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租賃合同7篇 "智能協議:樓租賃合同,保障雙方權益"

來源:巧巧簡歷站 2.16W

本文旨在介紹樓租賃合同的要點和重要性。樓租賃合同作為房東和租户之間的法律依據,確保雙方權益並規範租賃行為。文章將重點解析合同的必備元素,如租金、租期、維修責任等,並強調租賃合同的簽訂對於保護雙方權益的重要性。

樓租賃合同7篇

第1篇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寫樓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保證共同遵守。

乙方租賃甲方合法擁有的位於的,作為之用,合計建築面積平方米(含公共分攤面積),乙方租用的建築面積按廣州市房管局的有關規定計算,乙方租用場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1,租用場地裝修及設備見附件2。

1、雙方商定,乙方的租賃期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租期從甲方交付樓宇給乙方進場裝修之日起計。

3、租賃期滿,乙方如願續租,應於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得到甲方的同意。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賃權。租金和其他租賃條件以雙方重新簽訂的合同為準。

4、如本協議規定的租賃期限未滿,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在結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向甲方交付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並賠償乙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後,甲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無息退還乙方所繳納的租賃保證金。

5、在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的情況下,如甲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如數無息退還乙方的租賃保證金,並賠償甲方相當於解除合同時月租的兩個月租金,乙方應同意解除合同,並在收到甲方上述款項後日內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之日前的租金、水電費等應繳費用,並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附件2所列設備(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交還甲方。

1、租金以建築面積計算,乙方承租的場地租金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樓宇的租金為每月元人民幣,大寫:(乙方內部衞生、保安、水電、電話、消防、空調等費用由乙方自理)。該租賃場地的租金第一、二年不變;第三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四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第五年在上年租金的基礎上升%,即月租為人民幣元(大寫:);租期超過五年的,從第六年起甲乙雙方商定每年的租金升幅為%。

2、乙方必須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天內向甲方交納一個月的租金計元人民幣作為定金,該定金日後將抵作乙方應交的首月租金。乙方必須於進場裝修之前即在年月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付租賃保證金,租賃保證金的金額為兩個月租金總額共計人民幣元。以後因租金升幅所產生的租賃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如乙方無違約,在租賃期滿後個工作日內,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如數無息退還乙方。

3、甲方保證除國家、政府部門及本合同規定的費用外,不以任何名義收取其他費用。

4、乙方須於每月5日前(節假日順延),主動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繳交當月租金。

5、租金繳付方式:以形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繳付的費用後,應向乙方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發票。

1、乙方同意甲方委派的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管理公司主要對該場地外部的保安、衞生、綠化、秩序、消防、清潔及水電的供應進行管理,而該場地內部上述事項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須服從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管理公司制定的管理守則和各種管理規章,且依據規定交納管理費、水電費、停車費、排污費等應繳費用並承擔相應分擔費用。

2、管理費以建築面積計算,管理費暫定為每平方米每月元人民幣,乙方承租該場地每月應繳的管理費為元/月(大寫:)。日後管理公司將視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管理費的交付方式、時間依管理公司的規定。

3、乙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向管理公司支付有關本場地的物業管理保證金,金額相當於三個月的管理費,即人民幣元。物業管理保證金在租賃期滿,乙方無違反管理守則或規章、無欠費的情況下,管理公司全數無息退還給乙方。以後因管理費增加而產生的保證金差額應在變動後十天內予以補足。

1、本合同從甲方交付場地之日為起租期日,開始計算租期,起租期最初個月為免租期,即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供乙方場地裝修。在此期間乙方免交租金,但須繳交管理費和其它應繳的費用。免租期只屬一次性的優惠,並不適用於任何續約或延長租期,乙方須於免租期屆滿後,開始向甲方繳交租金。

2、乙方自費裝修該場地,包括該場地的隔牆。在乙方裝修該場地時,必須遵守甲方或管理公司所制定的有關裝修的規則要求,並向管理公司交納裝修押金元人民幣(大寫:)。如有涉及水、電、煤氣、消防、通信、保安系統、排污等中央系統的接駁、更改或遷移以及其他固定設施的加建、更改,必須取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接受甲方和管理公司的監管。管理公司應在乙方按甲方或管理公司有關規則要求完成裝修後個工作日內將裝修押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裝修工程全部完畢後,須報請管理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審驗,以確定裝修工程符合安全規範並提供有效證件送甲方存查。

1、甲方有依本合同的規定按期如數收取租金的權利。

2、甲方有權委派管理公司進行物業管理,物業管理公司的變換,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管理公司有按期如數收取管理費、水電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的權利。

3、甲方有在乙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1、甲方保證擁有出租本合同標的的合法權利,並保證乙方擁有合法使用標的不受任何影響的權利。

2、乙方進場裝修期間,提供臨時用水、用電(水電費按規定收取由乙方承擔)。

5、從開始計租之日起,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能正常投入使用。

6、因甲方租賃給乙方租賃場地本身的質量,需要維修並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維修並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1、乙方有依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所租賃場地的權利。

2、乙方有在甲方違約時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進行處置的權利。

3、乙方有在所租賃的範圍內,在符合政府有關管理部門規定的前提下,安裝本公司招牌(廣告式招牌)的權利。

4、乙方有權按照第五條第2點的規定在所租賃場地增設中央空調及安裝空調室外機,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1、租賃期內按期如數交納租金、管理費、水電費、水電分攤費、停車費等。

2、保證不改變租賃場地的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內,按照國家批准的業務範圍合法經營業務,不得將所租賃的場地用於合法經營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3、不得將租賃場地轉租、分租或者與他人互換租賃場地使用,不得對租賃場地設定抵押。

4、租賃期間,乙方應妥善使用所租賃的場地和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如因乙方使用原因造成租賃場地或設備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5、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租賃場地危破維修,需乙方臨時搬遷時,甲方與乙方簽定回遷協議,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也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費用。

6、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鑲嵌在租賃場地結構或者牆內的設備和裝修(包括室內的門窗及嵌牆的固定裝飾),一律不得拆除或搬走(不含乙方自購的空調機),甲方並不予補償。

7、租賃期屆滿或者解除合同的,如發現有損壞租賃場地或附件2中所列明的有關設備的,則在乙方租賃保證金中扣除相應的維修及賠償費用,不足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租賃期屆滿之日或者解除合同之日將保持原狀的場地和設備交還甲方(正常耗損及按本合同規定不得拆除的情況除外)。

1、乙方逾期繳付應繳費,甲方或管理公司有權按應繳未繳額每日%收取違約金。如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租金或連續個月未能繳足管理費及其他應繳費用,無論乙方是否已收到書面催收通知,甲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收回所租賃場地和附件2中列明的設備,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沒收乙方的租賃保證金及管理保證金。如此給甲方或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2、如乙方擅自改變所租賃場地的用途或作分租、轉租、換房使用、設定抵押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沒收租賃保證金,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有權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如租賃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其他方面的規定時,甲方有權沒收租賃保證金,乙方並應承擔因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賠償責任。

4、如甲方延遲向乙方交付租賃場地的,每延遲一日,甲方須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甲方負責的消防、供電、給排水系統到計租日起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付使用,則免收乙方當月租金。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延遲交付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月,則一個月後每超過一天甲方免收乙方當日租金。

6、在對方沒有可導致單方面終止合同的違約行為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未徵得對方的同意而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對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本合同標的之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甲方應當提前天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的權利。在租賃期間內發生的所有權變動不影響本租賃合同的效力。

租賃期限屆滿,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應在租賃期屆滿後個工作日內將租賃保證金、管理保證金如數(免息)退回乙方。如乙方有欠租、欠管理費等違約行為,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予以扣除。如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和管理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和管理公司有權向乙方追償。

租賃期屆滿,乙方須清理租用的場地,交還所有鑰匙,並保證甲方在其內所設立的固定裝置等設備完好無缺(正常損耗則屬例外)。甲方對乙方裝修的投資不予補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續租的優先權。

1、本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租用場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甲乙雙方應按規定各自承擔税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3、電費按電錶計收,商業用水按市政府有關規定計收。公用水電按實際進行分攤。

4、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樓租賃合同7篇

第2篇

(2)房屋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每年純租金____元,即_________元整。

(3)本合同租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

(4)水、電、暖費乙方支付,承租時水錶度數____噸,電錶讀數_________度。

(5)物業管理綜合費用,水電保證金等,承租期間按物業公司暫定標準執行,乙方自行支付給物業管理公司。

(6)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預收乙方房屋押金共計______元作為合同保證金,雙方合同到期在沒有出現問題時退還乙方。

(7)房租費:乙方先一次性付清一年的房屋租金共計_________千元,先交錢後用房。次年的租金須提前一個月交付。

(8)乙方因經營而產生的税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房屋或門面因出租而產生的税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9)乙方如需對房屋進行改造,裝修,設計方案須經甲方蓋章同意,以免影響建築結構,合同範本《寫字樓租賃合同範本》。如果乙方擅自動工引致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責任及損失。

(10)為了大廈的整體形象,乙方須服從大廈的總體安排和統一管理。

(11)為保持本大廈的外立面美觀,大廈外牆嚴禁自行製作廣告牌和防盜網,確實需要安裝防盜網的,須用不鏽鋼製作。且安裝在門窗內。

(12)乙方租期內,損壞房屋或公共場地和設施的,由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損失,並負責修復或委託甲方修復,修復款由乙方負責。合同到期後,乙方負責恢復承租前房屋的原貌。(牆面、地磚﹑門窗、燈具完好)

(13)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違約方須向對方繳納半年的租金作為違約賠償。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雙方認同此房屋已交付乙方使用,並且即日起此房屋的水、電暖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負責。

(1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

(15)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6)簽訂合同時,乙方需提供身份證、營業執照複印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後合同生效,希望雙方共同遵守。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品房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乙方願意承租,甲方同意出租位於 (以下簡稱大廈) 層 號 單元(以下簡稱該單元);該單元僅限於用作辦公用。

該單元的租用面積(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租賃期內,雙方同意不對該單元的面積及租金作調整。

1、甲方將為乙方承租的該單元提供與公共走道相通的大門、冷暖空調設備、消防設施、吊頂材料(礦棉板、龍骨、無光源的燈盤)及網絡地板(及/或地毯)。乙方聲明其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現場查看過該單元,對該單元及其現有裝修及設施狀況充分了解並表示滿意。

2、乙方有權與他人平等使用甲方指定的公用區域,包括電梯、公共走廊,洗手間、大廳及其他公用設施。

1、裝修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裝修期僅限於乙方用作裝修;裝修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2、免租期共 個月,在租期內,乙方享受每年的免租期的期限如下:

免租期內,乙方無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但仍需承擔該單元的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下稱“交付日”)前將該單元交付乙方;甲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且經雙方簽署交付憑證,即視為甲方已履行將該單元合格地交付給乙方的義務。

如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日期將該單元交付乙方使用,免租期(及/或裝修期)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2、乙方應於交付日到甲方及/或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公司(下稱“物業公司”),辦公室辦理該單元的交接手續並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所有相關費用。

若乙方未於交付日前往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辦理該單元的交付手續,則自交付日起至乙方實際辦理交付手續之日止之天數將在乙方的免租期(及/或裝修期)中扣減,但最長不能超過30日,超過30日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第一款之規定執行。

該單元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人民幣 元,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未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租金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規定的標準、方式交納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請詳見物業公司制定並不時根據國家及北京有關部門的規定而修改的各項收費標準);並保證遵守物業公司制定的 手冊。

1、物業公司現行收取物業管理費的標準是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每月應向物業公司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為人民幣 元。

2、物業公司有權依據實際開支要求,在年度制定物業管理費預算時確定下一年度的物業管理費標準及其他收費標準,以保證大廈的管理素質;其評定的金額是最終的和決定性的,唯該單元管理費及其他費用一次調整的幅度須與大廈其他的租户所付的增減幅度相同,且物業公司應在調整前提前書面通知乙方。

在整個租賃期內,除第一個月外,乙方應於每月 日(如到期日為法定節假日,則該到期日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前向物業公司繳納物業管理費。

乙方承租該單元第一個月的物業管理費應在本合同簽署後三日內支付。

1、乙方應按照物業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及收費標準交納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其他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費、電話費、超時空調費、停車場費等(詳見於 手冊的規定),以及由於乙方不遵守、或不履行 手冊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所引起的有關費用、損失或賠償;乙方應在收到上述付費通知後按照物業公司規定的方式支付上述費用。

2、物業公司應每月按照乙方承租該單元的獨立記錄表所示的記錄向乙方發出收費通知。

若乙方未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向物業公司支付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等各項費用,在不影響物業公司其他權利或補救措施的前提下,物業公司有權向乙方要求按照未支付金額日萬分之五的標準支付滯納金;滯納金的計算期自各項費用應付之日起開始計算,直至乙方付清所有前述的費用的本金、滯納金和其他相關的費用為止。

於簽署本合同後,乙方須在支付第一個月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的同時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合計相當於三個月的租金和物業管理費金額的保證金,以確保乙方遵守在本合同項下其必須遵守的一切條文規定;在整個租賃期內租賃保證金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保管,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無須向乙方支付保證金的利息。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須於本合同期滿終止或提前終止後,在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且結清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款項後的三十天內,把保證金無息退還給乙方。

如乙方未能交納其承租該單元期間應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各項費用,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乙方有義務在接到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要求補足保證金的通知後五日內補足相應數額;否則,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按照本合同及 手冊的規定執行。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免責情況,乙方違約或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按照第十二章第三十九條之規定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仍有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繼續負責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損失。

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修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

2、租賃期間,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保證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單元的影響。

3、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對該單元的維修責任只限於該單元的結構(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此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亦負責維修該大廈的公共區域。

4、乙方須允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在提前通知乙方後,無論有否隨同工匠或攜帶工具,在儘可能不影響乙方工作的所有合理的時間內進入該單元視察該單元的維修狀態,盤點該單元內的附屬物及進行必要的修繕及保養工程。

5、遇到緊急事態時,若在營業時間內,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由乙方人員陪同進入該單元,但在非營業時間內或無法聯絡到乙方的情況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其授權代表可在事先無通知的情況下進入該單元;並且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不需負任何責任及賠償因進入該單元而產生的損壞;但事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需將情況向乙方予以書面説明。

1、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單元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的,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2、在租賃期內,乙方必須保持該單元及其內部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處在與原狀一致(除自然損耗外)的可租用及良好狀態。

3、如甲方在該單元內裝置了任何中央空調的設備或機器,乙方須小心及合理地使用或調節該等設備或機器。除因乙方不正當使用或疏忽使用造成的損害外,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負責對該等設備或機器提供定期的及按乙方合理要求的維修服務,費用包括在物業管理費之內。

4、除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責任造成外,若該單元的窗户或玻璃破損、毀壞,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或償還因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更換該單元所有破損的窗户和玻璃而引起的一切費用,或者乙方自行負責修復至原狀。

5、若乙方未能遵守本條規定的修繕或工程,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僱員、代理人有權進入該單元進行該等修繕或工程;乙方須承擔所有因該等修繕或工程而引起的費用。

除根據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外,乙方另需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原則上由乙方自行負責維護,也可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與乙方另行書面約定。

1、對由於下列因乙方的過錯導致的事故而直接或間接造成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或任何其他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損害,乙方須作出賠償並承擔全部責任:

(1)該單元內的任何電器裝置、電器用品或電線的故障或失修;

2、乙方於本款項下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任何修理、維修費用,以及任何其他人士因前述情形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索賠或主張其權益而導致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出的任何款項,和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因向乙方索賠所發生的一切開支和費用。

乙方須在該單元遭受到損毀,或任何人士在該單元受傷,或該單元發生火警或意外,或該單元內的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線、裝置、附屬物或其他設施出現損壞、破裂或缺陷時,立即以口頭及/或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

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有權在沒有發出通知的情形下,以甲方及/或物業公司認為妥當的辦法,清理及處置該單元外乙方留下或未處理好的任何包裝箱、紙盒、垃圾或其他任何種類或性質的障礙物。甲方及/或物業公司並不因此而須向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必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支付因其執行本條規定而引起的所有開支或費用。

乙方若對該單元進行任何裝修工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對該單元進行的內部裝修、分隔,修建、改建或安裝、更換設備、裝置),其設計與圖紙必須取得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並徵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有關部門的書面同意或批准;因向政府部門的報批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進行上述裝修、改建工程時,除必須預先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取得批准外,並需按照物業公司的規定聘請符合資質要求的承建商進行相關的工程。乙方及其聘請的承建商必須遵守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 租户裝修守則》及其他由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制訂的有關裝修的規定和標準及其不時的修訂。乙方明白並同意,在裝修過程中,對於因乙方或其聘請之承建商的任何違反前述規定和標準及其修訂的行為,乙方應當向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承擔全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由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乙方應保證對該單元進行該等裝修工程前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在裝修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見附件二。

1、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乙方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均須按照政府主管部門不時的要求修改其裝修;若因此影響相鄰單元的其他承租人,乙方應獨自負責修復對相鄰單元造成的任何損壞並獨自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對相鄰單元承租人的合理補償;同時,甲方並不因此而承擔任何責任。但若因此而使甲方權益遭受損害,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

2、若於租賃期內的任何時間,政府任何主管部門對該單元相鄰單元的裝修(包括但不限於消防設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乙方必須根據甲方及/或物業公司的要求提供所有必須的協助及配合,以符合該整改要求;若屆時乙方因此遭受非乙方自身引起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進行協商;乙方不得以尚未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達成一致意見為由拒絕或延遲提供上述協助及配合,且乙方因此而遭受之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行與相鄰單元的承租人解決,甲方不必為此而承擔任何責任及賠償要求。

乙方保證該等裝修工程不得影響該大廈內其他租客的正常經營活動。

1、乙方須在租賃期結束時或提前結束的當日內,把該單元連同其所有的附屬物、裝置、附加物,按本合同規定,與原狀一致或者甲方書面認可的可租用及良好的使用狀態下(現狀)交還甲方(租賃期內該等設施的自然損耗除外);同時,須將通向該大廈各部分的鑰匙(如有)交還甲方。

2、若乙方未按本條第1款約定的狀態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甲方有權自行對該單元作出合理的修繕;因此而引起的一切開支及費用由乙方負擔;甲方有權把該等開支及費用視作債權,向乙方追討。

若乙方未按三十一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單元返還於甲方,則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截止到返還時應付的租金等全部費用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延遲向新租户交付該單元而需承擔的違約金、中介費等。

第三十三條:拆除、改建或增設的設備、設施在返還時的特別約定

對於甲方按照本合同提供的僅供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可以對上述設備、設施進行拆除、改建或增設;在本合同提前終止或期滿終止時,乙方要自費自行將拆除、改建或增設的部分的設備、設施恢復至本單元提供給乙方時的狀況,甲方亦可以在雙方預先就補償事宜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按照現狀收回;若乙方未獲甲方書面同意而拆除、改建或增設設備、設施,甲方有權將其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亦可要求乙方限期將其恢復原狀。

乙方不得分租或轉租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或該單元之任何權益於任何其他第三人。經雙方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除外。

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甲方有權無需通知乙方出售該單元;甲方需抵押該單元時亦無須書面告知乙方,且在該單元抵押後當事人協議處分該單元前無須徵詢乙方購買該單元的意見。乙方現明確地聲明放棄任何法律賦予乙方的被通知權及購買該單元的優先權利。在租賃期內,該單元所有權發生變動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甲方並應保證受讓方確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

1、由於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甲方的原因造成該單元全部或其主要部分受到破壞、損毀,致使其不適宜使用或佔有,且該單元在該等破壞、損毀發生後的三個月內尚未得到重修或重建,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可以書面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在前述情形下,甲方沒有義務對該單元進行重修或重建。乙方可在該單元遭受該等破壞、損毀的次日起停止支付租金,對乙方已經支付的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甲方及/或物業公司應該將截止到不可抗力發生的次日起的剩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返還乙方,並返還乙方的全部保證金。

2、在不影響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就由於上述條款原因導致本合同終止前的任何索賠或違反本合同項下之條款的權利繼續有效的前提下,及在不影響甲方及/或物業公司向乙方要求支付該單元遭受上述破壞或損毀前的租金及其他費用的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在收到對方按照本條規定發予的書面通知後,本合同將於對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終止。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單元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單元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除應向乙方返還保證金外,還應向乙方支付與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

(1)若甲方超過30天仍未向乙方交付該單元,乙方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甲方交付的該單元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該單元存在危及乙方安全的隱患;乙方由於上述兩個原因選擇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2、若甲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甲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在此前提下,甲方除返還乙方的保證金外,還需向乙方支付相當於保證金同等金額的違約金;如果甲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除了向乙方支付上述違約金外,甲方還需再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在不影響甲方根據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所享有的其他權利的前提下,甲方有權在下列任何事件之一發生後的任何時間提前終止本合同併合法地提前收回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並有權繼續追討截止到甲方收回該單元之日止乙方應付而未付的全部費用及/或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1)若乙方直至交付日起計的第30天仍未前往甲方及甲方委託的物業公司實際辦理驗收、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在應該支付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的日期後的15天內支付該租金、管理費、其他費用,無論甲方有否向乙方作出任何形式的催付;

(3)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該單元的用途,或有危及大廈的安全或違反大眾的道德標準、損害大廈形象等其他行為,經甲方催告後在合理時間內仍不糾正的;

(4)乙方破產或進入清算程序(經甲方同意,因重組或合併原因進行清算者例外);

(5)任何人士向法庭申請對乙方進行清算且法庭受理該等申請;

(6)該單元內乙方的任何財物因法庭強制執行其判決而被查封;

(8)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進行裝修或修繕,或由於使用不當致使該單元嚴重損壞的;

(10)乙方擅自轉租該單元、轉讓該單元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單元的;

(11)其他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及 手冊中乙方必須遵守或履行的規定的。

2、若乙方在租賃期內擅自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在此前提下,乙方除必須向甲方支付其實際使用該單元期間根據本合同應付而未付的一切款項外,甲方還有權沒收乙方的全部保證金;如果乙方未能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乙方還需向甲方再支付相當於該單元三個月租金的違約金。

1、乙方應在租賃期間自費為該單元就其各種風險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保險要求如附件二。

2、乙方不得作出任何行為導致該大廈或其任何部分的火險或其他保險(包括第三者保險)無效;乙方亦不得作出,或容許他人作出任何行為致使該等保金增加。

3、倘該等保險的保金因乙方作出的任何行為而增加,甲方有權在不影響其任何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的前提下,向乙方追討因此而增加的保金。

乙方在此聲明,除非下列任何情形是因甲方的故意或過失直接引起的,甲方在下列任何情形下不必對乙方或任何其他人士負責:

1、該大廈或該單元的任何部分因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或其他設備的任何缺陷或故障,或因電力、自來水、燃氣、電話等供應的失效、故障、暫停,或因有水、煙、火或任何其他物質泄漏,或因老鼠、白蟻、蟑螂、其他害蟲的滋生,或因遭受爆炸、盜竊、搶劫等導致的任何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或破壞或任何形式上的營業、貿易或利潤的損失及任何其他責任。

2、若在任何時間內非因甲方的過錯,該單元的水(若有)、電、燃氣(若有)供應或空氣調節服務停止供應或該大廈的任何公共設施停止運作,甲方不必為此而向乙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減免乙方任何租金、管理費及其他費用。甲方向該大廈或該單元提供的保安、管理人員、任何性質的機械、電子防盜系統(如有),將不構成甲方有義務負責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的保安、保管,除甲方的過錯外,乙方在任何時間都應自行對該單元或其內之財物負責。

1、甲方根據本合同向乙方要求或收取滯納金並不損害及影響甲方行使任何本合同賦予的其他權利和補救措施(包括收回該單元的權利)。

2、甲方接受乙方的租金、物業管理費或其他費用,不得被視作甲方放棄其向乙方追究因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任何規定而須負之責任的權利。

3、甲方一次或數次原諒乙方違反任何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責任,不得構成甲方放棄追究對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為的依據;或不得在任何方面減損或影響甲方行使追究乙方任何持續、日後的違約行為的權利和補救措施。甲方作出或沒有作出任何事項均不得構成甲方向乙方的違約行為放棄追究,除非甲方以書面明確表示放棄對乙方的追究。

4、甲方有權在租賃期期滿或提前結束前三個月內,在乙方無意續約或雙方就續約條件沒有最終達成協議的情況下,經提前通知乙方,可以在儘量不影響乙方正常使用該單元的前提下,帶領新租户進入該單元看房。

5、甲方保留對大廈或其中一部分的名稱的命名權,甲方在給予乙方不少於三個月的通知後,甲方有權不時更改該大廈的名字,而不須對乙方或其他任何人士作出任何賠償。

6、甲方保留在租賃期內的任何時候,無需徵得乙方的同意,變更、修繕、及臨時封閉該大廈公共區域或其部分包括走道、門户、窗户,電動裝置、電纜電線、水管通道、燃氣管道、電梯、自動樓梯、防火、保安設備、空氣調節設備等結構的權利,同時亦保留更換該大廈公共區域整體結構、佈局及安排的權利。若甲方上述變更的行為嚴重負面影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權益、且實際致使乙方於本合同項下的利益無法實現,則上述變更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實行。

7、甲方保留可不時制訂,引進或修改、採用、廢除任何其認為經營和維持該大廈作為第一流寫字樓所必要的一切管理規章制度的權利。

1、於租賃期內,甲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支付所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就該單元租賃而須甲方支付的税項。

2、於租賃期內,甲方應保持該大廈的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包括屋頂、主要結構、牆壁、主水管通道、主電纜電線、電梯、自動樓梯、消防及保安設備、空氣調節等設備、設施)處於清潔、良好的使用狀態。

3、甲方在收到乙方需要在空氣調節服務時間以外的時間(詳見 手冊)獲得空氣調節服務的合理通知及乙方保證繳付相應費用後,應向乙方提供該等空氣調節服務。

在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及遵守及履行所有本合同項下乙方須遵守及履行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在租賃期內享用該單元,而不受到甲方或其代表的不合法的干擾。

1、乙方應嚴格遵守該大廈一切規章管理制度;該等規章制度由甲方向乙方作出書面通知後即生效。

2、於租賃期內,乙方不得變更其名稱或委任授權人致使被授權人獲得使用或佔用該單元或其任何部分的權利,經雙方協商確定的除外。

3、乙方應促使其繼承人、僱員、代理人、承包商及顧客(以下統稱‘該等人士”)遵守及履行本合同項下應由乙方遵守或履行的全部條款;因該等人士的任何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給甲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在該單元內開展及經營其業務前,乙方應向政府有關部門取得所有必要的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如有規定);乙方必須確保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在租賃期內完全有效,及在各方面均符合該等執照、批准或許可證的規定;並且,乙方必須確保在該單元的經營活動不得違反包括但不限於有關工商行政管理等行政法律及規章,否則,乙方將承擔因其不正當經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懸掛於該單元明顯處。

5、在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其必須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他費用。

在不影響本合同項下甲方行使其他權利(包括上述提前收回該單元並終止合同的權利)的前提下,在租賃期內:

1、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或嚴重違反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停止該單元的水、電及電話供應,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2、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何付款責任,甲方經事先通知乙方後有權阻止乙方的員工及訪客進入該單元,直到乙方前述的違約行為得到改正,但因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所有因此而引起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乙方須履行的任何規定,甲方有權制止乙方屆時將該單元內任何物品搬離該單元直至乙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徵得甲方同意為止。

4、若本合同終止或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提前終止本合同。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或甲方的要求向甲方返還該單元,則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有權進入該單元並對該單元內的物品做如下處理後,將該單元重新租予其他租户:

(1)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不可移動的添附物或移動後價值受損的添附物歸甲方所有,甲方可自行進行處置;

(2)對於該單元內乙方遺留的其它物品及貨品,甲方可請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登記後,將該等物品及貨品搬離該單元並按照合理的方式予以儲存,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見證費、搬運費及倉儲費等,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在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為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

(3)如自該等物品及貨品被律師見證並辦理物品清單後的一個月內,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提取的要求或拒絕/未能向甲方支付前述費用,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應由乙方承擔;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保留其於本合同項下沒收保證金的權利的同時,可將前述費用作為乙方的債務向乙方追償;如甲方在處置該等物品及貨品後獲得的款項,在扣除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後有餘額,甲方可應乙方的要求返還乙方;但如乙方在遺留該等物品及貨品後六個月內不向甲方主張上述權利,則乙方無權再向甲方要求返還餘額。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在乙方不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規定和條件的前提下,乙方就所承租的該單元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續租的條件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以上根據當時的市場情形協商確定,並簽訂租賃合同。

乙方欲行使優先續租權,需在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如乙方在上述期限內不向甲方發出續約的通知,甲方視為乙方放棄續租的優先權,甲方有權將該單元租予任何第三人。

本合同有關的印花税、登記費由雙方平均負擔,其他有關費用將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分攤或各自負擔。若乙方要求公證本合同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以本合同為目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文件或通知,均應以親自遞交、郵遞、特快專遞或傳真發至文首列明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否則不發生效力。如果擬接受通知的合同一方的聯繫地址和/或聯繫方式發生變更,則其應在發生變更情況之日起一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於對方接到一方發出的變更其地址的通知之前,該方地址仍以先前地址為準。如一方以面交方式送達該等文件或通告,於收件人或其授權人、繼承人、僱員、代理人簽字接收之日視為已送達收件人。

2、以(預付郵資)的掛號信件發出的通知,應在寄出日(以郵戳為準)後第七日視為有效送達;

3、以快遞發送的通知應於交予合法的快遞服務發送後第三日視為有效送達;

4、以圖文傳真發出的通知,在傳送日後第一個工作日視為有效送達。

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附件構成甲方和乙方就有關本合同所涉事項的全部協議,並且取代有關本合同的所載的各事項先前的所有口頭及書面協議。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包括但不限於甲、乙各自或共同的限制或免除責任的條款,雙方均予以了充分關注。甲、乙雙方同意以簽署本合同的方式確認本條前述內容。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本合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制定,並按照中國法律進行解釋。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如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可將爭議提交位於中國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一份送管理部門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第4篇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身份證號: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身份證號:甲方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位於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實用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價值________元(大寫捌仟元整)的簡裝修,包括房屋屋頂和牆面刷白,地板安裝,照明及水電安裝,廁所的牆面和地面瓷磚、門、洗手枱、鏡子、便池等。

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租賃期滿,本租賃合同自動失效。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如乙方需繼續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續租的要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乙方不再續租的,則應在租賃期屆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1、該房屋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2、該房屋租金按本合同約定金額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30日支付。

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產生的水費、電費、電話費、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裝修押金費等在租賃期間產生的各類費用,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

2、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整),乙方將租賃房屋及設施、設備以原狀歸還甲方,甲方在收房時確認乙方已結清租賃期間的各類費用後,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損壞出租房屋內的裝修及其它設施、設備,且拒不照價賠償的。

(2)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清租金和租憑期內各類費用超過十個工作日。

1、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不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讓或轉租給他人。

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房屋的;

(2)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書面提出後的十五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

(3)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

(4)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行政機關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

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八條)第(3),第(4)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1、甲方應保證出租之房屋其所有,並無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如發生產權及使用權的糾紛,應由甲方承擔乙方的全部損失。

3、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1、乙方應按時足額交納房屋租金、物管費等其他各類費用。

2、乙方應當愛護併合理使用所租房屋及其設施,不得擅自拆改、破壞房屋結構及其附屬設備、設施;如確需變動,必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能更改,並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和安全,發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轉讓、轉租、轉借、調換所租用的房屋,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不得將租賃房屋作為生產、加工等的場所。

4、乙方應在租賃期限屆滿時及時將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以良好再租賃狀態歸還甲方。

5、乙方不得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不得進行有損甲方利益,其他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利益以及會對大樓產生不良影響的其他活動。

6、涉及到物業管理方面的有關事項,乙方應遵守大廈物業管理機構制定的物業管理相關規定。乙方應負責出租房屋的消防管理並積極配合物業管理機構對公用部分的消防管理。

8、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電話:電話:

第5篇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簽訂寫樓租賃合同條款下,以資共同遵守。一、甲方將擁有出租權的位於____________鎮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寫樓出租給乙方作商業使用。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期滿後,如甲方繼續有權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用權,但需提前_____月提出申請,並需重新簽訂合同。

三、租金按建築面積計算,租金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按月繳交。

四、簽定合同後,甲方給_________天裝修期,不計收裝修期租金。

五、乙方於簽訂本合同時,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即_________元,作為押金,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再續租,並且清償所有費用後,甲方返還押金給乙方。

六、乙方需於每月的_________日前,一次性繳付當月租金,如乙方逾期未能按時交租或拖欠,即租金每日加收_____%違約金,乙方交租時,甲方應出收據。

七、乙方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能轉租或分租,不能改變房屋的用途,裝修不能損害房屋的結構,如危害結構需賠償甲方損失。

八、乙方責任(一)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一切違法違規的事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二)乙方辦理開業的一切費用,往後的業務往來,債權債務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三)乙方在租賃期間內的電費、水費、工資、管理費、電話費,税費及租賃税費等一切由經營所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四)乙方對甲方的基本設施有責任維護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復,或及時支付賠償費用。(五)所有建築物及基本設施,除自然災害不可抗力的自然損壞外,一切屬乙方故意,無意,人為及安全事故造成損壞,乙方負完全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所有損失。(六)乙方要做好防火安全,晚上工作人員不能在寫樓內過夜,不能使用電爐及煤爐等容易引起危險的用具,如有意外發生造成損失,則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七)乙方不能影響其他租户的經營辦公,不能損害其他租户的利益。(八)乙方不能在寫樓內貯放易燃,易爆,易腐蝕,有毒物物品,如有違反,需賠償損失。(九)違約責任,甲方如在合同期間,提前收回出租的寫樓,需提前一至兩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違約除退回______元押金外,亦需補償______月租金給乙方作為賠償。乙方違約,沒收所交押金。(十)乙方懸掛張貼招牌廣告需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租賃範圍內除外)。(十一)乙方如發現大樓有質量及其它危險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工作人員反映,及早維修及排除危險。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天災人禍除外。

九、合同期滿,如乙方不續租時,乙方需將承租的寫樓按原來交付使用時交還甲方,(甲方同意改變的除外)如有損壞之處,乙方必須負責維修好或按價賠償。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乙方所投資的添加增建的不動財產無償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人為損壞,屬於動產物品,乙方須及時搬走,逾期______天不搬走,甲方有權自行處置。

十、如乙方延遲交付租金超過_____天,視為乙方違反合同,甲方隨時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押金,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有權留置扣押乙方的財產設備,可拍賣優先受償租金及違約金。

十一、如甲方發現乙方有拖欠工人工資現象,甲方有權採取措施要求乙方支付工資,維護甲方權益。

十二、如乙方拖欠資金並隱匿,甲方無法通知,甲方可在出租樓張貼通知或在東莞日報通知乙方,均可視為有效通知。

十三、如在租賃期間,屬政府徵收拆遷需提前終止合同的,甲方只負責返還押金,但不再做任何賠償給乙方。

十四、在合同期限內,如雙方有糾紛,糾紛本着平等協商解決,也可由律師主持調解,調解不成,可起訴至東莞人民法院審理判決。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已作充分理解,自願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承租人(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甲方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承租大廈(下稱“大廈”)的單元達成一致意見,特立此租賃合同為證。詳細內容如下:

本合同中除文義需另作解釋外,下列用語所指意義如下:

“公共區域”指大廈入口、大堂、公共衞生間、電梯、樓梯間、通道、行人道、行車道、綠化區域、設備機房、灑水系統泵房、消防泵房、風道井、水箱間、自動扶梯、管理處辦公用房等處及設施,還包括為大廈的業主、租户、用户及其客户、僱主、被邀者、被許可者及與業主擁有相似使用權的所有其他人員而設並供其使用的其他地方及設施,但不包括任何業主、租户、用户擁有獨自使用權的地方;

“公共設施”指為大廈的利益而安裝的機器、設備、儀器、裝置、管道、機房、電纜、電線及種植的樹木、草坪、花卉等,但任何只供個別業主、租户、用户使用的設施不包括在內;

“管理機構”指甲方所指定負責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等事宜的具有專業資質的物業管理機構;

“物業管理規定”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公約及依據公約和大廈實際制訂的規章制度;

“裝修守則”指甲方或管理機構就乙方在為承租單元進行裝修時所須遵守的規定及程序所制定的規則;

“使用人”指乙方的職員和僱員、代理人、被邀人、客人、承包商、來訪者和其他佔用或使用承租單元的人士;

“特定業務”指乙方進行與其經營範圍相關的特定營業活動的業務。

2.1甲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出租、且乙方茲按本合同的條件承租承租單元。

2.2除承租單元外,乙方將享有與甲方以及大廈的其他租户和用户共同使用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權利,但應遵守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和管理機構就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的使用所制定的規定。

3.1乙方於承租期內向甲方承租承租單元。承租期應包含免租期在內。

3.2在各免租期內乙方免向甲方繳付房屋租金,但須繳付本合同所規定的物業管理費及各項公用設施費(不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1承租期內,乙方須於裝修免租期後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甲方繳付當月的全額租金。

4.2租金不包含本合同所規定的各項公用設施費(包括電和電話費)等其他費用。

4.3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租金:租金以元計算,乙方以元支付租金,由管理機構統一收取。

4.4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租金(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5.1甲方可自行管理或委託管理機構管理大廈、公共區域及公共設施並按公約及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5.2在承租期內,乙方須於每月首五個工作日之前預先向管理機構繳付當月全額管理費。

5.3管理費的支付辦法,包括貨幣、兑換率與本合同第四章有關租金的相應規定相同。

5.5在承租期內,管理機構可因提供管理服務的運作成本的變動以及根據市場情況合理調整管理費,但應事先通知乙方並説明合理調整理由。乙方應按調整後的金額支付管理費。

5.6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規定向管理機構支付管理費或其他乙方應付的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繳總額的萬分之二(0.02%)向管理機構支付滯納金,直至乙方全數付清其所應付的管理費和其他費用(包括滯納金)之日為止。

6.1在簽訂本合同後五日內,乙方應付給甲方附件一第7條所述的押金,以作為乙方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有義務和規定的保障。

6.2如乙方在整個承租期內未違反本合同的主要相關規定,且全額繳清應付租金、管理費,則甲方須於承租期結束後的十五日內一併無息退還將乙方所支付的押金。

6.3在承租期內,若乙方拖欠甲方及/或管理機構任何租金、管理費,或因乙方違反本合同、《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在預先書面通知乙方並隨附充分證據的情況下從押金中扣除一筆相等於該欠繳之款項。乙方須在甲方提出書面通知後十個工作日內補足所扣除部分押金,否則按違約論處。

7.1承租單元僅作為辦公用途。如經政府部門同意變更或增加經營範圍,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後方可變更承租單元的用途。

7.2乙方不得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作為演播室或用於宗教或其他儀式,或用於賭博或其他非法或不道德的用途;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或其他業主、租户或用户受到騷擾、不便或對之造成損害或危險的方式使用承租單元。

7.3除甲方或管理機構統一設計所提供,或書面認可的指示牌及名牌,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外設置或展示任何能在大廈外面看見的廣告宣傳、燈箱、裝飾、旗幟。

7.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除了用大廈名稱為其營業地址外,不得在其他方面使用大廈名稱或其標誌。若乙方經甲方批准在法定名稱內使用大廈的名稱,乙方須在本合同終止時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更換其法定名稱。

7.5甲方有權隨時更改大廈的名稱或其任何標記,但須事先通知乙方變更的名稱和理由。

8.1乙方須遵守甲方或管理機構就承租單元的裝修或裝飾所制定的裝修守則,向甲方遞交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的設計圖(包括需要額外電力、空調、防火設備之要求)和詳細説明。

8.2在未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及完成辦理有關手續前,乙方不得在承租單元內進行任何內部裝修、設備安裝及陳設。甲方保證乙方遞交設計方案後五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並協助該設計方案儘快得到消防部門正式批覆。

8.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承租單元進行任何重大改動或附加裝置,以及對電線、照明或其他裝置以及由甲方提供的空調系統及公共設施進行任何改動或附加裝置,或割損任何門窗、牆體、結構材料或大廈其他構造。

9.1管理機構負責承租單元內和大廈外的玻璃幕牆、建築結構和中央空調、新風、電梯、公共區域水電、大廈原配通訊、消防等系統的管理和維修保養,並承擔有關的費用和責任。

9.2承租單元的內部裝修及由乙方安裝的各種設備由乙方自行維修保養,並由乙方承擔有關費用。

10.1在承租期內,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承租單元發生全部或部分損壞以致承租單元完全不能使用,或損壞嚴重而根本不能修復,在上述損壞發生後的____日內,甲方有權選擇:

(2)修繕承租單元並書面通知乙方所需的時間。在修繕期間,乙方不需支付租金及其他費用直至重建或重修結束之日。

如甲方選擇修繕承租單元但承租單元在進行重建或重修後____日內仍舊未能修復完畢時,乙方有權經書面預先通知甲方後終止本合同。

10.2如承租單元因不可抗力的情況原因只是輕度損壞,部分可以使用,並能滿足乙方特定業務的需要,甲方應予以即時修繕,直至承租單元全面恢復使用條件為止。在此同時,租金可相應按損壞比率予以部分減免,有關的租金減免應依據承租單元的修繕期按天數計算。

若甲、乙雙方在離承租期終止日3個月之前未達成續約協議,甲方或其代表、授權人,可在承租期終止前3個月經提前通知乙方,可陪同準租户進入承租單元視察。如乙方此間願繼續承租此物業,則雙方將參照當時合理的市場價格制定續約後的租金,甲方給予適當優惠。

12.1本合同的、印花税、登記費及附帶手續費用應依據中國的法律、法規和北京市政府的有關規定由雙方各自支付。

12.2若一方有任何違約行為以致對方需採取法律或其他行動來維護其在本合同下的利益或強制執行本合同下的任何條款,一切有關費用(包括律師費及訴訟費)應由敗訴方承擔,並由敗訴方向勝訴方作出全面賠償。

甲方向乙方聲明及保證如下,且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應就其違反本章所述的責任對乙方或其使用人直接作出賠償或承擔責任:

甲方應向乙方按正常辦公時間(目前為早八點至晚八點)提供承租單元的中央空調。如乙方有意於上述時間以外享有中央空調,應預先通知甲方或管理機構並支付超時空調費。

管理機構負責對大廈的公共區域、公共設施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及日常維修,使其連續處於良好、適用狀態。

管理機構負責公共區域及其公共設施的保安、防火、環境、衞生等事項並承擔相應責任。

管理機構應使大廈配套之電力線路、機械設備(含電梯)、水管、通訊及線路、廢水排放系統和其他公共設施處於暢通適用狀態。

甲方承諾並責成管理機構,在廣告牌位、大堂水牌和其他指示物(如有)上的明顯位置,以顯著字體為乙方製作名稱、標識和單元説明,且租期內不收任何費用,但標牌製作費應由乙方承擔。

甲方承諾如發生房屋轉讓或抵押、債務或糾紛等情況,應事先通知乙方;凡涉及承租單元權利或乙方其它利益的事項,均應徵得乙方同意方為有效。

甲方保證並責成管理機構依據公約及有關法規認真履行管理職責,保障承租單元得以安全、安靜和潔淨地正常使用。

在承租單元達到正常使用條件下,依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及時支付租金、押金、管理費、各種設施收費等。

除非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將承租單元及其任何部分進行轉讓、分租、或以其他方式讓與使用權,但乙方可將承租單元用於其關聯公司辦公用途和地址,同時應由乙方向甲方統一承擔本合同所述責任。

遵守並促使其使用人遵守《使用、管理、維修公約》,《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以及甲方或管理機構就大廈和公共區域的管理、使用、保安、保險等所制定的規定。

在對承租單元的使用期間,須遵守中國政府及北京市政府與防火相關的法律法規及甲方或管理機構所制定的安全規則,並由乙方自費在承租單元配置除甲方按規定已經配置之外的足夠有效的便攜式滅火器。

15.1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立即將承租單元之裝置、裝配和設備恢復至交付乙方時的原來狀態(正常折舊、磨損除外),並在良好、清潔、堅固及維修適宜的狀態下將承租單元交還甲方。

15.2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負責拆除其對承租單元所進行的任何附加裝置或改動。

15.3在承租期期滿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搬走其屬於自己的物品。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理承租單元內的留置物品,處理留置物品引致費用將由乙方支付。

16.1本合同各方應遵守本合同的各項約定,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另外一方因此所蒙受的損失。

16.2如因甲方違約或侵權給乙方造成損失,乙方可憑有效裁決從下期應付甲方租金或管理費中相應扣除作為賠償且不構成乙方違約行為。

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規定的前提下,如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條件,或一方在本合同內所作的任何聲明或保證為不正確或不真實,並在接到對方書面通知後七日內不予糾正時,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討因其違約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8.1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要求均須採用書面形式發出,並由掛號或專人送至對方的法定地址或對方最後書面通知的營業地點;掛號寄出第____日或送達日(以較早日為準)為文件的生效日,除非文件內對生效日期另有規定。

18.2甲方對乙方發出的通知可送至承租單元或附件一第1條所述的地址。

19.1愚笨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任何一方不願意協商或進行協商____日後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可將該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19.2在解決爭議的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雙方應繼續遵守及履行本合同。

20.1雙方可經協商後修訂本合同的條款。本合同的附件及雙方所簽訂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2本合同項下的產權變更適用於民法房屋買賣合同不破租賃原則。

20.3本合同的構成、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

20.4若本合同的規定與《使用、管理、維修公約》或《裝修守則》等物業管理規定有任何不一致之處,應以本合同的規定為準。

20.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或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7篇

甲方和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同意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其房屋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及裝修、設施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使用。1.2?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該房屋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賃用途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辦公使用。2.2?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3.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4.1?該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4.2?該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年?□半年?□季度?□月度;先付後用;第一期租金簽定合同當日支付,以後每期租金提前_________日支付。

五、?其他費用5.1?乙方在租賃期限內,使用的?□水?□電費?□電話?□網絡使用費?□物業管理費?□租金税費?□_________,由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行承擔。5.2?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應支付甲方房屋押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整),待租賃期滿結清費用後,甲方應於結清當日將押金全額退還乙方。乙方如未按規定結清有關費用,甲方有權拒還押金。如乙方結清,甲方得全額退還押金。

六、?房屋修繕責任6.1?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應愛護併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乙方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或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予以經濟賠償。6.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房屋損壞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6.3?室內現有設施:電器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傢俱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轉租的約定7.1?除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另有約定外,乙方在租賃期限內,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7.2?乙方轉租該房屋,訂立的轉租合同應符合以下規定:(1)?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本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2)?轉租期間,乙方除可享有並承擔轉租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外,還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3)?轉租期間,本合同發生變更、解除或終止時,轉租合同也應隨之相應變更、解除或終止。

八、?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條件8.1?在租賃期限內,非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變更或解除本合同:(1)?甲方或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全部房屋的;(2)?因出現非甲方能及的情況,使該房屋設施的正常運行,或水、或電等正常供應中斷,且中斷期一次超過_______天,乙方認為嚴重影響正常使用房屋的;(3)?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且經甲方提出後的_______天內,乙方未予以糾正的;(4)?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5)?在租賃期間,該房屋經市或區(縣)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運遷,或經司法、_____依法限制其房地產權利的,或出現因法律、法規禁止的非甲方責任的其他情況。8.2?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應主動向另一方提出,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本合同(8.1條)第(4),第(5)款可依法免除責任外,應由另一方負責賠償。

九、?乙方的責任9.1?在租賃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收回該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將該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使用的;(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且經甲方書面通知,在限定時間內仍未糾正、並修復的;(3)?擅自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從事違法違章活動的;(4)?拖欠租金累計_______月以上的。9.2?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月租金的兩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十一、?其他條款11.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11.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區的人民法院起訴;11.4?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其他補充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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