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心得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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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心得體會

最新修訂版《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的頒佈,標誌着我們黨內監督工作進入規範化、制度化的新階段,是黨的建設的一個新的里程碑。下面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歡迎借鑑。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心得體會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一

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是在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進程中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會議。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全面從嚴治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為實現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提供了重要抓手,也為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注入了強大動力。全面學習貫徹六中全會精神,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抓好《準則》和《條例》的貫徹執行,使其真正成為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錘鍊黨性的“大熔爐”、純潔黨風的“淨化器”。

從嚴治黨首先要從黨內政治生活嚴起,嚴格監督首先要從黨內監督嚴起。我們黨95年的奮鬥歷程充分表明,嚴肅的黨內政治生活、嚴格的黨內監督,是健康潔淨的黨內政治生態的生成基礎,是黨保持旺盛生機的動力源(12.330,-0.03,-0.24%)泉,也是我們黨區別於其他非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標誌。今天,我們黨正處在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關鍵歷史節點上,要直面“四大考驗”“四種危險”的挑戰,進行有許多新的歷史特點的偉大斗爭,團結帶領13億人民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必須始終保持黨的先進性純潔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打造堅強有力的執政黨靠什麼?還是要靠緊緊依靠人民、有科學理論指導、有堅定理想信念、有嚴密組織體系、有鐵的紀律。而這一切,都同黨內政治生活和黨內監督密切相關。

“法與時轉則治,治與世宜則有功。”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六中全會制定《準則》、修訂《條例》,既繼承了我們黨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制度規定和優良傳統,又充分吸納了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黨建思想的創新理論成果,總結了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的豐富實踐經驗,在此基礎上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準則》和《條例》,是新的歷史時期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性文件,彰顯了我們黨努力實現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品格。

當前,擺在全黨面前的頭等大事,就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把《準則》和《條例》的規定要求全面落實到各項工作當中去。要抓好思想教育這個根本,涵養政治文化,優化政治生態的生成土壤;抓好嚴明紀律這個關鍵,強化制度約束,有效解決管黨治黨“寬鬆軟”問題;鞏固羣眾路線這個根基,為羣眾辦實事、解難事,當好人民公僕;暢通黨內民主這個渠道,廣泛聽取意見建議,維護黨內決策、執行、監督的民主原則和程序;抓好選人用人這個導向,防範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確保幹部隊伍風清氣正;用好組織生活這個載體,切實加強黨組織對黨員的教育管理監督。

總之,我們要以《準則》和《條例》為遵循,抓住矛盾改、對着問題抓,並且加強監督檢查、設定懲處標準,全面從嚴治黨就能達到標本兼治的成效,為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提供更加堅實的制度保證。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二

黨內監督是黨的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永葆黨的肌體健康的生命之源。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對強化新形勢下的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為加強和規範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筆者認為全會關於黨內監督方面的條例修訂適逢其時,為全面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強有力的保障。

守紀律、講規矩是對每一個共產黨員最起碼的要求,也是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初就確立並一直遵循的基本組織原則。我們黨高度重視黨內法規建設,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發的《中國共產黨黨內法規制定程序暫行條例》第一次正式使用“黨內法規”名稱,目的是為了通過規範黨內法規的制定、審查、備案和清理,實現黨內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從而促進從嚴治黨。

黨的十八大以來,世情、國情、黨情的新變化對黨的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黨內法規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會提出了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要“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這“四個做到”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這“三個監督”,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更是對從嚴治黨提供了更完善、更規範、更細化的制度保障。

全會指出,黨內監督要貫徹民主集中制,依規依紀進行,強化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改進自下而上的民主監督,發揮同級相互監督作用。同級監督即內部監督,是指依靠本級組織的要素,監督權力運行,降低廉政風險,提升廉政績效的監督體制。中紀委機關報曾刊文指出,有些幹部習慣和稀泥,應付上級糊弄下級。筆者認為,同級羣眾最大的優勢在於熟悉同級各方面的事務,只有同級監督與上級監督相結合,才能解決“看得見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見”的矛盾。同時,同級之間發現了錯誤不但可以及時提醒,這也是一面“正衣鏡”,能起到自我淨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們常説,率先垂範方能上行下效,全會提出“新形勢下必須加強和規範黨內政治生活,重點是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關鍵是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委員會、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筆者認為,着重強調高級領導幹部這一點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領導幹部的權力,領導幹部不能在從嚴治黨上做出榜樣,就談不上以上率下。全會強調,高級幹部特別是中央領導層組成人員必須以身作則,這正表明一個淺顯而深刻的道理:黨員領導幹部必須要以身作則才能樹立一面旗幟,展現一種作風,凝聚一種力量,引領一種風尚,堅持不忘初心、繼續前進,才能為全黨、全社會作出示範。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心得體會三

新版《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發佈,引起媒體普遍關注,筆者對照原版,對新版條例進行了系統的學習,現將幾點學習的粗淺認識和體會總結如下:

第一點,框架結構未變但內容壓縮調整較大。舊版處分條例三編15章178條,新版三編11章133條。縮減了4章45條。可見縮減篇幅之大。根據法紀分開的原則,涉及法律方面的內容全部刪減。

第二點,突出黨章地位,體現從嚴治黨要求。在制定紀律的目的性方面,也就是第一條指出,處分條例是為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第三條指出,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從嚴治黨的體現多多,我們舉一二細節為例。如新版第九條黨員受警告處分、受嚴重警告處分,區別開來。原來是警告和嚴重警告都是一年處分期,新版則是警告一年、嚴重警告一年半處分期。第十三條,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受到留黨察看以上(含留黨察看)處分的,黨組織應終止其代表資格。在紀律面前,黨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權了。第四十二條,相對於舊版,增加了一句話:“辦理時限最長不超過六個月”。明確時限有利於處分決定的有效落實。

第三點,紀律分類改變,政治紀律是重中之重。新版處分條例分為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其中政治紀律23條,組織紀律17條,廉潔紀律25條,羣眾紀律8條,工作紀律13條,生活紀律4條。這與舊版的政治紀律、組織人事紀律、廉潔自律規定、貪污賄賂、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財經紀律、失職瀆職、侵犯黨員公民權利、社會主義道德、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的分類相比,更加簡練規範和科學。

第四點,吸納新的思想實踐,體現實事求是、與時俱進要求。如第十九條第一款,在紀律集中整飭過程中,不收斂、不收手的。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第八十六條,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有關規定組織、參與自發成立的老鄉會、校友會、戰友會等,情節嚴重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者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第一百一十四條,黨組織不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或者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嚴重不良影響的,對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把主體責任納入到紀律的序列。

第五點,體現“黨要管黨”要求,把治黨管黨責任融入到紀律之中。新版條例通篇貫穿黨要管黨的要求,並把管黨治黨的責任融入到六項紀律之中。仔細閲讀理解六項紀律中的條款,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精神非常充沛充盈,不再一一細講,這需要認真的閲讀體會。

應該説,新版紀律處分條例目的更明確,定位更準確,處分更精確。也正如岐山書記所講,再好的紀律,沒有忠誠乾淨擔當,也難以貫徹落實。紀律的生命力在於其本身的質量和有效的貫徹執行。如今新版紀律處分條例頒佈了,下一步的使命和責任就是有效貫徹執行。黨內專職監督者履行監督責任,也必須要把《紀律處分條例》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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