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涉紀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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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涉紀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範文)



隨着信息技術特別是互聯網的飛速發展,社會輿論特別是網絡輿情對紀檢監察工作的影響力明顯加大。截至2013年6月底,我國的網民規模達5.91億,中國網民已經成為一個不可小覷的輿論監督力量。基層紀委在紀檢監察工作第一線,為經濟社會發展保駕護航,如果對某些涉紀涉腐案件介入不及時,處置措施不當,就可能引發網絡輿情危機。如何研判和應對網絡輿情,及時有效地正確引導,消除網絡輿情危機對紀檢監察機關的負面影響,在網絡監督下提高紀檢監察機關執紀公信力,是紀檢監察機關必須深入研究、正確對待的重要課題。

關於涉紀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範文)

網絡輿情的特點

網絡輿情是指公眾藉助博客、微博、留言、論壇等網絡傳播方式表達自身意見、觀點和訴求所形成的新媒介輿論場,它既不同於傳統媒體的新聞輿論場,也不同於現實社會交往中的口頭輿論場,有着其自身的鮮明特點。主要表現為非主流性、負面性、非理性、從眾性、擴散性、逆反性、有組織性和虛擬性等八個方面特點。

(一)非主流性。瀏覽者多,參與者少。大多數網民上網很少主動留言、發帖,主要是瀏覽各類信息,一些熱門帖文的點擊率常常數十倍甚至上百倍於回覆率,而且參與意識較強的羣體主要包括兩類人:一類是對自己的生活現狀不滿意的人,他們在現實生活中感到不得志、不如意,有挫折感、失落感,對生活和社會心存不滿,網絡成為他們發泄不滿、宣泄情緒的平台。另一類人與此不同,他們的網絡參與行為更具自覺性和主動性。這類人一般受過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思想能力和文字水平,熱衷於評點各類熱點問題,批判意識較強,有的已逐步成為網絡空間的“意見領袖”。這兩類人都不能代表主流社會,也不能反映社會主流輿論。

(二)負面性。批評的多,肯定的少。就總體而言,網上各種輿論交鋒,常常是負面輿論壓倒正面輿論。其原因在於:一是負面新聞、負面事件、負面話題具有天然的吸引力,一般情況下人們發表批評性意見要比發表肯定性意見的動力更強。二是由參與制造網絡輿論的人羣自身因素所致。一些現實境遇不佳的網絡輿論參與者對社會有負面情緒、負面心態,往往戴着“有色眼鏡”觀察社會、解讀現實,在網上自由發表各種批評意見成為他們發泄不滿的主要方式。

(三)非理性。情緒宣泄多,理性思考少。網絡輿論通常比較感性化、情緒化、簡單化,具有明顯的非理性色彩。網民作判斷、下結論,往往僅憑個人好惡和直觀感受,缺乏深入的思考,也不講究起碼的思維邏輯,網絡輿論因此常常充斥捕風捉影、道聽途説、誇大其詞、聳人聽聞之辭,在表達方式上也呈現出偏激、粗俗的傾向,甚至不時出現一味謾罵、惡意攻擊的帖文。

(四)從眾性。“先入為主”、“先聲奪人”是輿論傳播的一般規律,網絡輿論尤其如此。一個事件發生後,最早出現的觀點和意見往往具有很強的導向性,會給後來的討論定下基調和方向。人們常常傾向於相信這些“先聲”,容易認同它的價值判斷,附和它的意見主張。特別值得注意的是,由議題設置者和先導性意見促成的網絡輿論,通常會在短時間內急速傳導,形成一種強大的輿論聲勢,至於議論的事實是否清楚、判斷是否正確,反而變得不再重要。而那些持不同意見者要麼不屑於發表意見,要麼發表不同意見後很快就會受到議題設置者和支持者的狂轟濫炸。在這種極不對稱的輿論場效應下,情緒極端者不斷受到鼓勵,聲音越來越大、勢力越來越強;而那些理性、温和的聲音不斷遭到打壓,變得越來越微弱,甚而“沉默不語”。網絡輿論因此形成了強者愈強、弱者愈弱的“馬太效應”。

(五)擴散性。網絡輿論的又一個顯著特點,是當一個事件和議題產生後,輿論會如同滾雪球般不斷衍生、聚合、裂變、擴散,其傳播的速度、波及的廣度及影響的力度幾乎呈幾何級數增長。從傳播路徑看,網絡輿論可以由一個論壇、組羣向其他論壇、組羣擴散,也可以由境內網站向境外網站擴散,還可以由網絡媒體向傳統媒體擴散。從傳播區域看,網絡輿論可以使一個地方性議題擴散為全國性議題甚至更廣,使得地方議題全國化、國內議題國際化。從傳播走向看,網絡輿論常常由小及大、由點及面,從議題本身所涉及的領域迅速向其他領域蔓延,使得對個別現象、個別案例的關注,變成更廣領域、更深層次的討論,直至上升到整個社會和國家制度層面。

(六)逆反性。網絡輿論經常呈現對正統思想觀念、主流意識形態的逆反心理,表現出反傳統、反主流、反權威的價值取向。這種心態的極端表現,就是對政府政策、官方言論、主流觀點、社會精英、富裕人羣統統持懷疑態度,懷排斥心理,寧信其錯,不信其對,寧信其壞,不信其好;一些有違社會公德的人和事,在網上不僅很少受到抵制,反而受到追捧。這種極端化的心理狀態,在低年齡、低學歷、低收入網民身上表現得尤為明顯。

(七)有組織性。總體而言,網絡輿論是自發形成的,但也越來越呈現出有組織性的一面。每一個個體都可以用較短的時間、較小的成本和較高的效率製造輿論熱點,掀起輿論風潮,這就催生了“網絡推手”這一特殊的網絡羣體。許多被“意見領袖”炒起來的網上輿論熱點,不少是有組織、有目的、精心策劃、精心導演的,其中一些具有明顯的商業利益和政治意圖背景,甚至出現了利益集團以“黑金”操控網站言論、影響政府決策、進行惡意商業競爭的現象。

(八)虛擬性。互聯網的興起,為人們在真實世界之外構建了一個虛擬的空間。由於隱匿了姓名、形象、身份等信息,人們在網上就像穿着隱身衣、戴着假面具,現實生活中的法律法規、道德規範在網絡空間的約束力大為弱化。許多人在網上發表意見時信馬由韁、毫無顧忌,與現實生活中的自己形成強烈反差,他們在網上發表的言論在現實生活中既不可能去説,更不可能去做。

當前網絡輿情的現狀及應對處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互聯網發展情況

從網民規模來看,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 32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 2013 年 6 月底,我國網民規模達 5.91 億,互聯網普及率為 44.1%。 其中,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 4.64 億,網民中使用手機上網佔比78.5%,我國網民中農村人口占比為 27.9%,規模達 1.65 億。

從網絡應用發展情況來看,網絡新聞、微博、論壇和BBS網絡社區等互聯網基礎應用已成為網民獲取新聞、獲取信息、信息發佈、觀點交流、羣益維護、輿論監督的重要平台。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第 32 次中國互聯網絡發展狀況統計報告》顯示,截至 2013 年 6 月底,我國使用網絡新聞的網民規模達到 4.61 億,佔所有網民數量的78%;我國微博網民規模為 3.31 億,網民中微博使用率達到了 56%;我國社交網站網民規模為 2.88 億,網民中社交網站使用比例為 48.8%。

(二)網絡輿情的現狀

隨着互聯網用户的日益普及,網絡輿論對社會輿論的影響越來越大,並與傳統媒體輿論互動融合,在社會輿論格局中日漸形成主導地位。《人民日報》與人民網曾聯合進行網上調查,參與調查的網民有87.9%非常關注網絡監督,當遇到社會不良現象時,93.3%的網民選擇網絡曝光。據此,《人民日報》評論指出,網絡監督已經成為暢達民意、維護權益、鞭撻腐敗的便捷而有效的手段。如“南京市江寧區房管局長抽天價煙”、“雲南躲貓貓”事件、“湖北鄧玉嬌事件” 、“貴州甕安事件”發生後,短時間內網民意見鋪天蓋地,大有一發不可收拾的趨勢,這些網絡監督壓力甚至成為促使相關部門下決心研究解決類似問題的契機和推手。

就雲南省而言,目前網絡輿情發展形勢也是不容樂觀。2013年上半年,雲南網絡輿情事件不斷爆出,其中撫仙湖違規開發、中石油雲南煉油項目事件等不僅成為全國的熱點還對政府公信力造成影響。

據云南網發佈的《2013年上半年雲南網絡輿情報告》分析來看:在輿情事件分佈上,涉及官員輿情數量最多,佔比高達29%,涉及環境的輿情佔14%,涉及公共利益的輿情佔12%,涉及民生和司法的輿情各佔8%,涉及政府公權和經濟的輿情各佔7%,涉及突發事件的輿情佔6%,涉及城管、旅遊及其他輿情各佔3%。

在輿情熱點地域分佈中,昆明、昭通、曲靖三地“出鏡率”最高,成輿情發生率最高的三個地區;在輿情傳播過程中,呈現出中央媒體、省外媒體成負面輿情“引爆點”,“網民爆料”成輿情傳播“催化劑”;涉官輿情中呈現出“跨度大、級別小”的特點;涉公眾利益輿情引發網民極大關注等特性。

(三)網絡輿情應對處置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來看,當前我國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方法滯後,應對措施還相對單一,基本上都是被動應付,沒有真正地掌握網絡主動權和話語權,輿情事件迴應時效普遍偏慢,甚至還有少部分輿情事件始終沒有得到迴應。

就紀檢監察機關而言,在涉紀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上還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羣眾訴求渠道不夠暢通。近年來,所謂的“網絡爆料”、“網絡反腐”之所以掀起這麼大的波浪,筆者認為,最根本的原因是羣眾訴求渠道不夠暢通,基層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涉紀涉腐案件能力不足,公信力低,羣眾更願意採用網絡爆料等形式來引起政府部門和更多人的關注,從而讓其問題得到解決。二是網絡宣傳教育力度不夠。在開展網絡宣傳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還比較單一,內容還不夠豐富,就全國來看,紀檢監察機關開通了官方微博的更是屈指可數,沒有利用好網絡這個低成本但快捷、高效的宣傳平台。三是紀檢監察幹部輿情意識還不夠強。長期以來,在部分紀檢監察幹部的觀念中存在一個誤區,認為與媒體打交道是宣傳部門的事,與己無關。對一些突發事件反應遲緩、被動應付、危機公關意識缺位。四是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不夠健全。近期,警方逮捕了秦志暉(網名“秦火火”)、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董如彬(網名“邊民”)等 “意見領袖”、“網絡推手”,他們一邊是打着“維權監督”旗號、從不缺席熱點事件的網絡名人,一邊卻暗地糾集人馬、頻頻捏造事實、製造熱點事件瘋狂斂財。他們先後策劃製造了一系列網絡熱點事件,吸引粉絲,使自己迅速成為網絡名人,如“編造雷鋒生活奢侈情節”事件、“湄公河‘10·5’慘案”事件等。這些“意見領袖”、“網絡推手”之所以能夠將社會名人、國家公務人員和一些普通羣眾作為攻擊對象,無中生有編造故事,非法牟取暴利,都是因為我國的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不健全,不能較好地規範網民網絡行為。

涉紀涉腐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措施

(一)暢通信訪渠道,提高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能力

主動溝通,“問政於民”,才能從根本上化解輿情危機。紀檢監察機關要在如何暢通羣眾訴求渠道上下功夫,加大案件查辦力度,規範羣眾的訴求方式,提高履職能力,才能不斷增強紀檢監察機關的公信力。一是要暢通羣眾訴求渠道。繼續深入開展省、州、縣(市)、鄉(鎮)、村(居)“五級聯動”辦理羣眾信訪舉報工作,通過暢通羣眾訴求渠道,傾聽羣眾民意心聲,有效維護羣眾的切身利益;二是要規範羣眾的訴求方式。通過政府信訪網絡平台和紀檢監察機關網絡舉報平台建設,不斷引導羣眾向正規的信訪舉報平台反映民情民意;三是要加大案件查辦力度。紀檢監察機關在關注民生的同時,要善於對涉紀涉腐案件線索進行排查,要敢於碰硬,知難而上,加大案件查辦力度,通過“拍蒼蠅”、打老虎”,切實糾正損害羣眾利益不正之風,做到懲治腐敗毫不手軟。

(二)搶佔網絡陣地,加強紀檢監察機關網絡宣傳教育力度

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網絡輿情事件的不斷攀升,給紀檢監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搶佔好網絡陣地顯得尤為重要。紀檢監察機關要化被動為主動,藉助網絡宣傳教育平台,利用互聯網的感染效應,為網絡注入“正能量”。一是要加強網絡宣傳力度,樹立良好形象。利用紀檢監察網、政府門户網站和紀檢監察機關官方微博等網絡平台,加強網絡宣傳教育力度,積極發佈反腐倡廉建設方面的信息、政策方針和中央、省、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文件精神,讓網民正確認知反腐倡廉建設。同時要加強對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先進性經驗、先進典型人物事蹟以及重要活動的宣傳力度,樹立紀檢監察機關及紀檢監察幹部良好形象。二是要提升輿論引導能力,營造良好氛圍。根據不同時期及不同工作的需要,適時撰寫併發佈網評文章,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同時,根據特殊時期和特殊任務的要求,組織網絡輿情信息員和評論員進行網絡跟帖、評論,加強對網絡輿情的正確引導,營造文明健康的網絡環境。三是要打造網絡廉政文化,擴大影響力。創新黨風廉政宣教工作,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專欄、廉政文化角等網絡廉政文化建設工作。利用網絡平台積極開展正反兩面的警示教育活動,組織開展廉政短信、廉政書畫作品、廉政格言警句等廉政文化作品的網絡展覽和創作活動。通過一系列活動的開展,努力打造風清氣正的幹事環境,營造“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良好網絡氛圍。

(三)樹立輿情觀念,增強紀檢監察幹部的輿情意識

紀檢監察幹部要有正確的輿情觀念,包括堵不如疏,蓋不如開,被動不如主動,事後救火不如事前防火。對於輿情危機事件,要更新觀念,爭分奪秒搶發突發事件新聞稿。先上網,後見報;先簡報,後詳報。佔領網上發言主動權和主導權。

面對涉腐涉紀網絡輿情,最要緊的是直接面對網民,把已經瞭解和可以確定的事實真相、正在採取的措施、有關部門和責任人員的態度予以公佈,只有讓真相站出來,佔領輿論的制高點,才能防止流言蜚語,變被動為主動。對重大輿情要適時跟蹤,及時公開事件調查、處置情況,不給濫加猜測留有空間。應當允許社會大眾對事件的進展和查處結果進行監督,對輿情進行疏導而不是封鎖,一味地迴避只會讓小道消息、社會謠言佔據信息傳播的主渠道。對輿情及網絡事件應當更寬容,允許民眾以一種更主動的方式參與到紀檢監察監督中來,反而有利於促進問題的實質性解決。

紀檢監察機關通過網絡輿情事件的調查,查明真相併及時公佈,對於惡意炒作的事件要做到“還幹部一個清白,給百姓一個明白”;對經查實確屬違紀違法的事件,一定做到嚴懲不貸,絕不姑息。

(四)規範網絡行為,健全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

如何規範網民網絡行為,健全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筆者認為:一是要修訂完善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及早推出網絡基本法。梳理現有網絡輿情管控的法律、行政法規及部門規章和規定、辦法等,進行合理整合及分類,針對網絡輿情管控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訂出台新的法律法規,使執法部門的工作始終能夠有法可依。不僅要制定禁止性、懲罰性的法律規定,還要有促進互聯網從業單位行業自律的規定。從而最終逐漸形成由基本法、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等相融合的網絡輿情管控法律體系。二是要完善網絡輿情管控方法,健全網絡輿情管控機制。管控部門必須事先讓民眾全面知曉網絡輿情管控的法律內容、適用範圍、適用方式、適用條件、法律責任和法律後果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在國家利益、用户個人利益和行業利益之間尋求合理的平衡,做到正確把握知情權與隱私權、政務公開與黨政機密、社會監督與造謠誹謗、言論自由與人身攻擊之間的度,確保網絡輿情在民主法治軌道上運行。全方面開展網絡輿情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管控工作,初步形成各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管理格局,完善事前審批與事後管控相結合、分級管理與屬地管理相結合、政府管理與行業自律相結合、網上監控與網下管理相結合等多種工作機制。三是要進一步加強網站域名、IP地址、接入服務管理,嚴格落實網絡身份認證制度。加強對互聯網違法不良有害輿情信息提供者、使用者、互聯網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的管控,明確他們的連帶責任。要開展深入有效的網民思想道德和法律意識教育,促使廣大網民嚴格自律,堅守理性、公正、客觀、謹慎的理念,不散播一些不良的、虛假的、未經確認的輿情信息。四是要懲罰與引導並舉,進一步提升網絡輿情管控能力和水平。要進一步加大對網上虛假負面輿情信息的打擊力度,對那些惡意散佈違法有害輿情信息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公共利益的,要依據情節輕重和危害程度,採取多種法律手段進行制裁和懲處,而對於其他一般性的網絡輿情,儘量通過指引、評價、教育等手段,依法有效地加以引導和規範。

綜上,目前我國網絡輿情的發展狀況不容樂觀,這既是對紀檢監察機關的挑戰,也為紀檢監察幹部提供了一個樹立形象、提升威信的平台。網絡輿情是新時期的新問題,我們紀檢監察機關一定要牢固樹立理性、配合、文明、規範執紀的理念,進一步探索紀務公開,加強涉紀涉腐信訪的源頭治理和妥善化解,要引導人們正確認識當前社會矛盾,理性合法表達訴求,自覺維護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工作上必須要有新思路,要勇於創新、勇於引導、勇於果斷行事,要率先搶佔網絡陣地,為網絡注入“正能量”,不斷提高網絡輿情的應對處置能力,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作出應有的貢獻,為我國各項事業的發展保駕護航,為“中國夢”提供堅強的政治和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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