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12篇 政府土地租賃合同:合法、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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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為政府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旨在詳細介紹政府與土地出租方之間的協議內容,包括租賃時間、租金、用途等重要條款,為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租賃土地時提供參考。

政府土地租賃合同協議書12篇 政府土地租賃合同:合法、公正、透明

第1篇

甲、乙雙方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共同發展經濟,提高村民生活水平,根據《廣東省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經甲方村民會議討論同意將其所屬的農村集體建設工業用地出租給乙方。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真誠合作共同訂立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佔地面積平方米,具體按實際丈量為準,乙方同意以上述土地現狀租用。

三、租賃方式:甲方出租的本村土地由乙方自行建設廠房,廠房及廠房內有關設施的投資由乙方負責,廠房由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並自行承擔其風險,自行承擔債權債務。乙方所建廠房必須符合國家相關建設標準。

四、租賃期限:本合同約定租賃期為十五年,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含免租期時間在內)。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籌建階段,經甲、乙雙方約定,免收租金。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元/m2)。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元/m2)。

4、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人民幣(¥元/m2)。

六、廠房建設:甲方應在租賃合同簽訂後一星期內確定辦理好用地四至範圍給予乙方作規劃設計及報建(如需報建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接到用地後月內仍沒有實質性興建廠房,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並不退還乙方已付的押金。

七、交租時間:乙方應在每月15號前一次性付清當月租金給甲方(以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準,另乙方交税後的所得税發票提供甲方記賬及保村)。如乙方延遲一個月交租,乙方需同時支付滯納金(按未付資金總額每日的千分之五計算)給甲方。如連續拖延六個月未交租金,乙方無條件同意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土地的使用權,同時按法律程序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後交付用地及地上物的補償以便給乙方使用,否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相應押金並賠償乙方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如乙方違法經營,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允許的報建、消防,環保及營業執照以及水、電報裝等的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責。

4、在合同期內:乙方擁有該土地的使用權,乙方可自行安排本村地內的建築佈局及生產經營等相關活動,乙方有權出租廠房、宿舍及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經營。乙方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事故造成他人損失,拖欠債務及工人工資等均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合同,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及終止合同,否則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因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注如地震、颱風及其它自然災害等)雙方應以實際情況另行協商解決,任何一方需於合同期滿前終止合同,應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需取得對方同意並賠償對方所有經濟損失,如雙方協商不一致,繼續履行本合同。

6、在租賃期內,如因甲方土地權屬不清或村民發生糾紛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廠房建築的總投資和搬遷工廠引起的搬遷費用等)。

7、在合同期內如遇政府徵用本合同所屬土地,屬廠房賠償及搬遷補償的費用歸乙方所有,屬土地補償的費用歸甲方所有,協商補償時雙方代表必須在場。如政府佔用該地修建道路等,甲方必須減少已佔用面積的租金,破壞廠房及設施損失由政府賠償給乙方,與甲方無關。

8、在租賃期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政府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約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如有補償,按本條第(7)款處理。

9、乙方應依法經營,及時交納各項税費,支付工人工資和當地部門規定的各項規費(包括通過乙方招商使用廠房的其他單位)。

10、甲方必須完善廠區周圍的道路設施及排污渠道的暢通,如乙方施工過程需要增加泥土的,甲方必須無條件安排取土的地方給乙方挖掘。

11、土地使用税及土地營業税(含土地出租所得税及各類附加税)由乙方承擔。

12、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所涉土地轉租,不得將土地使用權轉讓或抵押、不得將土地上建築轉讓或抵押,否則四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3、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轉讓及抵押,造成後果的,應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1、本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租用該地,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具體合同條款另行協商)

2、合同期滿後,所有不動產如廠房建築物歸屬甲方所有,所有動產如機械設備、生產工具、原材料、產品、零件、電器用品等歸乙方所有。

3、合同期滿後或因乙方違約合同終止的,乙方應在合同期滿或接到甲方解約通知後20日內完成搬遷,將土地和廠房歸還甲方,廠房移交時應保持結構完整和正常使用功能,不得拆除水電、通訊及門窗等基本設施。

1、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租地押金。本合同期滿後,乙方交清本合同所引起的費用(經甲方確定)後。甲方應在一個月內退還乙方租地押金民幣叁萬元整,不得延誤。若合同期內因乙方違約造成合同終止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一、村民會議:甲方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並有90%以上簽名確認有效,因甲方未履行上述手續,造成乙方損失的必須賠償乙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二、甲方配合:為確保乙方對土地的有效的使用,甲方保證在交會土地使用時完成地面附着物及四至範圍認定,乙方在興建廠房及生產過程中,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工作。

十三、招商限制:乙方在招商引資過程中,不得引進重大有損壞環境污染的工廠(例如:電鍍廠、電路板廠、廢舊電器分解廠、洗水廠等)否則造成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合同補充: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六、其他: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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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根據《中華人森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關於“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方式包括國有土地祖賃”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土地的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乙方只享有出租土地的`使用權,出租土地的地下資源、埋藏物及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出租範圍。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使用的國有土地位於:_______;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中工業用地為: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住宅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商業用地為:_______平方米(土地級別:_______級),公共設施用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公益事業用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其他土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

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出租年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收取標準隨人民政府公佈的基準地價調整而調整。調整後乙方應當自調整之日起按新標準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第五條 在現行人民政府公佈的基準地價調整前,土地使用權租金繳納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一)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釜,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元人民幣,工業用地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元人民幣。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

(二)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商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住宅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工業用地為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應繳納_______元人民幣。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乙方應於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和每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分兩次向甲方繳納當年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每次繳納的款額為當年應繳租金的50%。

第六條乙方應按時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逾期繳納的,按日加收應繳費額_______的滯納金。乙方連續拖欠租金達_______個月內,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乙方付清所欠租金。

第七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內將應支付的費用匯人甲方銀行賬户內。銀行名稱:________,賬户號:__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户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_______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書面簽收。由於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概不承擔違約責任。

八條乙方必須按照規定要求和用途使用土地。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確需改變土地用途和現使甩條件的,應經甲方同意後,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國有土地使用權租金標準。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乙方依照規定申請九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或出租許可證手續。

第十條乙方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償使用年限內經甲方同意,可將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承租土地使用權轉租、轉讓或抵押,必須依法登記。

乙方將承租土地轉租或分給第三人的,承租王地使用權仍由乙方持有、乙方與第三人建立了附加租賃關係,第三人取得土地他項權利。

乙方轉讓土地時租賃合同可同時轉讓,租賃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給第三人,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第三人取得,租賃合同經向甲方登記更名後繼續有效。

地上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依法抵押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可隨之抵押,但承租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價值只能按合同租金與市場租金的差值及租期估價,抵押權實現時土地租賃合同同時轉讓。

在出租年限內,土地出讓的,乙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租賃土地在辦理出讓手續後,終止租賃關係。租賃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承租的權利。

第十一條甲方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承租土地使用權,在租賃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的,應對承租人給予合理補償。

承租土地使用權屆滿,乙方可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予批准。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承租土地使用權由甲方依法無償收回。

乙方未按合同約定開發建設、未經甲方同意轉讓、轉租或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依法收回承租土地使用權,並同時無償收回地上建築物。

第十二條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年限期滿乙方繼續使用土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甲方申請續期辦理。經甲方同意,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後方可使用土地。

本合同規定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期滿或雙方協商提前終止本合同或一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還已辦理的土地登記手續或土地使用權出租許可證。乙方對該土地內投資建設的建築物、附着物有權處置,在兩個月內沒有處置完畢的,甲方有權拍賣。

拍賣所得除支付拍賣、評估等中介費用外,發還給乙方。不能拍賣或者拍賣不利於土地的繼續出租轉讓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時拆除。在甲方要求拆除時間屆滿乙方不拆除的,甲方有權拆除,拆除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三條 在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內,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土地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乙方應予以配合,並如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第十四條 因執行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願申請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採用中文書寫,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第十六條 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是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託代理兒(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第3篇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①租金計算標準: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4篇

1.甲方是具有中國法人地位的國有企業,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佈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乙方是經有關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由甲方作為發起人擬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甲方已以出讓方式取得本協議所列的各宗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期限為_____年;

3.乙方在正式設立後將使用本協議附件所列的各宗土地和有關房屋,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上述的各宗土地使用權,乙方同意向甲方承租該等土地使用權。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本着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閲本土地使用權租賃協議。

第5篇

丙方由於業務發展需要,需租賃乙方原向甲方承租的土地,經甲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位於市×××路  號(附圖),面積按土管部門勘定的為準。

自年  月日至 年 月 日 的租金為3萬元/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日的租金為  萬元/年。

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丙方自租賃期限開始之日起一週內,支付當年租賃費的一半給乙方,  個月後的第一週內支付當年另一半租金。這二個付款日為以後每年租金的付款日。

合同期滿後,該土地繼續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丙方享有承租優先權。

2.甲、乙方不能保證丙方行使該租賃土地使用權時,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丙方不按時支付租金且超過半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不將該土地出租給丙方,賠償丙方損失  萬元;

3.乙方因其他原因造成違約的,除賠償丙方在租賃土地上的全部基建投入(該基建投入以丙方基建完工後提供給甲、乙方的基建清單為準)外,另再賠償丙方損失  萬元。

1.該租賃土地的審批手續由甲、乙方負責,丙方給予配合;

2.租賃期內未經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土地用途;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丙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6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合法、自願、誠實信用原則,就租賃土地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面積_____平方米,用以____________________ 。

租賃開始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土地租賃期限已滿,為保證乙方用地,乙方要求延長租賃期限,甲方無條件延長租期;租賃費按年計算。

本協議租金實行(_____年)支付制,租金總額(大寫)_____租金支付方式為(現金)。

3、除有明確約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完工退場時,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費用,干擾乙方退場。

5、甲方應負責協調相鄰土地所有人之間的關係及周邊道路的使用,相鄰土地所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乙方施工生產。

6、甲方應提供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户口本等有效證件,經乙方驗證後複印其文件備存。所有複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1、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以保證生產,以及種植,如:種樹、農作物,和養殖等。

2、乙方不得將租賃的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和抵押給第三方。

3、乙方有義務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和數量向甲方支付租金。

4、乙方如果需要改變土地用途的,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按有關規定報批後,重新協商。

3、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協議的能力。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使土地不適於使用或租用時,甲方應協調解決,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如果協調解決不了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滿或協議因解除等原因提前終止的,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協議終止後5日內將租賃的場地交還甲方。乙方未按照約定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協議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鎮政府有關部門協調解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____

第7篇

經甲乙雙方協商,為其共同利益,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熊嶽鎮郭屯村北81167農場,現將雙方責、權、及義務合同如下:

地界,西側土壩種蓄場地界,共44畝,院內及房東4畝合計48畝。

四、租賃土地用途:主要是開發高效農業項目。反季水

果,蔬菜、大棚、露地水果、儲存、畜牧養殖配套項目及深加工等。

六、甲方應依法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併為其生產經營

七、在土地租賃內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否則承擔

八、在土地租賃期內,如國家徵用土地時,地上覆着物

及建築物的賠償應歸乙方,同時甲方退還乙方當年土地租賃金。

九、租賃期滿後,如不是國家徵地乙方有該土地繼續租

十、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

第8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合同法》等和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 省(自治區、直轄市) 市(縣) 街道村,面積為 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雙方確認。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 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在租賃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在該地塊上新建永久性建築物,乙方如須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須取得甲方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租金,並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着物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具體數量、位置及使用概況詳見附件二《建造在土地上的建築物、構造物、建築附屬物清單》,該附件雙方已經?確認無誤。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6.1 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 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 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應予以批准。

6.4 經?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 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 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 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註銷登記手續,交還土地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着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7.1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税)。

7.2 本合同出租宗地經?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為元,按規定享有改制企業優惠政策後,土地使用權租金每平方米以 元收取,佔評估價格的 %,租金總額為人民幣元。

第9篇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__)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__畝土地承包期限為20_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_年月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m3計算,作價萬元(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萬元(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後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餘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於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並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餘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元,乙方應於當年的月日前一次性支付。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務必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年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户。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構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徵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税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能夠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並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採伐許可證進行轉讓並收取轉讓所得。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徵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職責;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後(年月底),甲方於年月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並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鄂州市林業局、鄂城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第10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願將位於 ,面積_________畝農用耕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具體以合同附圖為準)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為 ______年,自 ______年至 ______年。每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____元/畝,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十______年的承租金,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人,無需徵得甲方同意。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3.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徵用該土地,本土地租賃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應按照實際未履行的承租期限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承租金。同時甲方還應支付乙方在承租土地上各種建築設施的費用,並根據乙方承租經營的______年限和開發利用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4、本合同期滿,如繼續出租,乙方有有權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三個______月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照土地利用的實際總投資額和合同未到期的承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本合同轉租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租合同不能履行,給轉租後的承租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

第1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訂立本合同。

出租的土地用於發展糧食生產,不得空閒、撂荒和種植其它作物,更不能挪作非農建設。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存檔一份。

第12篇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和工業生產加工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土地使用形式,甲方將各人所有的農用土地租給乙方,用於農業科技的開發應用和工業生產加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鄉____________村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土地承租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____________

為了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①租金計算標準:,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提出增加租金的要求。

②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③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甲方違約,必須賠償違約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地震、洪水等),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徵用或徵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雙方當事人可以採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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