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責任書3篇 "倡導安全,承擔責任——防溺水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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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溺水事件頻發,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生命安全,許多地方紛紛出台“防溺水責任書”,要求家長和監管部門共同承擔起防溺水的責任,制定相關規定,落實管理措施,全力防範溺水事故的發生。

防溺水責任書3篇

第1篇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現在又到了溺水安全事故頻發的季節,學校和家長都有義務加強對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為確保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學生、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的相關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現根據教育局文件精神,制定學校和家長防溺水安全責任書:

1、宣傳防溺水的重要意義,加強對學生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到有水源附近玩耍嬉戲,不得私自或結伴下河游泳,增強學生防溺水的意識和能力。

2、普及游泳注意事項,讓學生掌握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理。

家長是孩子的監護人,家長要負責監督孩子的防溺水安全,教育孩子做到以下幾點:

1、嚴禁孩子私自在河、湖、江、水庫、水溝、池塘等附近玩耍嬉戲,以防滑入水中。

2、嚴禁孩子私自下水游泳或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如確需游泳的,要在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到有安全防護措施和救護人員的游泳場所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在沒有家長或監護人的陪同下,嚴禁私自或結伴去划船。

4、乘坐船隻時必須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亂跑,或在船舷邊嬉水。

5、教育孩子如果發現有人溺水,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6、提醒孩子汛期主動遠離危險水域,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7、家長履行學生上學和放學途中以及放假期間的安全監護責任、做好孩子溺水防範工作。

8、學校設立學生私自游泳舉報電話,鼓勵家長和學生相互監督及時報告學校處置,電話:

上述各條希望學生和家長認真遵照執行,如因家長安全工作不得力,學生經教育後仍不自覺遵守責任書的相關規定,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嬉水、游泳或划船造成學生溺水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學校不承擔責任。

防溺水責任書3篇

第2篇

為杜絕溺水事故的發生,確保自己的人身安全,我保證做到:

1、積極參加以“預防溺水、珍愛生命”為主題的班會等多種形式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動,提高防溺水的警惕性、自覺性和識別險情、緊急避險、自救自護的能力。

2、不私自或結伴到河、溏、池、沼、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捉魚,釣蝦等。

3、任何時間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4、遵守學校路隊管理制度和上下學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不在來往學校途中逗留玩耍,經過河、溝、塘、橋或低窪地帶時特別注意安全。

5、遇雷雨大風等惡劣天氣盡量不在路上通行,及時採取安全措施躲藏,儘量與同學結伴而行。大雨過後不到有積水的地方玩耍,不走有水的道路。

6、到校園後不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7、和家長學習學校下發的《致學生家長一封信》,將此保證書交給老師。

8、樹立“私自游泳危險,檢舉揭發光榮”的良好風氣。發現有同學違反學校規定私自玩水的,及時進行勸止並報告老師。

9、萬一發現有人不幸落水,不盲目進行施救,而採取大聲呼喊向路人求救或想法撥打110、120或其它緊急電話求救。

以上保證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家長的嚴厲懲罰和老師的嚴肅處理。

第3篇

在每年發生的中國小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中國小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殺手之一。隨着夏季的來臨,中國小生髮生溺水事故又進入了高發期,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精神,為了學生的健康和安全,特簽訂以下防溺水安全目標責任書:

1、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不私自下水游泳。

家長要盡到監護人的職責,做好預防溺水事故的家庭教育,根據孩子的身心特點,選擇正確的家庭教育方式,時時提醒孩子,做到“四不”:不準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同學結伴遊泳;不在無家長的陪同下游泳;不到無安全保障或不熟悉的水域游泳。通過經常性教育,讓孩子養成一種珍愛生命、遠離危險水域的自覺性。

為了學生的安全,學校和家長必須增強安全責任意識,共同加強防溺水教育,同時承擔相應的教育管理責任,確保學生無溺水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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