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具採購合同6篇 "照亮未來: 燈具採購合同"

來源:巧巧簡歷站 9.12K

此文將介紹燈具採購合同的相關內容,包括合同簽訂前的準備工作、合同中應包含的條款及其重要性,以及合同的執行和違約處理等方面。採購燈具是企業日常運營的必要部分之一,簽訂合同能夠保障採購的合法性和穩定性。

燈具採購合同6篇

第1篇

甲方(需方):北京市建築工程裝飾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乙方(供方):福建新文行燈飾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 燈具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詳見附表)。

二、 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捌拾伍萬元整,小寫: 850000 元。??

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 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

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兩年(不含光源)。

四、 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 交貨期限:20xx年12月20到第一批貨,最後一批到貨日期為20xx

六、 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 海南萬寧喜來登酒店工地現場),

方式為落地交貨,甲方委託 劉建民和張英進 為工地現場收貨人。 七、 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合同預付款;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甲方7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後7日內付至結算價95%,餘5%的貨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七天內一次性付清;4、甲方支付全部貨款,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至合同所載明的或乙方書面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福建新文行燈飾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福建泉州市泉港區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0595-87991278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 開户銀行: 開户銀行: 帳號: 帳號:日期: 日期: 附表:

燈具採購合同6篇

第2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訂購燈飾一事,達成合意如下,以諮共同遵守:

本合同價格為工地交貨價(包括但不限於貨物包裝、運輸、税費、保險、裝卸費用,及雙方約定的乙方應提供的售後服務)。

以乙方所提供的樣品作如下修改後,作為雙方約定的貨物的品質的標準:

1.3內接線座旁的固定螺絲應往中間移動cm,以免外線破損時發生漏電。

2.1每件貨物分別列出內部主要元器件、型號、品牌、數量、單價、產地。

2.3企業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報告或產品型式試驗報告及有關質量證書。

乙方於交貨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交符合合同及其附件約定的產品的生產廠家的發票、包裝清單、產品合格證、使用説明書等完整的隨貨文件;交貨時若隨貨文件不齊全,視為逾期交貨直至文件補齊為止。

乙方應於貨到工地之日起提前三日發出接貨通知。接貨單位接貨後應簽收確認。

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並承擔貨物運至交貨地點的所有(包括且不限於運輸、保險、税費、裝卸等)費用。

按乙方出廠標準包裝,但該包裝應適合於長途運輸及貨物運至交貨地後的倉儲。

1、驗收標準:按雙方的約定及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若乙方的企業標準高於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以企業標準驗收);

甲方應自貨到工地後日內驗貨(包括且不限於貨物外觀、類型、數量、出廠日期、貨物的合格證及相關技術資料等),貨物在此期間內的保管責任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擔。甲方若有異議應於驗貨後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逾期及未書面通知均視為甲方對上述項目無異議接貨;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日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2、貨物若遇故障,乙方派遣專人在接報後二個小時內趕赴現場處理,並在乙方的故障紀錄中籤署意見;

3、質保期內,對於由質量方面引起的貨物損壞,乙方負責解決,並承擔維修及更換零部件的全部費用。

4、質保期滿後,乙方以最優惠的價格(同類產品同等條件下七折)向甲方提供配備件及易損件。

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付款額的千分之四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交貨金額的千分之四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日,視為乙方不能交貨,按本條第4款執行;

3、對不符合雙方約定的貨物,甲方有權拒絕接貨並解除合同,按本條第4款執行;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甲方中途退貨或乙方不能如約交貨,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賠償金;

5、乙方提前交貨,甲方有權拒絕接貨,提前期間的有關費用乙方自理;

6、甲方遲延接貨,應承擔遲延期間內保管、保養貨物的有關費用。

7、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經驗收不合格,視為乙方不能如約交貨,除乙方應按本條第4款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十三、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如一方擅自中途解除合同,應向對方支付總價款的30%作為違約金。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戰爭、罷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對方,並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

履行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若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在乙方延期交貨期間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雙方因合同及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1、合同簽訂之日,需方須將合同總金額的 %——人民幣 (¥ 元)支付給供方作為訂金。

2、供方將貨物送到時,需方將合同總金額的%——人民幣 (¥ 元)支付給供方。

1、在正常情況下——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所造成的影響除外(例如:以中央電視台天氣預報或新聞聯播為依據,因颱風、暴風雨雪、大霧導致高速公路封閉,按封閉時間順延),供方確保在需方的訂金到位後 天內將所訂貨物全部交付給需方。

2、供方將所訂貨物送到需方指定地點:外面,由供方與需方雙方的指定人員一起在樓體外面清點所送貨物的數量,並憑所籤合同上的各貨物單價核算出總價。核對無誤後,需方現場人員將合同總金額 的貨款——人民幣 (¥ 元)以現金或支票在現場支付給供方,需方才可將供方所送貨物辦理入庫手續。不論需方因何種原因而導致貨款不能及時支付,供方將貨物拉回,並且不再提供下次的送貨服務。

a、每張支票都是需方自己公司在同一賬號的轉賬支票。

b、每張支票都是能由供方在當天到銀行存入的轉賬支票。 否則供方有權拒收需方支票和拒絕付貨給需方。

4、如因需方貨款支付不及時,導致供方停止向需方供貨,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需方負責。

供方所供貨物,如無質量問題,供方一概不接受需方退換貨的請求。

由違約方向守約方賠償合同總金額的 % 作為違約賠款。

所售貨物,自銷售之日起,燈具的照明功能保用 月、電器的照明功能保用 月、光源保用 12 月。出現質量問題,供方在接到質量投訴後2小時內趕到現場,負責查明原因,並提出解決方案,並嚴格按照質量承諾的內容兑現。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方向乙方採購x產品 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作出如下約定:

1.付款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元整)。其中:甲方對乙方所提供全部貨物驗收合格,系統完成調試、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且乙方向甲方提供與總貨款數額相符的發票後的x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整);餘下總貨款的 %作為質保金,即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整),在保修期滿且乙方已按本合同第五條完全履行保修義務後3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2.甲方付款若逾期,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日違約金為逾期款總額的0.5%。 3.付款方式:銀行轉賬。

2.交貨時間和交貨地點: 年 月 日前全部供貨完畢(交貨地點:x市x區x倉庫)。

3.因乙方逾期到貨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先行支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甲方應在收到到貨通知後三個工作日內簽收貨物,並將“收貨回執”回傳確認通知乙方。

1.驗收依照乙方產品出廠標準和安裝標準,甲方應在安裝完成本合同項下所有貨物,並在該批貨物全部正常工作後五個工作日內將驗收意見通知乙方,如超過五個工作日未向乙方提出驗收不合格意見的,視為驗收合格。

2.甲方提供的驗收合格意見,不作為乙方在保修期內免除對其所提供產品履行保修義務的理由。

1.保修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開始,至本合同項下貨物全部安裝完成後第五年(含第五年)止。

2.在保修期內,乙方所提供產品之技術參數不應低於本合同第五條約定之技術參數,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維修/更換產品,因維修/更換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保修期內收到甲方提出的維修/更換產品要求的,應在收到甲方要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工作,若因乙方遲延或拒絕對其產品進行維修/更換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對其損失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對該損失先行賠付的,有權向乙方追償。

4.若乙方拒絕維修/更換產品或經乙方兩次維修/更換產品後該產品仍無法達到技術參數要求的,甲方有權自行或聘請第三方維修/更換該產品,且維修/更換該產品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甲方先行墊付的,該費用可先從質保金中扣除,超出質保金數額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5篇

一、甲方綜合醫院26套、庭院燈68套和景觀燈4套產品交給乙方購進及安裝。

路 燈:h:7米,250w,每套價格1,450.00元,金額37,700.00元;

庭院燈:h:3.5米,20w和70w,每套價格1,980.00元,金額134,640.00元;

景觀燈:h:6米,4個投光燈,每套價格8,250.00元,金額33,000.00元;

產品具體規格以雙方議定的樣式為準,共計金額為貳拾萬伍仟叁佰肆拾元整(¥: 205,340.00 元)。

燈頭達到甲方提供樣式要求,燈柱鋼柱質量達到標準厚度,燈柱底漆電渡噴漆,外部油漆為烤漆。

五、交貨地點阿拉善綜合醫院,由乙方負責運到費由乙方負責。

六、產品到達交貨地點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如若有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

七、貨款結算方式: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一週內,甲方付乙方貨款總額的30%,貨到後甲方付貨款總額的67%,貨款總額的3%做為質量保證金,產品質量保修期十二個月,保修期後甲方付清全部貨款。

第6篇

為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採購單價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交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輸費、税費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裝卸費。

1、乙方承諾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為 36 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因燈具質量問題,不能使用的,乙方負責更換。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採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説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範

2、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結算依據為:甲方採購定單(傳真件、掃描件有效)、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甲方按質量合格貨物數量支付乙方貨款。如因乙方缺少結算依據而導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總合同價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柒 圓整)。

4、支付方式:乙方貨到經甲方驗收合格按照實際到貨數量5日內支付該批貨款的100%。

1、甲方有權利對進場的產品進行各種形式的檢驗,乙方必須充分配合並接受檢查結果。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驗收。

5、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進度調整貨物交付時間和數量,但應當於原定交付日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執行新的交付時間或供貨量。

6、產品到現場後,由甲方駐工地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對產品進行質量和數量驗收,質量按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驗收為準,數量以甲方提供led燈清單為準。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數量、時間向甲方交付貨物。

2、材料進場時,乙方必須提供針對本工程的貨物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複試報告、等滿足甲方竣工資料所必須的文件。

3、對數量、規格、顏色、品牌、產地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進行補足或換貨或退貨。

4、乙方保證其產品不侵害第三方關於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

5、貨物在裝貨、運輸、到場卸貨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6、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8、貨物交付甲方一週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應遵守當地政府、建設單位、甲方有關現場的通道、保安、通行證的發放以及同類項目的一切法律及規定;並應遵守由當地政府發佈的有關物料運送現場的時限及通道的限制規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對於供貨時間調整或者數量的通知後,應按照調整後的時間數量交付貨物,不得依此為藉口提前或延遲交貨,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乙方對出入甲方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自帶安全防護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員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進入甲方現場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進場車輛必須聽從調度,遵守甲方現場文明工地等有關管理制度。對不聽從甲方管理的人員、車輛,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由此影響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13、乙方車輛出場時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或其他單位的物資材料,如有發生,按照所攜帶物資市場購買價的1.5倍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

1、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交貨,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並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總貨款的10%作為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且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取得公證機關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證明送交給對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一方不能證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