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購房合同5篇 如何有效解除購房合同——一份詳盡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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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購房合同是指當房屋買賣雙方之間的交易出現問題或情況有所變更,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已簽訂的購房合同。一般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或通過法律程序進行處理。

解除購房合同5篇 如何有效解除購房合同——一份詳盡的指南

第1篇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與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編號:xxxx,下稱購房合同)。因甲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交房,本着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對購房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了溝通和評估,並對解除購房合同事項進行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經雙方協商同意,購房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予以解除。

2、甲方退回乙方已付房款人民幣貳拾萬玖仟玖佰叁拾叁元整,該款項必須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退清。

3、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註銷抵押登記備案事宜,該項所產生費用由甲方負擔。

4、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或乙方均不得依據購房合同提出任何形式的違約或賠償請求。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生效。協議書一式二份,由雙方各收執一份。

解除購房合同5篇 如何有效解除購房合同——一份詳盡的指南 第2張

第2篇

由於我國的房價是比較高昂的所以很多人在買房子的時候是通過貸款的方式進行購買的,在大家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貸款也是同時生效的,那麼購房合同解除銀行貸款怎麼辦呢?請閲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吧。

你發現開發商將房屋又出賣給第三人時,你有權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旦解除,必然會打破原本和諧的房屋按揭關係。因為你的借款目的是為了購買房屋的需要,且你作為抵押人的前提必須是你對抵押房屋享有合法所有權。所以,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將導致借貸關係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抵押權的法律基礎也將喪失。 為了解決商品房買賣合同與貸款合同兩個獨立合同之間的關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可見,法律支持在商品房買賣合同解除後,當事人可以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

一、購房合同解除後貸款合同怎麼辦 一些消費者在通過按揭貸款購買商品房之後,有時會產生如此困惑:按揭貸款購房是否可以退房?回答是:按揭貸款所購房屋是可以退的`,也就是按揭貸款的購房合同是可以解除的。

?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的;

可以看出,只要開發商出現了上述情形,如交房嚴重逾期或質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購房合同中規定的解約條件,購房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購房合同。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買房與銀行之間的借貸關係是獨立於房屋買賣關係之外的,所以,解除購房的合同並不同時解除貸款合同。

一般在買賣房產時,由於當初買房時是按揭貸款買房,因此在賣房時,不得不涉及按揭貸款的處理,而這一問題往往牽涉很多的法律問題。下面,就為你仔細講解一下購房合同解除貸款怎麼處理的具體分析。

二、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 如上所述,購房合同解除以後,購房者還是必須要償還貸款的。

那麼,解除購房合同以後,按揭貸款應當怎麼償還? 由於購房合同被解除,開發商從買家處取得的所有購房款項均應返還買家。然後,買家應依據《貸款通則》第32條第5款: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應當與貸款人協商的規定,與銀行協商將剩餘貸款本息(部分本金、利息此前已按月歸還)提前還給銀行。

實際上,這種還款方法是一種理論上的做法,實踐中很難這樣操作,因為買家所購房屋已經向銀行做抵押。如果買家拿到這筆錢後不還銀行,銀行只能行使抵押權,拍賣或變賣已設定抵押的買家所購房屋。

但此時房屋已不歸買家所有,處分該房屋就損害了開發商的利益,開發商絕不會吃虧。 那麼,實踐中,解除購房合同後按揭貸款怎麼還呢?實際上,只能由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為兩部分,其中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

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銀行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第30條之規定:“抵押人或出質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後,抵押物或質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同終止”,從而接收還款,終止借款合同。

我國擔保法第52條之規定:“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貸款合同終止後,抵押權即告消滅,當事人應辦理相關解除抵押登記手續。

第3篇

(一)開發商資質不全。開發商開發手續不全導致合同無效,依照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相關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二)房屋權屬有爭議。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或者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也會導致購房合同無效,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並賠償損失。

(三)所售房屋存在抵押問題。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就可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

(四)所售房屋為不能交易的房屋。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五)延期交房並超過合理期限。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六) 擅自變更房屋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七)房屋面積誤差較大。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八)房屋質量不合格。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者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九)逾期不辦理房產證。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可以解除購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

對於已經入住的消費者來説,需要將已經佔有的住宅交還給開發商,對於還沒有入住的消費者來説,則需要放棄佔有即將入住的住宅;開發商則不能再根據合同要求消費者支付房款,對於已經收取的部分要退還給消費者;解除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的財產狀態將恢復到簽訂合同前的狀態,買賣合同的解除與履行無須其他人的協助,雙方自己即可以完成。

從上面內容可知,在購房合同簽訂後,除非是因房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手續不合法等原因免責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合同雙方是不能隨意解除購房合同的。

第4篇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於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合同》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條 甲乙雙方同意對於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擔責任。

第三條 鑑於合同未能履行是由於客觀經濟形勢造成,在甲乙雙方互不追求對方違約責任的同時,乙方前期工作中所涉及到的已到位甲方現場的所有物料全部無償歸甲方使用。

第四條 在簽訂此協議時,乙方已結清5月前所有相關人員工資。甲方如需繼續聘用相關人員,乙方無異議並無權干涉。相關人員工資自5月起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第五條 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於違約方的解釋。

第七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條 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第5篇

甲乙雙方於20xx年9月13日在國權北路1088弄51號201室簽訂了關於國權北路1088弄《泰寶華庭》58號101室房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原合同)。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原合同解約事宜達成一致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均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節點與解約方式處理國權北路1088弄51號201室商品房預售合同的退房、退款等事宜。

1、雙方約定,甲方應當向乙方退還首付房款及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補償款共計:

1,417,568.00+9,426.00=1,426,994.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肆拾貳萬陸千玖佰玖拾肆元整),結算截止日期20xx年12月27日乙方收房簽收日期為準;

2、原合同所涉乙方應退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剩餘款項由甲方直接返還貸款銀行,以貸款銀行開具的還款單據為準,同時並將貸款銀行收據轉交給乙方,作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

3、乙方購房簽訂房貸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交房之日(20xx年12月27日)止還貸的本金及貸款利息部分由甲方承擔,交房之日至本協議簽訂之日的貸款本金由甲方承擔,貸款利息由乙方承擔。

4、乙方同意甲方在辦理完畢原合同全部註銷手續(辦理手續包括但不限於簽署遞交房產交易中心的解約協議、房貸抵押注銷、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合同等註銷相關手續)後3日內,再將上述約定應付乙方的款項退還乙方;

5、除上述約定甲方承諾的費用外,其他因解約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結算金額具體數額以乙方提供的貸款銀行已還貸單據為準,甲方支付全部應退款項之前乙方必須先行提供合法有效的貸款銀行還貸單據以及相關購房發票等;

第三條 甲方向貸款銀行撥付相關款項後,乙方必須在3日內辦理完畢貸款銀行房屋貸款合同的解約手續,否則視為違約。

第四條 原合同所涉房屋貸款合同解除後,乙方必須在3個工作日將原合同所涉房產貸款抵押注銷,否則視為違約。

第五條 抵押注銷解除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陪同甲方共同至上海市楊浦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完畢原合同所涉房產過户等,逾期按違約處理。

第六條 本協議違約金為20萬。乙方逾期履行第三、四、五條義務的,每超期一天甲方可按全部應退款金額1%/天收取滯納金,滯納金甲方可直接從應退款項中扣除。

第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應當將原合同所涉房屋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不再對原合同所涉房屋及相關建築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臵原合同所涉房產。

甲方(蓋章): 乙方一(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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