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採購合同6篇 優質酒店採購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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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採購合同是酒店與供應商之間簽訂的一種合同,主要用於明確酒店所需的各種物品、設備、服務等的採購方式、價格及交付時間等具體細節。該合同是酒店採購管理的重要保障,對於確保日常經營成本及質量保障具有重要意義。

酒店採購合同6篇 優質酒店採購合同

第1篇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及雙贏原則,經過協商,在平等互利、自願一致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建立長期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共同遵守履行。商品名稱、類型、規格、單位.、數量,詳見合同清單。合同總金額為(大寫)_____________ ,即人民幣:______ 。

1.簽訂合同之日,甲方付給乙方合同總金額的: 大寫:

2.貨物備齊後,乙方將提前兩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即甲方付乙方合同總金額:即人民幣:___元整 大寫:_____________ 。

3、貨到目的地,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一次性付清餘款給乙方,即人民幣 ____________元整 大寫:-_______________。

1. 驗收標準:以甲方確認樣品為標準。甲方在驗收當時對產品質量無異議提出,視為對合同內驗收合格。

1. 甲方責任:負責提供供貨清單,確認樣品、品名、材質、設計款式及説明,以保證乙方在遵照執行時不出現分歧,有章可循負責及時支付合同裁明的貨款(以產品訂貨單為準)。

2. 乙方責任:按甲方的供貨清單,確認樣品的要求按期提供貨品,貨品價格為最終價格(最終價格含運費、包裝及到貨前得破損)。

本合同清單內的商品在甲方未按照合同清單付完全款之前,合同清單內的所有商品權歸乙方所有。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均應友好協商不成可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1. 本合同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 本合同有效期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至款貨兩清為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保存。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酒店採購合同6篇 優質酒店採購合同 第2張

第2篇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飲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市(縣、區)地段的廚房給乙方做技術和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資:人民幣元,(大寫:萬千百元整)。每月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在乙方工作期間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對乙方安排烹調技術的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乙方在工作期間期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規章制度。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四、乙方自行組織及安排廚房工作分配,管理,廚房內洗碗工,洗菜,煮飯由甲方承擔工資工作。乙方為了保證出品,並對甲方清洗,清潔,煮飯進行監督。

五、乙方為了保證質量出品,並對甲方採購進行要求(乙方會明確指導甲方對菜品調料乾貨進行檢驗)甲方進行採購質量不行不收貨,數量不夠不收貨,嚴格把好質量關,並希望甲方採購配合廚房工作。

六、乙方需給甲方明確指導工作,以免甲方鋪張浪費。

八、乙方工作人員患病因需要妥當安排工作,保證甲方正常營業運轉。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公費)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則協議執行。

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手印)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3篇

需方:惠州金煌酒店娛樂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及相關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甲方為滿足酒店設備採購的需要,需從乙方購買酒店設備一批,乙方承諾應甲方實際需要提供設備及安裝 ,保證甲方的正常使用,茲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一、採購設備名稱、數量及金額(人民幣)、具體要求見附件清單:一、二、三四、五、六、7、8、9、10、11、12:

此價格包含的範圍:1.主體設備;2.電控系統;3.設備調試;4.本價格包含設備抵達甲方指定地點安裝並調試合格的價格;報價包含所有材料費、加工及安裝費用、運輸及二次運輸 費、保險費、人工費、企業管理費、財務費、企業利潤、營業税金、裝卸吊裝及垂直運輸費、材料性能檢測費、因市場因素導致材料價格增浮發生的費用等可能要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1合同總價:壹仟壹佰叁拾伍萬零壹佰伍拾貳元整。總價

中包括材料費、人工費、管理費、加工與原裝、運輸、成品保護、驗收、設計等完成本項工程直至驗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的所有費用。

4.1 簽訂合同7日內交付150萬元,設備送達到驗收標準並提交驗收資料並辦理結算經雙方認可蓋章後,15日內支付871.5152萬元。

4.2 質量保脩金為甲乙雙方確認的結算總價款的`10%即113.5萬元,質量保修期滿後一個月內無任何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付清餘款,屆時將在保修款中扣除由於質量及維修不及時等發生的補償費用。

4.3 乙方承諾:對甲方進行的採購,乙方向甲方所銷售的貨物(包括零部件)價格為同類產品在同行業內最優惠的價格,保證售前、售後服務,如出現質量問題壹年內包換。

5.1採購設備採用廠家標準包裝,且必須滿足運輸安全要求和規範規定,由於包裝和運輸過程中造成設備損壞,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用作售後服務配件的合同貨物和用作裝配生產的合同貨物應分別包裝並註明。凡空包裝物及包裝箱均應無償為甲方所有。乙方有義務保證貨物包裝的完好無損,

5.2設備出廠並運抵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後,由甲方簽字驗收,一切設備儲放和保管事宜均由甲方負責,設備質量由乙方負責。

由乙方送貨到甲方或其指定地點,或代辦運輸,相關費用(包括運費、裝卸費、保險費、檢測等)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免費卸貨。在運輸過程中應注意不得超載超高,危險品運輸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並準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的有關規定,做到安全運輸。乙方承擔貨物運抵交貨地點前的風險、費用及責任。

7.1貨物(含配件)質保期為自甲方驗收貨物且使用合格之日起壹年。如乙方提供貨物本身質量保證期超過壹年以上的,要根據乙方提供貨物本身質保期執行。如國家規定或乙方承諾該產品本身的質保期間長於此約定期間的,或者甲方根據客户要求延長上述質保期限的,則乙方應接受經延長的質保期。特殊貨物的質保期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7.2保修期內,乙方對所售貨物承擔保修責任,免費進行維修或更換。在貨物質保期內,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24小時內的時間解決或調換。

第4篇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 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默認。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商品價格雙方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銷售指標;年銷售500萬,第一期預付款100萬,三個月內提清貨物扣3%,,不提清沒有扣點,以後每月平均銷售44.5萬。完成銷售指標的扣5%。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 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

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 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 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 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天,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八條 供方發永康到義烏的貨,承運費由供方負責。

第九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 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三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天內查明情況, 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

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30%(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着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開户銀行:開户銀行:

第5篇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任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市(縣、區)地段的廚房承包給乙方做技術管理工作,職務為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為甲方每月付給乙方承包工資,人民幣元,(大寫:萬千

百元整)。每月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和廚房人員回湖南的相關車費。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為乙方自行組織安排熟練操作技能的廚師擔任廚房內切配、正、副灶台、蒸爐、打荷、冷菜間等技術崗位工作,並負擔工資。廚房內洗滌衞生雜工由甲方負責安排人員並負擔工資。

四、為在乙方承包期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工作人員的食宿)。如對方人員安排烹調技術有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關增加乙方工資。

五、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的經濟(工資)損失。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協議執行。

七、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九、乙方或者乙方所屬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第6篇

根據勞動局,民政局及烹飲協會的有關法規條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供共同信守執行。

一。甲方將座落於市(縣。區)地段的廚房給乙方做技術和管理工作,職務為,有效期為年月日止。

二。甲方每月付給乙方工資:人民幣元,(大寫:萬千百元整)每月號為支付上月工資發放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如甲方拖欠工資自每月的工資發放日起7日後,乙方則無需再遵守本協議,並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全部工資(上月未發工資加本月實做天數的工資)如協議未果,乙方有權向勞動仲裁機關申請仲裁解決。

三。在乙方工作期間中,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約定的生活待遇《包括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如對乙方安排烹調技術的所異議,可及時向乙方提出,乙方應及時改進,達到雙方滿意。乙方在工作期間期應遵守甲方制定的文明規章制度。甲方在營業期間若生意紅火,增收營業額,應相應增加乙方工資。

四。乙方自行組織及安排廚房工作分配,管理,廚房內洗碗工,洗菜,煮飯由甲方承擔工資工作。乙方為了保證出品,並對甲方清洗,清潔,煮飯進行監督。

五。乙方為了保證質量出品,並對甲方採購進行要求(乙方會明確指導甲方對菜品調料乾貨進行檢驗)甲方進行採購質量不行不收貨,數量不夠不收貨,嚴格把好質量關,並希望甲方採購配合廚房工作。

六。乙方需給甲方明確指導工作,以免甲方鋪張浪費。

八。乙方工作人員患病因需要妥當安排工作,保證甲方正常營業運轉。

七。甲,乙方欲解除本協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提早30日向另一方提出,以便安排工作,否則,一方應加倍賠償另一方相對應的經濟(公費)損失。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方雙方按照有關規定,本着互相諒解的精神,共同協商處理,如協商未果,按原則協議執行。

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如協商未果,則合同到期本協議自動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名蓋章(手印)後生效。同時產生法律效力。

十一。乙方患病或非工負傷,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用等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本協議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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