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認定責任書7篇 "護航幼兒園安全: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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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紹幼兒園安全認定責任書的相關內容,旨在加強幼兒園安全管理,保障幼兒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長。該責任書的簽署能夠有效地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幫助幼兒園建立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升師生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能力。

幼兒園安全認定責任書7篇

第1篇

為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我校教師和在校學生身心安全,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實施校教師負責制,必須把班級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的位置來對待,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堅決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根據本校學生年齡特點,掌握班級的安全工作重點,制定出適合本班的安全工作措施,並負責落實到位。

三、定期對職責內負責管理的教學或遊戲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各教師要負責對本班的教室、寢室以及相關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要深入細緻,發現隱患及時清除,不能清除的要及時上報。防止學生髮生失火、觸電、砸傷等事故的發生。

四、切實做好班級日常活動、飲食、衞生安全工作。尤其要加強對熱水、熱飯的安全管理措施,嚴防學生燙傷事件等。

1、老師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對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增強學生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碰傷、燙傷吞食異物或學生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以及學生間相互傷害等事故的發生。

2、加強學生在校服用藥品管理。如需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班主任應當要求家長將藥品名稱、用法、用量以及服用時間一書面形式寫清,並根據家長所寫確保學生服藥及時、準確。

3、學生的玩具應當符合安全衞生要求,嚴禁教師使用有毒、有害物質製作教具、玩具。禁止學生將有毒、有害和危險物品帶入校內,一經發現應當立即收繳,放學後還給家長。而且要嚴格玩、教具的衞生消毒制度,根據本校消毒衞生要求,及時對玩教具進行清洗消毒。

五、加強班級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尊重、愛護學生,堅決嚴禁校內教師和工作人員有虐待、偏愛、侮辱學生人格等損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

六、 本校教師及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本責任書而造成學生受到傷害的,相關責任人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違法犯罪的將移交有關司法部門處理。 單位(蓋章) 責任人:

幼兒園安全認定責任書7篇

第2篇

為了切實加強幼兒園安全工作,維護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幼兒園財產和廣大師生生命安全,確保幼兒園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安全。橋寺學區特與大劉幼兒園簽訂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幼兒園園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辦園的一切安全工作。幼兒園要與班級和其他參與幼兒教育和管理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安全責任人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標。確保幼兒園安全萬無一失。

1、幼兒園園舍和活動場所必須要設置圍牆或柵欄,實行封閉式管理。

2、要組織人員對園舍和大型玩具的安全進行經常性的檢查和維護。及時更換和淘汰過時和有安全隱患的玩具。

3、購置和自制玩具,要嚴格執行國家的安全和衞生標準,要經常清洗桌面玩具。

4、加強用水用電安全,幼兒的飲用水必須清潔安全。園內電線線路要經常檢查,防止電線脱皮,防止漏電、觸電。

1、值班工作是維護幼兒園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幼兒園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值班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脱管失控;要衣着整潔,儀表端莊,説話和氣,講究文明,必須時刻提高警惕,嚴防不法分子混入學校進行犯罪活動,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要處於關閉落鎖狀態,當有人因工作需要進出學校時,值班人員要及時開啟和關閉。對到幼兒園辦事的外來人員實行電話聯繫並進行登記,否則,不準進入園內。值班人員應切實負起登記責任,不得以口頭詢問代替登記。在上課時間離開幼兒園的學生,必須持有班主任的批准手續,並接受值班人員的檢查。對學生家長所送物品,值班人員必須認真檢查,按時轉交學生本人,不準擅自讓學生家長進入校內。為確保學校公共財產的安全,值班人員對攜帶校內公物離開學校者,有權進行檢查、詢問,教職工必須配合。外單位車輛進園前,應檢查證件、問明事由。

2、幼兒園每天實行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值班人員不得擅自脱崗並保持警覺。學生進校、放學時,園長及值班人員必須在校門口值班。上課期間,要加強值班,大門上鎖,嚴格門衞查驗制度。

三、幼兒園要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做到責任不脱節,工作無漏洞。切實把工作做細、做實,嚴防危害學生的事故發生。

四、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預案,加強安全隱患排查。對本幼兒園的安全狀況要經常進行檢查,。對發現的突出問題迅速落實整改措施,徹底消除隱患。加強幼兒園安全檔案資料的建設,確保幼兒園安全工作有計劃、有記錄、有檢查、有總結

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廣大學生的法治意識、防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防溺水教育,防雷、電教育,食品安全教育,傳染病教育,防自然災害教育,防突發事件教育,防物品、藥品安全教育。

六、按照《消防法》的要求,定期檢查幼兒園的消防設施,幼兒園的消防設施要經公安消防部門認定,對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採取措施保證合格。要保障教學通道的暢通,對容易引起火災的部位和易燃易爆的物品要加強管理。要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用電教育,增強自防自救的能力。

七、要加強校舍的建設和維護管理,加固學校內各種設施,堅決杜絕校舍倒塌和學校設施不牢固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發生。

八、加強校內、校外(包括假期、週末、午休、正常上課作息時間之外等所有時間)活動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安全。明確家長、學校責任,確保學生不出現安全管理真空,幼兒園要與家長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幼兒園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參加社會實踐等活動,要把各個環節的安全工作措施落實到位。嚴格執行學生集體外出審批制度。

九、認真貫徹《食品衞生法》,加強幼兒園衞生工作。不得以預防和保健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服用藥品和保健品,防止學生食物中毒和藥物中毒。

十、加強對幼兒園安全工作考核,按照教育局《關於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認真對幼兒園安全工作進行考核,並把此項工作納入學校量化管理的重要內容,幼兒園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

十一、凡組織學生外出,不準乘坐三無(無證、無技術參數、無安全措施)的不安全車輛、船隻。

十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在第一時間及時報鎮安監所,逐級上報,及時採取措施。

1、在沒有家長來園接幼兒的情況下,要派專人看管,必要時要送幼兒回家,不得讓幼兒自行獨自回家。

2、組織户外遊戲和外出參觀、踏青或其他活動,一定要嚴密組織,指派專人負責,確保幼兒的安全。

3、要加強對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安全自我救助能力。

4、要制訂並執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幼兒園發生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要根據預案進行緊急處理,並向所在中心國小和有關部門報告。

幼兒園應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的安全檢查。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根據情節輕重,要追究園長的相應責任,造成嚴重社會影響和重大傷亡以及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3篇

幼兒園工作安全第一,安全工作教師先行,為了加強管理,落實責任,杜絕幼兒園事故的發生,幼兒園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管理方針,特與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方針。

一、各班教師在幼兒園入園時起便對幼兒的安全負責,各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班幼兒出現安全問題,班主任負主要責任,班主任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安全教育,堅強安全管理,認真督促落實好班級的安全措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二、課堂教學安全由代課教師負責,各教師必須重視每個幼兒,讓每個孩子在自己的安全視線之內,並及時清點各班人數。

三、各班嚴格執行接送卡制度,無卡決不讓家長接走幼兒,如果家長忘記帶卡,各班教師必須督促家長進行登記,否則,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四、户外遊戲要確保幼兒安全,教師不得讓幼兒放任自流,要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的指導幼兒活動,科學鍛鍊,保證幼兒安全。

五、幼兒教師要做好班級衞生,消毒、晨檢、午檢工作,隨時注意每位幼兒的變化情況,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

六、在工作中,如因教師管理不善、失職,在可避免的情況下造成幼兒傷害,教師負全部責任。在不可避免的情況下發生幼兒傷害,教師負次要責任。

第4篇

為了確保幼兒的人身安全,使教師和幼兒家長共同承擔起維護幼兒的責任,經本班教師,家長商議簽定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建立班級安全制度,每天必須清點人數並作好記載,管理好本班幼兒,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二,家長要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工作,加強對幼兒安全意識的培養,教育幼兒不動手打人,不做不安全的遊戲.

三,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入園前家長應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接交,家長不得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託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否則,後果自負.

五,幼兒園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情況,家長中途一律不來園探視,接送,以保證幼兒的安全.

六,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入園,更不能在遊動攤點給幼兒買零食吃,如果幼兒在吃零食時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七,家長應勤給幼兒剪指甲,教育幼兒不在園內亂扔果皮,紙屑,愛護公共財產,培養幼兒愛清潔,講衞生的良好習慣.

八,幼兒園的小朋友玩耍的過程中,難免有這樣那樣的爭執和矛盾,產生些小的摩擦,家長之間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況要及時找老師反映情況,不能擅自找孩子解決,因此造成惡果,責任自負.

九,幼兒在園內發生安全事故,家長應積極配合幼兒園及時採取措施救助受害幼兒,有責任一方的幼兒家長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發生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上午: 入園時間07:20----08:30 下午:入園時間:14:30-----15:00

第5篇

隨着夏季到來,我國進入了高温、強降水、雷擊、颱風等自然災害的高發期;也是孩子意外事故,尤其是溺水、交通事故的高發期。 到目前為止,全國各地陸續發生多起中國小(幼兒園)學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訓十分慘痛。為了保證您孩子的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預 防為主的精神,積極做好防患工作,我園與各位幼兒家長(監護人) 簽定防溺水安全承諾書, 各位家長要明確自己是幼兒安全第一監護人, 切實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孩子的防溺水教育,認真履行監護和教育管理責任。

一、家長加強對幼兒的防溺水知識教育,落實以下監管責任:

1、加強對孩子的安全教育與監管,做到按時護送幼兒入園、按時接幼兒回家。

2、嚴禁孩子在上學、放學途中到河邊玩耍或同意幼兒擅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與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庫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得同意幼兒獨自到河邊游泳、嬉水、玩耍。

3、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下,準備必要的安全設施後,方可到安全水域游泳,如果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幼兒禁止盲目下水施救。

4、在雨季如遇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可以不到校或推遲到校,可在家長幫助下電話向老師請假。

5、教育孩子在雨天,不要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雷雨時避雨樹下、電線杆下或其它易發雷電的地方。預防雷擊事故發生。

二、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有關規定認定:

1、在幼兒無家長接送獨自入園或離園(家長接出幼兒園後讓孩子獨自回家)途中發生的;

2、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幼兒自行到校發生的;

幼兒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以及上級部門通知放假期間的安全 責任由學生家長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要加強平時的教育和監管,嚴禁孩子私自到河邊玩耍或下河下堰等危險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

第6篇

為切實加強我園的安全工作管理,確保我園教師和在園幼兒的身心安全,特簽定本安全責任書。

一、安全工作實行班主任老師負責制。班主任老師必須把班級安全工作放到班級工作的重中之重的位置來對待,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堅決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建立班級安全制度。各個班級要根據本班幼兒年齡特點,掌握班級的安全工作重點,制定出適合本班的安全工作措施,天天講,經常講,緊繃安全弦。

三、定期對班級設施進行安全工作檢查。班級的活動室、寢室、洗室等設備設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檢查要深入細緻,發現隱患及時上報、清除。防止發生失火、觸電、砸傷等事故的發生。

四、切實做好班級日常活動、飲食、衞生安全工作。班級的日常活動、飲食、衞生管理是班級安全工作的重要環節,必須予以高度重視。尤其要加強對熱水、熱飯的安全管理措施。日常工作中應努力加強幼兒的安全教育,增強幼兒的安全意識,防止碰傷、抓傷、燙傷、吞食異物或幼兒將異物放入眼、耳、鼻、口內等事故發生。

加強幼兒在園服用_品管理,根據家長的服用要求,要確保服_及時、準確、嚴禁錯服、漏服現象的發生。

幼兒的玩教具應該符合安全衞生要求,嚴禁使用有害、有毒物質製作教具、玩具。而且要嚴格玩、教具的衞生消毒制度,根據本園消毒衞生要求,及時對玩、教具進行清洗、消毒。

五、加強班級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要尊重、愛護幼兒,嚴禁虐待、歧視、體罰、變相體罰、偏愛、侮辱幼兒人格等損害幼兒身心健康的行為。

六、嚴格“接送卡”制度。根據本園接送卡使用要求,嚴格實行“認卡不認人”制度,確保幼兒人身安全,防止不法分子滋擾幼兒。日常工作中要堅決杜絕幼兒走失現象的發生,定時、不定時的點數幼兒數量,發現走失及時上報、處理。

七、切實加強對班級安全工作的領導。各班主任老師要嚴肅對待班級安全工作,並與班級其他人員商定安全責任落實問題,對因玩忽職守釀成重大影響的有關人員,要依法依紀嚴肅查處。

第7篇

為了確保幼兒的在園安全,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的處理辦法》要求,結合我園創建安全文明校園活動,經幼兒園商量決定特制定以下要求,望家長遵守執行。

一、家長應在孩子入園後將孩子的一切相關信息與老師進行溝通,不得隱瞞任何關於孩子健康問題的情況,如孩子有癲癇、高熱驚厥、心臟病等特殊病情的,家長必須用書面形式説明情況並如實告訴帶班老師。

二、禁止幼兒攜帶刀具、鐵釘、火柴、煙花爆竹、玻璃等危險物品入園,家長應經常檢查幼兒身上的不安全物器,如以此引起的後果家長自負。

三、無特殊原因,幼兒一律應在本園規定的時間入園、離園,幼兒在入園、離園時,家長應當與當班教師當面交接,家長不得隨意委託他人接送幼兒,不得委託未成年人接送幼兒,更不能讓幼兒獨自入園、離園,否則,後果自負。

四、為了便於幼兒園管理,家長中途不得來園探視及接走幼兒,如有特殊情況,家長必須事先和老師聯繫。

五、家長應注意幼兒的飲食衞生安全,教育幼兒不帶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園,更不能在流動攤位上給幼兒買零食吃,如吃了家長提供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長自負。

六、家長要文明有序來園接送幼兒,如:不大聲説話、不穿拖鞋、不隨地吐痰等,給孩子樹立“好的榜樣”。放學後,如果家長帶孩子在園遊玩,一定要看護好孩子,如發生事故應由家長負責。

七、家長通訊聯繫方式和家庭住址如有變化的,應及時告知本班教師。

八、本責任書自幼兒家長簽訂日起生效,直至幼兒離園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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