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藝演出合同簽訂演出合同3篇 "鮮衣怒馬演藝契約:簽約文藝演出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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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藝演出合同是指藝術表演單位與策劃方簽訂的文藝演出的約定。簽訂合同時需要明確演出方式、演出地點、演出時間、費用等細節問題,確保雙方權益得到保障。本網站提供演出合同模板供廣大用户使用。

文藝演出合同簽訂演出合同3篇

第1篇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費_________元,舞美製作費_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費,道具運輸費及食宿費)

2.演出場地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營業税由_________方負責。

3.演出的宣傳由_________方負責,演出的節目單印製由_________方負責。

4.演出道具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燈光由_________提供,演出音響由_________提供,演出佈景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裝,化粧由_________方提供,演出樂器由_________提供。

6.演出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往返交通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7.演出總人數為_____人,在演出期間的當地住宿費由_____方負責,住宿標準為三星級以上賓館,其中單人標準間_____間,雙人標準間_____間。

8.演出人員在演出期間的當地餐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甲方在合同簽定後_________內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全部款項在_________內結清。

1.甲方有義務按上述議定事項履行自己所承擔的經濟責任與其它保證條件。

2.乙方有義務按雙方議定的節目單內容高質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對演出進行錄音,錄像須事先徵得乙方同意。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造成影響演出的情況,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並須向乙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2.乙方如違反合同,擅自變更演出時間,內容,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並須向甲方賠償簽約金額的100%。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災害等導致演出不能進行所造成的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內容,以補充協議為準。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單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文藝演出合同簽訂演出合同3篇

第2篇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條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由_______至_______演出,計________天,演出_______場。

第三條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設備及聯繫好宿舍(住宿費由承擔),並給予一定裝台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五條分賬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

第六條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等。

第七條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前_________日寄給乙方。

八條甲方在演出過程中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設備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第十一條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指定的仲裁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3篇

一、甲方邀請乙方進行皮影戲演出。演出時間為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演出 天,每天演出約 小時。

二、乙方組團共 人,其中領隊 名,演員 名。甲方負責車站接送,並負責乙方演出期間的食宿。

三、甲方支付乙方組織演出費及往返交通費合計 萬 千 百 拾元整。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後預付50%,演出結束後付清餘款。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未盡事宜,協商或依照法規解決。

甲 、乙雙方經友好,坦誠協商,就甲方的建設項目投融資合作事宜,達成共識如下:

一、公司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暫定)

二、 公司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項目總投資 _____________萬美元, 註冊資本___________萬美元

甲方投資 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乙方投資___________萬美元

四、 甲方建設項目需提供的投融資總額約為_________________萬美元。

五、 甲,乙雙方擬共同成立合作公司,乙方擬以現匯作為合作條件;甲方擬以項目的土地 ,固定資產和未來收益作為合作條件。乙方所提供的建設資金分批進入中外合作公司的外匯賬户後 ,使用期為 15 年,前 3 年為建設期,建設期內免本息。從第 4 年底開始 ,甲方每年按 12 %的保底利潤支付乙方紅利,連續 12 年,到期不再還本息。

六 、 使乙方所提供的資金安全進入和匯出,雙方就成立“中外合作公司” ,設立 “外匯賬户” 。

七、乙方負責提供申辦合作公司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甲方負責在當地辦理申報,立項,註冊等一切相關手續。雙方保證提供給對方的材料是完整的,真實的,有效的。

八、甲方企事業用於抵押的企業的資產及建設項目,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之規定,需項目擔保 ,作為與乙方的引資條件,若由於任何不確定因素造成不能按時將利潤支付給澳方的,乙方有權接管合作項目的經營權,直至收回投資後,將項目的經營權歸還甲方。

九、甲方建設項目的未來收益,需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合作法規定由雙方認可的評估或誰機構進行分析評定和投資風險的估算後,作為乙方風險投資的依據。

十、 中外合作公司成立後,乙方不參與今後合作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也不承擔合作公司的所有法律與經濟責任,只負責提供資金的監督使用和調配。合作期滿後,乙方無條件退出,合作公司及全部甲方所有。

十一 、 甲,乙雙方在引資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有關前期動作費用,境內部分由甲方墊付 ,境外部分由乙方承擔。

十二 、 由此合作意向書所涉及的甲方與第三摩肩接踵經濟關係及連帶責任關係,均與乙方無關。

十三 、 乙方資金到位同時,按實際到位資金的_______ % ,甲方支付第三方_______一次性融資諮詢服務費用。

十五 、 本合作意向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社會主義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根據以上精神,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二條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由__至__演出,計__天,演出__場。

第三條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設備______及聯繫好宿舍(住宿費由_____承擔),並給予一定裝台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第五條分帳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第六條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

第七條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__日前寄給乙方

第八條甲方在______演出,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第九條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設備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中央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任務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一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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