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園管理員職責
1. 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2. 負責對本網絡用户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户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3. 加強對單位的信息發佈和BBS公告系統的信息發佈的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4. 一旦發現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的:
(一)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信息網絡或者使用計算機信息網絡資源;(二)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三)未經允許對計算機信息網絡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四)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五)從事其他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做好記錄並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5. 在信息發佈的審核過程中,如發現有以下行為的: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將一律不予以發佈,並保留有關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6. 接受並配合公安機關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如實向公安機關提供有關安全保護的信息、資料及數據文件,協助公安機關查處通過國際聯網的計算機信息網絡的違法犯罪行為。
智慧校園信息發佈及審核制度
1. 在信源接入時要落實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保障本網絡的運行安全和信息安全;2.對以虛擬主機方式接入的單位,系統要做好用户權限設定工作,不能開放 其信息目錄以外的其他目錄的操作權限。
3. 對委託發佈信息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登記並存檔。
4. 對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不得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內容出現。
5. 發現有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情形的,應當保留有關原始記錄,並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信息內容審核制度
一、必須認真執行信息發佈審核管理工作,杜絕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情形出現。
二、對在本網站發佈信息的信源單位提供的信息進行認真檢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祕密,侵犯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
三、對在BBS公告板等發佈公共言論的欄目建立完善的審核檢查制度,並定時檢查,防止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言論出現。
四、一旦在本信息港發現用户製作、複製、查閲和傳播下列信息的:
1. 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
2. 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3. 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
4. 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
5. 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
6. 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7.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8. 損害國家機關信譽
9. 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
10.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刪除本網絡中含有上述內容的地址、目錄或者關閉服務器。並保留原始記錄,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智慧校園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定期組織管理員認真學習《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網絡安全管理制度》及《信息審核管理制度》,提高工作人員的維護網絡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覺性。
二、負責對本網絡用户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用户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使他們具備基本的網絡安全知識。
三、對信息源接入單位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他們自覺遵守和維護《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杜絕發佈違犯《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的信息內容。
四、不定期地邀請公安機關有關人員進行信息安全方面的培訓,加強對有害信息,特別是影射性有害信息的識別能力,提高防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