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基層黨組織考評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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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2020基層黨組織考評管理辦法

最新2020基層黨組織考評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戰鬥堡壘作用,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普通高等學校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指導思想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治國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進一步加強學校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充分發揮黨支部的戰鬥堡壘作用,提高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號召力、戰鬥力,為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障。

第三條 設置的原則

(一)堅持以黨章為依據的原則。

(二)堅持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的原則。

(三)堅持有利於黨建工作開展的原則。

(四)堅持有利於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養和黨員教育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委員會委員的任職條件

(一)具有較高的馬列主義理論水平,有較強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自覺遵守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

(二)理想信念堅定,政治素質較高,組織能力較強,熱心黨務工作,善於做思想政治工作。

(三)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作風民主,實事求是,善於聽取意見或建議,團結同志。

(四)堅持黨的羣眾路線,密切聯繫羣眾,奉獻精神較強,為人表率,廉潔奉公,敢於負責,羣眾威信較高。

(五)委員候選人須為具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中共正式黨員,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委員候選人一般應具有三年以上的黨齡。

第五條 基層黨組織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

(一)黨總支委員會和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

1.各黨總支委員會、直屬黨支部委員會根據黨員人數和工作需要,一般由5或7人組成。

2.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由本單位黨員大會差額選舉產生,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的人數不少於應選委員人數的20%。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

3.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副書記、組織委員(統戰委員)、宣傳委員、紀檢委員、羣工委員等,委員人數不夠的可以兼任。

4.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數,按學校確定的領導職數執行,由校黨委推薦書記、副書記候選人,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等額選舉產生。

5.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是中共黨員的一般應是黨支部委員會成員。

(二)黨支部委員會的組成和產生

1.各黨支部委員會由3或5人組成,教工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組織委員(統戰委員)、紀檢委員、宣傳委員等,學生黨支部委員會設書記、組織委員、宣傳委員等,委員不夠的可兼任。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2年。

2.機關黨總支所屬各支部的書記一般由相關處室負責人擔任。

3.公寓管理中心黨總支所屬各支部的書記由各公寓在編教職工正式黨員擔任。

4.教工黨支部書記一般由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副書記兼任;學生黨支部書記一般由學工辦正式黨員或輔導員擔任,組織委員原則上由教工正式黨員擔任,副書記、宣傳、紀檢委員可由學生黨員擔任。

5.各黨支部委員會由黨支部召開黨員大會選舉產生。黨員不足7人的支部,不設支部委員會,只設支部書記,但根據工作需要可設副書記。

附件:
       1.基層黨組織設置

2.基層黨組織工作職責

3.基層黨組織委員會成員工作職責

附件1:

基層黨組織設置

校黨委下設黨總支委員會和直屬黨支部委員會。

一、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原則

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委員會的設置和調整主要根據學校事業發展和中層機構變化而適時進行調整。

二、基層黨組織的具體設置

(一)機關黨總支的黨支部設置

機關黨總支根據各部門黨員數和各主管領導分管工作情況單獨或合併成立機關黨支部,人數以10人左右為宜。名稱以機關第一黨支部、機關第二黨支部等序列命名,以此類推。要將教職工離退休黨員編入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歸口黨委組織部管理。

(二)教學單位黨總支和直屬黨支部的黨支部設置

教學單位黨總支根據教工黨員和學生黨員的人數分別成立教工黨支部和學生黨支部。教工黨支部一般按院(系)內設的教學、科研機構設置,以黨員人數20人左右為宜進行設置,名稱以教工第一黨支部、教工第二黨支部等序列命名,以此類推;學生黨支部可以按年級或院(系)設置,名稱以學生第一黨支部、學生第二黨支部等序列命名,以此類推。學生中正式黨員達到3人以上的班級應當及時成立學生黨支部或黨小組;直屬黨支部可根據教工黨員人數成立黨小組。

(三)公寓管理中心黨總支的黨支部設置

公寓管理中心黨總支根據學生公寓現狀、團學幹部和安保大隊實際狀況設置公寓黨支部和團學黨支部,公寓黨支部名稱以一號公寓黨支部、二號公寓黨支部等序列命名,以此類推。公寓管理中心各黨支部的學生黨員實行身份雙重管理,即教學單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和公寓管理中心黨總支雙重管理;以教學單位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管理為主。

(四)黨支部設置備案制度

各黨總支下設黨支部事宜,根據上述原則進行。具體由各總支根據本總支部委員會實際情況研究確定設置方案,報學校黨委組織部備案。

(五)委員備案和書記、副書記審批制度

黨支部選舉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總支備案,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總支批准;黨總支(直屬黨支部)選舉出的委員報學校黨委備案,書記、副書記報學校黨委批准。

附件2:

基層黨組織工作職責

一、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學校各項決定,併為其貫徹落實發揮保證監督作用。

(二)通過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和決定本單位重要事項。支持本單位行政領導班子和負責人在其職責範圍內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

(三)加強黨組織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和制度建設,具體指導黨支部開展工作。

(四)領導本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本單位黨員幹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領導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學生會等羣眾組織和教職工代表大會。

(七)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教工黨支部工作職責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團結師生員工,發揮黨員先鋒模範作用,保證教學、科研等各項任務的完成。

(二)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向黨員佈置作羣眾工作和其他工作,並檢查執行情況。

(三)培養教育入黨積極分子,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四)經常聽取黨員和羣眾的意見和建議,瞭解、分析並反映師生員工的思想狀況,維護黨員和羣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學生黨支部工作職責

學生黨支部委員會要成為引領大學生刻苦學習、團結進步、健康成長的班級核心。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推動學生思想進步。

(二)加強對學生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定期召開組織生活會,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發揮學生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影響、帶動廣大學生明確學習目的,完成學習任務。

(三)組織學生黨員參與班(年)級事務管理,努力維護學校的穩定;支持、指導和幫助團支部、班委會及學生社團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四)培養教育學生中的入黨積極分子,按照標準和程序發展學生黨員,不斷擴大學生黨員隊伍。

(五)積極瞭解學生的思想狀況,經常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並向有關部門反映;根據青年學生的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完成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他工作。

附件3:

基層黨組織委員會成員工作職責

一、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主要職責

(一)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集體領導下,主持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負責召集黨員大會和黨總支會議,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按時向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三)根據上級黨組織的有關精神,結合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黨建工作計劃,佈置、檢查、督促支委委員及其下屬黨組織的工作。

(四)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基層,聯繫羣眾,聽取黨員、羣眾的批評和建議,掌握和關心羣眾的思想、工作、學習和生活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五)做好本部門幹部的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參與本單位教學、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項的決策,經常主動與委員、同級行政負責人溝通思想、交流情況、商量工作,積極支持行政負責人的工作。

(六)負責本單位黨、政、工、團、學和民主黨派等方面的關係協調工作。

(七)負責組織開展基層黨建工作創新與黨建理論研究工作。

(八)搞好自身建設,按期召開民主生活會,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不斷增強班子的團結與活力。

(九)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黨總支(直屬黨支部)副書記主要職責

(一)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集體領導下,協助黨總支(直屬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做好本部門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協助總支書記做好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堅持育人為本,加強學風建設,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三)負責教工、學生黨支部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指導學生黨支部的工作,認真抓好學生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在優秀青年大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

(四)負責學生思想教育、入學教育、安全教育、形勢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業指導、畢業教育、就業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學生日常管理,做好學生獎學金、困難補助、國家助學金的評定、發放和國家助學貸款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六)負責學生評先選優、違紀處理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七)領導團總支、學生會並對學生社團活動進行指導,支持他們依照國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八)負責學生工作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九)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三、組織委員的主要職責

(一)瞭解、掌握本級或下屬黨組織的組織狀況,提出組織生活安排,檢查、督促黨支部過好組織生活,提高組織生活質量。

(二)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同宣傳委員抓好黨員教育,關心黨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

(三)瞭解、掌握入黨積極分子情況,提出發展黨員的工作計劃,督促各支部做好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負責辦理接收新黨員、預備黨員轉正和對黨員進行組織處理的有關手續。

(四)負責黨總支、黨員大會的會議記錄和相關文書工作。負責黨員的黨費收繳、黨員組織關係的轉接等工作。

(五)組織開展各項黨建活動,收集、整理黨員的模範事蹟,及時向黨總支提出表揚、獎勵的建議。

(六)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四、統戰委員的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統一戰線理論、方針和政策的學習、宣傳、教育,使統戰成員明確新時期黨的大政方針和統戰工作的任務要求,更加堅定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決心,增強接受共產黨領導的自覺性和堅定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心。

(二)貫徹落實統戰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及時向黨組織提出開展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瞭解掌握本單位統一戰線成員的基本情況,保持與他們的密切聯繫,特別要做好有代表性、有影響的統戰對象的工作,並通過他們做好廣大統戰成員的工作。

(四)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做好統戰成員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他們在各項工作中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五)及時反映統戰成員對學校建設和發展的意見和建議,協調各方面的關係,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問題。

(六)配合黨委統戰部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宣傳委員的主要職責

(一)提出黨員的政治理論學習計劃,組織黨員、羣眾學習黨的基本理論、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檢查學習情況,總結推廣學習經驗。

(二)協助書記抓好黨課教育,瞭解、掌握黨內外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開展黨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加強與共青團、學生會和民主黨派等組織的聯繫,指導、協助他們搞好思想政治教育。

(四)做好宣傳工作,大力表揚先進人物和事蹟,組織開展精神文明建設活動以及各種健康有益的文體活動。

(五)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六、紀檢委員的主要職責

(一)經常瞭解並向總支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反映本單位黨員執行紀律的情況。

(二)協同組織委員、宣傳委員向黨員進行黨性、黨風、黨紀教育。

(三)管理羣眾對黨員的檢舉、控告;檢查、處理黨員違犯黨紀的案件,同各種違犯黨紀和敗壞黨風的行為作鬥爭。

(四)對受黨紀處分的黨員進行考察教育。

(五)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七、羣工委員的主要職責

(一)圍繞學校黨委的中心任務,指導開展本總支部工會、婦委會工作。

(二)組織和引導團員青年努力學習政治、業務、法律法規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發揮其作用。

(三)瞭解掌握師生的思想動態、建議和要求,維護職工、婦女合法權益,組織開展幫困扶貧活動。

(四)開展積極健康的文娛體育活動。

(五)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八、黨支部書記職責

(一)支部書記在黨總支(直屬黨支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所在黨支部的黨建及思想政治等工作負責。

(二)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堅持集體領導,搞好支委會的自身建設,參與支部重大事項的討論和決定。

(三)傳達、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召集黨支部會議,提出黨支部工作計劃,佈置、檢查、督促黨支部委員的工作,搞好黨支部年度總結。

(四)檢查黨支部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支委會、黨支部大會和黨總支報告工作。

(五)組織黨員和全體教職工理論學習,參加黨總支組織的各項活動,分析黨員的思想狀況,做好細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六)圍繞學校中心工作,帶領黨員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羣眾完成各項任務。

(七)嚴格組織生活,堅持貫徹落實各項制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抵制不良傾向,提高黨支部的戰鬥力、凝聚力。

(八)教育黨員遵紀守法,遵守學院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弘揚正氣,搞好內外團結。

(九)深入實際,聯繫羣眾,聽取黨員、羣眾的批評和建議,關心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工作、學習、生活上出現的問題。

(九)注重培養典型、表揚優秀黨員,加強經驗總結、搞好通訊報道,注意積累資料,及時反饋信息。

(十)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九、黨支部副書記主要職責

(一)在黨支部的集體領導下,協助黨支部書記開展工作,做好本支部師生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協助支部書記做好師生員工的教育管理工作,認真抓好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工作,做好在優秀青年教師和大學生中發展黨員工作。

(三)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經常深入年級、班級瞭解學生的思想教育情況,及時解決學生中出現的突出問題。

(四)抓好教工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為教職工解決實際困難,排除他們的後顧之憂,不斷提高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

(五)做好師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學生就業指導、畢業教育、就業等工作。

(六)做好黨支部的各種評優評先、違紀處理等工作,並組織實施。

(七)對學生社團活動進行指導,支持他們依照國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八)認真完成上級黨組織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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