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讀後心得精選最新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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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書籍能給我們帶來深刻的人生感悟,《孔乙己》就是這樣一部作品,相信很多人都已經看過了吧,以下是本站和大家分享的孔乙己讀後心得最新五篇的參考資料,提供參考,歡迎你的參閲。

孔乙己讀後心得精選最新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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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了魯迅先生所寫的小説集《吶喊》中的《孔乙己》。這篇文章使我略有所思。

當時的科舉制度殘害了一個封建知識分子。孔乙己的科舉道路沒有走通,這就意味着他數十年的寒窗苦讀,沒有絲毫成果。他只會死讀書,讀死書。又不會“營生”,成了一個徹底的廢物,等待他的,只有滅亡。相反,文中的“丁舉人”,僥倖通過科舉,獲得了社會地位,同為讀書人的他,便可以肆無忌憚的“嚴懲”一個“偷書賊”他私設公堂,將孔乙己吊打了大半夜,導致孔乙己在悲痛孤獨中死去。晚清的科舉制度,只會把更多的讀書人,變成一個又一個“孔乙己”,而把少數的“成功者”變成“吃人的惡魔”!

封建社會通過八股取士。讀書人為了通過科舉,他們費盡心血,但所研究,所掌握的都是些毫無用處的、酸腐的東西,他們還如獲至寶。諸如茴香豆“茴”的四種寫法。晚清社會,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異常冷漠。社會各階層的人們,都自私麻木,孔乙己這樣一個被科舉制度所摧殘的知識分子,境遇是如此悲慘,不但得不到任何人的同情,相反,被眾人所挖苦嘲笑。

《孔乙己》這部短篇小説,寫成於1919年三月份,離著名的五四運動僅有兩個月之差,當時中國孕育着巨大的社會變革,作為新文化運動先行者的魯迅先生,他的這篇文章振聾發聵,敲響了封建社會制度的喪鐘,用之鋒利的筆刃刺下了致命的一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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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短文,是魯迅先生《吶喊》中的一篇文章。魯迅寫作的目的就是嘲諷那些社會的敗類,和背叛者,他用自我的筆來鼓勵中國人堅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細緻的文筆,嘲諷了像孔乙己這樣的“書呆子”好吃懶做的人,可是心中總會有一點悲傷:悲傷當時社會的腐敗;總會有一點慶幸:慶幸沒有生活在這個年代;有一點憤怒:憤怒大家對政府的不信賴。種種原因讓我的淚不禁流下。

孔乙己雖然穿着長衫,但不想其他穿長衫的人坐在店裏吃飯,而是像那些貧窮的人在櫃枱前站着喝,並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爛不堪,好像好幾年沒有洗過,孔乙己很想學習可是由於社會的腐敗,只能讓他不懂裝懂,他有本事可是因為自我不被別人看好,從而導致他的好吃懶做,他幫別人寫字遭到別人的質疑,所以放棄了自我唯一能幹的事情,之後他只能靠偷東西來維持生機,可是常常被人發現,被人打斷退,還在酒店中欠了19個錢。

文章一處寫到:他從破衣袋裏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裏,見他滿手都是泥,原先他便用着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聲中,坐着有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斷了,只能用手來走路,路人不但沒有同情他,可憐他,竟然嘲笑他,從而體現出來舊社會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們00後,他過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們卻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他們穿着破爛不堪的衣服,我們總要買些品牌的衣服,這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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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章一開始介紹魯鎮酒點的格局,以及短衣幫、長衫客,可見當地的貧富懸殊,等級觀念強,這一下把整個大的社會環境寫了出來。這更加導致了孔乙己的悲慘命運。

孔乙己本人是一個連秀才都沒考上的讀書人,因而在社會上的地位無足輕重,“孔乙己使人快活,可是沒有他,別人也便這麼過。”

孔乙己本人的性格十分耐人尋味,他深受科舉制度的毒害,所以迂腐,他自身好喝懶做,不會營生,當然,他也有善良的一面。

從他教“我”“回”字的四種寫法,經常説一些之乎者也,可見他受科舉毒害之深,然而,他也有一股讀書人的傲氣,從他看不起短衣幫,只偷書卻不欠帳可以看出。

他好喝懶做,迫於生計,所以去偷書。這是他的一個巨大的問題,這直接導致了他的悲慘命運。

在他送小孩子茴香豆的過程中,他用手“罩”住碟子,雖然十分迂腐,但也可見其善良。

孔乙己在故事中有兩大階段,分別是被打前和被打後。被打前他至少還與別人狡辯,而被打斷腿後也不辯解,可見他的心理狀態已經失去了唯一的一點讀書人的尊嚴,他的身體就更不用説了。正是這個變化,更看出世態炎涼,例如,看客們看到了落魄的孔乙己仍然和以前一樣,孔乙己死後,掌櫃只是惦記着他欠下的錢。

魯迅寫這篇文章,也就是為了揭露這些醜惡的社會,抨擊科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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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篇短文,是魯迅先生《吶喊》中的一篇文章。魯迅寫作的目的就是嘲諷那些社會的敗類,和背叛者,他用自己的筆來鼓勵中國人堅持反抗,在《孔乙己》中,作者用細緻的文筆,嘲諷了像孔乙己這樣的“書呆子”好吃懶做的人,但是心中總會有一點悲傷:悲傷當時社會的;總會有一點慶幸:慶幸沒有生活在這個年代;有一點憤怒:憤怒大家對政府的不信賴。種種原因讓我的淚不禁流下。

孔乙己雖然穿着長衫,但不想其他穿長衫的人坐在店裏吃飯,而是像那些貧窮的人在櫃枱前站着喝,而且穿的衣服也是破爛不堪,好像好幾年沒有洗過,孔乙己很想學習但是由於社會的,只能讓他不懂裝懂,他有能力但是因為自己不被別人看好,從而導致他的好吃懶做,他幫別人寫字遭到別人的質疑,所以放棄了自己唯一能幹的事情,之後他只能靠偷東西來維持生機,但是常常被人發現,被人打斷退,還在酒店中欠了19個錢。

文章一處寫到:他從破衣袋裏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裏,見他滿手都是泥,原來他便用着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笑聲中,坐着有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的退被人打斷了,只能用手來走路,路人不但沒有同情他,可憐他,竟然嘲笑他,從而體現出來舊社會的麻木不仁。

想象孔乙己,再想想我們00後,他過着被人嘲笑的日子,我們卻過着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他們穿着破爛不堪的衣服,我們總要買些品牌的衣服,這是不是值得我們去反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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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讀了魯迅先生的小説《孔乙己》,這篇小説展現了一個小人物的悲慘命運,並通過對這個小人物悲慘命運的敍述展現了當時社會和人羣對不幸者的冷漠和迫害。

孔乙己經常來店裏喝酒,讀了半輩子的書,但因為貧困不得以偷東西,最後還是可憐的死了。孔乙己性格當中具有迂腐、懶惰、清高的特點。他讀了大半輩子的書,卻連一個秀才也沒有撈到;他出身貧賤,卻養成了滿腦子的上層士大夫的惡習;他窮苦潦倒,接近行氣,卻又自命不凡,好吃懶做。當時的生活環境是壓抑的:“掌櫃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就是在這樣的氣氛中,主人公孔乙己出場了:“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長衫的唯一的人。”這樣一個人物,難怪他走到哪裏都要受人嘲笑。魯迅先生把孔乙己塑造成一個可憐又可笑的模樣,但同時又賦予他真誠、善良的品質,比如寫他喜歡孩子。

孔乙己是不幸的,但他的不幸並沒有引起人們對他的同情,反而成為他們嘲弄的對象,他在社會和人們的心目中得不到作為一個人本應該得到的尊嚴。這樣一個人卻被同時讀書人的丁舉人打死,死得這樣無聲無息,沒有人知道他是怎麼死的。除了他因欠酒錢而被酒店老闆記起之外,再也沒有一個人提起過他,難道孔乙己的生命還不值十九文錢?作者通過孔乙己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窮困潦倒而招引無休止的嘲笑以至最終慘死的結局,揭示了下層羣眾愚昧麻木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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