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演講稿6篇 《法律的力量:掌握它,成就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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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分享的主題是“法在我心中”,探討法律在我們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作用。希望通過這篇文章能夠讓更多的人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並且在日常生活中更加註重法律意識,自覺遵守法律法規。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6篇 《法律的力量:掌握它,成就自我》

第1篇

不瞞大家説,法律對我來説,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着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説,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濕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着,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説,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説,法律是行動的指針。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們的社會運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麪包一樣,時時刻

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着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演講稿6篇 《法律的力量:掌握它,成就自我》 第2張

第2篇

大家好,我是來自xx國小的xxx,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敍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我們在哀歎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説:“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第3篇

你們好。我是夏愛雅,來自瑞安市九中。今天,我所演講的題目是:《法治在我心中》。

20xx年10月16日晚,河北大學新區宿舍的超市門口,兩名正在玩輪滑的女生被一輛時速超過80碼的汽車撞倒,一名女生被撞得騰空飛起,而這輛撞人的車非但沒有減速,反而繼續從另一名女生的身上碾過。當憤怒的學生及保安把肇事者攔下,這名年輕人不但沒有關心傷者,反而態度冷漠囂張,高喊:"有本事你們告去,我爸是李剛!"

可悲啊可歎,這個一撞成名的法盲!酒後肇事,竟然還口出狂言!在他心中,哪有王法?!

在這個名叫李啟銘的年輕人心中,他何曾知道他撞倒的是兩個人,一死一傷的是兩條如花的生命?也許,在他心中,被撞飛、被碾壓的無非就是兩塊石頭,只要請出他那有權有勢的老爸來,最後也就賠償幾塊錢而已!由此可見,法治觀念在這些人心中,是一個什麼樣的地位!

同學們,回頭看看我們身邊的校園,是不是也存在着這樣的違法現象呢?兩個同學為了幾句不怎麼中聽的話,劍拔弩張,幾句對罵過後,竟然各自糾集社會人員,勇猛地打起了羣架,渾然忘了對方還是我們朝夕相處的同學!我就親眼見過兩個國中生,因為遊戲而發生爭執,其中一方拿出隨身的刀將對方捅死。雖然事後殺人者追悔莫及,但死者已永遠不能復生,後悔又有什麼用呢?而這一切的發生,只因為我們中的`許多人法治觀念淡薄,根本不知法為何物,待到大錯鑄成,已經悔之晚矣!

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國家和社會來説,這"規矩"就是法律、法規;對學生來説,這"規矩"便是校紀和班規。作為國家公民和社會成員,人人都要守法、護法,作為一個接受學校教育的學生,我們應該遵守校紀,恪守班規。你可以不利他,但你無論任何都不能損害他人的自由和利益。這是我們做人最起碼、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同學們,一束光折射了太陽的光芒,一件小事能表現出個人的修養。古人劉備就説過:"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偉大的哲學家蘇格拉底也説過:"守法精神遠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試想,如果你在生活中連"紅燈停,綠燈行,黃燈請你等一等"這樣的小規矩都不能守,你又怎麼守得了比這嚴格十倍、百倍的法律呢?

道德決定一個人的高度,法治觀念決定一個人行為的底線。同學們,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治的社會,而法治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所以,將"法"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

同學們,為了我們自己,為了社會的和諧,為了祖國的明天,請讓法治觀念的警鐘在我們心底長鳴!

第4篇

早上好!我是思政科王老師。今天,在我國旗下講話之前,想先考考大家一個法律小常識——大家知道我國的根本大法是什麼嗎?對,是憲法。那“國家憲法日”是哪一天呢?翻開人類歷史浩瀚的書卷,我們會發現:原始社會沒有法律的身影,人們用習慣來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些習慣靠人們自覺自願遵守。12月4日即將到來,這天是“國家憲法日”。我給大家準備了一份“法”式大餐,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歲月更替,法律在人類文明進化的過程中,不斷地更新和完善,但其本質始終如一: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是用來統治國家、管理社會的工具,也是調整社會關係、判斷是非曲直、處理矛盾和糾紛的標尺。

歌德曾説:“能夠帶來安定的無非是兩種力量,一種是道德,而另一種就是法治。”法律為我們評判、預測自己和他人的行為提供了準繩、指引,教育人向善。回顧一些與法律相關的熱點事件:“《民法典》即將實施”“《未成年人保護法》的修訂完善”讓我們感受到法律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保護、尤其是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如冬日裏的暖寶寶;“微信羣發言不慎重會承擔法律責任”“革命烈士的榮譽不容侵犯”等案件的審判,讓大家看到法律不是兒戲;“張玉環沉冤近27年後被證清白”再一次説明正義也許會遲到,但從不會缺席!這些案件的審理結果讓我們看見:法律温暖公正,也嚴肅無情;法律像社會的指揮棒,在指引人們做法治好公民。

法律讓我們懂得在社會生活中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什麼,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樣做、不應該怎樣做。身為新時代的中學生,同學們,你的心中有法律嗎?法律就是明媚的陽光,是一件安全的外套,更是人生旅程中的導航儀。哲學家康德説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敬畏,一是我們頭頂上璀璨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崇高的法則。”為了讓我們從心底敬畏法律,生活中遵法守法護法,老師有些想法與大家共享:

強化規則意識,學會尊重遵守敬畏規則。教室內,預備鈴響即準備好上課;樓道里,有序靠右行走;大小公共場合保持安靜、儘量不影響他人……如今的你,能將校規校紀、班規班紀熟記於心、落實於行,未來的你,也定會把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牢記於心,做國家法律忠實的守護者和良好的踐行者。

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做知法遵法守法好少年。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青少年不僅是法治的'直接受益者,更應成為積極的參與者和有力的推動者,中國的法治建設需要你我共同的擔當。《道德與法治》課堂是你們瞭解學習法律知識的重要陣地,同學們應該抓住機會,好好學習,做一個懂法守法的學生;生活中,我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瞭解法律,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盧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銅表上,而是銘刻在公民的內心裏。”如果我們每一個人都能夠把對法律的神聖信仰深深銘刻在心裏、努力落實在每一天的行動中,那麼在法律信仰所支撐起的一片藍天之下,一個美好、理想、令人神往的法治遠景就在前方。同學們,讓我們從現在做起、從自身做起,做一名向陽而立、與法同行、有愛有光的好學生;做一名眼中有法、心存敬畏、行有所止的好公民;讓我們一起信仰法律、尊崇法治,將法律永遠根植於你我的內心!

第5篇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話時常響起——一定要遵紀守法!

從小,爸爸媽媽就告訴我:“閃閃,過馬路要小心,要遵紀守法!”從我記事開始,爸爸媽媽就在我的心裏播下了“法”的種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時候,爸爸媽媽就會一在而三的叮囑我:“閃閃,要遵紀守法,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從此,“法”就像是從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國小後,老師就像我們的爸爸媽媽一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上、下學的交通規則,小朋友、同學之間要互相謙讓。老師不但給我們講怎樣遵守規章制度,還給我們講不遵守規章制度的危害,將那些發生在和我們一樣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知道了:做壞事,並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麼簡單,可能會坐牢。做壞事不但會毀滅我們的前途,同時給我們的親人帶來了傷害。

在過馬路時,人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規則呢?記得有一天:放學了,我們班有一位同學,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綠燈,她的爸爸就直接開過去了。突然,有一輛出租車闖紅燈直向他們衝了過去,那時,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後,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傷。當場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他們被送往醫院。假期後,她告訴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醫院度過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過重,要在醫院接受治療3個月。同學們,看看吧!這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後果!!!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從電視頻道上,從報刊上,閲讀了很多法律故事,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讓自己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來吧,讓我們都遵紀守法,用“法”來約束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麗!!!

第6篇

大家好,我是來自南孟學區東只甲國小的杜秀衞,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敍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裏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歎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説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説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歎,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説:“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同行們,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充實學生的思想,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爾後,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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