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擔保合同3篇 "保障雙方權益的抵押擔保合同:深入解析與重要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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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擔保合同”是指借款人以物業或其他財產作抵押,向出借人借款並簽訂的擔保合同。該合同約定了貸款的利率、還款方式、抵押物的性質及保管等事項,保障了出借人的利益。

抵押擔保合同3篇

第1篇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税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項目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發送,發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發送傳真或發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發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附件:______年____月___日,抵押物清單。

抵押擔保合同3篇

第2篇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提供記名股票設定質押權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借給乙方人民幣_________元,借期_________年,年利率_________%,到期本利一併還清。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歸自己所有的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記名股票_________張(編號_________至_________,每張面值_________元,面值總額_________元)作為質押標的,設定質押權。

三、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交付於乙方,乙方於同月_________日在第二項所載股票上作轉讓背書,並將作成轉讓背書的股票交付於甲方。

四、甲方在乙方清償前,代位乙方享有自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接受股息的權利,所受股息計入乙方償還額。乙方就股票享有的其他權利,甲方不得代位行使。

五、債權屆期,乙方不能清償債務時,甲方有權拍賣第二項所載股票,並從拍賣價金中優先受償。

六、乙方屆期或提前清償時,甲方應在清償日將質押股票全部交還乙方,質押權自交還日起失效。

第3篇

乙方為擔保甲方與乙方/丙方之間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簽訂_________合同的履行,在公平、自願、平等協商的基礎上乙方以自己享有相關處分權的財產為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乙方擔保的主債務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與_________方簽訂的_________合同項下的以下債務:

以上約定的擔保債務外的其他債務均不進入擔保範圍。

第二條 雙方約定乙方擔保的範圍包含以下各項中的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第_________項,未選中的不包括在擔保範圍中選中。

第三條 乙方以以下有權設置抵押權的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以及其他可以處分的權利提供抵押擔保:_________。

1.其中法律規定需要辦理抵押登記始設立抵押權的財產為: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其中財產_________在此之前已經設有_________擔保物權,擔保金額為:_________,擔保方式為:_________ 元人民幣,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第三人可以主張的物權存在。

以上財產名稱、權屬證書編號、基本狀況描述、價值評估等基本信息由乙方提供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若乙方所提供的以上抵押財產與清單不符,低於清單所描述的價值致使擔保債權不能完全實現則乙方當承擔違約責任。

3.甲方有權隨時對抵押財產狀況進行檢查,若遇抵押人不當使用或者保管將可能致抵押物價值減損,甲方有權制止不當使用或者使用有利於保護抵押物的方式保管,必要時可以要求抵押人維修,抵押人不維修的則甲方可以自己維修,保管費用和維修費用由抵押人負擔。但抵押人提供其他等額的物的擔保則甲方不再享有前項權利。

4.抵押物上如果存在賦税事項則甲方有權隨時監督抵押人繳納賦税。

第四條 雙方約定在抵押權設立前由_________方對第三條約定的以下抵押財產向保險公司上_________保險,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保險期間為_________,保險費由_________方負擔,續保由_________方及時辦理。

若乙方或者丙方違反前款約定致使抵押權設立後保險事務尚未辦理完畢而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損不能完全清償債務或者抵押財產毀損滅失,乙方或者丙方應當另

若約定甲方辦理保險,在抵押權設立前甲方沒有辦理完畢致使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後無法主張保險理賠則乙方有權以該抵押財產清單上所載明的評估價值抵消主債權。

第五條 抵押財產價值減損或者毀損滅失所獲得的保險賠償金由保險人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規定。

抵押財產被第三人侵權所獲得的賠償金由乙方向_________提存以擔保債權的履行,提存費用的負擔依法律法規定。

發生前兩款情形債務人要求提前履行債務,甲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 以下抵押財產由抵押人協同甲方辦理登記,法律法規規定須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一起辦理登記的,則甲方和抵押人一起去登記單位辦理。

2.法律規定不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抵押合同生效即設立的財產為:

4.登記機關要求填寫的擔保登記期間屆滿由_________方辦理延續登記。

第七條 主債務人違約或者侵權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有權以以下方式處理下列財產,抵押人可以監督甲方處理:

4.折價、變賣、拍賣的各財產所得價款按照以下順序實現甲方的債權,實現全部擔保債權後剩餘款項歸還抵押人。

a 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即折價、拍賣、變賣這些財產所合理支出的費用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經_________審查批准後生效,由_________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_________提出申請。

依據法律規定本合同不需經過國家行政審批則本合同生效採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2)本合同自向_________ 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由_________方承擔。

(4)本合同自_________(附某一種或者多種條件)成就時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當事人各方各執一份,經公證的公證機關執一份,各分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各方以本合同書上載明的通訊地址和電話送達文件和口頭通知,若有變動當及時通知各方。

第十條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主合同債權和債務都不得轉讓,否則乙方有權撤銷本擔保合同;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變更主合同,否則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若主合同雙方均未按主合同的約定實際履行主合同則乙方免除擔保責任。

第十一條 若因本合同發生爭議各方經協商不成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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