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正規合同5篇 合法穩定:房屋買賣完美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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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圍繞“房屋買賣正規合同”展開討論。在房地產交易中,買賣合同是雙方法律約束的重要依據,合同的正規與否直接影響着交易各方的權益保障。通過探討買賣合同的標準要素、重要條款以及相關案例分析,旨在提升讀者對於房屋買賣合同的專業認知和風險控制意識。

房屋買賣正規合同5篇 合法穩定:房屋買賣完美契約

第1篇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甲方自願將自有坐落於營口市鮁魚圈區 路 號 小區 棟 #樓 單元 樓 號,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1、簽署本合同時,乙方支付甲方付房款人民幣(大寫)( );甲方必須將該房屋所有權證及契税證原件交與乙方。

2、簽署本合同後,由乙方代甲方繼續交納銀行按揭貸款等其它相關費用,甲方有義務提前告之乙方。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推託,否則視為違約。

2、甲方將該房屋移交給乙方前,所有該房屋發生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結清。該房屋待全部房款結清後,交易全部費用由 承擔。

3、該房屋以現狀售予乙方,甲方須保證該房屋與甲乙雙方簽署合同時約定的房屋原狀。

1、辦理房產更名手續當日,甲乙雙方及甲方配偶須同時到場,如因甲乙雙方原因,延誤辦理時間的,由延誤方負責。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須按合同條款進行交易。如屬乙方違約,甲方不退還乙方所交定金,如屬甲方違約,甲方則雙倍返還乙方定金,並退還乙方所付其他款項(不另計利息)。

3、乙方須按時間向甲方交付購房首付款,如超過日未用甲方支付購房款,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沒收其購房定金,同時終止本合同。

4、甲乙雙方的通訊聯絡以本合同所載明的電話、地址為準,甲乙雙方必須保證上述電話、地址的真實性。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各執一份。

房屋買賣正規合同5篇 合法穩定:房屋買賣完美契約 第2張

第2篇

買賣雙方已經簽訂位於 市(以下簡稱“該房屋”)的買賣(居間)合同,三方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貸款銀行:;貸款期限:年;貸款金額:人民幣元。以上事項以貸款銀行審定為準。

1、甲方委託乙方向銀行代為提出貸款申請,貸款銀行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決定均視為乙方完成本事項。

2、乙方根據貸款銀行的需要為甲方向銀行貸款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為:自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起至該房屋抵押完成、《房地產權證》交回貸款銀行為止。如果貸款銀行不需要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甲方仍應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

1、貸款服務費金額:人民幣元,由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2、因代辦貸款產生的郵寄費用(包括乙方向甲方發出的郵寄函件)複印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1、甲方應當符合相應的貸款條件,應當按照規定提交相關證件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合法、有效、及時。否則,甲方應自行承擔其責任,除乙方已經收取的貸款服務費不予退還外,還應賠償乙方損失。

2、按規定應當由甲方本人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在乙方電話或書面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達到指定地點辦理手續。如果甲方未到場辦理手續的,甲方應按每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

3、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同意乙方將抵押登記後的《房地產權證》轉交給貸款銀行收執保管。甲方遲延交驗證件資料或拒絕配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包括甲方因其他糾紛致使該房屋被司法凍結、查封等情形),導致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的,均屬甲方違約。甲方應按其實際延誤的時間,以每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另行增加支付貸款服務費;延誤時間超過5日的,另行增加貸款服務費標準違按每日 元計算。

4、甲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給乙方服務費及有關費用。

5、如甲方違反本條第1、2、3款約定的義務,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時貸款銀行已發放貸款的,甲方應將所借全部款項立即給付給乙方(銀行發放的貸款額及相應利息),由乙方轉交給銀行。

6、在乙方為甲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期間,如該房屋過户到甲方名下的,甲方即以該房屋為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

1、乙方應在收妥相關證件資料後,及時在貸款銀行、登記機關等規定時限內或約定時限內辦理委託事項。如因貸款銀行或登記機關的原因造成不能準時辦理相關事宜的,乙方免責。

4、乙方應對所代收的各項税、費專款專用,及時給付,不得挪用。

2、丙方應履行該房屋轉移登記中應盡的責任,包括税、費的承擔、資料的及時提供及人員的及時到場等事項。

3、因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丙方除應向甲方和乙方分別支付違約金 人民幣外,還應賠償甲方和乙方的全部損失。如貸款銀行已經發放貸款的,則丙方應立即將該貸款及相應利息給付給乙方,再由乙方歸還給銀行。

甲方、丙方確認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相關文書郵寄送達地址為:

如未填寫,則甲方、丙方確認其身份證或營業執照上記載地址為相關文書的郵寄送達地址。乙方按上述地址寄出相關文書3日,則認為已經送達和履行了通知義務。

1、按照該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約定的有關該房屋產權轉移登記税、費和抵押登記費用的承擔方,應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該費用先行支付給乙方,由乙方代收代支。

2、因費用承擔方未能及時支付上述費用給乙方,乙方將不向貸款銀行出具放款通知單,因此而產生的不能準時發放貸款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責任方承擔。

如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糾紛,三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3篇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願將其位於市鎮(街道辦事處)的房屋(建築面積平方米,配套房號平方米)以人民幣元整(¥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訂時,乙方一次性全額支付甲方購房款元。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户條件。等過户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税,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税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五、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1、甲方應當於年月日前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篇

根據國家和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位於第層,共(套/間),房屋結構為,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房屋用途為;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着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不包括±%)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包括±%)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准文件號為;該房屋買賣後,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按(總建築面積/實際建築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幣)元整。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幣)元整,並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種: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並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計算。

2、逾期超過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個月內按利率計算;自第個月起,月利息則按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賠償乙方損失。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税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税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税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年月日。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賣方所售房屋地址為,建築面積共平方米(以房產證為準)。

(二)隨該房屋同時轉讓的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賣方保證對該房屋享有完整處分權,保證該房屋沒有被司法機關查封,且出售該房屋沒有侵犯第三人權利,並保證該合同所載有關該房屋之情況以及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準確、完整,否則賣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由於賣方的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交易過户手續或與第三人產生糾紛的,由賣方承擔全部責任。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整(¥元)二手房買賣房屋的合同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1、買賣雙方一致同意由買方按公積金按揭方式付款。

2、定金:人民幣:元整(¥元),買方應在簽署本合約同時交付給賣方。

3、定金餘額:人民幣:元整(¥元),買方應在年月日前交付給賣方。

4、賣方在收到定金後日內協助買方完成公積金按揭資料的遞交。

5、公積金按揭資料由銀行工作人員初審後日內,賣方辦理該房屋過户手續,在房管部門出具成功受理本次交易的遞件回執當天,買方應將首期樓款(不含定金):人民幣:元整(¥元)交付給賣方。

6、買方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後日內提供齊全辦理公積金貸款所需要的資料,申請公積金貸款。

(¥元),在辦妥公積金貸款手續後,由銀行直接轉賬給賣方。

(三)賣方同意買方可將款項存入下述賬號,視同賣方已收款項:

賣方應當在收齊房款總額之日起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户口遷出手續。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户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且向買方支付房價總額10%的違約金。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並承擔其他賠償責任。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後(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餘額在房屋過户後10日轉移給買方。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户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户到買方名下後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户;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後,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七條本合同簽訂後,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並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税、費,買賣雙方承擔税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是次交易所產生的税費、土地出讓金金以及房改房公用分攤面積費用地產(如有)以方式支付。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税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房價總款10%的違約金。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於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買方有權退房。買方退房的,。com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10%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買方未按照第三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則視為買方違約。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沒收買方應付之定金。且有權再將該物業售予任何人。但賣方不得再為此向買方進一步追究責任或再要求賠償。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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