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共建交通安全,簽訂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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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紹了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的重要性與意義。它不僅是防範交通事故的一份重要文件,更是對駕駛員、車主和交通機關的約束和監督,促進了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責任的履行。

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共建交通安全,簽訂責任書」

第1篇

根據國家、盛市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加強車輛規範化管理,明確車輛安全管理職責,防止車輛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特簽定如下責任書。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局長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部門的車輛安全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1、加強對駕駛員的教育和管理,做好車輛的安全、維護、管理、使用等工作。

2、嚴禁私自駕駛公務用車。對因特殊情況確需自己駕駛公車的,經請示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否則出現交通事故的,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3、部門領導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因監督管理不利,出現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給予撤職處分。

1、準駕人員接到部門領導的派車通知後,必須按時出車,行車途中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及安全操作規程。

2、準駕人員未經批准擅自使用車輛或違反車輛駕駛“十不準”制度造成交通事故的,準駕人員承擔全部責任,取消駕駛工作崗位。

3、準駕人員必須加強車輛日常維護和保養,隨時保持車內外清潔,若車輛出現故障,準駕人員需及時報告部門領導,及時維修,確保車輛車況良好。

4、準駕人員在駕車過程中若發生事故,按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解決。

道路交通安全責任書4篇 「共建交通安全,簽訂責任書」 第2張

第2篇

為確保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使學生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作為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子女安全教育工作,真正擔負起監護責任。我校地處村村通公路旁,車流量大,對學生上下學造成較大安全隱患。學校和家長應共同教育學生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增強孩子

交通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做到責任到位,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特與家長簽訂如下交通安全責任書:

1、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學生遵守交通規則,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

2、教育、督促學生放學後按時回家。不準在公路及兩旁玩耍、遊戲、騎車、滑滑板等。

1、家長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法規,教育孩子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上下學途中不得嬉戲打鬧,過馬路時要注意交通規則,注意來往車輛,要靠右行走。

2、家長要教育學生不乘坐超速超載車、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發生。

3、家長不得使用或租用拼裝車、報廢車、無牌無證車、三輪車、個人機動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等存在安全隱患的黑車來接送學生;不得一車接送多名學生或順車接送他人孩子,以免造成事故給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4、雨雪天和暴雨天家長要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當天確實因天氣惡劣,家長可叫學生不到校上學,但應及時電話告之班主任,並做好請假手續。

5、家長要教育學生按時上下學後按時回家。不得在公路及兩旁逗留、玩耍、嬉戲、追逐。

6、家長不要讓未滿12歲的子女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不讓未滿16歲的孩子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更不允許孩子駕駛摩托車或其它機動車上路。

7、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家長認真填寫有關事項後留學校統一存檔保存。

第3篇

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安全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駕駛員交通安全責任,做好交通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依據特制定本責任書。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和方針,實現零違章、零事故、零傷亡、零損失、零投訴的目標,保障交通安全。

1、嚴格遵守國家交通安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自覺抵制“三違”,規範操作行為。

2、落實安全承諾,以身作則、率先垂範、安全帶頭,規範操作、做好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本人駕駛的車輛安全運行無事故。

3、接受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運管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管理,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增強安全意識,提高風險控制和事故防範能力。

4、行車中做到互相幫助、互相監督,杜絕疲勞駕駛、酒後駕駛、無證駕駛、超員超載和超速駕駛現象,對交通安全負連帶責任。

5、駕駛車輛中保持中速行駛,集中精力、注意觀察,絕不麻痺大意或持僥倖心理。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注意天氣和道路變化情況,善待行人與車輛,決不在不能保證安全或視線不良的情況下強行超越、盲目交會。夜間行車進一步降低車速,注意觀察道路狀況,提高警惕,超前預防可能的突發異常情況,夜間會車路況不明時停車讓行。嚴格執行公司“三停四查”規定,守法、文明、禮讓,安全駕駛。

6、妥善維護、保管並按規程操作、使用安全防護、防火、防凍、防滑設施,確保性能良好。

對於違章行為及事故,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嚴肅處理。

四、本責任書一式兩份,有效期自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1日,單位與駕駛員各執一份。

第4篇

為創造有序、暢通、安全、和諧的道路交通環境,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爭創文明交通安全學校,提高學生的守法意識,遵照上級有關指示精神,學校與學生及學生家長特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1、不準乘坐麻木等簡陋的交通工具,不準乘坐車況不合格的車輛,不準乘坐超載的車輛。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人行道:沒有人行道的靠右邊行走。

3、橫過馬路先看清是否有來車,並要按交通指示燈行走人行道;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橫穿硬闖。

4、不準在公路上追逐、嬉戲、猛跑,不能邊走路邊看書。

6、不準跨越或倚坐人行道、車行道和公路上的護攔。

7、不準駕摩托車上學,未到年齡的不準騎自行車。學校禁止學生騎車上學。

8、騎自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能打鬧追逐,違章載人等。

9、不要在出租車臨近時突然招手,不要在路口、機動道路、人行橫道線上招呼出租車。

1、經常教育子女要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特別是上學前要再三叮囑。

2、儘量抽出時間護送子女到搭車地點,監督子女按要求乘車。

3、對於違規載學生上學的麻木車主和車況不合格的車主要及時向相關部門舉報。

3、班級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對不良交通行為及時教育。

4、加強落實住校學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落實責任措施。

6、加強門衞管理,嚴禁麻木等簡陋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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