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篇 "高效員宿管理制度:促進員工生活與工作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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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宿舍管理制度是企業為了保障員工生活和工作安全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的居住環境和秩序,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提高員工的生活質量和工作效率。本文將從管理制度的內容、實施方法、監督機制等方面進行詳細介紹。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篇

第1篇

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為員工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1.每間寢室設立寢室長一名,全面負責本宿舍的衞生、紀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寢室長每月2日前,須核對本宿舍住宿人員及宿舍內的所有餐廳財產報宿管員,再由宿管員報餐廳辦公室。

4.寢室長有義務向酒樓辦公室及時彙報寢室內發生的異常情況,否則視情節輕重,對寢室長進行過失處理。

1.員工晚上外出必須在24:00之前歸宿,如不能按時回宿舍者,應以請假條 的形式報宿管員請假,每月每人不能超過3次。如超過1次,宿管員有權對違紀者處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歸宿的,須由部門最高主管填寫夜歸證明單。如沒有按時歸宿,且無夜歸證明單或未向宿管員以書面形式請假的,也將予以50元,次的罰款。

2.22:00以後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兩次者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寢室長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造成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寢室長安排的衞生值日表按時打掃寢室衞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5.凡在檢查中發現衞生不合格的寢室,該寢室長將受到過失處理,如有明確責任者,則同時給予該責任者相應的處分。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違者將對責任人進行罰款,如查不出責任人,則對所在房間人員處以50元,人的處罰。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他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飾品等雜物。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門,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罰款20元,次。

1.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餐廳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餐廳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如寢室長沒提出或勸阻,則負連帶責任。

2.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3.出入宿舍要隨手關門,注意防盜;對因故離開酒樓者,宿舍長負責督促將宿舍物品鑰匙回收,並上交宿管員。嚴禁私自配製鑰匙和調換門鎖,如發現此類情況,將處以宿管員100元,次的罰款。

4.宿舍內嚴禁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每位員工必須按時辦理好暫住證,並將複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門備案。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員工宿舍管理制度6篇

第2篇

為加強員工宿舍管理,給大家營造一個整潔、舒適、安全、有序的住宿環境。

1、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衞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衞生環境。

2、每位員工必須按照宿舍管理員安排的衞生項目進行打掃,包括倒垃圾。

3、宿舍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衞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及個人物品亂擺亂放者,經宿舍管理員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質檢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處罰10元—100元)。

4、宿舍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各宿舍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宿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處罰20元—100元)

5、公用洗手間隨用隨衝,如得到舉報便後不衝池者,處罰50元。(舉報者獎勵20元)

三、管理規定:以下處罰(10元—500元),情節嚴重者開除。

1、宿舍管理員具有監督員工宿舍衞生及紀律的責任和權利,發現違規現象應及時彙報至行政質檢部,如知情不報或管理

2、23:00以後禁止放音響和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內放音響、大聲喊叫、酗酒鬧事等,影響他人及鄰居休息,使酒樓聲譽受到損壞者,除後果由本人自負外,酒店將對當事人給予違紀處罰。

3、對凡有公物損壞的宿舍,有明確責任者的除負責賠償損失外,還要追究其責任。本宿舍員工視而不見、知情不報、相互包庇而導致責任不明者,除全體宿舍員工賠償損失外,並將給予重罰。

4、在宿舍內禁止打架鬥毆,因打架鬥毆造成公物損壞者,除照價賠償外,視情況給予當事人警告、罰款、取消住宿資格,情節嚴重者開除。

6、宿舍區域內嚴禁使用明火,宿舍門口及通道不準堵塞,要保持暢通無阻。

7、員工宿舍禁止在寢室內接待外來人員,禁止留宿外來人員,凡私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每次罰款100元,連續三次則取消住宿資格。如宿舍管理員未對其明確指出或勸阻,則予以過失處理。如外來人員留宿期間發現公物損壞、財物丟失等,將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8、員工離職時,必須在辦好離職手續後及時搬出宿舍,否則予以罰款。

1、所有寢室的照明燈具及線路必須由工程部電工安裝、維修,禁止亂接臨時電線,不準超負荷用電,不準用不符合規定的裝置,違者予以100元/次的罰款。

2、入住員工必須注意節電、節水,做到人離燈熄、電斷、水關;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

6、如發現使用禁止使用之電器,則處以50元/次的罰款。

7、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1、必須保持物品擺放整潔、美觀,嚴禁亂堆、亂放、亂扔,禁止在宿舍內牆面亂刻、亂畫、亂釘,違者對責任人予以10元/次的處罰。如沒有主動承擔責任者,將對該宿舍員工每人處罰10元。

2、牀上用品必須擺放整潔,被褥疊放整齊,統一放置於靠窗户的方向,枕頭置於牀的另一頭,牀單平整,其它牀上用品擺放有序。

4、鞋子有序擺放於牀下,鞋內勿放置襪子,並保證其乾淨無異味。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書籍等雜物擺放整齊,桌面乾淨無水跡。

7、衣物、毛巾掛放在兩牀間的橫杆上,燈架上嚴禁懸掛任何衣服、襪子等雜物。

9、公用物品除按規定擺放外,每位員工都必須愛護,如屬自然損壞,寢室長要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如屬人為破壞,除照價賠償外,每次罰款20元。

第3篇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為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衞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衞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衞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第4篇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一個良好、清潔、整齊的環境,以保證員工在工作之餘得到充分的休息,維護生產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益,特制訂本制度。

1、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不準在牀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

2、保護好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的完好,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宿舍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提防盜賊。(宿舍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均屬公司財產,每位入住員工須繳納公司財產押金100元,按程序辦完離職手續立即返還押金。)

3、宿舍衞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髒物,不準在宿舍亂寫亂畫,不準向公共通道亂扔垃圾,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4、夜間最遲應於23時前返回宿舍,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後離開房間要檢查關掉所有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

6、員工離職應於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不得誤拿別人財物。

第5篇

為了搞好員工宿舍,加強治安,保障員工有一個清潔、舒適、安靜、秩序良好的住宿環境,特規定如下:

⑴入職員工由人事部統一安排房間、牀位,憑人事部簽發的住宿單到員工宿舍入住。

⑵離職人員務必在離職3天之內搬離宿舍,由舍監收回鑰匙並開退宿證明後,再到人事部辦理手續。

⑶已入住員工退宿須提前3天到人事部註銷,否則按在住員工一樣交納各種雜費(水電)。

⑷未經人事部同意住宿員工不準私自調房、調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⑸公司員工若帶給鑰匙及私配給非公司人員者,除取消其住宿資格外,另罰款處理,若喲失竊,並追究其職責

⑹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狀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

⑺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衞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衞生,以持續宿舍衞生

⑻嚴禁將垃圾等雜物投入下水道、廁所內和拋出窗外。

⑼自覺愛護宿舍的一切設施及房屋結構佈局,不準擅自改動或拆卸,若有損壞照價賠償,並追究職責。

⑽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嚴禁在宿舍內吸煙,違者罰款處理。

⑾愛護公物、節約能源,不在牆壁上亂寫亂畫、不浪費水電,注意白色污染和環境保護。公司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⑿嚴禁將公司物品帶回宿舍使用,公司將隨時抽查員工牀鋪、衣箱等物件,若出現公司物品,罰款處理。重者將無薪解僱。

⒀來訪人員要事先登記、並抵押有效證件,經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員工宿舍。被訪員工上班後,來訪人員不得在宿舍逗留,違者視其情節罰款處理。

⒁員工宿舍嚴禁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男女混居,晚0:00後外來人員務必離開宿舍。男女員工禁止竄房,違者罰款處理。

⒂為保證員工的正常休息,晚0:00後,白天14:00以前,宿舍謝絕會客。特殊狀況,經宿舍管理員同意後,在宿舍外接待。

⒃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夜0:00以後到白天14:00以前,嚴禁在宿舍進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杜絕活動及吸的違法行為,違者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⒄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手賭具、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⒅未經同意不得私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偷盜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開除並交公安機關。

⒆將社會公德,宿舍裏不準大放收錄機,出門關門應輕聲,上下樓梯不準大聲喧譁。若有同樓的人員投訴,將取消其住宿資格,嚴重者將無薪解僱。

⒇持續高度防火意識不準私拉亂接電線和使用高功率電器,宿舍內禁止煮飯,不準用電爐、電熱器,並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

⑷嚴禁宿舍員工私拉電線插座及使用電飯鍋、電炒鍋、電熱水等電器,一面引起電線短路失火。

第6篇

為了確保員工宿舍乾淨整潔、清潔衞生,確保人身、財產安全,特定製如下制度,請自覺遵守執行:

1、每間宿舍住四人,為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棉被、棉墊、枕頭各壹);

2、員工務必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卧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多佔或挪動牀位;

3、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或攜眷住宿;

4、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打架、酗酒及賭博等不正當違紀行為;

5、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公物照價賠償;

7、自覺節約水、電,並由入住員工承擔水、電管理等費用;

8、自覺養成良好社會公德和衞生習慣,持續宿舍內外環境衞生清潔;

9、宿舍清潔工作應由室內居住人自行輪流打掃並經常持續房間的清潔與整齊(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衞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

14、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餘衣、鞋務必收入櫃內;

17、宿舍內不得使用電熱炊具、電熨斗、電爐、酒精爐及各種高功率電器,人離熄燈,斷電源以保證安全;

20、宿舍房門、衣櫃門鑰匙及淋浴卡在綜合部領用,員工搬出宿舍退還綜合部。鑰匙如遺失,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換鎖費用;

21、員工離職時應隨即搬出宿舍,並在離宿舍時通知綜合部,由綜合部派員清點接管,未移交者,企業不予辦理各種離職手續;

22、住宿人員若違反上述有關規定者,視狀況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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