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服務協議書企業管理8篇 簽署諮詢服務協議書:為企業管理增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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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將為企業管理人員介紹諮詢服務協議書的重要性與相關注意事項。諮詢服務協議書是企業與諮詢服務機構之間的重要合同文書,涉及合作內容、費用明細、風險責任等方面,對於企業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諮詢服務協議書企業管理8篇 簽署諮詢服務協議書:為企業管理增添保障

第1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原則鑑定如下業務約定書,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授權乙方服務範圍僅限如下:為甲方資質升級提供相關的資料文印服務及其它諮詢服務。

1、本協議總費用為:15萬元整,包含資料的收集、編輯、裝訂、刻盤等費用;包含外借職稱證使用費;資質業績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包含二個建造師的一年使用費,直至甲方完成升級。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向乙方交納定金 萬元,資料完成後付 萬元,市住建局審驗合格後上報省廳時付 萬元,省廳公示合格後付清餘款 萬元,乙方將公司信息上傳至省廳網站並給甲方光盤一套,協議結束。乙方收取費用為代收,不提供發票。

3、由於甲方升級時缺少二個二級建造師,乙方為甲方提供二個二級建造師,費用包含在內,甲方取得二級資質到約定時間應無償將建造師歸還乙方。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關信息,需要甲方出面時應配合好乙方協調關係,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省廳初審公告需要申訴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補充和修改直至資質申請通過。

2、如果甲方準備提供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不存在任何問題,乙方應在材料齊全起9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準備完畢,若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合同日期自動順延。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人事變更、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

本協議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諮詢服務協議書企業管理8篇 簽署諮詢服務協議書:為企業管理增添保障 第2張

第2篇

一、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__________國際飯店為四星級酒店,規模為:建築面積__________萬平方米,客房__________間。

(一)__________區域經濟、旅遊業的現狀及發展前景分析;

(五)__________國際飯店的發展規劃(包括短期、中期和長期的經營管理策略)。

三、諮詢服務的具體標準:本次諮詢服務合同結束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的具體材料:

(2)提升競爭力的營銷策略、市場定位、市場調研、形象策劃、運營框架等;

四、乙方提供諮詢服務的專家姓名、職稱、專長及分工:

五、乙方於__________前向甲方遞交諮詢成果的框架性意見。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結束諮詢工作,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關報告初稿,必要時甲方可組織相關專家進行論證、評審,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底前提供報告定稿。

(一)應乙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國際飯店經營的相關資料及信息;

(二)為上列諮詢人員提供在__________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工作餐;

(一)甲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業務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萬元諮詢費;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費的__________%,即__________萬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報告後__________日內支付其餘的__________%,既__________萬元;

(三)乙方為本次諮詢服務所發生的通訊費、交通費和其它費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對乙方人員在履行本諮詢合同期間所發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本諮詢服務合同不構成甲方與諮詢人員間的僱傭關係。

九、乙方提供的諮詢報告等材料必須具備專業性、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對諮詢服務的正確和完整性負責。

十、乙方必須對本次諮詢相關的全部材料保密,並不得用公開發表等方式為社會所公知。

第3篇

中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為一方,雙方就工程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請乙方就工程提供技術諮詢服務,乙方願意提供這樣的服務。

1.乙方應於年月份內派遣3名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的專家來中國進行25天的技術諮詢服務,派出技術諮詢專家的名單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2.乙方專家應到現場考察,並正確、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員提出的諮詢問題,在離開中國前,向甲方提出諮詢報告初稿,並在離開中國後一個月內提出正式諮詢報告一式五份,報告內容應包括附件一所列內容,並用英文書就。

3.乙方的專家在中國進行技術諮詢服務的時間為二十五個日曆日(包括四個旅途日和三個週末日),每週工作六天,每天工作八小時。

4.專家在中國工作期間應遵守中國的法律和工作地區的有關規定。

5.乙方將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給甲方寄出後,應以電傳通知甲方如下內容:報告寄出日期、郵單號。

6.技術諮詢報告如在郵寄途中丟失,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立即免費補寄。

1.考慮到本協議第二、三條所規定的乙方所提供的諮詢服務,甲方支付給乙方一筆總費用,其金額為美元(大寫美元整)。

2.為乙方3名專家提供在中國境內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5.協助辦理專家出入中國簽證和在中國居留、旅行手續並提供方便。

2.本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在乙方派出的專家到北京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3天內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1)___發展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出具的以甲方為受益人金額為協議總金額25%計(美元)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第二號附件)。

3.本協議總金額75%,計美元在乙方完成技術諮詢服務並提交正式的技術諮詢報告後,甲方憑收到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不遲於天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國商業銀行向乙方支付。

六、凡在中國以外所發生的一切銀行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雙方應對互相提供的一切資料給予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1.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税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甲方支付。

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的一切税費由乙方支付。

3.中國境外課徵有關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税費將由乙方支付。

九、甲方和乙方在執行協議中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執行本協議的一切文件與資料應以英文書寫並採用公制。

十一、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後需經中國政府批准才能生效。

本協議以英文寫成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4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企業財務諮詢服務等有關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為其財務顧問,幫助甲方辦理如下事宜:

1、提供財務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為公司財務合法運營提供法律依據;

2、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包括財務管理環境、崗位設置、崗位職責、人員分工、控制程序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公司財務狀況進行分析,關注公司在籌資、投資、資金運用等多方面的運作,使公司保持健康成長的態勢。

1、提供會計核算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確保公司財務會計核算的合規合法性;

2、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制度的建立及其執行情況,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3、瞭解公司會計核算基礎工作,包括會計科目設置、電子軟件使用、會計核算程序、會計處理方法、會計檔案管理等,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4、對公司會計核算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公司財務會計處理是否符合《會計法》、財務制度、會計準則等法律法規。所有重大項目是否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以及現金流量的變化。對常見核算問題是否設置了日常預防措施。

1、提供納税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在保證公司合法納税的前提下,減少納税成本;

2、輔導相關人員熟悉與貴公司經營業務相關的各項税收政策、法令和税收徵管規定,以及相應的財務會計處理規定。幫助相關人員提高其業務水平,做到依法納税,不錯不漏。

3、根據公司的主要税務操作流程與税務管理特點,設計優化公司税務操作流程與税務管理架構;協助公司實施税務管理完善方案。

1、提供審計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諮詢服務;

2、對公司經營活動中需要提供審計報告的事項進行諮詢服務(財務諮詢以外的服務項目另行收費)。

3、配合甲方全程參與審計工作,協助甲方解決審計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一)遠程諮詢服務(即非現場諮詢服務),實行電話或發送電子郵件的方式。

2、在委託期內,甲方可定期檢查乙方為其所做的工作;

3、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合法完整的財務資料,供乙方查閲;

4、根據工作需要為審計諮詢服務工作人員提供辦公條件和其它便利。

1、積極負責的為公司提供服務,乙方應按照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各項財務制度指導甲方做好服務範圍內的各項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切實可行的建議,最大限度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3、認真做好甲方所有資料的保密工作,不得向甲方以外的第三者透露、出示和傳播,否則將賠償甲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4、遵守職業道德,嚴格執行工作紀律,及時準確的辦理工作範圍內的事務。

經過雙方商定,諮詢費為人民幣_______元,在服務的過程中,如增加服務項目,收費項目另行商定。

甲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由____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一)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真實合格發票後,於完成服務後支付費用;

六、甲乙雙方合作的期限是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如任何一方需提前終止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本協議終止。

七、本協議為甲乙雙方的商業機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否則將賠償對方因此而帶來的全部損失。

八、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根據雙方達成的仲裁協議進行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不採取訴訟方式,仲裁裁決的結果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在爭議解決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本協議應繼續履行。

九、任何一方對由於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不負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____內向另一方提交本協議全部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報告,同時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不可抗力證明。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誠實信用原則鑑定如下業務約定書,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授權乙方服務範圍僅限如下:為甲方資質升級提供相關的資料文印服務及其它諮詢服務。

1、本協議總費用為:15萬元整,包含資料的收集、編輯、裝訂、刻盤等費用;包含外借職稱證使用費;資質業績費用及其他相關費用;包含二個建造師的一年使用費,直至甲方完成升級。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向乙方交納定金 萬元,資料完成後付 萬元,市住建局審驗合格後上報省廳時付 萬元,省廳公示合格後付清餘款 萬元,乙方將公司信息上傳至省廳網站並給甲方光盤一套,協議結束。乙方收取費用為代收,不提供發票。

3、由於甲方升級時缺少二個二級建造師,乙方為甲方提供二個二級建造師,費用包含在內,甲方取得二級資質到約定時間應無償將建造師歸還乙方。

1、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提供本公司相關信息,需要甲方出面時應配合好乙方協調關係,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省廳初審公告需要申訴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甲方補充和修改直至資質申請通過。

2、如果甲方準備提供的申請材料齊全並不存在任何問題,乙方應在材料齊全起90個工作日內將相關資料準備完畢,若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合同日期自動順延。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人事變更、政府政策變更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

本協議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第6篇

_______(以下簡稱“客户”)與________(以下簡稱“工程諮詢單位”)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_______________(列委託服務內容)諮詢服務,並已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為履行該服務所提出的建議書和其他報價等文件。

二、本協議中的詞語與所屬的服務協議書條件及有關附件同義。

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的服務;

四、鑑於客户按下文規定向工程諮詢單位的各項支付,工程諮詢單位承諾按照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附錄a中議定範圍內的諮詢服務。

五、鑑於工程諮詢單位按上文規定履行諮詢服務,客户承諾按照本協議書規定的期限、方式、幣種,向工程諮詢單位支付協議規定應支付的款項,作為履行服務的報酬。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份,各執____份。

下列詞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的以外,具有下列含義:

1.1“項目”是指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定的,併為之提供諮詢服務的項目。

1.2“服務”是指工程諮詢單位根據本協議書所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2)“附加服務”是指附錄a中列出的各項附加服務,以及經雙方書面協議,在正常服務之外的附加服務。

(3)“額外服務”是指不屬於正常服務和附加服務,但根據協議書第7.9條的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必須履行的服務。

1.3“工程”是指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給客户的設備、設施及其他物品。

1.4“客户”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聘用工程諮詢單位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5“工程諮詢單位”是本協議書中所指的、受客户聘用提供服務的一方,及其合法繼承人和允許的受讓人。

1.6“第三方”是指客户、工程諮詢單位以外的其他有關當事方或法人實體。

1.7“協議書”是指由工程諮詢服務協議書通用和專用條件,附錄a(服務範圍)、附錄b(客户提供的職員、設備、設施和其他人員服務)、附錄c(報酬和支付),委託函、中標函和正式協議書(如果已簽訂),以及其他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和修正文件等組成的文件。

1.8“合同”是指與本協議書委託的工程諮詢服務有關的,客户與任何第三方簽字的合同。

1.9“日”是指從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的時間段。

1.10“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的一個月時間段。

2.1服務範圍。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供的服務範圍見附錄a。

2.2工程諮詢單位提供的服務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

(1)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為國家的利益和客户的合法利益,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

(2)根據客户與第三方簽訂的合同的授權或要求,行使權力或履行職責時,工程諮詢單位應:

(a)根據合同進行工作。合同中上述權力和職責的詳細規定,應在本協議書附錄a中加以説明,或以書面的形式,另行商得工程諮詢單位同意。

(b)在客户和第三方之間提供證明、行使決定權或處理權時,不是作為仲裁人,而是作為獨立的專業人員,依據自己的專業技能和判斷,公正地進行工作。

(c)在變更任何第三方的義務時,對於可能對費用或質量或時間有重大影響的任何變更,須事先得到客户的批准(發生緊急情況除外,但事後工程諮詢單位應儘快通知客户)。

工程諮詢單位使用的由客户提供或支付費用的物品,屬於客户的財產。當服務完成或終止時,工程諮詢單位應將尚未消費的物品庫存清單提交給客户,並按客户的指示移交此類物品。此項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

3.1客户應在不耽誤服務的合理時間內,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他能獲取的、與服務有關的一切資料。

3.2客户應在雙方商定的合理的時間內,就工程諮詢單位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客户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和答覆。

3.3客户應負責諮詢服務所涉及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工程諮詢單位履行職責提供外部條件。提供與其他組織相聯繫的渠道,以便工程諮詢單位收集需要的信息。

3.4(對於國外諮詢項目,增列本條款)客户應盡其所能對工程諮詢單位的人員以及下屬提供如下協助:

(3)個人財產和服務所需物品的進口、出口,以及海關結關;

(5)允許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人員為服務目的和個人使用,將外幣匯入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以及將履行服務中所賺外幣匯出項目所在國或工作所在地的手續。

(6)工程諮詢單位為客户項目出境考察時,除制裝費外,其他一切費用應由客户負擔。

3.5為了服務的需要,客户應免費向工程諮詢單位提供附錄b所規定的設備和設施。

3.6在與工程諮詢單位協商後,客户應按照附錄b的規定,自費從其僱員中為工程諮詢單位挑選和提供職員,以及提供其他人員的服務。客户提供的職員在涉及服務時,只應接受工程諮詢單位的指示。工程諮詢單位應與客户安排的提供其他服務的人員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或他們的行為負責。

4.1工程諮詢單位和客户,根據協議互相派遣的工作人員,要能勝任本職工作,並互相取得對方認可。如果客户未能按規定提供職員及其他人員的服務,工程諮詢單位可自行安排,並作為附加的服務。

4.2為了執行本協議書,每一方應指定一位高級職員作為本方代表。

4.3如果需要更換任何人員,雙方同意後,由任命一方負責安排同等能力人員代替,同時承擔更換費用。如果另一方提出更換,應提出書面要求,並須闡述更換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能成立,則提出要求的一方要承擔更換費用。

5.1如果確認工程諮詢單位違反了2.3(1)條款的規定,客户提出索賠,則工程諮詢單位應對由於其違約引起的或與之有關的事宜負責,並向客户賠償。

5.2如果確認客户違反了對工程諮詢單位應盡義務,工程諮詢單位提出索賠,則客户應負責向工程諮詢單位賠償。

5.3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賠償,僅限於因違約所造成的可以合理預見的損失或損害數額,而不牽連其他方面。

5.4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賠償的最大數額,不能超過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最高賠償數額。如果可能另外要支付的賠償總額超過應支付的最大數額,則任何一方均應同意放棄對另一方超過部分的索賠。

5.5一方提出索賠要求不能成立時,要完全補償對方因該索賠要求所導致的各種費用支出。

5.6如果認為任何一方與第三方應共同對另一方負責賠償,負責賠償的任何一方所支付的賠償額,應限於由於其違約所應負責的那一部分比例。

5.7雙方必須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法律規定的更早時間之前正式提出索賠,在規定時間之外提供索賠無效。

5.8除因工程諮詢單位故意違約或缺乏謹慎而瀆職引起的索賠外,客户應保障工程諮詢單位免受因客户或第三方提出的其沒有保險的、或責任期終止後提出的索賠造成的影響。

5.9工程諮詢單位及其任何職員,在根據協議履行義務中的行為或失職只向客户負責,不應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負責。

6.1在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的範圍內,客户可要求工程諮詢單位進行以下保險:

(1)在允許條件下,對5.1條工程諮詢單位的責任進行保險;

7.2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服務必須開始和完成,但根據雙方協議延期的例外。

7.3當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一方提出要求,對方書面同意時,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另籤補充協議書。如客户書面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應提交變更服務的建議書,並視為一項附加的服務。

7.4如果客户或其承包商使服務受到拖延,工程諮詢單位應將此情況和可能產生的影響通知客户,對導致增加的工作應視為附加的服務,完成服務時間應相應延長。

7.5如果出現非工程諮詢單位應負責的情況,造成全部或部分服務不能按時履行時,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通知客户。如由此使某些服務不得已減慢或暫停時,該部分服務完成期限應予延長。對於暫停服務的還應加42天以內的恢復服務期限。

7.6客户至少在56天前通知工程諮詢單位全部或部分暫停服務或終止本協議書。工程諮詢單位應立即安排停止服務,將開支減至最小。

7.7如果客户認為工程諮詢單位無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其義務時,可通知工程諮詢單位要求按期履行服務。如21天內沒有收到滿意的答覆,客户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35天內進一步發出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書。

7.8工程諮詢單位在支付通知單應支付的日期後30天,仍未收到客户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款項時,或根據7.5、7.6條已暫停服務超過182天時,可向客户發出通知要求支付。14天后可發出進一步通知,再過42天后,可終止本協議書,或在不損害其終止權利情況下,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全部或部分服務。

7.9當根據7.5條撤銷或暫停或恢復服務時,或並非根據7.7條終止本協議書時,除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以外,工程諮詢單位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費用應被視為額外的服務。對此,工程諮詢單位有權得到所需的額外時間和費用。

7.10本協議書終止,不應損害和影響各方的權利、責任及索賠。

8.1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和額外的服務的報酬,按照本協議書條件和附錄c約定的方法計取,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8.2如果客户在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服務報酬,自規定支付之日起,應當向工程諮詢單位補償應支付的報酬利息。利息額按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銀行貸款利率乘以拖欠酬金時間計算。該利息補償不影響第7.8條工程諮詢單位的權利。

8.3支付報酬所採用的貨幣幣種、匯率由本協議書專用條件約定。

8.4如果客户對工程諮詢單位提交的支付通知單中的報酬或部分報酬項目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單24小時內向工程諮詢單位發出異議的通知,但客户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項目的支付。第8.2條的規定適用於最終支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一切有爭議的金額。

8.5除按協議書規定的固定總價支付外,在完成或終止服務後12個月內,客户可在發出通知後不少於7天請一家有聲譽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工程諮詢單位申報的任何金額進行審計。

9.1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因履行本協議書引起的任何爭端或分歧。如在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一致,應將爭端事項提交調解人進行調解。調解人由雙方協商聘請,或向中國工程諮詢協會會長(涉外諮詢服務可規定:向國際諮詢工程師聯合會fidic主席)或雙方同意的其他授權機構申請選派一名調解員。

雙方應在聘請調解員14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聯合與調解員共同商定交流有關資料的計劃和將採取的協商步驟。

協商應在保密情況下進行。如雙方接受調解員的最終建議,就解決爭端達成一致意見,應寫成書面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約束雙方遵照執行。

如雙方在約定期間未達成一致協議,任一方可請調解員提供一份給雙方的無約束力的書面意見。除經雙方書面同意,調解員的上述意見不能作為隨後任何訴訟程序中的證據。

調解中,各方作證等支出自行承擔,其他費用雙方均攤,或按調解員決定分攤。

如雙方在聘請調解員28天或雙方商定的其他期間內未能達成協議,可按9.2條款規定,將爭端事項提交仲裁。

9.2如調解失敗,經雙方同意,調解員可將雙方已協商一致的事項寫出記錄。爭端的其餘事項可提交給仲裁員。除調解員將雙方一致事項的記錄可交給仲裁員外,在聘請仲裁員後,調解員的任務將終止,不再作為仲裁中的證人,也不再提供調解中得出的其他證據。仲裁按照專用條件中的規定進行。雙方同意仲裁為終局,同意裁決結果,放棄以任何形式的上述權利。

10.1本協議書的語言及遵循的法律見協議書專用條件的規定。

10.2因國家(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指明的工程諮詢單位業務總部所在地除外)法律法規變化,引起服務費用和服務持續期的改變,要簽字補充協議,調解和修正協議文本,調整商定的報酬和完成時間。

10.3沒有對方的同意,客户或工程諮詢單位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

10.4工程諮詢單位對編制的所有文件擁有版權。客户僅有權為本協議書中的工程和其預定的目的使用或複製此類文件,此時不需取得工程諮詢單位的許可。當事的雙方互相提供的文件資料要嚴格保密,未經允許,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提供版權和所有權,如有違背,要追究法律責任。

10.5除非本協議書專用條件中另有規定,工程諮詢單位可單獨或與他人合作版有關工程和服務的書籍。但如果在服務完成或終止後二年內出版,則須取得客户批准。

10.6如發現工程諮詢單位有以下過失,儘管會按照有關國家或其他司法管轄範圍的法律進行處罰,工程諮詢單位還將被視為違反本協議2.3(1)條款的規定,客户可根據7.6條的規定終止本協議:

(1)為直接或間接影響任何官員或其他人在選聘過程或履行協議過程中的行為或行動,而饋送、接受或索要財物;

(2)為影響選聘過程或協議的執行,而謊報事實,給客户造成損失,包括採用合謀辦法,以抑制或減小自由、公開競爭的效果。

10.7本協議書的有關通知應為書面的,並在專用條件中寫明的地點收到時生效。以書面回執或回函確認。

10.8如果協議書中的規定之間產生矛盾,按年月順序以最後編寫的為準。

(備用和備選條款及應用説明)a.對應通用條件的有關條款:

(根據fidic客户/工程諮詢單位標準服務協議書應用指南第2章對白皮書第13、14條的説明中的建議,如果客户提出要求,可增列以下備用條款:

4.1職員的提供:工程諮詢單位應對提供的工作人員中的主要負責人向客户提出能夠勝任工作的必要證明。

4.2代表:如果客户要求工程諮詢單位有一名被授權的駐地代表時,工程諮詢單位可隨時將賦予他的任何義務和權利委託給獲得客户批准的人員,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該類委託。委託和撤回均應採取書面形式,並在其副本送達客户之後方可生效。如果委託涉及合同管理義務時,應同時單獨通知承包商。

5.7責任和提出索賠的期限:本協議書生效日期為責任起始日期。責任終止日期根據適當法律或法規決定,本項目應不盡於服務完成或終止日期;(對工程設計和工程監理等諮詢服務,應增加一句:但對影響工程質量的服務內容的責任期限應延長至有關部門規定的工程壽命期。)每次提出索賠的一方應在對方違約事件發生後14日內向對方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再28日內提出詳細索賠依據和具體要求。

5.4賠償的限額:協議書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賠償的最大數額應限於為完成正常的服務(或其中規定部分),客户付給工程諮詢單位的最高費用,或不超過____萬元。對雙方履約延誤規定有按日賠償率,以及雙方支付或賠償延誤規定有按日付利息的,其賠償總額均不得超過以上賠償限額。

工程諮詢單位履約延誤執行按日賠償率賠償的,不再因延誤而償付其他賠償或補償。

②在工程諮詢單位收到協議書規定的第一次付款後____天內;或

③在工程諮詢單位的銀行確認已根據協議開出不可撤銷的信用證後____天內。

服務完成日期:(對於投資前或工程實施前的各類諮詢服務,或只提供諮詢報告、建議書等的服務,可規定:)自服務開始日期起____月(或日)內完成。(對於履行為完成某項工程(合同管理)或某一項預定任務所需的服務,可規定:)自服務開始日起至負責的工程或任務預定完成日期____為止。

8.2支付的時間:當地貨幣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28天內,外幣(如有時)在客户收到工程諮詢單位支付通知單56天內。

應向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____省(市、自治區)仲裁委員會(涉外諮詢服務可規定向國際商會)申請仲裁。

11.(根據我國有關部門對工程諮詢質量提出的要求,和fidic應用指南第2章對白皮書第5.(1)條款的解釋,對各類諮詢服務提出的質量目標要求條款)根據第2.3(1)條款提出的工程諮詢單位在履行本協議書規定的義務時,要應用合理的技能,謹慎而勤奮地工作,除了要達到本行業同等專家的技能水平和行業道德行為準則外,要求做到:

(對於為地區、或行業、或專項、或項目、或企業提供規劃諮詢等委託任務)認真調查分析委託規劃諮詢對象的現狀基礎和特點、優勢與劣勢、國家有關宏觀調控政策、國內外發展水平和趨勢、外部影響因素變化、可持續發展要求等,做到諮詢成果具有宏觀性、戰略性和綜合性,儘可能符合國家、社會和客户的最佳利益。

(對於編制項目建議書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建議書編制內容和深度的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風險分析等要求,做出概略分析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對於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根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等要求,進行全面分析和必要的多方案論證;堅持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的有利和不利因素,提出客觀、公正、科學、可靠的諮詢意見。

(對於項目評估諮詢服務)符合有關部門關於項目評估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對委託評估的諮詢成果(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各項內容,從是否符合國家宏觀調控政策要求、市場經濟規律要求、技術創新和可持續發展要求,以及經濟分析和風險分析要求等方面,全面評估論證,儘可能提出優化方案;實事求是,講真話,講清項目有利和不利因素,客觀、公正、科學、可靠地提出評估意見。

(對於工程設計等委託任務)遵照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按照國家現行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和設計,符合環保、節能、安全等要求,採用先進適用技術,達到工藝技術指標和預定的設計要求,以及分階段設計的深度要求。

(對於招標諮詢服務)符合招標投標法和有關條例規定,招標文件較好地反映項目特點、體現項目意圖,招標須知和技術規範全面明確,工程量和標底計算可靠,合同條件周全合理,客户和投標人風險分配明確適當,招標程序合理,解答投標人質疑符合項目要求,較好地平衡招投標雙方關係,評標客觀、公正。

(對於合同管理、工程監理諮詢服務)對委託項目的工程設計方案、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認真研究,提出問題和優化建議;根據委託,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和部件進行檢驗,杜絕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標準的產品;對工程進度、施工質量和費用支付及時檢查,按時提出分析和改進對策的報告,實現進度、質量和費用三項控制。

(對於投產後諮詢服務)對項目的運行、維護需求和客户的運行、維護資源分析全面,制定的運行、維護工作計劃有針對性;編寫運行操作規程、維護規程,以及人員培訓計劃等符合行業部門有關規定和項目實際需要,能抓住重要關鍵部位或工序;提供的運行、維護專業管理和培訓符合計劃和規程要求。

12.(根據《工程諮詢業質量管理導則》的要求,並參考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9條關於對諮詢成果進行質量評價的規定,補充以下條款)服務完成30日內,工程諮詢單位負責質量管理的負責人要會同客户,按照中國工程諮詢協會發布的《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辦法》的規定和第11條規定的質量目標要求,聯合進行工程諮詢成果質量評價。履行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的代表負責做出必要説明,並有權對質量評價結論申述意見。質量評價合格作為對服務成果的驗收和客户向工程諮詢單位最終結清服務報酬尾款(不超過服務報酬的10%)的依據。

13.(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5)工程諮詢單位不應被要求代表客户向客户的任何承包商或任何僱員支付款項。

14.(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46,如果是國際金融機構貸款項目,可能要求以下條款)客户保證(填入借款人)已從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獲得了________(填入金額)的貸款,其中一定比例將用於本協議書規定的合理付款,將按照貸款協議條款規定,並經________(填入貸款機構名稱)批准時支付。

15.(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第48條,預計工程諮詢單位將在服務中應用具有專利性質的發明時,可增列本條款)工程諮詢單位可就其在履行服務期間的發明獲得專利,並可將該發明出售、保留或從中獲益,客户對此無任何權利。

16.(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3章建議的附加條款50)如果本協議書中任何規定的任何部分被有關主管部門認為無效,則應認為該部分已被從協議書中刪去,此條規定的剩餘部分及協議書其他規定仍繼續有效。

附錄a:服務範圍經雙方同意,本協議書委託諮詢服務範圍如下:(根據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附錄a關於服務範圍的説明中按項目階段分類的原則,以及對投資前研究、可行性研究、設計、採購〈招投標〉、實施和運行等6個階段的説明,下文按照我國工程諮詢劃分為8個服務範圍的要求,列舉了我國各類工程諮詢單位能夠提供的服務內容。簽定協議書服務範圍時,可根據委託任務實際情況,參考下列選列)

1.(列擬委託服務內容,如:編制國家、或部門、或地區、或專業、或企業經濟(社會)發展規劃,提供諮詢建議報告或專題研究報告。)內容包括:根據實際要求調整選列或增列,以下提綱供參考)

(1)規劃研究對象的現狀、特點、比較優勢、外部環境變化和影響的調查分析;

(3)實現結構調查的方向和目標,新的經濟增長點的選擇,以及應採取的步驟建議;

(4)對生態環境的污染、破壞和生產要素的消耗等影響的分析,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研究;

(5)投資籌措的方向和途徑,以及可行的融資方案的設想;

2.(如擬委託專題研究諮詢,可選用)提出________(列出擬委託的專門問題)課題研究報告。

以上諮詢報告,除由工程諮詢單位派出項目組調查編寫以外,還要求經工程諮詢單位專家評審修改後提出。

1.為____________項目編制項目建議書(或預可行性研究),內容包括:(宜根據有關部門規定和項目具體情況編制,下列提綱可供參考)

(8)投資估算及投資資金構成、籌措的設想。投資估算採用根據歷史經驗統計方法;

2.(如擬委託某單項調查諮詢,可選用)完成_______項目建議書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選址調查、市場環境調查等)單項調查報告。

(二)編制項目建議書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1.編制________可行性研究報告,內容包括:(宜根據國家和有關部門關於該類項目可研報告編制內容和深度規定,結合項目具體情況編列。下列提綱可供參考)

(1)依據國家宏觀調控政策,在項目建議書基礎上進一步進行調研,提出項目的背景、項目建設的必要性和經濟意義,以及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所依據的政策原則和指導思想;

(2)產品市場(或社會需求)現狀調查和預測分析,競爭對手現狀和發展分析,產品的競爭能力分析和市場營銷戰略;

(7)建廠條件和廠址方案。地理位置、氣象、水文、地質、地形條件、交通運輸,以及水、電、氣和社會經濟現狀及其發展趨勢;廠址比較和選擇意見;

(12)編制投資估算,提出資金籌借辦法。投資估算按重要部位設計方案估算工程量進行計算;

2.(如擬委託某單項調查諮詢,可選用)編制________項目可行性研究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市場調查、投資估算……等)單項專題調查諮詢報告。

(二)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1.對________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評估

,提出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項目情況編列)

(1)對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項目必要性;

(11)經濟和風險分析等作出全面分析評價,根據需要和可能提出優化建議,對項目的可行或不可行提出明確建議。

2.(如擬委託評估單項內容,可選用)對________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中________(列出擬委託內容,如:選址方案、市場調查預測、投資估算……等),或對________項目設計概算、施工結算進行專項評估,提出專項評估報告。

3.(如擬委託項目後評估,可選用)對________項目進行後評估,提出後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項目情況編列)與項目原預計的投資和進度發生的偏差及其原因;項目原預期市場(或社會需求)、生產(或運營)規模實現情況及分析;生產工藝(或建設方案)選擇符合要求情況及分析;項目經營效果(財務效果或社會效果)與原預計的出入及其分析;原項目評估中的預測與實際發生的出入及其分析;項目決策和實施中的主要經驗教訓,以及項目獲得良好經濟效益(或社會效果)需要採取的措施等。

4.(如擬委託後評估單項內容,可選用)對________項目竣工投產後,________(根據需要,從上述內容中選重點內容)進行單項後評估,(或對________項目竣工決算進行審查評估),提出單項後評估報告。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設計階段的説明,以及建設部《建設工程勘察合同》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文本編寫)

1.在客户提供資料基礎上,為編制________項目的項目建議書或可研報告(或初步設計、或施工圖設計)的需要,進行工程勘察,提出勘察報告。內容包括:(可參考以下提綱,根據項目具體情況調整或增列)

2.在客户提供資料的基礎上,完成________項目初步設計和(或)施工圖設計。內容包括:(可根據有關部門規定調整或增列)

在工程實施階段提供現場服務,包括向承包商進行設計交底、必要的設計修改或補充、監督貫徹設計意圖。當承擔設計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同時受聘承擔項目工程監理任務時,對此類設計修改和補充,可根據合同自行決定授權給其駐地代表。

(二)工程勘察設計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1.編制________工程(或設備材料採購)項目招標資格預審文件。內容包括:資格預審文件。內容包括:資格預審邀請函、資格預審標準和程序、項目情況、資格預審申請格式。

3.編制________工程(或設備材料採購)項目招標文件。內容包括:

4.參加投標人現場考察,解答投標人質疑,招標文件補遺。

┃工程勘察成果名稱├──────────┤提交份數┃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序號│資料及文件名稱│份數│內容要求├──────┨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項目實施階段的説明,以及建設部《工程建設監理合同》文本編寫)

1.為實施客户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1)審查承包商的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户提出書面報告;

(2)配備合格監理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設計圖紙和施工規範進行施工;

(3)對工程設計中發現的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改進建議,並向客户提供書面報告;

(4)監督工程質量,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進行監督檢驗。對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國家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立即通知承包商停止使用或安裝。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工序、分項分部工程,以及不安全的施工企業,要通知承包商整改和返工;

(6)監督工程進度,按照工程計劃進度,進行監督檢查。對實際工程進度提前和施延進行確認,必要時提出改進度的措施建議;

(7)協助客户控制工程款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實際工程進度對結算工程款進行審查和確認,作為客户支付的依據;

(8)必要時主持召開建設有關方工作協調會議,重要協調事項應事先向客户報告;

(9)監督設備製造和供貨(客户委託時)。按客户與供貨商簽訂的合同,派人監督檢查設備製造情況,必要時提出保證設備製造質量和進度的建議;

(10)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和貸款機構(如有時)提交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財務開支情況分析及對策建議報告;

(11)對客户與第三方發生的爭端,獨立、公正地進行調解。

2.(當客户委託二個以上工程諮詢單位共同承擔合同管理服務時,應明確其中一家為主包單位。其協議條款為:)

為實施客户與第三方簽定的承包合同,提供合同管理主包服務,工作內容如下:

選列上述第1款各項工作內容擬委託主包工程諮詢單位承擔的,要負責對為同一合同提供其他合同管理服務的工程諮詢單位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對擬委託一部分合同管理服務的其他工程諮詢單位的協議條款為:)

為實施________項目承包合同提供________(列擬委託內容)服務,並接受該合同管理的主包工程諮詢單位的統一協調管理。

3.(當合同管理的承包工程諮詢單位要將其承擔的一部分服務內容分包給其他工程諮詢單位時,在上述第1款協議內容後增列以下內容:)

雙方同意,工程諮詢單位將以上服務內容中的________分包給________(分包工程諮詢單位名稱)負責實施。

(二)合同管理或工程監理附加服務(按需要雙方協商後填列):

(參照fidic應用指南第4章關於項目運行階段的説明,以及fidic(諮詢工程師在運行、維護和培訓中的作用)和《運行、維護和培訓服務的指南》編寫)。

雙方商定,由客户委託工程諮詢單位提供以下項目投產後的運行、維護和培訓服務(根據擬委託任務在下列幾種層次的服務內容中選列)。

1.(當客户具有一定自行管理的人力和條件時,可選用)提供運行、維護和培訓(英文縮寫為omt)顧問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編制項目運行、維護和培訓(omt)計劃,包括對項目omt需求和客户omt資源的評估,以及項目omt計劃;

(5)制訂工作人員結構和配備標準,並協助招聘工作人員;

以上責任成果經客户與工程諮詢單位評審合格後,服務結束。(根據需要可以增列:)以後一年內每季度派出專家來現場進行評審訪問一次。

2.(當客户人力不充分時,可選用)提供運行管理承包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5)負責提供主要專業人員,並負責挑選客户提供的其他運行、維護人員;承擔領導和管理運行、維護的專業性工作;

3.(當客户人力不足時,可將項目運行、維護工作包給單獨的承包公司,這時工程諮詢單位一般承擔合同管理服務,可選用)提供項目業主與運行承包公司簽訂的承包合同的合同管理諮詢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1)審查承包商制訂的項目運行、維護和培訓計劃,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户提出書面報告。

(2)編制項目運行、維護程序和操作規範,或審查承包商編制的項目運行、維護程序和操作規範,向承包商提出建議,並向客户提供書面報告。

(3)配備合格監督人員,監督承包商按照運行、維護、培訓計劃及運行、維護程序和操作規範進行工作。對不符合程序和規範規定的問題,要及時通知承包商整改。

(4)監督工作進度,按照計劃進度進行檢查,對實際進度提前或拖延進行確認,必要時提出改進工作進度的措施建議。

(5)協助客户控制承包款項的支付,按照合同和實際工作進度對承包商結算通知單進行審核和確認,作為客户支付的依據。

(6)每月(次月10日前)向客户提交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和財務開支情況分析及對策建議報告。

4.(如擬委託單項運行服務時,可選用)提供________(如運行管理)服務。工作內容包括:

(3)提供主要運行專業人員,承擔運行管理專業性工作;

(4)在________月(年)期間內,按照計劃組織日常運作工作。

第7篇

根據本合同協議和條款,乙方委託並指定甲方為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各項諮詢服務。

甲方和乙方均為獨立法人。本合同的簽訂在甲方和乙方之間並不產生任何僱用、代理、合資或業務夥伴關係。甲方絕非乙方的法律代表,無論是任何目的,甲方均不能以書面或其它明示或隱含方式,以乙方的名義享受權利或承擔義務。

甲方將根據乙方提供的職位要求向乙方推薦合適的人選。具體職位描述、要求及人數由乙方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作為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應確保每一個推薦給乙方的候選人首先經過甲方的面試篩選。若乙方要求,甲方應對候選人簡歷中包含的信息或候選人提供的其它信息的準確和真實性及在面試過程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核實。

凡經甲方推薦的人才,從推薦之日起12個月內,如果乙方未通過甲方暗地或通過第三方錄用該人才,無論長期或短期,均視為甲方推薦成功,乙方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支付諮詢費用。如果乙方把甲方推薦的人才中轉推薦給第三方,甲方亦按照本合同相關條例向乙方要求支付諮詢費用;

1)對獲知的乙方及其分支機構的商業和技術信息保守祕密;

2)對獲知的乙方或分支機構的僱員或候選人相關信息保守祕密。

3)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提供乙方使用,不得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乙方接受本合同後,也將承諾所有由甲方推薦的候選人及其身份和職業相關信息只可由乙方使用。乙方承諾不向乙方以外的第三方泄露候選人的信息。

雙方在本合同到期或終止後一年內保密責任依然有效。

自本合同生效起至合同終止後一年內,甲方不得獵取乙方員工到其它公司任職。

若推薦的高級管理人才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全年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作為諮詢費用。若推薦的中層級別的人選試用上班後,乙方須向甲方支付該錄用人員的作為其一個月的收入作為諮詢費用。年薪或月薪的總額以實際錄用後面談中為準。

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上班七天內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80%,餘下20%諮詢費用在候選人試用期合格結束後乙方向甲方支付諮詢費用的20%。乙方在收到甲方開具的服務性行業統一商業發票後七天內付款。

如果由甲方推薦並被乙方僱用的人員在試用期內自動離職或被開除,甲方將繼續推薦替代人選而不額外收費。甲方若不能在30天內找到乙方滿意的替代者,除非乙方需要甲方繼續推薦或者改用其它職位代替,否則甲方將所收取服務費的80%返回乙方。

以上保證實施條件:本合同全部款項已支付。如果超過合同規定的付款期限付費的話,甲方將向乙方每天追收總額1%滯納金。

本協議在乙方委託推薦的人數超過一人時,對每個人才的服務分別有效,彼此無法律上連帶責任。

甲方將根據合同職位規定進行人員篩選活動,並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三週以內提供一份合適人選名單。

合同的條款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到期前一個月,雙方如無異議,該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2)合同一方至少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第8篇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諮詢事宜,雙方在平等互惠、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乙方為甲方提供就下列項目的信息諮詢服務:對甲方所銷售產品進行市場細分與目標市場的選擇等。

1、以上服務項目收費共計人民幣31800,簽約後預付全部費用的70%,為人民幣31800,在項目完成時一次性支付剩餘費用。

2、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內開始實施教育信息諮詢服務,並在一個月內完成所有的諮詢服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規定相沖突。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項目報告。

2、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或由第三方調解。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持積極態度友好協商解決。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效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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