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建設協議書8篇 "合作共建協議:投資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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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建設協議書是指雙方在投資建設項目過程中達成的協議書,包括建設內容、投資額、投資期限等具體內容。該協議書的簽署為項目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是投資者和建設方之間的重要合作文件。

投資建設協議書8篇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工程設計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 2、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法規和規章; 3、建設工程批准文件。

2、工程地點: ,總用地面積約 平方米,現擬建總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擬建設 。

( )本工程實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值為或工程總造價不超過 。

本工程不實行限額設計,但各設計階段的估算、概算、預算必須報甲方審批。

第四條 、設計項目的名稱、階段、規模、投資、設計內容標準及設計深度(在括號內打“√”選擇)。

( )1、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平面圖及立面圖,對項目的外立面進行設計,並根據內部平面佈置及每層的功能分配於外立面設計上反映;應能配合周圍的地理環境;

( )3、在甲方已確認外立面設計風格的基礎上,進行修改及調整,並提供最後的外立面設計效果圖;

( )4、對室外景觀進行設計,配合項目 的外貌及形象; ( )5、協助甲方選定外立面設計用料;

( )6、就以上設計範圍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天內,提供以下圖紙:

( )外立面設計效果圖(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天內提供款供甲方

選擇,再按甲方意見提供修改後不小於a2圖幅的外立面設計效果圖);

( )主樓、副樓及室外綠化等分別提供初步設計圖紙及文件。 (f) 。

( )7、 乙方保證文件的質量應同時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有關規定、規範的要求,符合甲方的建設使用要求。

( )8、初步設計及文件的內容與深度如下: a、內容: 相關專業的平面、立面、剖面圖紙; (b) 設計説明書; (c) 主要外立面用料表;

b、深度:(a)能據以確定用地範圍; (b)能據以準備主要設備及材料;(c )能據以進行施工圖設計及進行施工準備;

( )9、上述圖紙和文件必須滿足如下深度要求,且需經甲方書面認可方可付款,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 )外立面設計效果圖應真實反映本項目的建築及空間環境;

( )四面立面圖應標註各樓層標高、高度和做法及所採用外牆材料;

外立面設計大樣示意圖(包括但不限於外立面局部放大樣,仔細尺寸、標高、用料等):配合四面立面圖,表示清楚外牆面大樣和標註主要外立面構件及裝飾物的尺寸、標高、做法及材料;

( )11、當外立面設計初步選定後,乙方負責統籌協調項目的模型製作,並在外立面設計初步選定之日起天內提供所需資料予模型製作公司。所需費用由______承擔。

按綜合包乾單價方式計,總金額暫定為 元,具體按實測面積結算 按綜合包乾總價方式計,總金額為 元

該設計費用已包括了設計人員的工資、購買設計標準的資料費、曬圖費、税費、利潤等設計和服務階段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非合同另有約定,該設計費用不再因生產要素、市場行情及設計細化等原因而作任何調整。(二)付款方式(設計費以 幣支付)

1、本合同生效後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20%,即( 幣) 元作為定金(本合同結算後,定金抵作設計費;定金比例不得超過合同總金額20%)。

2、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經甲方審核確認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30%,計(幣) 元。

3、乙方提交 設計文件經甲方審核確認後 天內,甲方支付設計費總額的 %,計(幣) 元。

投資建設協議書8篇

第2篇

本協議書由_________(以下簡稱業主)為一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為另一方共同訂立。

鑑於業主已委託監理單位為_________工程提供監理服務並已接受了監理單位就此提出的項目建議書,為明確雙方在協議期間的義務、責任、權力和利益,茲就以下事項達成協議:

一、本協議書中的詞句和用語與公路工程施工監理協議中通用條件所規定的定義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協議書的組成部分,應作為協議書的有效內容予以遵守和執行。

三、業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監理協議規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監理單位支付根據監理協議規定應支付的費用和提供監理工作條件。

四、監理單位基於業主的上述保證,在此向業主承諾按照本監理協議的規定履行監理服務。

五、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在按照監理協議的規定結清監理服務費用後自然失效。

六、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書副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協議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服務期限為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為:________萬元。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協議。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為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協議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協議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説明。

4.本協議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説明。

5.在協議實施過程中,協議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協議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1.按本協議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協議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協議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協議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協議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協議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説明。

6.協議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協議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説明。

2.甲方若認為乙方履行協議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協議。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協議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協議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1.乙方擁有協議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協議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協議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為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協議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協議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在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 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協議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協議。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4.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5.協議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協議,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協議,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協議,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 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 元限度之內。

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4篇

_____(以下簡稱業主)與_____(以下簡稱監理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業主委託監理單位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二、本協議中的措詞和用詞與所屬的監理協議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四、監理單位同意,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承擔本工程協議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業主同意按照本協議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單位支付酬金。

本協議的監理業務自年月日開始實施,至年月日完成。

第一條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如下含義。

(2)業主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單位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單位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第三方是指除業主、監理單位以外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當事人。

(6)工程建設監理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8)月是指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工程建設監理協議適用的法規是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監理協議的書寫、解釋和説明,以漢語為主導語言。當不同語言文本發生不同解釋時,以漢語協議文本為準。

第四條向業主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協議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第五條監理機構在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期間,應運用合理的技能,為業主提供與其監理機構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協議預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監理機構使用業主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業主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業主,並按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此類設施和物品。

第七條在本協議期內或協議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泄露與本工程、本協議業務活動有關的保密資料。

八條業主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

第九條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機構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條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第十一條業主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單位聯繫。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單位。

第十二條業主應當將授予監理單位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機構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第三方,並在與第三方簽訂的協議中予以明確。

(1)獲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設備等生產廠家名錄。

第十四條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協議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單位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

第十五條如果雙方約定,由業主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職員和服務人員,則應在監理協議專用條件中增加與此相應的條款。

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第5篇

根據《土地管理法》、《河北省土地管理條理》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為乙方建設____________項目,劃撥國有土地____公頃(____畝)。

三、乙方向甲方支付劃撥土地包乾費用____元,繳納徵地管理費____元,兩項費用合計為____元。

四、乙方向甲方繳付上述費用的方式為一次付清(或分次付清),付款期限為。

五、甲方在該宗地經依法審批____天內將前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乙方。

六、乙方如不按協議規定繳納有關費用,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七、本協議劃撥的土地用途為,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經批准不得改變用途。

八、本協議劃撥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甲方有權按法律法規規定對土地使用情況進行管理和監督檢察;乙方只有使用權,未經批准,不得轉讓、出租、抵押。

九、本協議所列劃撥土地費用中已(未)包括應由乙方繳納的新

菜田開發建設基金、耕地佔用税、新增建設用地有償使用費、補充耕地開墾費。乙方在使用土地期間,應按國家規定交納税、租、費,其具體標準及繳納辦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十、除以上條款外,雙方同意分別承擔下列義務,享有下列權利:

第6篇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鄉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_________鄉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土地用途為農業科技園藝開發、推廣、培訓、服務及農業種植和養殖。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該地上有一口深水井,在合同有效期內,由乙方無償使用並加以維護;待合同期滿或解除時,按使用的實際狀況與所承包的土地一併歸還甲方。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水、電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7.為乙方提供自來水,並給予乙方以甲方村民的同等待遇。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經過甲方同意,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包合同的內容。

3.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甲方應支付乙方在承包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包經營的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7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方)與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方),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1.工程項目是指發包方委託監理方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2.發包方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託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方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監理方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5.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協議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6.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方提名並經發包方同意後,委派到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的現場負責人。

9.月是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11.工程建設協議是指發包方與承包方所簽署並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協議。

12.進駐是指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14.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適用於本協議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協議文件和本協議文件

第四條 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按本建設監理協議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_____________,靜態:_____________,動態: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範圍:按照協議條款中約定的範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協議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由發包方按本協議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方結算支付。

上列協議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協議書籤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發包方應當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能迅速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方聯繫並通知監理方。更換常駐代表,需提前通知監理方。

在協議實施過程中,雙方的一切聯繫均以書面形式為準。特殊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

1.按本協議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協議書立即生效。

2.監理方應按本協議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方應按本協議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協議書需變更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為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協議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雙方應簽訂補充協議,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説明。

6.協議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協議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説明。

1.監理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方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方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方人員的名單、簡歷。

2.監理方應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監理範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方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方,編制監理細則,並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監理任務,並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3.在監理期限內,監理方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方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方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方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方備案。

4.監理方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5.在監理期間,監理方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範,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髮包方的利益和承包方的合法權益。監理方人員不得受僱於承包方或接受其利益。

6.現場監理方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7.監理方人員必須採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並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8.監理方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方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題報告。

9.監理方所使用的發包方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於發包方。在本協議終止後,應按照協議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方。

10.在本協議期限內或協議終止後,未徵得發包方同意,監理方和所有監理方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協議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並應妥善作好發包方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11.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協議約定的期限,監理方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12.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方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方應按本協議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3.監理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方不承擔責任。

14.監理方對承包方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協議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1.發包方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2.發包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3.發包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方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並及時送達監理方。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方未收到發包方的書面決定,監理方可認為發包方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4.發包方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方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方。

5.發包方應向監理方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協議條款中明確。發包方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協議條款中明確。

6.如雙方約定,發包方免費向監理方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協議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方的成員並接受監理方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7.發包方應當維護監理方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方監理業務的開展。

8.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協議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方應接受監理方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並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儘快簽訂補充協議。

9.發包方應當履行監理協議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對承包方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4.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方審核確認並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5.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6.按照協議條款規定的金額範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7.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並向發包方提出書面報告。

9.按工程建設協議規定發佈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佈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徵得發包方同意。

10.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方按有關協議規定應負的責任。

11.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12.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協議工期的籤認權。

14.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籤認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方簽字確認,發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15.有權要求承包方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16.有權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擔。

1.有權依據本協議對監理方和監理方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3.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5.監理方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方同意,並有權要求監理方更換不稱職的監理方人員,直至協議終止。

6.有權要求監理方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作範圍內的專題報告。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協議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監理方根據發包方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協議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發包方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發包方對監理方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方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方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約定支付。

1.由發包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發包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監理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2.由監理方原因要求終止協議,監理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3.發包方或監理方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為本協議終止。

4.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監理方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方得到了直接經濟效益,發包方應按監理協議條件的約定,給予監理方合理化建議獎勵。項目提前投產獎按條件約定執行。

第十五條 發包方可視監理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協議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為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發包方委託監理方承擔本協議範圍以外的任務,發包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協議。如果發包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監理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發包方,發包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為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為據。

3.在履行協議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協議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監理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4.協議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協議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5.發包方向監理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發包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協議副本2份。監理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發包方。

6.發包方接受監理方提交的需發包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方。

(1)由於發包方原因終止協議,發包方支付監理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由於監理方原因終止協議,監理方支付發包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3)因發包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發包方負經濟責任。

(1)發包方可視監理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獎金在_____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_____元限度之內;

(2)為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監理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雙方協商確定,監理方使用時受發包方監督並且立賬備查。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1.監理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協議。

2.監理方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協議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監理方履行本協議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監理方為簽署本協議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協議的簽署人是監理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協議生效後即對協議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協議或暫時延遲協議的履行。

1.根據本協議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協議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閲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第8篇

甲乙雙方為明確各自在市政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移交接收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xx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xx市市政設施及其附屬專業工程接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義政辦[20xx]99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定,就以下建設項目的移交、接收事宜簽署本協議,本協議書生效後,甲乙雙方分別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內容執行。

三、建設項目移交、接收市政設施內容清單:另附(竣工驗收後實際的設施量)(附表四)

四、建設項目移交、接收資料清單:按《xx市市政設施工程建設項目接收管理所需的資料清單》(本附表之前的附件二)中的要求,規劃紅線圖、初步設計批覆、竣工驗收報告、重大設計變更或甩項批准文件説明、工程質量保修書、符合城建檔案管理要求的工程竣工資料等份,已提交,仍需補充的資料有:

五、甲方責任甲方保證所移交的設施範圍、質量、使用壽命等要素符合國家、省市有關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範、有關設計文件及批覆的規定和要求;保證所移交的建設項目有關文字、圖紙、數字化資料等真實、準確。甲方承諾按照《工程質量保修書》約定的時間、範圍、數量、類型對移交的項目所有存在的質量問題進行保修。甲方承諾按照有關規定在保修期後組織質量回訪。

六、乙方責任乙方承諾已對涉及移交、接收的建設項目內容有了必要、充分的瞭解和理解;已對甲方提供的移交資料進行了認真審驗,認可甲方移交工作內容、程序完備、合法。乙方承諾自本協議生效後負責所接收設施的運行、管理、維護工作;積極配合甲方執行保修、回訪。

七、關於爭議和違約的約定甲、乙雙方在移交接收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協調。甲、乙雙方單方面違約的,另一方有權向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由市市政設施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協調意見,甲乙雙方必須執行。

八、補充約定本工程存在甩項內容的暫不列入本次移交範圍;市政設施移交後相應的道路佔用、挖掘等審批權限移交給建設局;道路範圍的廢土、垃圾等路面清掃保潔管理工作,請移交單位及時和相關部門洽商移交事宜。

九、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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