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3篇 瞭解企業醫保,保障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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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是一種由企業為員工購買的保險,用於補充醫療保障。除了基本醫療保險外,員工還可以享受更多的保障,包括重疾、門診及住院補充保險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已成為越來越多企業用於吸引和留住人才的利器。

什麼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3篇 瞭解企業醫保,保障健康!

第1篇

為貫徹落實《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年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號令),不降低職工現有的醫療待遇水平,保證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我們制定了《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執行。為了做好這項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中明確提出,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提取額在本企業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中列支。這體現了政府對廣大職工的關心,是貫徹江“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北京市企業補充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切實關心職工的切身利益。建立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要廣泛徵求職工的意見,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來確定。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職工的民主參與作用,正確處理好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的關係;另一方面企業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

我市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廣,醫療待遇水平要兼顧不同企業的實際繳費能力,才能真正做到“廣覆蓋”。因而,為保證效益好的企業職工醫療待遇水平不降低,保證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平穩過渡,有條件的企業要建立補充醫療保險。

三、企業補充醫療保險在使用上要突出解決重點問題。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要向退休人員和患病住院職工傾斜,首先解決退休人員住院費用中需個人自付部分、門診大額互助資金報銷後需個人自付部分的醫療費,以及職工住院費用中需個人自付的醫療費。

什麼是企業補充醫療保險3篇 瞭解企業醫保,保障健康! 第2張

第2篇

該險種是醫療保險中保險責任最廣泛的一種,負責被保險人因疾病和意外傷害支出的門診醫療費和住院醫療費。普通醫療保險一般採用團體方式承保,或者作為個人長期壽險的附加責任承保,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並規定每次最高限額。

該險種負責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的醫療費,作為意外傷害保險的附加責任。保險金額可以與基本險相同,也可以另外約定。一般採用補償方式給付醫療保險金,不但要規定保險金額即給付限額,還要規定治療期限。

該險種負責被保險人因疾病或意外傷害需要住院治療時支出的醫療費,不負責被保險人的門診醫療費,既可以採用補償給付方式,也可以採用定額給付方式。

該險種屬於單項醫療保險,只負責被保險人因施行手術而支出的醫療費,不論是門診手術治療還是住院手術治療。手術醫療保險可以單獨承保,也可以作為意外保險或人壽保險的附加險承保。採用補償方式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只規定作為累計最高給付限額的保險金額,定額給付的手術醫療保險,保險公司只按被保險人施行手術的種類定額給付醫療保險費。

該險種以被保險人患特定疾病為保險事故。當被保險人被確診為患某種特定疾病時,保險人按約定的金額給付保險金,以滿足被保險人的經濟需要。一份特種疾病保險的保單可以僅承保某一種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種特定疾病。可以單獨投保,也可以作為人壽保險的附加險投保,一般採用定額給付方式,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一次性給付保險金,保險責任即終止。

住院實行掛賬結算,參保居民預交一定費用(含起付標準和需個人自付費用的押金)後住院治療,出院時定點醫療機構核算確定統籌金支付部分和個人支付部分。

參保居民因探親、休假等原因在異地發生的急診住院醫療費用,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報銷時需提供出院小結、病案首頁、長期、臨時醫囑的複印件、住院費用分解單、住院票據、疾病診斷證明書和所住醫院級別證明等材料。

新城區、碑林區、蓮湖區、雁塔區、未央區、灞橋區(含高新區、經開區、曲江新區、哄鄙態區)即日起正式啟動;長安區、臨潼區、閻良區將於明年6月底前逐步啟動;高陵縣、周至縣、户縣、藍田於20逐步啟動。

居民醫保適用於西安市未納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下列人員:1.中國小階段的學生(包括職業高中、中專、技校學生)和其他未滿18週歲的少年兒童(包括長期隨父母在城市上學、生活的農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鎮户籍、年滿18週歲以上的城鎮非從業居民。

少年兒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標準籌集。個人繳納30元,財政補助70元。

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兒童,個人繳納10元,財政補助90元;重度殘疾(持有二級及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少年兒童,個人繳納10元,財政補助90元(其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助50元)。

城鎮非從業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標準籌集。個人繳納180元,財政補助70元。

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個人繳納20元,財政補助230元;重度殘疾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個人繳納20元,財政補助230元(其中殘疾人就業保障金補助150元)。

另外,已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的人員可用本人醫保個人賬户結餘資金為其直系親屬繳納居民醫保費。

第3篇

第一條 為提高職工和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障水平,根據《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2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68號令),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補充醫療保險是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形式。參加了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企業可以為本單位職工和退休人員(外商投資企業限於中方職工)建立補充醫療保險。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重點用於解決退休人員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職工住院治療需個人自付的醫療費用。

第三條 補充醫療保險費的提取額在本企業上一年職工工資總額4%以內的部分從成本中列支。

第四條 補充醫療保險費支付職工和退休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下列費用:

(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之餘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三)大額醫療費用互助資金支付之餘應由個人支付的醫療費用。

第五條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支付範圍,可以比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管理規定,以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目錄、服務設施範圍和支付標準確定。具體支付比例由企業確定。

第六條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費當年結餘部分,結轉下一年度使用。

第七條 補充醫療保險由企業管理。企業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管理辦法。

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具體管理辦法以及每年度的預算方案須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股份制企業還須經股東大會和董事會審議。企業補充醫療保險的執行情況接受職工(代表)大會審查,並向全體職工公佈。

八條 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的其他用人單位可參照本辦法建立補充醫療保險。

第九條 建立補充醫療保險的用人單位每年1月30日前在參保地的區、縣醫療保險事務經辦機構進行登記,並報上一年的資金支出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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