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校園防欺凌應急預案3篇 "校園防欺凌:最新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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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頻頻發生,嚴重威脅到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更好地保障學生的安全,各地紛紛制定了最新的校園防欺凌應急預案。該預案從制度層面明確了預防、監測、處理和干預措施,旨在建立一個安全、和諧的學習環境,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守護。

最新校園防欺凌應急預案3篇

第1篇

根據漢中市教育局等十一部門《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實施方案》(漢教發〔2018〕79號)文件精神,為深刻汲取近期省內發生的校園欺凌事件教訓,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國小生欺凌事件預防工作,有效遏制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發生,切實保障廣大中國小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教育為先、預防為主、保護為要、法治為基的工作原則,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為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創造良好條件。

加強全縣中國小幼兒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以部門協作、上下聯動為保障,以形成防治中國小生欺凌長效機制為目標,不斷提高中國小生法治意識和思想道德素質,確保全縣中國小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切實把校園建設成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

(一)全面排查階段(2018年5月1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成立組織機構,明確目標任務,建立工作機制,在本校內通過問卷調查、個別談話、召開座談會、不間斷在線巡查學校監控視頻等方式開展特殊時間、特殊人羣、特殊區域集中開展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全面摸排,將排查出的問題梳理彙總,建立台賬。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8年5月30日前)。各學校幼兒園要堅持問題導向,綜合分析研判,堵住安全管理工作各個環節存在的漏洞,集中治理排查中發現的苗頭性問題,並嚴格落實校長第一責任人責任,從根本上杜絕履職盡責不到位現象,徹底消除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滋生的土壤。

(三)督導檢查階段(6月1日至6月10日)。教體局和教育督導室將聯合相關部門,重點對學校開展預防欺凌機制體制建設情況、防治責任和任務落實情況、教育和培訓開展情況、應急預案和處置流程制定情況等進行全面檢查。

(四)建章立制階段(長期)。各學校幼兒園要進一步完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的預防、監督、管理機制,加強對“問題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注和關愛力度。要建立檔案,形成定期聯繫和幫扶制度,在做好必要心理疏導的基礎上,用法律、道德、紀律、規章等約束學生的不良行為,最大限度的防止校園欺凌、暴力事件的發生。

(一)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各學校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的工作機制,把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作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事件發生的重要保證;強化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股室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做好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的工作局面,並把預防校園欺凌、暴力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管理,同教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

(二)認真開展法制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開展“法制進校園”活動,緊密聯繫學生的思想實際,引導學生明是非、尊重他人、團結友善、不恃強凌弱;讓學生知曉基本的法律邊界和行為底線,消除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錯誤認識,養成遵規守法的良好行為習慣;要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積極心理品質,對有心理困擾或心理問題的學生開展科學有效的心理輔導,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做到珍愛生命;要密切家校聯繫,切實加強家庭教育,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為習慣培養,從源頭上預防學生欺凌和暴力行為的發生。

(三)紮實進行專題教育。各學校幼兒園要通過課堂教學、專題講座、班團隊會、主體活動、國旗下講話等形式開展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高學生認識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危害性,自覺遵守校紀校規;要大力開展教職工特別是班主任的專題培訓,提高教職工有效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的責任意識和能力水平,為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專題教育提供理論支持。

(四)規範學校日常管理。各學校幼兒園要制定預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工作制度,並統籌學校安全工作,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校園欺凌和暴力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和事後干預的機制;要加強師生聯繫、密切家校溝通,及時掌握學生思想情緒和同學關係狀況,對可能發生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要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並加強管控,針對重點學生、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開展防治工作;各學校在節假日、課間休息及放學時段等教學管控空白期嚴格落實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及定時巡查制度,用制度提高管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建設無欺凌和暴力的文明平安校園。

(五)聯合校園周邊治理。各學校幼兒園要主動聯繫當地公安派出所、鎮政府及黨委等職能部門做好校園周邊安全防範工作,實現人防、物防、技防在防範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方面的深度融合,及時發現並遏制苗頭性、傾向性,具有社會性欺凌和暴力事件;大力推進校園及周邊區域公共安全視頻監控系統的覆蓋,實現對青少年違法犯罪活動的預測預警、實時監控、軌跡追蹤及動態管理。

成立佛坪縣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協調、指導全縣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置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體局安全股,由解樹明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全縣校園欺凌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並在佛坪縣網站向社會公佈校園防欺凌舉報電話和聯繫人。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學校幼兒園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集中排查整治工作擺在近期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領導要切實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專題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負起抓落實的具體責任,按照“一崗雙責”要求抓實抓細,確保本次專項治理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組織,務求實效。各學校幼兒園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安排、周密部署、細化工作、落實責任,對發現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性動向要發現一起、核實一起,並開展必要的教育和懲戒,做到研判準確,處理得當,堅決遏制責任人“看不見”“就這樣”等對校園欺凌和暴力管控失職瀆職現象發生,確保本次防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全面徹底、紮實開展、取得實效。

(三)集中排查,全面整改。各學校幼兒園要做到邊排查、邊整改,以查促改、查改並進。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引發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苗頭性問題,及時建立工作台賬,逐一制定法制教育、思想引導、問題解決為一體的方案,即要開展思想法制教育,又要注重實際問題解決,切中要害,抓好落實。縣教體局對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問題突出的學校,將通過書面通報、約談等方式進行主要責任人責任追究。

縣教體局將適時對各學校幼兒園預防校園欺凌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對於工作不落實、進度緩慢的單位和學校,要嚴肅責任追究。

最新校園防欺凌應急預案3篇

第2篇

為推動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教育部等十一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國小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以下簡稱《治理方案》)落地生根,促進中國小生欺凌防治落實年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有效遏制發生在學生之間的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現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真抓實幹,狠抓落實,促進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健全預防處置學生欺凌的組織機構、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切實推動《指導意見》和《治理方案》規定的政策措施落細落實,有效防治學生欺凌,為建設陽光安全校園、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奠定良好基礎。

建立健全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責任體系和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學生欺凌防治部門齊抓共管、責任落實到位、管理制度健全、預防措施有效、處置程序規範的工作局面,推動形成學生欺凌防治工作長效機制,有效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

教育局成立防治校園欺凌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明確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負責人和聯繫人,制定、下發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實施方案,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予以公佈。

?督導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對學校的督導指標體系當中,加強對學校開展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的督導檢查,對學校防治校園欺凌工作全程監督;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學校圍繞學生欺凌防治健全工作制度、開展專題教育、加強預防排查;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安監科】督促指導學校做好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平安校園建設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指導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衞工作;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基礎教育科】督促指導中國小校做好學生日常管理,尤其加強對學習困難生、單親家庭學生、留守兒童的關愛和幫扶;督促學校開齊開足安全教育課、法治教育課、心理健康教育課等,對學生全面開展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行為規範教育;結合典型案例,集中開展預防中國小生欺凌專題教育,提高學生對欺凌行為危害性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做好預防教育,規範辦學行為;指導學校開展向真向美向善的校園文體活動,以豐富多彩、生動活潑、積極健康的文體活動傳遞正能量,為學生提供放鬆減壓形式和自我展現的舞台;督促學校落實《中國小生守則(2015年修訂)》,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髮生在中國小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後工作。

?職成教育科】督促指導職業學校和社會力量辦學機構做好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督促做好學生日常管理,結合學校特點,強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強化校規校紀教育管理;負責調查處理髮生在職業學校學生之間的欺凌事件,做好善後工作。

?政策法規科】負責加強學校法治宣傳和預防校園欺凌專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學校治理水平,推進依法治校;探索建立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傷害事故監護人責任追究制度;負責受理學生欺凌事件申訴和牽頭相關部門啟動複查程序,公佈處理結果。

?人事科】將預防校園欺凌納入教師培訓計劃,提高學校防控校園欺凌工作能力;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黨委辦公室】將防治校園欺凌工作納入學校領導班子、校長、班子成員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配合開展其他調查處理校園欺凌工作。

學校要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方式;明確學校相關崗位教職工特別是法治副校長或法治輔導員防治學生欺凌的工作職責和具體任務;明確學生欺凌的早期預警和事中處理及事後干預的具體流程;在校規校紀中明確不同程度欺凌情形的處罰規定。

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學生欺凌專題教育,結合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普及防治學生欺凌知識和反欺凌技能。開展針對全體學生的'防治學生欺凌專項調查,及時查找可能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或已經發生、正在發生的欺凌事件。

學校要細化調查處理欺凌事件、判定欺凌事件嚴重程度和教育懲戒欺凌實施者、安撫保護欺凌受害者的具體流程和辦法,根據欺凌事件處理申訴和複查程序規定,合法合理進行處置;要依據管理權限,對本校學生欺凌事件及處置情況建立專門檔案。

教育局相關部門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建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培訓、考評、問責處理、依法治理等長效機制,在教育機關幹部、校長、教師培訓和考評中增加學生欺凌防治內容,細化培訓內容、範圍、次數等要求,細化納入考評內容和標準,細化問責處理規定。

(一)定期通報。各級各類學校要結合實際,實時上報欺凌事件發生情況,教育局相關部門定期對發生的欺凌事件進行通報。

(二)事件督辦。教育局相關部門對社會反映強烈、羣眾來信來訪、久拖不決及重大欺凌事件進行重點督辦,對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因違紀違法應當承擔責任的有關人員嚴肅問責。各級各類學校要按照督辦要求及時妥善核查、處置、整改。

(三)專項督導。教育局相關部門於10月下旬對學校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開展專項督導,重點檢查學校落實學生欺凌防治日常管理、預防措施、處置程序、工作成效等情況。

(四)評估總結。各級各類學校要對照工作內容中的“六個落實”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提出改進措施,於2018年10月20日前向教育局相關部門提交學生欺凌防治落實年行動總結。教育局將於11月下旬綜合輿情監測、定期通報、事件督辦、實地督導等情況,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形成學生欺凌防治督導評估報告。

(五)社會監督。教育局將在東豐縣網站“教育領域信息”專欄,公開學生欺凌防治工作信息(含工作機構名稱、辦公電話、實施方案),主動發佈學生欺凌防治有關政策文件、工作動態、先進典型、警示事件、追責問責、督導報告等信息,接受公眾監督。

(六)宣傳引導。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推廣學生欺凌防治經驗、發放防治學生欺凌指導手冊、“給家長一封信”等方式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各級各類學校要根據本方案要求,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深入開展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各項工作落實到位、深入人心、取得實效。

第3篇

為了有效防範校園內發生欺凌暴力事件,切實保障廣大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置侵害師生安全的事件,維護學校的穩定,特制定學校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應急預案。

①應變保護組負責在公安部門介入之前與侵犯勢力的周旋,緊急時的格鬥等;

④通訊聯絡及溝通協調組負責對內對外的聯絡彙報工作和與家長的溝通協調安撫工作。

由於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鋌而走險、因嚴重利益衝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以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學生之間的矛盾等情形是引發學校欺凌、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①各年級、班級要加強對師生進行思想品德、心理健康、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②心理諮詢室要結合學校班級實際,開展學生、老師心理健康諮詢和疏導工作。

③嚴格門衞登記、管理制度,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發現可疑人員或不法分子非法侵入校園應及時報告或報警。

④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⑤經常性地與派出所、聯防隊溝通聯繫,及時掌握校園周邊地區存在的不穩定的因素(人或事),及時採取有效對策。

一旦發生學校欺凌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校內一旦出現非法侵害現象,在場教職工應盡力予以制止並及時通知學校領導。無力制止的,可調集力量,同時撥打報警電話110。

2、啟動應急處置預案。各工作小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應變保護組的人員要在公安部門趕到之前,盡力與歹徒周旋,規勸其終止犯罪;同時學校要全力保護好在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要對學生進行疏散。若有需要,則通過校園廣播,發出緊急集合信號。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有序疏散。

3、如有人員傷亡,人員救護組要提供及時有效的救護,有可能的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就近送往醫院搶救,並通知家長或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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