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諮詢合同6篇 技術諮詢合同:高效專業保障您的項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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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關於“技術諮詢合同”的相關內容。技術諮詢合同是一種合作協議,用於規定技術諮詢服務的範圍、費用、保密條款等。本文將探討技術諮詢合同的重要性以及其常見條款,旨在幫助讀者更好地瞭解和使用該合同,確保各方權益的有效保障。

技術諮詢合同6篇 技術諮詢合同:高效專業保障您的項目成功

第1篇

合同登記編號為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為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為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為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為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諮詢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為另一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包括當事人各方情報和資料保密義務的內容、期限和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雙方可以約定,本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本條款均有效。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六、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七、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項目的技術諮詢(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在合同生效後(時間)內,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下列資料和工作條件: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採用方式驗收,由方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顧問方進行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的經費為元,由方負擔。(此項經費如包含在諮詢經費中則不再單列)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六條和技術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第八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二)違反本合同第條約定,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它(含中介方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①:本合同書標有※號的條款按填寫説明填寫。

本合同簽約各方就本合同書中所述技術祕密的技術內容、成本權益、收益分配、費用支付、違約責任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和其資料等內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由簽約各方共同恪守。

第四條 項目名稱(用簡明,規範的專業術語概括本合同針對的特定技術項目)

7.1 委託方為受託方提供如下條件(包括資料,數據,樣品,材料等)

委託方按照受託方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按如下方式承擔:

12.2 實際支出後的結餘費用,簽約方按如下約定處理:

技術諮詢合同6篇 技術諮詢合同:高效專業保障您的項目成功 第2張

第2篇

為使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第一條 甲方應於年月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乙方.第二條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於年月日以前交付甲方.第三條 甲方根據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交付甲方後日內,再付給乙方元.第四條 為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第五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的時間.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罰款‰.3.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總諮詢費的50%收費.第六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匡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費金額罰款‰.2.乙方如中途中斷諮詢,應按總諮詢費向甲方交付罰款.3.乙方所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因質量缺陷或過錯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負責賠償.如果由此引起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還應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第七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分別交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行等單位各一份.建設單位(甲方):

中國××××公司和××國××××公司關於××××工程技術諮詢服務協議書

日期:年月日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a.××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在中國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1.中國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3篇

乙方:(受託單位)深圳市鵬程安全技術事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及國家和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標準,乙方受甲方的委託,對甲方委託的項目進行安全技術諮詢,為保證安全技術諮詢工作的順利進行,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如下合同,並將認真遵守履行。

二、本項目技術諮詢費用為人民幣:¥-----------元整,大寫:----------元整。(不包括需環境、自然條件、類比與技術檢測、專家評審等所涉及和發生的相關費用)

三、付款方式:(同意選擇付款方式----------付款)。

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諮詢費用在五萬元以下者,由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的三日內一次性支付預乙方,乙方收到款項後八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諮詢組開展實施第一階段的技術諮詢工作。

(1)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技術諮詢費用在人民幣五萬元以上者,由甲方在簽訂合同後的三日內按技術諮詢總費用之80%預付預乙方作為前期技術諮詢費用,乙方收到款項後八個工作日內組織技術諮詢組開展實施第一階段的技術諮詢工作。

(2)甲方在領取技術諮詢報告的同時,一次性付清剩餘的20%技術諮詢費用餘額預乙方。

乙雙方簽訂合同後,如技術諮詢費用在人民幣十萬元以上者,雙方可對付款方式友好協商並約定如下:

第一期支付------%(¥-------元),於合同簽訂當日支付。

第二期支付------%(¥-------元),乙方交接報告給甲方時付清餘款。

基於技術諮詢工作的重要性和不可分割性,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技術諮詢工作和按時付款,以保證技術諮詢工作的進度。同時,基於財務管理的嚴謹性,乙方拒收現金或無抬頭支票。

四、技術諮詢結果:技術諮詢工作全部完成後(需專家評審除外),十個工作日內由乙方出具技術諮詢報告。

五、甲方根據乙方的技術諮詢報告所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整改後,乙方可組織技術諮詢組再次為其複評。乙方在完成技術諮詢後,將不定期為甲方免費提供現場安全檢查、評估及技術諮詢服務。

六、甲方在乙方正式實施技術諮詢工作前五------八個工作日內,須按乙方提出的時間要求,提供技術諮詢工作中所需的各種申報與報審報建文件和設計文件以及相關資料、圖紙、報告、證照等,並對所提供的全部資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失實或失效,造成技術諮詢結果錯誤的,其責任及引致的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七、開展技術諮詢工作期間,甲方須指派專業技術人員專責協助配合乙方開展技術諮詢工作,並提供在現場的工作方便。

八、乙方做出的技術諮詢結果不受行政的、商業的和其他任何方面的干預。甲方不得用金錢與物質方式賄賂乙方人員或授意實施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技術諮詢業務或追究相關責任。

九、乙方委派的技術諮詢人員對技術諮詢工作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責保密,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如在實施技術諮詢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甲、乙雙方均應本着實事求是、互諒互利的原則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可依法通過仲裁機構或者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後,可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共一頁,雙面,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及單位蓋章後即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甲方就“企業信息化規劃”項目進行公開招投標,經過履行招標投標有關合法程序,由乙方中標。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商業祕密:屬於一方和/或其子公司或關聯企業所有,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被權利人採取適當保密措施的技術、財務、商業運營和任何其它方面的信息、方法和技巧等。

知識產權:在本合同中,知識產權指任何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作品權、任何程序、設計、發明、發現的專利權或非專利技術、商標、商號或其他形式的商業標記等。

工作成果:乙方將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約定內容完成並最終交付給甲方的項目成果。

為保證項目交付成果的質量,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參加項目工作人員的詳細材料,包括工作人員、聘請專家的詳細簡歷、資歷水平等,乙方參加項目的工作人員必須經甲方認可。

乙方保證參加項目工作人員、專家的穩定性,享有調換其他具有同等業務能力的專業人員參與本項目的權利,但應事先與甲方溝通,且接替人員的職位、資歷應當被調換的人相當。

為執行本項目,乙方應指定一位人員做為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

乙方對已有技術擁有所有權和所有知識產權,不會因其有本合同約定下應用於項目交付成果而轉移於甲方。

雙方同意,在甲方已全額支付乙方應付合同金額、且符合前述第的前提下,本項目生成的工作交付成果的所有權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乙方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所產生的工作底稿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但乙方可以保留一份副本或與本項目相關的文件(若該文件為甲方提供的非信息技術原始資料正本,則乙方可以保留相應副本,或經甲方同意後保留該原始資料的正本)作為履行本合同的工作憑據和記錄。

乙方提供用於項目的專有技術或經甲方授權取得的用於完成本項目的工作成果,包括各種資料、軟件、工作方法、樣本、表格、數據表、數據庫和其他電子工具,甲方對其享有非獨家免費的永久使用權。

第五條 項目階段性交付成果審查和最終交付成果驗收

甲方按項目各階段,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提交的階段交付成果進行審查,以此作為階段性付款的依據。在乙方全面完成招標文件規定的項目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內容,按照交付品要求,完整地提交項目各階段的交付品後,甲方組成驗收委員會,召開項目評審會進行驗收。

甲方有權聘請專家參與驗收,專家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有權向專家提供本項目的相關資料,而無須徵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保證專家承諾遵守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保密乙方的技術與商業信息。

乙方應配合甲方驗收人員的工作,對於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和提出的評審意見,乙方應及時改正,直至符合甲方要求。

乙方保證其提交的交付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若導致第三方對甲方提出權利歸屬、追究責任、要求賠償損失和費用(包括合理的律師費)、處以罰款、支付税金等,乙方以本合同第1.4條款的規定為限,向甲方作出賠償,並負責為甲方進行抗辯。

若任何交付成果或交付成果的任何部分在任何訴訟中經法庭生效裁決被定為侵權,乙方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甲方,並在經甲方確認後,採取以下措施(不限於以下措施)確保甲方合法權益不被侵害:

乙方以實質上相同的非侵權工作成果更換該侵權工作成果,或修改該工作成果使之不構成侵權,費用由乙方承擔,從而確保甲方有權繼續使用該工作成果。

若乙方無法按第款或其他合法有效措施使甲方有權繼續使用被法庭生效判決認定為侵權的交付成果,乙方應以本合同第1.4條款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並退還甲方為交付成果所支付的費用。

本合同項下合同總金額(含税,以下同)為: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 萬元整)。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一;《企業信息化規劃項目報價明細表》。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組織項目團隊第一批人員(其中項目經理及主要崗位工作人員不少於5人)進駐現場後10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整)。

階段2交付成果通過甲方審查後 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整)。

最終交付成果(交付品)提交後 5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整)。

甲方將應付款直接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户內,每次付款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應金額的正式發票。

甲方有權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方法、標準和程序,確認最終交付成果是否滿足甲方的實質需要。

甲方應滿足乙方對辦公場所、設施等為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而提出的合理要求。

甲方應保證所有電腦設備和提供的信息或資料擁有適當的備份、安全和防毒程序。

甲方向乙方提供為完成項目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資料和其他相關協助。

甲方保證甲方人員能夠向乙方提供為完成此次工作所需要的協助和諮詢。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約定全面完成工作內容並提交最終交付成果。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條件、方法和程序協助甲方對交付成果進行驗收;並就甲方需要注意的事項以書面形式提請甲方注意。

乙方對於甲方的業務需求、技術資料、數據、保密信息等負有保密義務。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乙方應自費獲得並保持下列各項保險:一般商業責任險、執業責任險。

在最終交付成果提交甲方後不少於1年的質量保證期內,對合同約定的項目工作內容及交付成果,乙方應免費提供售後服務和技術支持,其響應時間不遲於3個工作日。

1 本合同所指的“保密信息”包括:甲乙任何一方所有、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已披露給對方,並要求接受方予以保密的知識產權、商業祕密、技術成果、經營計劃和戰略、客户信息及其它非技術性信息。保密信息在披露時應附有要求保密的文字説明或圖形標註。

(1)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獲得的信息;

(2)由第三方在不侵犯他人權利以及不違反與他人的保密義務的前提下提供給接受方的信息,並且沒有附加不準使用和披露的限制;

(5)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或乙方專業職責要求披露的, 或者由乙方提出有償或向乙方提出有償或潛在有償需要披露的各種信息資料。

1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社會公眾或第三方通過任何途徑出示、披露。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否則不得對上述保密信息進行復制、傳播和銷售,。

(1)按照保護自身保密信息的方式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或監管機構的要求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接受方應在合法及可行的情況下及時通知對方,以便對方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3)接受方只能將披露方的相關保密信息提供給與本合同工作直接相關的員工,提供程度僅限於可使該員工完成本項工作。接受方應約束其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合作關係未建立或終止,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的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或者按照披露方的要求予以銷燬,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保密信息;但雙方可以保留一份該資料的副本作為其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憑據和記錄。

披露方保證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或其它合法權益。

無論本合同是否發生變更、解除、終止,本保密條款長期有效。

12. 遲延交付:因乙方責任導致乙方未能如期交付成果,則每延期1日(日曆天,以下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逾期超過4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金額,並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12. 驗收不合格:乙方提交最終交付成果經甲方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10日內負責修改、調整,直至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金額,並支付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

12. 泄密:乙方違反其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甲方遭受的損失,但賠償金額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為限。

1.4 其他違約責任:乙方有其他違約行為,經甲方書面通知而未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全部款項金額,並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2.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如期支付應付款項金額的,則每延期1日,應向乙方支付欠款金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

1.2 甲方違反其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賠償乙方遭受的損失,但賠償金額以甲方已支付的合同價款為限。

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工期內發生的不可預見(或可預見,但其發生或後果不可避免)、非任何一方所能控制且使任何一方無法完全履行本合同的地震、颱風、火災、水災、戰爭或嚴重性的社會、造成的災難。

1 如果出現不可抗力,雙方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在不可抗力影響範圍及其持續期間內將暫時中止履行。單方面確認的不可抗力影響時間,不計入本合同工期。本合同工期可根據暫時中止的時間做相應延長,但須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會因延長工期限而承擔責任。

1 聲稱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後不遲於 3 日內通知另一方,並隨附經有關部門確認的不可抗力書面證明,且應儘快採取措施減少不可抗力所產生的影響。

如發生不可抗力,雙方應立即協商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不可抗力持續 60 日以上,且對本協議之履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則任何一方均可終止本合同。

在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對各自控制下的設備、資料負有保管責任,對於未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並且可以繼續履行的合同義務應繼續履行。

1 因本合同的解釋、執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產生的爭議,雙方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 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合同履行地所在的法院裁決。訴訟期間,除爭議內容以外,雙方均應繼續履行合同規定的其他內容。

除非雙方達成書面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轉讓、變更、撤銷其在本合同及附件中規定的權利或義務。

本合同以及附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本合同項下所有義務時終止。

在提前給予對方一個月書面通知的情況下,雙方經協商一致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在提前終止本合同的任何情況下,雙方均一致同意乙方有權就其於終止之日前對約定的專業服務項目所作出的貢獻和參與程度收取合理的專業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簽署、效力、解釋、執行、爭議解決等有關事項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八條 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後,雙方以前達成的其他任何方案、口頭協議或書面協議、有關函電等,均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補充、變更應經雙方協商一致,並簽署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叁份,乙方執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附件與正本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至雙方履行完各自的權利義務時終止。

第5篇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各執份。

第6篇

委託方受託方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諮詢行業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根據委託方的委託要求,受託方應根據國家、地區及行業的有關政策、法規及規範要求,按時向委託方提交諮詢成果。

為保證受託方有效進行技術諮詢工作,委託方應當向受託方提供下列協作事項:

1、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可行性論證報告,□技術評價報告等。(其他具體內容) 。

4、本合同履行完畢後,上述技術資料和條件按以下方式處理: 。

(一)委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提供編制本項目報告所需要的基礎數據和技術資料,並協助受託方收集其他有關資料。

(二)在合同期內,委託方進行與本項目有關的討論、詢價、對外談判、調研考察等彙總後的所有信息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受託方,必要時可吸收受託方編制人員參加。造成費用增加和提交成果時間延誤的,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執行。

(三)委託方按照約定及時向受託方支付本合同費用。

(四)委託方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五)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報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應另行增加費用,其數額由雙方另行商定,同時,提交成果的時間相應調整,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在合同期內項目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受託方。

(六)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委託方不得擅自修改、轉讓或轉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一)受託方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諮詢報告,使本報告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二)受託方提供的諮詢成果達不到合同規定要求的,受託方應無條件完善、修改。

(四)未經委託方同意,受託方不得擅自將諮詢成果提供給第三方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損失和法律責任由受託方承擔。

(五)受託方應按合同約定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 份。若委託方要求增加諮詢報告份數,受託方將按本單位規定收取諮詢報告的文印工本費。

(1)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總價 %,即人民幣 元整(¥ )的定金;

(3)委託方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諮詢費用的剩餘款,即人民幣 元整(¥ )。

雙方確定,按以下標準和方式對受託方提交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

以書面諮詢報告作為諮詢成果,則書面諮詢成果的形式、數量、時間及地點為:

書面諮詢報告(一式 份),電子資料 。 時間:地點:

委託方按 方式(評審、審查或其他)對受託方完成的諮詢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出具書面的諮詢成果完成證明。

(4)在合同約定的驗收期內仍不具備驗收條件的或驗收不合格的,經委託方同意可以給予受託方日的寬限期進行完善和修正。在寬限期內驗收合格的,不視為違約;寬限期滿仍不具備驗收條件或驗收不合格的,按第九條“違約則責任”處理。

1、委託方違反約定,不能按時提供技術資料或工作條件或提供技術資料不準確,導致受託方無法按期完成並提交諮詢成果的,受託方有權按延誤的時間予以順延;造成諮詢成果返工或修改時,委託方應按實際完成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2、委託方因故要求中途終止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受託方。受託方不退還委託方支付的定金。若受託方已開展工作,委託方應按受託方實際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的諮詢費。

3、委託方未在約定時間內支付本合同諮詢費用的,從應付諮詢費用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受託方按應付費用的%(例如2%)支付違約金。

1、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交諮詢成果時,受託方從應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計算,每延誤一天,向委託方賠償應收合同金額的%(例如2%),作為違約金。

2、受託方故意或重大過失,提供錯誤或不合格信息而導致委託方損失的,受託方有責任採取補救措施,並按實際情況賠償委託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向委託方賠償該合同金額的%(例如10%),作為違約金。

3、受託方惡意違反約定,未按合同約定提交諮詢成果的,委託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託方應返還已收取的諮詢費用,並另行支付已收取諮詢費用的%(例如100%)的違約金。

所有通知和通信都應是書面的(可用電子郵件預送達),並親自送達或以傳真、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等方式至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

親自送達或掛號郵寄、特快專遞的通知送達時生效,傳真發送後在收到對方確認函時生效。任何一方變更本合同所示的項目聯繫人及聯繫方式,應提前5日書面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項下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義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期間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應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為中止的期間,該方無須為此承擔違約責任。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雙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雙方均不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且在隨後的15日內向對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造成的影響。

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立即進行磋商,尋求合理的解決方案,並且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和受託方各執 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自雙方履行完合同約定的義務後自動終止。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委託方和受託方雙方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與合同正文衝突時,以合同正文條款為準。本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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