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檢察院寫申請書3篇 申請檢察院:為維護正義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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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是一份向某機構或部門提出請求的書面申請,常用於法律、行政及教育等領域。在日常工作中,申請書具有重要意義,能夠為行政管理、司法審判等過程提供依據。本文將着重介紹如何向檢察院寫申請書,幫助大家更好地瞭解公文寫作。

向檢察院寫申請書3篇 申請檢察院:為維護正義而言

第1篇

20xx年月份,大學剛剛畢業的我經過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被招錄到x局,成為一名光榮的國家公務員。一年來,我在這個團結求實,温暖友愛的集體裏,親身感受到了組織的關懷,團結奮鬥的快樂,在組織的培養教育下,我認真按照國家公務員的標準去做,加強政治學習,對業務精益求精,在見習期滿之際,我鄭重向領導提出轉正申請。

為了便於領導對我的考察,我將自己一年的實際工作情況向組織作以彙報:

首先,我主動加強政治學習,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全會精神,通過週六和業餘時間學習,提高自己的思想覺悟,並積極要求加入黨組織,並與今年x月被組織發展為入黨積極分子,在思想上與黨組織保持高度一致。其次,我還參加了國家公務員初任培訓、保密員培訓、組工信息員培訓等,加強了自身的政治素養,提高了業務水平。

1、在xx局辦公室工作中,認真做好督查、會議貫徹落實情況彙報等上報工作,做好綜治、安全、教育執法督導、幹部統計工作,做好單位城域網管理、上傳下達文件、計算機管理等工作。

2、在縣先進性教育活動辦公室工作中,認真做好教育活動信息宣傳工作,按時完成信息統計、撰寫、上報等工作,每月上報信息10篇,部分信息稿件被市以上宣傳媒體採用。

3、在xx部志書編寫辦公室工作中,認真做好志書綱目、組織史資料蒐集整理工作,探訪革命老同志,編寫文字工作。

4、在x紀委黨風室工作中,認真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朽宣傳工作,廉政文化建設工作,多次組織參與各類黨風廉政文化宣傳活動。

錄入xx局以來,由於離家較遠,而且加之對生活習慣一直不適應,造成工作學習的耽誤。通過近一年的體驗以及在各級領導的關心和幫助下,已經逐漸適應了這邊的工作狀況,對於領導們的關心和關懷,我感到了很大的動力和壓力,爭取在以後的工作生活中以更加努力的優秀成績來回報,不辜負領導們的期望。

一年來,我勤勤懇懇、盡職盡責、嚴格遵守單位各項紀律和規定,自覺接受紀律、法律約束和人民羣眾監督,但離組織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主要表現在比較年輕,工作中出現了一些不該出現的問題,學習還不夠深入,思想還不夠解放,工作經驗還不夠豐富。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將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不斷解放思想,轉變作風,始終保持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和務實創新的精神,學好用好理論,搞好實踐運用,煉就真本領。堅持與時俱進,紮實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勢下的工作新路子,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為促進工作做出自己的貢獻。

以上是自己工作一年來的基本情況小結,不妥之處,懇請組織批評指正,作為一名國家公務員,我渴望按期轉正,請領導考慮我的申請,我將虛心接受組織對我的審查和考驗!

向檢察院寫申請書3篇 申請檢察院:為維護正義而言 第2張

第2篇

我於_年。_月_日成為公司的試用員工,到今天截止剛兩個半月,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現申請轉為公司正式員工。

初來公司,曾經很擔心不知該怎麼與人共處,該如何做好工作;但是公司融洽的工作氛圍、團結向上的企業文化,讓我很快完成了從試用員工到正式職工的轉變。

在公司網絡部門的工作中,我一直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及時做好領導佈置的每一項任務,同時主動為領導分憂;專業和非專業上不懂的問題虛心向同事學習請教,不斷提高充實自己,希望能儘早獨當一面,為公司做出更大的貢獻。當然,在工作當中也出現了很多小差小錯需領導指正;但前事之鑑,後事之師,這些經歷也讓我不斷成熟,在處理各種問題時考慮得更全面,杜絕類似失誤的發生。在此,我要特地感謝部門主管…和各位同事對我的入職指引和幫助,感謝他們對我工作中出現的失誤的提醒和指正。

經過這兩個多月的適應,我現在已經能夠獨自完成上級主管所佈置的任務,當然我還有很多不足,處理問題的經驗方面有待提高,團隊協作能力也需要進一步增強,需要不斷繼續學習以提高自己業務能力。

這段時間在公司我學到了很多,感悟了很多;看到公司的迅速發展,我深深地感到驕傲和自豪,也更加迫切的希望以一名正式員工的身份在這裏工作,實現自己的奮鬥目標,體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和公司一起成長。在此我提出轉正申請,懇請領導給我繼續鍛鍊自己、實現理想的機會。我會用謙虛的態度和飽滿的熱情做好我的本職工作,為公司創造價值,同公司一起展望美好的未來!

第3篇

申請人: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 。住xxx,聯繫電話:xxx 。

20xx年9月22日晚,申請人就xx本人一事,向xx派出所報案,民警將申請人及帶至xx派出所製作了筆錄,並於第二天組織了一次調解,之後就一直未於立案。申請人多次至被申請人處要求立案,被申請人一直推脱不予立案,並且沒有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明知已涉及刑事犯罪而不予立案,且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其行為已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刑事立案監督有關問題的`規定》第四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行政執法機關,認為公安機關對其控告或者移送的案件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受理並進行審查。人民檢察院發現公安機關可能存在應當立案偵查而不立案偵查情形的,應當依法進行審查。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綜上,申請人特依法向貴院提起立案監督申請,望貴院能查明事實,依法監督被申請人立案偵查,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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