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服務合同的範文4篇 技術服務合同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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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服務合同是指雙方在技術服務方面達成的一種合同協議。其主要目的是確保雙方具有相互信任、對技術服務互相表示信心,以此確保合同方案的執行。本文將為您介紹技術服務合同的範文,以供參考。

技術服務合同的範文4篇 技術服務合同範本

第1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 沈梅路(周東路-周元路)新建工程項目的技術服務(該項目屬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目前工程已經竣工,進入檔案編制前期階段,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本工程竣工檔案編制工作。

本合同要求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工程的有關建設前期批文和施工材料、監理材料等一系列材料。乙方必須按《浦東新區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檔案編報實務新編》的要求執行,並要求通過檔案編制的驗收工作。

乙方為甲方整理組卷沈梅路(周東路-周元路)新建工程的技術服務。

乙方根據《浦東新區建設項目(工程)竣工檔案編報實務新編》等有關要求,對甲方提供的相關竣工資料 進行鑑定、整理、組卷和各種技術服務等項目。

1、乙方為甲方編制的竣工檔案規格必須是a4幅畫(210mm_297mm)。

2、指導竣工圖摺疊按國家gb10609.3-89技術製圖摺疊標準,必須是a4幅畫(210mm_297mm),圖紙標題露在圖紙右下角。

3、乙方為甲方鑑定、整理、編制、組卷的竣工檔案,所使用的案卷封面、目錄等裝具,均符合國家gb/t11822-89科技檔案標準。

4、乙方按該項目建安預算造價1600萬元人民幣向甲方收取技術服務費用。(詳見第五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5、乙方向甲方提供兩套竣工檔案,一套送上海市浦東新區檔案局,取得上海市浦東新區檔案局頒發《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檢查結論單》,另一套交甲方。

2.施工單位施工過程中一切有關施工圖、變更圖等材料;

4.各部門竣工驗收材料(消防、環保、電梯、民防、綠化、工程設備案等);

2.對檔案進行分類彙總、編目、整理,需要驗收資料保證齊全完整;

1、本合同自簽定蓋章日起,至檔案驗收通過,取得《建設工程竣工檔案檢查結論單》,建設單位資料移交甲方止。

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金港路333號。

按照《上海市檔案條例》第四十九條第三款規定要求,技術服務按浦東新區檔案局的驗收要求和標準,採取雙方確認方式驗收,並取得預驗收及最終驗收合格,由委託方收到檔案驗收合格證明。

依據(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物價局)[滬財預7號、滬價費6號]

1、本項目合同總價19200元整(人民幣壹萬玖仟貳佰整)。

(1)一次總付100%,計 19200元,時間:經浦東新區檔案局預驗收合格,出具“檔案驗收結論單”並交付甲方後,一週內支付。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當事人雙方可通過協商和解或者調解方式解決。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約定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的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實事求是、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的,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全部成果交接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委託方(甲方): 上海市浦東新區周浦鎮人民政府 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經辦人:趙高鬆單位地址:郵政編碼: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聯繫電話:

單位名稱: 上海乾昂建築設計有限公司 委託代理人:經辦人:汪大令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 201206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聯繫電話:

技術服務合同的範文4篇 技術服務合同範本 第2張

第2篇

甲方: ×國××公司 法定地址: (電話,電報掛號,電傳)

1.乙方人員在×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不滿一個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時間和加班時間提供從居住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5.甲方提供的住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一)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為8一一10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提供廚房所用的飲具和旨在自己用飯所需的餐具.

2.根據工作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天×假期工作天數.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間為準.乙方人員將有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他項目上工作.

在緊急情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的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間,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個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2.甲方應為乙方人員提供工作方便,不干涉其工作時間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建議.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年.期滿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可以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1.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並在甲方通知後的三個月內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2.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棄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4.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間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1.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交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可以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必須承擔責任,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提供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定其他形式的擔保.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雙方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時,可協商修改,補充乃至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但不影響當事人對於損失賠償的請求權和合同關於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甲方協助乙方在合同履行地聘請一名當地律師擔任乙方的法律顧問,以協助和指導乙方履行合同和解決爭議,其費用由甲方負擔.

本合同的適用法律選擇由雙方協商同意的第三國實體法,並參照有關的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本合同用中文和×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

第3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着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服務項目事宜,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1服務內容: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

2.2服務方式:1、現場技術支持;2、電話技術支持、電子郵件技術支持;3、網絡遠程技術支持;4、系統運行驗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內軟件免費升級。

2.3技術服務達到的技術要求及考核驗收指標/標準: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4.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組織機構圖、人員名單、工作表格及工作流程、工作規範管理文檔等。

?設備缺陷管理系統》軟件一套及相關的產品使用手冊。

5.1甲方在乙方服務時間內安裝調試結束後,經過一個月的試運行(雙方無修改意見後),三個工作日內在甲方中心機房進行驗收項目成果,驗收根據按甲乙雙方確認的《設備缺陷管理系統技術規範書》為依據驗收。

5.2甲方驗收後出具驗收報告,作為驗收結果的書面材料。

5.3本合同服務項目的保證期為壹年,自項目通過*終驗收之日起計算。保證期間如發現服務質量有缺陷的,乙方應負責無償修正、返工。

6.1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為:萬元人民幣,大寫:整。本項目技術服務費由甲方承擔,依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

6.2合同簽訂後,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軟件預付款(合同總款的30%)即萬元(大寫:整)。

6.3項目實施完成,通過甲方驗收後,甲方支付乙方合同全款的50%,即萬元(大寫:整)。驗收後滿一年質保期軟件運行穩定,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餘款萬元(大寫:萬元整)。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7.1.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交技術服務成果;

7.1.3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7.1.4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7.2.1在合同生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供本合同4.1中列明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未及時提供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保證軟件安裝調試有效網絡平台;

7.2.3在接到乙方關於要求改進或更換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的通知後三天內,及時做出答覆,未及時答覆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7.3.3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材料或工作條件不符合合同約定時,有權在接到上述資料或開始工作的一天內,通知甲方改進或者更換。超過上述期限不提出改進或更換要求的,視為甲方提供的資料和工作條件已符合合同約定。

7.4.1乙方應按約定親自完成技術服務工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轉委託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拒付報酬並單方解除本合同;

7.4.2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場所時,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如因違反甲方廠規廠紀造成乙方損失,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7.4.3項目驗收後,向甲方提供相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地震、颶風、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十五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實現,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1.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樣品和工作條件,導致乙方無法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

9.1.2甲方遲延支付項目報酬的超過十個工作日的,每逾期一日按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9.2.1乙方不能完成服務項目,應當承擔合同金額5%的違約金,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同時甲方有權單獨解除合同;

9.2.2乙方逾期交付工作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當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同時乙方應繼續履行,逾期三十日仍未完成工作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9.2.3乙方未按約定標準完成服務項目的,乙方應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整改。如合同履行期已到期,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期限作為補救期。在補救期內,乙方有義務繼續履行合同直至工

作成果符合約定標準。乙方如在約定的補救期到期後仍未能按標準完成服務,或甲方不同意給予乙方補救期的,甲方有權在補救期到期後或合同履行期到期後,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雖經乙方補救完成工作,但已構成逾期交付的,乙方應按9.2.2支付逾期違約金。

9.2.4在合同服務期間,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或工作條件等不符合合同規定,未按本合同7.3.3款約定期限書面通知甲方,造成技術服務工作停滯、延誤或不能履行的,應承擔合同金額1%的違約金;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11.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協商另行訂立補充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1.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執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並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第4篇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 項目進行 的專項技術服務,並支付相應的技術服務報酬。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3.技術服務質量要求: 按時、保質,最終得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批覆;

第三條 為保證乙方有效進行技術服務工作,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4.甲方提供上述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的時間及方式: 。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技術服務報酬及支付方式為:

1、本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編制費參照國家計委、建設部《計價格【20__】10號》和有關收費規定,結合項目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水土保持方案編制費和評審費總包乾價為人民幣 萬元(含評審費及會務費)。方負責協助,會務費和評審費等費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送審結算時,一次性送齊結算資料,後補資料不計取任何費用。

2、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貳萬元的編制服務費作為預付款;方案通過有關部門審定並下達批覆(或審定意見),結算經甲方審定後,甲方在 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完費用。

2、資料要求:結算單(由評估單位編制蓋章、甲方審核蓋章)、合同、評估報告行政主管部門的批覆文件(複印件)。

第六條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如下:

1.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須對甲方提交的工程文件保密,如因乙方泄密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必須由雙方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變更合同權利與義務的請求,另一方應當在 日內予以答覆;逾期未予答覆的,視為同意:

八條 雙方確定以下列標準和方式對乙方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1.乙方完成技術服務工作的形式: 向業主提交合格的《報告書》。

2.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標準: 符合國家有關法規及規定。

3.技術服務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達到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評審要求。乙方對其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因乙方的工作成果錯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術服務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方所有。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所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歸 方所有。

第十條 雙方確定,按以下約定承擔各自的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交付完整報告,費用結算時減收編制服務費 萬元,報告深度未達到評審要求,除無條件在約定時間內返工完畢並達到評審要求外,費用結算時還應減收編制服務費 萬元。逾期交付工作成果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總額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提供工作用基礎資料,交付工作成果時間相應延長,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時間支付相應款項,每日按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指定 為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指定 為乙方項目聯繫人。項目聯繫人承擔以下責任:

一方變更項目聯繫人的,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時通知並影響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十二條 雙方確定,出現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第十四條 雙方確定:本合同及相關附件中所涉及的有關名詞和技術術語,其定義和解釋如下:

第十五條 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下列技術文件,經雙方以 書面 方式確定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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