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篇 “安全出行,始於交通安全教育——我對交通安全教育的體會與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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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教育是一項極其重要的任務,它不僅關係着人們的生命安全,也涉及到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在交通安全教育中,我們需要不斷總結、歸納和深入思考,以提高我們的見識和認識,從而更好地為公眾服務。本文將分享一些交通安全教育的心得體會,希望對大家有所啟示。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篇 “安全出行,始於交通安全教育——我對交通安全教育的體會與感悟”

第1篇

昨天下午,學校組織全校師生和家長一起聽了一節關於交通安全知識的講座。聽了此次講座我發現,當前交通存在許多問題,如:超車、超載、超速、行人亂穿馬路、亂闖紅燈等。存在上述問題最重要的是人們對交通安全目標和內容的理解不夠,對存在的交通安全隱患認識不足,從而不斷導致車禍(死、傷)的人間悲劇發生。

孩子們的生命安全牽動着每個家庭和教師的心,因此,要加強對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防止和避免交通事故的發生。作為我們教師要有強烈的交通安全意識,做一個交通安全的保護者、宣傳者、教育者,為孩子做出良好的表率作用,增強幼兒的交通安全意識。

我們要對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宣傳,引導家長參與交通安全活動。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對孩子的影響很大。通過開家長會等活動,從而呼籲家長參與進來,應時刻提醒孩子們注意交通安全。

在課堂上我教了學生們很多交通安全知識,但也只是淺薄的。通過學習,我進一步樹立起了交通安全意識,這在平時對於學生的安全教育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通過學習我知道了:當我們徒步行走於人來車往的馬路時,一定要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能在馬路上嬉戲打鬧;當我們過馬路時,要多一份謙讓與耐心,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違規橫穿馬路。因為,一個疏忽、一個馬虎、一個走神都可能釀成危及生命的嚴重後果。

以後,我希望學生們會把存在的交通問題一一改正,做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好學生。讓爸爸媽媽放心,讓老師安心。

交通安全教育心得體會3篇 “安全出行,始於交通安全教育——我對交通安全教育的體會與感悟” 第2張

第2篇

在今天的班會上,我們班主任xx老師為我們開展了一次別開生面的學習討論會,關於“交通安全”的學習討論。

這讓平日裏滿腦子想着學業的我們稍微放下負擔,開始順着班主任的話對交通安全進行學習和討論。班主任先是給我們放了一些紀錄片,可以看出視角是各個路口的監控攝像頭,跟着攝像頭的視角我們看到了一場場的車禍,每次車禍班主任都會順着視頻上的介紹進行一些講解。

一開始,我們班上態度還沒有嚴肅起來,看着這些視頻心裏有些好笑,抱着玩鬧的心情看着這些事故災難。但是很快,甚至沒用老師教訓,我們就在一場又一場燦烈的車禍和死傷者家人崩潰哭泣的面容中收斂了心情,臉上漸漸變得嚴肅,班級的氣氛也變得安靜壓抑起來。

看到那些看似好笑的畫面時,我們也因為能夠感同身受,體會到視頻里人的痛苦而不再做聲。隨着班主任的不斷訴説,我們心裏對交通安全這一思想理念的概念越發清楚,甚至於看到那些大型貨車會有一些懼怕的心理了。

一條條鮮活的生命,就因為一時的大意或者沒能注意到意外的到來而消逝,最後留給人間的只有這讓人無比歎息的警示視頻和親人朋友們的崩潰大哭。這一場場悲劇的發生實在是讓我們不得不思考其中藴含的道理,不得不去思考該如何才能夠有效的防止類似的事情再一次發生。

生命是寶貴的,沒人能知道未來的自己是什麼樣子,在這個無限機會的現代社會也沒人能夠一言而斷定未來。也許,在這些車禍的受難者們中間,有些人未來會成為一名知名的學者,有些人能夠成為優秀的工程師,更有些人可能會在以後成為一名為國爭光的優秀運動員。

但是,他們的未來都因為一場場交通事故而不得不畫上一個血色的句號,徒留給人間無盡的遺憾。

為了避免這樣事故的發生,我想了很多,但是最終只能做到自己多多注意,保持警惕,才能預防類似的事情發生。

我們的生命只有一次,但是很多人在事情沒有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常常不以為意,認為發生的機率這麼小,怎麼可能會正好碰到自己身上。因此肆無忌憚的橫穿馬路,對左右兩邊的道路安全缺乏關注,走在馬路上跟走在自己家裏一樣隨意。殊不知恰巧就是這樣的行為才提高了事故發生的機率,等於是將自己送上了危險的邊緣。

因此,我們應該在以後的日常生活中,對於交通安全多加留意,做到不闖紅燈,不搶行,遵守交通規則,這既是對自己的安全負責,也是對社會秩序的維護。

第3篇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説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説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説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裏,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羣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着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裏,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裏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説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説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裏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範,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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