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安全用電協議書5篇 "農村電力安全協議:保障穩定用電,共建平安鄉村"

來源:巧巧簡歷站 1.41W

本文以“農村安全用電協議書”為主題,介紹了該協議書的重要性及其作用。該協議書是為保障農村電力使用的安全性及合理性而設計,旨在促進農村安全用電意識的提高,提供使用電力的注意事項和安全條款,同時強調了電力供應單位和用户之間應共同遵守的責任和義務。

農村安全用電協議書5篇

第1篇

為明確供電企業(簡稱甲方)和雙電源(自備電源)用電客户(簡稱乙方)在電力供應與使用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及《農村安全用電規程》等電力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乙方根據用電需要向甲方申請雙電源供電,需向甲方提供雙電源用電申請書並附有有關資料圖紙和自備發電機組的設備參數和技術資料,經甲方審核批准後按圖紙施工,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辦理供電手續。

1、甲方從 線 號高壓桿或從 線 變台 號低壓桿接線向乙方供電。

2、乙方自備電源(自備發電機)共 台,容量: 千瓦,電壓: 伏,廠家:

3、甲方與乙方的產權分界點:高壓供電在 線 號高壓桿高壓計量箱進線t接點處;低壓供電在 線 變台 號低壓桿 計量電度表進線處;具體接線方式及分界點詳見附圖《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1、供用電雙方按本協議第二條的產權分界各自負責設備的維護管理。

2、供用電雙方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當遇到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或違約用電、竊電、欠費時;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更動或操作用電方的供電設備。

3、乙方負責保護並監視受電裝置內用電計量裝置及電力負荷管理裝置的正常運行;如有異常,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1、乙方的低壓兩相自備電源應採用雙投刀閘切換電源,低壓三相四線自備電源應採用低壓四極雙接刀閘,如因條件限制(距離過遠或總屏刀閘容量在1000安以上時),可採用電氣閉鎖,但切換電源時,不允許有合環和並列的可能。

2、乙方的高壓自備電源,電源側的斷路器,應採用機械聯鎖裝置,如開關櫃距離過遠,可採用電氣閉鎖,但應保證任何情況下,只有一路電源投入運行,而無誤並列、誤合環的可能;在進户終端杆裝置隔離刀閘,該刀閘操作權屬甲方。

3、甲電方雙電源投入運行時,必須先做核相檢查以防非同相併列;乙方在架空線路或電纜線路上從事有可能導致相位變化的工作、配電室(箱)主接線發生變化、主變壓器更換或大修後在重新投運時也必須作核相工作。

4、 乙方不允許高低壓雙電源並列運行者,必須在電源開關或刀閘上裝設可靠的聯鎖裝置。

5、乙方不得擅自變更主備電源運行方式;不得超過批准的備用用電容量用電。

6、凡經甲方同意二條高壓饋線分別同時供電的乙方,其低壓側應各自分開線路供電,嚴禁合環運行;同時嚴禁低壓側使用臨時線作為互為備用電源。

7、乙方自備電源不得併入電網運行,如需同時使用甲方電源及自備電源時,電氣結線應各自分開,不得並接,以保證用户負荷權取一個電源。

8、乙方電氣值班人員,必須熟悉“雙電源管理辦法”的要求及調度協議內容、設備調度權限的劃分、運行方式的有關規定,必須制定並嚴格執行現場倒閘操作規程。

9、乙方必須向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報送變(配)電值班人員名單;如值班人員有變動時,必須書面通知甲方的調度部門和用電檢查部門。

10、乙方不得並列低壓雙路電源;用户有自備發電機者,其自備電源與電網連接處必須裝設雙投刀閘,不得使用電氣閉鎖。

11、乙方裝設的自備發電機必須經甲方審核批准後方可投入運行,對未經審批私自投運自備發電機者,一經發現用電檢查部門可責成其立即拆除接引線並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0條第6款進行處理。

12、未經甲方用電檢查人員同意,乙方不得改變自備發電機與供電系統的一、二次接線,不得向其他用户供電。

13、甲方用電檢查部門對裝有非併網自備發電機並持有《自備發電機使用許可證》的用户應單獨建立台帳進行管理。

14、甲方和乙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如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事後應立即通知對方。

15、在電力供應暫時緊張時,或個別用户確因生產需要安裝自備發電機組的,均按本規定辦理;但電網供電正常後應立即拆除,改為單電源用電。

1、甲方對乙方自備電源的運行使用情況有權進行檢查,對安全存在的隱患提出書面整改意見;乙方整改後,應及時進行驗收。甲方不承擔因乙方電氣設備不合格引起的任何責任。

2、乙方對其所有的自備電源應定期進行檢查、檢修和試驗,對可能危及受電線路廊道的樹木、竹子及時進行修剪或砍伐,消除設備隱患,預防電氣設備事故和誤動作發生。

3、乙方未依照約定履行維護檢查的義務,導致自備電源設備(含保護設施)帶病運行,存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對用電方直接停止供電。

4、乙方誤操作或其設備缺陷,使自備電源電力向甲方電網送電導致的設備和人身事故及一切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5、乙方自備電源只能作為停電時的應急措施,自發自供,不得將自備電源的電力向自身以外供電;未經甲方同意,擅自供出電源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規定處理。

6、乙方未執行本協議或有關規定、管理不到位,給甲方或社會帶來人身、設備損害,乙方必須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甲乙雙電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協議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電力管理部門行政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提起訴訟解決。

1、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時,應按相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甲方、乙方任何一方欲修改、變更、解除協議時,按《供電營業規則》第94條辦理;在修改、變更、解除協議的書面協議簽定前,本協議繼續有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農村安全用電協議書5篇

第2篇

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單位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税人代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納税人代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提供用電檢測服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後,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乙方對甲方負責管理的變(配)電設備進行用電檢測工作。

3、出具有結論的權威檢測報告(含數據記錄和分析,檢測結論和整改意見);

4、檢測報告有效期內,免費為用電單位提供用電安全諮詢;

5、為用電單位建立客户檔案,定期回訪,並優先為用電單位解決各類用電問題;

本合同所述的用電安全檢測工作範圍參見本合同“附件”。

1、甲乙雙方協商確定,自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完成。

2、本項目如涉及到設備採購,須等設備採購完畢,方可確定施工日期。

2、 乙方提供服務時,應嚴格遵守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3、 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時間及要求完成試驗等各項工作,並確保乙方人身及設備安全,因乙方責任發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 實施用電安全檢測工作前,提前組織技術人員及試驗工作負責人員到現場查看,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工作票,編制現場工作計劃、人員安排等工作方案,並同甲方有關負責人員共同商討確定後,組織實施。

5、 檢測完成後,負責將試驗及維護的設備恢復到進場工作時的狀態。

6、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用電安全檢測工作,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

7、 在保證期內發現乙方服務質量缺陷的,乙方負責返工或採取補救措施,費用由乙方自理。

8、 如檢測時影響到上級電源停電,乙方協助甲方協調。

1、 對乙方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質量進行確認。

2、 在乙方提供用電安全檢測服務期間,負責為乙方提供工作場地等必要設施,提供設備圖紙、設備説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3、 甲方必須在乙方實施檢測前,按照“天津地區用電單位電氣安全工作規程”和“天津地區用電單位電氣設備運行管理規程”將變電室或箱變停電,其主要內容為:

(1) 將201或202停電並拉出進線隔離開關,如果室外電杆有101刀閘或跌落保險也需要停電並掛接地線。

(2) 在停電的進線和未停電的進線以及出線聯絡須掛相關標識牌。

(3) 如果是雙路供電,一路完成檢測後的倒路操作由甲方完成。

4、 乙方實施用電安全檢測工作當天,甲方現場配合乙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工作安排發生變化,須及時向乙方説明。

5、 實施用電安全檢測等各項工作時,因甲方設備、絕緣工具等本身存在質量等問題導致未通過檢測併發生損壞時,應由甲方負責;未經乙方允許,甲方人員擅自進入乙方工作面而引起的人員、設備損害由甲方承擔責任。

7、 在保證期內因為甲方使用、保管不當引起的問題,甲方自己負責,乙方可以協助處理,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甲方收到檢測報告七日內,支付合同全部款項的100%,

乙方在檢測項目完成後七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付相關的檢測報告。

1、乙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由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甲方未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費用,按未付款部分的 1%/天 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

4、除非雙方協商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雙方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包括以下因素:戰爭、暴動、或叛亂、嚴重火災、地震、洪水、颱風等甲乙雙方不可控制的事件。

如果本合同簽訂後發生不可抗力並妨礙了該合同的執行,甲乙雙方可免於承擔未履行本合同義務的責任。甲、乙方應積極採取措施避免或減小損失的擴大。

當發生雷雨天氣時,室外工作必須停止並延後,室外工作包括室外箱式變電站的檢測、杆上設備的檢測及杆上開關、刀閘、跌落保險的停電等,延後的具體時間甲乙雙方協商。此外,由架空線轉電纜進入變電室的設備也要停止操作和檢測並延後,延後檢測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當發生大風天氣時,室外的杆上及箱式變電站的檢測工作必須停止並延後,延後檢測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甲乙雙方應對對方提供的技術和商務資料、價格等相關信息對外保密,除非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自行使用或泄露給第三方。

2、 本合同生效後,需要對原條款進行變更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

3、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3篇

因原因,需臨時搭線用電,為明確供用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2、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必須採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3、臨時用電應裝設配電箱(户外應配設防雨型),導線應絕緣良好,導線端頭應採用螺栓連接或壓接。

4、配電箱內安裝的接觸器、刀閘等電器設備,應動作靈活,接觸良好可靠,觸頭沒有嚴重的燒灼現象。

5、配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用漏電保護開關,必須一隻漏電開關控制一隻插座。

6、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保護開關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迴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8、供電點由甲方指定,供電點後的計量裝置、動力線及保護設備等均由乙方自行配備。

9、臨時用電期間,乙方應設專人(姓名電話)負責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及時拆除。

10、甲方有權依法對乙方開展用電檢查工作,乙方應接受檢查,並根據檢查人員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有關情況、回答有關詢問、協助提取證據。

11、乙方不得向外轉供電,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對乙方供電,並且因此帶來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12、因乙方用電不當造成的人身、設備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13、乙方臨時用電期間需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並粘貼於配電箱內。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止。

1、甲方同意公交站台就近接用路燈電源。乙方在每次接電作業前應事先告知我處路燈所,並在路燈所專業人員現場監督指導下進行。為確保人身安全和路燈正常運行,路燈電源至公交站台的主線路應採用vv-3*6電纜,電纜護套管採用厚聚乙烯,在人行道位置埋深0.5m;在車行道採用鍍鋅鋼管,深埋0.7m,;明管敷設的供電線路必須用塑料軟管護套。乙方必須在路燈電源接出端安裝與供電負荷相匹配的塑殼漏電保護開關。公交站台須設置獨立的接地體進行接入。

2、甲方若發現乙方有違規操作,不按本協議規定的內容操作、擅自接入任何其他無關的電器設備時等違規行為時,通知乙方進行限期整改,若在一定期限內不整改的有權終止供電。

3、乙方責任範圍為甲方電源接出點始至接入設備,在接電、安裝及今後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用電安全等涉及安全的工作;做到每月不少於兩次的安全巡檢制度,並做好文字台賬供甲方及相關管理單位檢查。若發生安全事故,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因乙方用電不慎而造成操作人員、行人、以及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

4、乙方設備所產生的電費由電力部門收取,接受電業監察部門檢查。

5、若路燈電纜的負荷較重,或遇特殊天氣、自然災害(暴雨、洪澇等)等影響路燈設施正常、安全運行,甲方可無條件地切斷電源。

公交站台接用電存在安全隱患的,乙方須及時做好安全處置,否則,由此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概由乙方負責。

6、本協議一式叁份(一年一簽),甲方貳份,乙方壹份。

第4篇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和管理,使現場臨時供電系統在額定容量下,運行在最佳狀態,各種機電保護裝置得到有效的維護和保養,使之發揮應有的保護功能,杜絕各類用電事故的發生。明確各自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建設部、_______政府、市建委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法令、法規及規章制度。

2.乙方應配備相應的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乙方對作業人員在操作前進行書面和口頭交底。所有作業人員均應按交底和部頒jcj46—88、jcj59—99標準進行操作並執行甲方用電管理規定。

3.乙方在施工現場未配備或無能力配備持有效證件的電管作業人員,應書面向甲方申請用電監管,無證人員不得從事臨電操作。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用電管理,乙方自備的開關箱、流動箱、專用箱、電力電纜、電動機具、手持電動工具、照明器具等電氣設備,必須性能良好,符合安全技術規範。乙方在進場時和投入使用前,應會同甲方進行檢查驗收後方可投入使用。使用過程中如遇危及系統運行的設備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報告甲方備案,故障未徹底排出前,不得通電試運行。

5.甲方負責給乙方提供電源,接電源時,必須按甲方指定位置接線,不得私拉亂接;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1)乙方使用的所有用電設備、器具、機電不得直接在甲方供電箱內接線,必須通過自備或甲方提供的流動箱轉接。

2)在二級箱內接線:甲方應指定專用開關供電。乙方接線供電順序為:開關箱-流動箱或專用箱-機具、用電器具。

6.甲方有權檢查施工區的用電安全,對乙方有私拉亂接、違章和嚴重違章現象下達書面隱患通知單(應雙方簽字),並限期整改,到期不改且無正當理由拖延者,檢查人員有權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罰,罰款數額參照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7.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系統由甲方負貢統一管理和協調,乙方施工人員不能隨意改動和變更甲方現場的用電線路和設備。確因工程需要,應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應視實際需要及時給子書面答覆。

8.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甲方與乙方《安全施工協議書》有關條款執行。

第5篇

為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提高下窪鎮農電安全管理水平,保障農電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農村居民的用電安全,保證農村電網安全可靠運行,特簽訂本協議如下:

1、 監督本村用電安全狀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乙方,制止用户私自違章作業。

2、 檢查用電户用電安全操作規程,有權制止非法操作、違章操作。

4、 協助乙方監督檢查用電作業和用電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經乙方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在下達整改通知書後由甲方負責督促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發的一切事故責任由甲方承擔。

5、 介紹用電作業環境,提供必要的用電安全作業條件。

6、 協助乙方定期召開用電安全工作會議,對用電户進行用電安全教育培訓。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農電安全規定及有關勞動保護法規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對轄區內用電户及人員做好用電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

2、根據轄區情況制定用電安全方案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徵得監督方同意。

3、乙方應熟知《農村安全用電規程》、《農村低壓電氣安全工作規程》、《農村低壓電力技術規程》,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5、負責轄區內電力設施的巡視檢查、維護檢修、安裝驗收,保證設備安全運行;

6、貫徹執行電力公司的各種安全用電管理辦法,加強對村配變台區一級剩餘電流動作保護器(漏電保護器)和農户家用漏電保護器的定期檢查(包括二級、三級保護),保證各級漏電保護器的安裝率、投運率和動作率達到有關規定要求;

7、進行農村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工作,不斷提高用户的安全用電意識,防止發生人身觸電事故,若因乙方管理疏忽,工作失職發生的人身觸電事故與甲方無關;

8、依靠《電力法》、《電力設施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電力設施的保護。

此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監督方、見證方各執一份。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