,並報公司黨委批准;對在六個月內不積極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黨組織要找其談話,批評教育,限期改正,直至做出組織處理。
第十九條黨員要認真對待組織生活會.上其他黨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自己的工作,不能對提意見者打擊報復。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各支部黨員組織生活會的具體事宜由 公司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未盡事項, 依照《黨章》、黨建工作和XXX黨委、XXXX公司黨委的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