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保障客人安全,賓館安全無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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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為主題,着重探討賓館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的重要責任。賓館作為公共場所,其消防安全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關係到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與發展。本文將從法律法規、責任意識、預防措施等多個方面,全面闡述賓館在消防安全上所承擔的責任,並提出相應的改進方向。

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保障客人安全,賓館安全無憂

第1篇

為加強賓館的消防管理,確保賓館來店客人和賓館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賓館的實際情況,由賓館委託代表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的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部門的工作特性和實際情況,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對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使消防安全作和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三、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並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部門所有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證其正常使用,並定期檢查,做好保潔,使本部門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數量、操作方法。無火災情況下,任何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器材,因火情需要動用,用完後應及時放回原位,並報告安保部。

五、部門必須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不得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並確保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指示標誌燈隨時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六、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賓館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範要求整改完畢,並報告安保部複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賓館安保部和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部門內部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報安保部。

七、對上級領導安排佈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在實施改造施工時,必須貫徹先報批,後施工的原則。

八、使用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動力部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範,臨時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賓館安全管理委員會及安保部審批同意後,由專業人員安裝,並應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九、部門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賓館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門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部門和部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飯店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如部門消防責任人年度內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調離時,接任工作的部門消防負責人到崗後,部門應及時知會安保部,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接任工作的部門消防責任人應負同樣的消防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賓館安全委員會委託安保部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3篇 《賓館消防安全責任書》:保障客人安全,賓館安全無憂 第2張

第2篇

為加強酒店的消防管理,確保酒店來店客人和酒店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由酒店委託代表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各部門的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二、針對部門的工作特性和實際情況,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對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三、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並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部門所有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保證其正常使用,並定期檢查,做好保潔,使本部門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數量、操作方法。無火災情況下,任何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器材,因火情需要動用,用完後應及時放回原位,並報告保衞部。

五、部門必須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不得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並確保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指示標誌燈隨時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六、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酒店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範要求整改完畢,並報告保衞部複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酒店保衞部和安全管理委員會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部門內部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報保衞部。

七、對上級領導安排佈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在實施改造施工時,必須貫徹先報批,後施工的原則。

八、使用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必須由工程部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範,臨時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的,必須以書面形式,報酒店安全管理委員會及保衞部審批同意後,由專業人員安裝,並應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九、部門應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酒店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門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部門和部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飯店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一、如部門消防責任人年度內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調離時,接任工作的部門消防負責人到崗後,部門應及時知會保衞部,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接任工作的部門消防責任人應負同樣的消防責任。

十二、本責任書一年簽訂一次,由酒店安全委員會委託保安部負責落實跟進執行情況。

第3篇

為加強酒店的消防管理,確保酒店來店客人和酒店員工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根據《消防法》及第61號令的規定,酒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保證安全、優質服務”的安全工作指導方針,增強酒店各部門的安全意識,把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保證酒店各部門的消防安全,結合酒店的實際情況,酒店與各部門負責人簽訂20xx年《消防安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酒店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部門經理是主管本部門消防安全保衞的第一責任人,在任職期內,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針對部門的工作特性和實際情況,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制度,對各崗位的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實和執行情況進行指導、監督、檢查,實行安全目標管理,使消防安全工作和本部門的工作任務同計劃、同佈置、同檢查、同落實、同總結。

三、部門負責人有責任和義務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教育,利用班前會、專培會組織學習消防知識,做到會發現火災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會使用消火栓、會報警、會引導客人疏散。增強員工的安全防火意識和正確處理消防突發事故的`能力,做到警鐘常鳴,發現隱患,及時清除。並積極主動的參加消防演練及培訓。

四、部門所有人員均有責任和義務保護轄區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認真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保證其正常使用,並定期檢查,做好保潔;使本部門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器材的擺放位置、數量、操作方法。無火災情況下,任何員工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動用消防設備、器材,因火情需要動用,用完後應及時放回原位,並報告後勤保障部。

五、部門必須確保管轄區域內的安全出口和消防疏散通道的暢通,不得佔用和堵塞疏散通道,不得在疏散通道內堆放雜物,並確保安全出口指示燈、疏散指示標誌燈隨時處於正常工作狀態。

六、使用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或臨時安裝使用電器設備,必須由工程部專業人員操作,嚴格執行有關的技術規範,並應採取有效的防火措施,禁止私拉電線、電插座和擅自使用電熱棒、電爐等。

七、每天下班前認真檢查各種設施、設備開關,該關的必須關掉,人走斷電,檢查確無隱患,確保值班檢查安全有效。

八、嚴格天然氣、液化氣、酒精的防火安全管理,使用燃氣時,必須按照“先點火,後開氣”的操作規程,特別是酒精爐,嚴禁在火焰未熄滅時,添加酒精,並做到“火開人在,人走火滅”規定,工作結束後,操作人員必須關閉所有氣源閥門,切斷火源後才能離開。

九、各經營部室如需施工或動明火施工作業,必需到後勤保障部辦理施工或動火申報手續,未經獲准擅自施工、動火作業出現的一切安全責任或損失,全部由部門負責人自行承擔。

十、部門必須積極配合上級公安消防部門及酒店的消防安全檢查。對在消防安全檢查中提出的火災隱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規範要求整改完畢,並報告後勤保障部複查。對確實一時無法整改的火災隱患,應列出整改計劃,報酒店審批,共同制定應急措施。積極開展本部門內部的安全防火自檢自查,發現隱患立即整改,並報後勤保障部。

十一、對上級領導安排佈置的消防安全工作及相應的通知,必須嚴格執行,貫徹落實。在實施改造施工時,必須貫徹先報批,後施工的原則。

十二、部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重點管理,除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外,還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定期進行檢查,出現問題及時報告。

十三、後勤保障部有權對各部門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時提出整改意見並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未採取有效措施的部門,有權代表酒店對其負責人進行經濟處罰。

十四、酒店對消防安全工作做的好的部門和個人將適時給予通報表彰獎勵,對消防安全制度落實不夠、執行不嚴、管理差的部門和部門責任人,將給予通報批評,並視情節給予經濟處罰或行政處分,情節嚴重的送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五、如部門消防責任人年度內因公或其它原因外出、調離時,接任工作的部門消防負責人到崗後,部門應及時與後勤保障部,重新簽訂消防責任書,接任工作人對部門消防工作負全責。

十六、本責任書一式兩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年簽訂一次;簽署部門經理各持一份,責任人任職期間有效。遇責任人變動時另行重新簽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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