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流轉合同3篇 土地流轉合同:高效承包,共創輝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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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重點介紹“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是指雙方在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達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對土地流轉的基本規定和權益保障進行詳細規定。文章將從合同的定義、主要內容以及應注意的事項等方面,為讀者提供實用的信息和指導。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3篇 土地流轉合同:高效承包,共創輝煌

第1篇

為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着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多次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甲方將 土地轉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綜合開發(林業及養殖業),土地面積 畝。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20xx年。從 日起,至 日止。合同期滿後,在不違背新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本合同繼續履行,若與新法律、法規衝突,雙方按新法律、法規另行協商,但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乙方轉包甲方承包地後,只能用於林業和養殖業,乙方 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否則,甲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2、支付方式、時間,簽定本合同時,乙方一次性支付20xx年的流轉價款。

2、甲方應配合乙方到發包方(村)辦理存檔備案手續,甲方應保證其有合法的轉包權。

3、甲方不得防礙乙方進行林業、養殖業開發,應極力協助支持乙方的工作。

7、乙方享有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政府各部門給予承包地的各種補貼及獎勵。

1、流轉到期後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若甲方所有或拆除、清理不便的情況下,事實上歸甲方所有的,甲方應當按當時市場價格給予乙方補償,補償的價格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當時的基層組織調解或委託中介機構評估後補償,同時乙方不進行復耕處理。

2、流轉未到期附着物及相關設施歸乙方所有,乙方處理附着物及相關設施後,應進行復耕處理。

3、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則甲方應當對乙方進行賠償,賠償應按乙方的實際損失及可得利益損失計算,同時,甲方應按前述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當立即將自己的承包地清理後交付給乙方。

1、甲方中途主張解除合同的,應賠償乙方損失,該損失應包含乙方20xx年轉包期的可得利益損失,同時尚需支付總流轉款30%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期支付流轉價款,按所延期限日萬分之五承擔違約金。

3、因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政府行為變化及不可抗力,軍事行為等導致合同不能履行及合同解除、終止等,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因政府徵用、企業佔用、開發等行為產生的對甲方承包的土地即流轉地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應當配合乙方處理徵用、佔用、開發等情況。

2、政府及部門給予流轉地的補貼、補償及獎勵歸乙方所有。 十一、爭議的解決:

1、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處理。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報村民委員會備案後產生法律效力。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3篇 土地流轉合同:高效承包,共創輝煌 第2張

第2篇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着依法、自願、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約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種類為: 承包地座落於 :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流轉承包地用途為生態旅遊觀光農業或有機生態種植養殖 。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共 元。 付款方式:分 次付清 ,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清全部餘款 。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乙方享受。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發包方同意後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土地流轉期間原發包人收取該土地的所有承包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流轉土地與其他農户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乙方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在受讓土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乙方在流轉期間投入資金而提高了土地生產回報能力或在流轉土地上投入的生產建設基礎設施,在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甲方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賠償給乙方。當政府規劃需要佔用土地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補償給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獲得相應經濟補償。

乙方有權將承包土地以轉包、出租方式實行再流轉,再流轉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及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觀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願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發包方及鄉鎮經管站合同備案事項由甲方負責辦理)。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篇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甲方採取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用於建造中藥材種植示範園。

三、土地租賃期限、支付辦法及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現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為 元。

1、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甲方負責劃清地畔,若有權屬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塊內種植農作物以及進行相關的生產活動和工程建設,並自行清除附着物。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後,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等,享受當地村民同等待遇。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鎮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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