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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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五篇


關於“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五篇

 

民法典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將民事權利法定化、具體化。這就要求構建更加完備、更加有效的民事權利體系。今天小編就給大家整理了關於“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五篇,希望對大家的工作和學習有所幫助,歡迎閲讀!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1

近日,中央政治局就“切實實施民法典”舉行第二十次集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全黨要切實推動民法典實施,以更好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更好保障人民權益。”這一要求深刻表明,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政機關治國理政成效的重要方面。

管子曰:“法者,天下之程式也,萬事之儀表也。”從中國歷史上第一部比較系統的成文法典《法經》問世,到代表中國古代歷史上最高立法水平的《唐律疏議》出台,歷史表明,法之盛衰關乎政之治亂,良法向來是治國之重器、善治之前提。今天,汲取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系統整合新中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誕生,宣告中國邁入“民法典時代”。可以説,編纂法典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走向繁榮強盛的象徵和標誌,是中國法律傳統和法治信仰的生動寫照,映射出中華民族在法治道路上的不懈奮進。

充分認識頒佈實施民法典的重大意義,才能更好推動民法典實施。從實踐看,中國經濟發展行穩致遠,社會生活風清氣正,都離不開民法制度夯實基礎、與時俱進。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説:“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充分把握民法典的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才能推動“中國之治”進入更高境界。

實施民法典,是一項系統工程、長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常抓不懈。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開展工作,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不僅要考慮民法典規定,還要加強同民法典相關聯、相配套的法律法規制度建設。與此同時,維護好民法典權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題中應有之義。善以保證民法典有效實施為重要抓手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善以提高民事案件審判水平和效率來及時迴應社會關切,才能讓老百姓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欲茂其枝,必深其根。10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建議,民法典誕生就是充分尊重民意的過程。遵循同樣的邏輯,民法典要實施好,就必須讓民法典走到羣眾身邊、走進羣眾心裏。不管是遇上高空墜物,還是碰到遺產糾紛,抑或遭遇隱私泄露,只有全體社會成員以民法典為遵循,養成自覺守法的意識,形成遇事找法的習慣,培養解決問題靠法的意識和能力,才能讓民法典真正成為老百姓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典。從這個意義上講,把講清楚闡釋好民法典作為“十四五”時期普法工作的重點來抓,把民法典納入國民教育體系,方能保證全社會緣法而行,實現法盛人和。

大國治理,機杼萬端,法治始終是令人矚目的關鍵詞。讓民法典的規章與精神內化於心、外化於行,融入日常生活,神州大地必將繪就全面依法治國的嶄新畫卷。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2

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強化對人格權的全面保護;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協調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關係,強化互聯網時代個人信息保護;解決高空拋物墜物難題,維護小區業主合法權益……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經過5年多時間編纂而成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不僅充分彰顯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進和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不斷髮展,也為人類法治文明發展進步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民法典編纂過程中,先後10次通過中國人大網公開徵求意見,累計收到42.5萬人提出的102萬條意見建議。圖為民法典(草案)徵求意見網頁截圖。

民法是民事領域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與國家其他領域法律規範一起,支撐着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保證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正常有效運行。編纂民法典,就是通過對我國現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規範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符合我國國情和實際,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完整並協調一致的法典。其重大意義和作用,正如習近平總書記在這篇重要講話中闡明的:“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編纂一部真正屬於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幾代人的夙願。在這篇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全面回顧了黨在革命、建設、改革各個歷史時期,高度重視民事法律制定實施取得的成果。革命戰爭年代,黨就制定實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勞動、財經等方面的法律,積累了重要經驗。新中國成立後,我國民事立法工作一直與黨和人民事業發展歷程相適應,制定實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法令。我們黨還4次啟動制定和編纂民法典相關工作,但由於條件所限沒有完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民事商事法制建設步伐不斷加快,先後制定或修訂了民法通則、物權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為編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礎、積累了經驗。

偉大的時代,催生偉大的法典。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國擺在突出位置,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生歷史性變革、取得歷史性成就,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已經進入新時代。在這篇重要講話中,習近平總書記站在這一政治高度,着眼新徵程,深刻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順應實踐發展要求和人民羣眾期待,把編纂民法典擺上重要日程。”這就從歷史和現實的結合上闡明:編纂民法典是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現實需要,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是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客觀要求,是增進人民福祉、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編纂一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特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離不開堅強的領導核心和科學的思想指引。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法典編纂工作,將編纂民法典列入黨中央重要工作議程,並對編纂民法典工作任務作出總體部署、提出明確要求。2014年10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的重大任務;2016年6月、2018年8月、2019年12月,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分別審議民法總則、民法典各分編、民法典3個草案,對民法典編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為圓滿完成民法典編纂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導和基本遵循。實踐充分證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堅強領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的科學指引,是民法典編纂工作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也必將更好推動民法典全面有效實施。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3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應。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作出“編纂民法典”的部署,充分體現了我們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大舉措,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內在要求。

我國進行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目的是更好實現人民福祉,充分保障廣大人民羣眾合法權益。民法典主要以民事權利為主線而展開,在系統確認民事主體所廣泛享有的各項權利的基礎上,明確權利的行使規則,併為權利的實現提供有力保障。對民事權利進行確認和保護是人民羣眾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前提,權利行使規則指引人們正確實施民事行為,權利保障規則為維護權利提供強有力保障。

我國民法典構建了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為人民羣眾追求美好生活提供製度保障。民法典總則編規定了民事權利保護的一般規則,確立民事權利保護的總綱;民法典物權編、合同編構建並完善了產權保障體系;民法典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等廣泛確認個人的各項人格權利和身份權利,與財產權規則相結合,共同構成民事權利保護的完整體系;民法典侵權責任編對侵害民事權利的侵權責任作出規定,為民事權利的保護提供兜底保障。可見,整個民法典體系就是圍繞民事權利的確認與保護而展開的。可以説,民法典在價值導向上始終將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作為目標追求,順應了人民羣眾更好維護自身權益的要求。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4

法律要發揮作用,需要全社會認同法律、尊崇法律,這就離不開有力有效的宣傳教育。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反覆強調,要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在全社會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傳播法律知識,培養法律意識。在這篇重要講話中,總書記提出了“三個講清楚”的明確要求,為加強民法典重大意義的宣傳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保障人民權益實現和發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調整規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這是社會生活和經濟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見的社會關係和經濟關係,涉及經濟社會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羣眾生產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業發展息息相關,堪稱“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比如,物權是民事主體依法享有的重要財產權,人格權是民事主體最基本的權利,婚姻家庭制度是規範夫妻關係和家庭關係的基本準則,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後果,等等。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民法典實施得好,“人民羣眾權益就會得到法律保障,人與人之間的交往活動就會更加有序,社會就會更加和諧”。

二是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必然要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民法典把我國多年來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加強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確定下來,規範經濟生活和經濟活動賴以依託的財產關係、交易關係。比如,民法典明確平等保護物權的基本原則,吸納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對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最新表述,等等。實施好民法典,“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繁榮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三是講清楚“實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們黨治國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制度載體”;民法典實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履行為人民服務宗旨的重要尺度”。在民法典中,很多規定同有關國家機關直接相關,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一方面,各級黨和國家機關必須清楚自身行為和活動的範圍和界限,開展工作要考慮民法典規定,不能侵犯人民羣眾享有的合法民事權利;另一方面,有關政府機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要依法履行職能、行使職權,保護民事權利不受侵犯、促進民事關係和諧有序。
 

盛世法典護佑民生活動心得體會5

全面深化改革不僅着眼於促進經濟社會發展,還要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努力提升廣大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一直重視與人的權利保護相關的立法工作,制定和修改了一系列民事單行法,如1980年的婚姻法、1985年的繼承法、1986年的民法通則、1991年的收養法、1995年的擔保法、1999年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權法、2009年的侵權責任法等。這些法律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比較零散、銜接不夠等問題。

編纂民法典,既“編”又“纂”。“編”就是將原有的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等民事法律和制度進行綜合,進行科學化、體系化的整理。“纂”就是結合我國改革開放實踐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來確立新制度,從而把對人的權利的保護提升到新高度。民法典的制度和規則設計致力於迴應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廣泛多樣的利益需求,始終貫穿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在物質需求方面,廣大人民羣眾生活中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問題,民法典都有充分體現。比如,物權編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定,充分考慮土地使用效率,依法保護農民集體所有和使用的耕地、林地。建築物區分所有權制度全面系統地規定了業主對建築物的各項權利。合同編完善了租賃合同中的承租人優先購買權、新增加承租人的優先承租權,這對於規範租賃市場秩序、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隨着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廣大人民羣眾的精神需求日益增長,希望過上更有尊嚴、更加體面的生活,對人格尊嚴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強烈。民法典全面確認個人所享有的各項人格權利,為人格權保護提供了民事基本法依據。針對網絡誹謗、網絡暴力、人肉搜索、網絡侵權等問題,民法典積極應對,構建起預防與救濟制度體系。人格權編細化對隱私權、個人信息等人格權利的保護,並對侵害個人人格權利、危及個人人格尊嚴的行為進行有效規制。可以説,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穿於整個民法典之中,對於更好維護人民權益、增強人民羣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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