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看《民法典》學習感悟

來源:巧巧簡歷站 2W

  觀看《民法典》學習感悟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於民、服務於民,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觀看《民法典》學習感悟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閲讀。

觀看《民法典》學習感悟

觀後感

2020年5月2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稱民法典),一經公佈,成為全社會關注的焦點和討論的熱點。作為基層幹部,就要蹭這個熱點,加強民法典學習宣傳的同時,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帶頭人和老實人,讓民法典根植於心、篤於行。

以人民為中心,問計於民、服務於民,做人民羣眾的知心人。民法典是一部“社會生活百科全書”,因涉及面廣,涵蓋面深,對每一個人的言行具有很強的約束意義。作為基層幹部,是為基層人民羣眾服務的,是人民羣眾身邊的知心人,一切工作都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始終做到人民羣眾在哪裏、幹部的心就在哪裏,人民羣眾需要什麼、幹部就要去想什麼,人民羣眾盼什麼、幹部就要幹什麼。只要時時處處想着人民羣眾,急人民羣眾之所急,解人民羣眾之所憂,化人民羣眾之困,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的實幹精神藏在心頭、放在嘴上,幹羣關係就十分融洽,人民羣眾就會把幹部當親人,有什麼心裏話都會跟幹部講,還處處誇獎幹部的好,把幹部當成無話不説的親人,大家共同攜手為小康生活齊心奮鬥。

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做黨紀國法的帶頭人。民法典第一章第十條規定:“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作為基層幹部,是離人民羣眾最近的人,也是跟人民羣眾經常打交道的人,在日常的工作中,就需要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識,特別是在服務人民羣眾領域內的法律法規知識,不僅要熟記,還要落實在行動上,時刻做到依法行政、依法辦事。在民事糾紛、鄰里糾紛和家庭矛盾等調解化解中,要公平公正依法做好人民羣眾的調解員,在體現法律的公信力的同時,也是體現基層幹部帶頭學習黨紀國法、應用法律維護合法權益,也是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在基層人民羣眾中,大力開展學法普法宣法活動,基層幹部更要時刻以黨紀國法規範言行,在人民羣眾中樹立學法用法的典範。

以典型為榜樣,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甘於奉獻的老實人。身處基層就要為基層人民羣眾謀事幹事,首先要講奉獻,奉獻是指為黨和人民的事業、為人民服務、為國家利益至上等甘於奉獻,為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也要甘於奉獻乃至生命。在新冠肺炎救治中的白衣天使、“直播帶貨”的縣長、深藏功名60多年的老英雄張富清、排雷英雄杜國富、奮戰在脱貧攻堅付出寶貴生命的黃文秀等都是大家學習的榜樣。“人不率,順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作為基層幹部,在學習榜樣中、汲取榜樣的力量的同時,要在實際的工作中修身做表率,才能做到學有成效、行有標準、做有樣子,就有人民羣眾的“口碑”,幹部所做的事業就會芝麻開花——節節高。

觀後感二

民法是世界各國法律制度不可或缺的基礎部分。民法典編纂歷來是成文法國家法治建設的基本工程,是國家立法活動中的重大事件。如今,中國的民法典編纂工作正在蹄疾步穩地推進,這是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重大舉措。

從歷史上看,民法法典化能夠成為影響世界許多國家的一場運動,有一定的歷史必然性。一是民法法典化順應了以集中立法承認和保障民事權利的需要。編纂民法典,可以將對民事權利和義務的理性認識和實踐經驗固化在體系完備、邏輯周全的法律形式裏,儘可能從立法上實現社會對於公平正義的追求。二是編纂民法典往往能切實推動社會進步,為許多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法律支持,為現代工商業繁榮鋪平道路。

我國編纂民法典,必須與我國的實際情況相適應。20世紀80年代,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剛剛開始,社會生活尚處在大變動之中,不具備制定一部體系完整的民法典的現實條件。因此,立法機關採取了“宜粗不宜細”“改批發為零售”的立法方針。即首先制定一批社會生活急需的民事單行法,待時機成熟,再考慮制定民法典。實踐證明,這一做法取得很好效果,體現出立法智慧。

從那時起,我國陸續制定了民法總則、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一系列民事法律。從各方面看,在民事法律基本形成體系、國家經濟社會獲得巨大發展的情況下,編纂民法典已具備較好的主客觀條件。因此,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適時作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的決定。人們期待編纂一部體現中國特色和時代特徵的民法典來促進民事法律秩序更加健全,加強對民事主體合法權益的保護,規範市場秩序和保障交易安全,推動形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體系。因此,編纂民法典既是我國法律制度發展的必然,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舉措。

應當指出的是,編纂民法典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而是對分別制定、現行有效的民事法律進行科學整理。當然,這並不是簡單的法律彙編。因為法律彙編不修改法律,而法典編纂不僅要刪繁就簡,還要對不適應現實情況的規定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對現實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做出有針對性的新規定。這就要繼續運用立法智慧、發揚科學精神。其中,尤為重要的是要體現出中國民法典的時代性與民族性。

體現民法典的時代性。各個國家和地區編纂民法典的時代背景並不完全相同。比如,法國民法典制定於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過渡之時,因此法國民法典相當一部分內容體現了那個時代的特徵。我國是在21世紀編纂民法典。21世紀的中國,有5000年文明傳承,也有工業時代的特徵,更有信息化時代的特徵。因此,我國民法典也應體現當今時代背景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既要吸收傳統文化精華、符合工業時代需要,也要滿足信息化時代的要求。例如,隨着互聯網飛速發展,網絡侵權、網絡虛擬財產保護、大數據保護等新情況、新問題大量出現。這些既對傳統民法理論提出了挑戰,也是民法典編纂要解決好的問題。

體現民法典的民族性。民法典編纂要立足中國、面向中國,解決中國自己的問題,體現民族特色。一是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法典的具體制度和內容中,融入民法典編纂全過程,弘揚中華傳統美德,強化規則意識,增強道德約束,倡導契約精神,維護公序良俗。例如,民法總則已經將誠信原則等作為民法的基本原則加以規定。也可以將我國傳統文化中的“孝道”精神體現在婚姻家庭編中。二是將我國獨有的民事制度在民法典編纂中予以完善和發展。例如,我國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等制度以及家庭養老等婚姻家庭制度。

民法典編纂是改革開放以來民法發展進步的經驗總結,也是進一步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要求的切實措施,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人民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現代法治文明的具體行動。現在,我們正處於完成這個歷史任務的最佳時期。只要堅持黨的領導,社會各界共同努力,我們就一定能夠按照規劃完成編纂民法典的世紀偉業。

觀後感三

作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法典,以“民”命名,充分反映人民利益訴求,全面保障人民權利。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同樣也是紀檢監察工作秉持的理念,無論是正風肅紀、拍“蠅”破“傘”,還是開展民生領域專項問題整治,都是為了給人民帶來更多更直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民法典與紀檢監察工作不僅秉持着相同理念,具體規定也相互呼應。翻開民法典,可以看到黨紀處分條例、廉潔自律準則等法規中維護人民羣眾權益的有關要求,在民法典中也有所體現。

用好民法典,樹立法治意識,保障人民合法權益。現代法治的核心在於“規範公權力,保障私權利”。紀檢監察機關作為公權力的行使者,其權力來源於人民的授權,理應以保障人民權利為目的;同時,作為公權力的監督者,其職責在於監督公權力在紀律和法律的軌道上運行,不得侵害人民利益。民法典為行使公權力機關劃出更加清晰的範圍與界限。如在查詢被調查單位和個人賬户的時候,不能隨意擴大範圍,侵犯公民個人隱私;審查調查需要企業經營者協助調查,既要查清問題,也要保證其合法的人身財產權益等等。民法典為紀檢監察機關依法履職保護民事權利樹立更明確的參照。

用好民法典,嚴格依紀依法,規範行使公權力。對私權利而言,“法無禁止即可為”;但對公權力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因此,運用好公私法、把握用權邊界,對紀檢監察機關自身依規依紀依法開展工作也提出更高要求。如一些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往往與民事經濟糾紛交織在一起,就需要嚴格區分民事行為與刑事犯罪問題。可以看到,精準運用民法典,瞭解法律法規規則適用範圍,做好紀法銜接、法法銜接,是依規依紀依法開展紀檢監察工作的內在要求。

作為紀檢監察工作者,我們應從黨和國家發展大局角度出發,學好用好民法典,提高依規依紀依法的工作水平,切實保護人民的民事權利。

觀後感四

醫療險和法典當中重要法條的關係。

一、醫療險的基本概念

醫療保險它是起源於西歐的,可以追溯到中世紀,隨着資產階級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業取代,出現了近代產業隊伍。由於工作環境惡劣,流行疾病,工傷事故的發生,工人要求相應的醫療照顧,可是他們的工資較低,個人難以支付醫療費用,於是許多地方的工人便自發組織起來籌集一部分資金用於生病的開支,但這種形式並不是很穩定,而且小範圍抵禦x險的能力很低。18世紀末19世紀初,民間保險在西歐發展起來,並且成為國家籌集醫療經費的重要途徑。所以隨着醫療險的發展,最後它形成了以社會保障為基礎的基本醫療保險和以商業醫療保險為補充的這樣的一個個人可以購買的醫療保險制度。所以從這個x度而言,醫療保險的基本性質是補償疾病的醫療費用保險。通過這段歷史,大家一定要關注兩個關鍵詞——

第一個關鍵詞是生產力。

因為醫療保險是產業隊伍發展過程中是工人的醫療照顧的一種補充。所以,醫療保險是生產力因病患喪失的一種風險覆蓋。

第二個關鍵詞是補償。

醫療保險是對醫療費的一種補償性的支出。所以從這個x度而言,我們發現事實上醫療險主要是在解決兩個x險的覆蓋,一個是人的x險覆蓋,一個是金錢的x險覆蓋,有了基本思考之後,我們來看看這次剛頒佈的民法典當中有哪幾條跟此性質有關。

二、民法典中關於醫療險的條文解讀

首先我們關注到民法典當中有一個重要的條款——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在面對夫妻風險的案例診斷當中,很多高淨值客户和普通家庭都面臨一個共同的問題,就是到底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x所以,今天重點講一講和醫療險密切相關的就是第1063條當中的第二項:一方因身體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剛剛我們關注到醫療保險有一個重要的屬性,就是一種補償性,所以補償這個詞在民法典當中的條款項當中也有充分明確的記載,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在走入婚姻之後,其實都應當為自己去配置充足的醫療險,一旦夫妻一方人體受到損害,所獲得的醫療補償屬於一方財產。

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在家庭生活當中遭遇疾病,遭遇醫療的問題,它會產生什麼樣的天平傾斜呢x

第一、夫妻一方失去勞動力的風險。主動提供勞動力的一方,會因為喪失勞動力,使家庭的經濟收入失去、中斷乃至終止。其實,在大部分家庭中,丈夫往往是主要的勞動力,喪失勞動力風險的概率是比較大的。

第二、如果丈夫作為主動勞動力喪失了,妻子就不能再失去自己的主動勞動力,因為妻子不僅要獲得主動收入補充家庭開銷,同時他還需要去照顧在醫療期內的丈夫,這個時候整個家庭的天平就會被打破,反之亦然。所以從這個x度而言,一個人在婚內配置醫療險,它的本質是一種愛的表現,我拿什麼愛來對得起我的愛人,那就是我給我自己配置充分額度的醫療險。因為一旦我受到了人身損害,所獲得的補償是一方財產,我把我的補償用於我的醫療費用,從而不給另一方添負擔,這就是很好的一個場景。

那麼在整個醫療險配置的過程當中,如果你配置一份醫療險,甚至是高端醫療保險,我們在任何保單填寫都離不開一個義務,就是如實告知的義務。

在民法典當中第1053條有這麼一個條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之日起一年內提起撤銷。

那麼問題來了,在現實生活當中,兩個人正在兩情相悦的談戀愛,一方怎麼好意思去問另外一方,你有沒有重大疾病呢x如有你有,我可以是不會和你結婚哦。

所以這個時候一份醫療險的出現就能夠避免這種尷尬。因為我們都知道一個人去配置醫療險一定要做如實告知。所以在戀愛當中,一方當事人拿出了屬於自己的一份醫療保險,從另外一個層面已經可以證明自己沒有重大疾病,否則保險公司不會予以核保通過。所以,戀愛的雙方相約去各配置一份醫療險,也許也是未來不錯的場景。

其實在民法典中還有一個條文,跟我們的醫療險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但是一般人很難覺察,那就是:第1092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x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這一條為什麼跟醫療險有關呢x

這一條的本質夫妻一方必須要遵守的法律底線,就是不能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毀損夫妻共同財產。這個時候我們發現夫妻在婚後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一方配置醫療險本質,就是它不是隱藏財富的行為,這是夫妻任何一方對自己醫療補充保障性的一個安排,一旦一方出現疾病,出現醫療問題,他所獲得的補償或賠償就是一方財產。所以從這個x度來説,我們不需要隱藏夫妻共同財產,而是應該在合法的範圍內光明正大的給自己配足足夠額度的醫療保險,這個點值得我們去關注。

綜上所述,在民法典當中和醫療險有關的有三個條文,1063條,1053條和1092條,希望大家能夠充分重視這三條。

三、醫療險在法律視x下的核心價值

醫療險對社會基礎醫療保險的一種補充,它主要有四大好處:

第一、就是就醫直付。部分醫療險都有一張專屬的醫療卡,治療的費用直接由保險公司支付給醫院,這樣就不需要牽涉家庭現有積蓄。

第二、地域範圍比較廣。高端醫療險能夠根據自身的需要選擇中國大陸、港澳台地區、乃至全球保障等,當然保障地域越全面,價格也會相對比較高。

第三、醫院選擇更自由,不受地域限制,在全國任何一個公立醫院就醫都是一樣的報銷比例和報銷方式。

第四、保障更加全面。對於一個家庭來説,只要條件允許,它是可以配置足夠高的保額來全面保障自己的醫療問題。從保障的角度來説,也是對社會保險的一種補充,從這個x度來説,醫療保險有他特別珍貴的價值。

接下來我們舉個例子去思考,那就是在夫妻關係當中,誰應該首先配置醫療險x

我們認為首先應當配置醫療險的是勞動力輸出較多的,主動收入較高的人。一般來説我們會發現夫妻雙方當中丈夫扮演着外出工作,獲得家庭主要財富的這樣的一個職責,而妻子更多的時候扮演相夫教子,穩定後方的這麼一個x色和職責。

從這個x度來説,首先是丈夫作為生產力主要輸出的人員,應當配置屬於自己的醫療保險。同時如果説家庭的條件比較好,還可以考慮丈夫和妻子都配置這樣屬於自己的醫療保險,為什麼x

第一、因為我們發現如果丈夫創造財富,自己出現醫療問題,他通過自己的醫療保險可以充分覆蓋自己的醫療險,同時還可以儘快的恢復自己的勞動力,重新走向工作崗位。反之,妻子如果患病,醫療費用的支出,也會導致夫妻共同財產的減損,所以妻子同樣需要配置醫療保險。

第二、如果説妻子是全職在家,丈夫創造財富,妻子的安全感可能會逐漸下降,這時候妻子為丈夫買醫療險,也能增加妻子的安全感。

觀後感五

民法典終於頒佈,2021年1月1日將實施,實現了幾代法律人的夙願。

2020年5月29日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體學習時的講話中指出“民法典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基礎性法律,對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對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鞏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依法維護人民權益、推動我國人權事業發展,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都具有重大意義。”

“民法典系統整合了新中國成立70多年來長期實踐形成的民事法律規範,汲取了中華民族5000多年優秀法律文化,借鑑了人類法治文明建設有益成果,是一部體現我國社會主義性質、符合人民利益和願望、順應時代發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平等保護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鮮明中國特色、實踐特色、時代特色的民法典。”

承載着人民期待、凝結着幾代法律人夢想的民法典必將為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作為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民革黨員,我們要在民法典實施過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強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

民法典共七編1260條,與以往單行的民事法律條文相比新增加了居住權、佔有、保理合同、物業服務合同、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等很多內容,還有原有法律條文的修改和完善。我們必須通過參加培訓和反覆看法律條文等多種方式,儘快地對民法典條文原原本本的逐條學習和理解,儘快完成知識更新。

民法典各分編從切實保護人民羣眾的民事權利、維護社會關係和諧穩定出發,對緊急情況下財產徵用、有關合同權利義務、物業服務企業職責和業主義務、侵權責任等條款,有針對性地提出完善建議,將民事權利法定化、法定權利具體化,在總結既往立法經驗基礎上有許多新的突破。

以社會普遍關注的“高空拋物墜物”傷人事件為例,侵權責任編明確了各方責任的劃分,對於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同時,還規定了建築物管理人應當履行安全保障義務以及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這有利於充分保障被侵權人的合法權益,有利於引導公民自覺提升社會公德和法律意識,有利於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社會治理。”

民法典單獨設立人格權編,突出保護人民羣眾的健康權、名譽權、隱私權等重要權利。這是民法典的重大創新,體現了國家對加強人格權保護的重視,彰顯了以人為本的價值理念,順應了新時代人民羣眾的呼聲。

人格權編將“隱私”定義為“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和私密信息等”,擴大了隱私權保護範圍;將同樣具有識別特定自然人功能的“電子郵箱地址”和“行蹤信息”納入個人信息範圍,使個人信息保護更加全面、嚴謹、細微。

隨着社會發展,人們的婚姻觀念也在發生變化,婚姻家庭糾紛逐漸增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規定了離婚冷靜期制度。“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設立,有利於儘可能挽救當事人的婚姻,避免當事人因為一時衝動而草率離婚,並強化當事人的家庭責任感,維護和促進婚姻家庭關係的穩定。”

民法典確立了“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

還有知識產權保護、環境保護、撫養贍養、收養、繼承等方面的新規定,這些都將是我們學習的重點。

二、積極投身於對民法典實施重大意義的宣傳。

三、做嚴格遵守民法典的表率。

用民法典規範自身言行,並影響周圍羣眾自覺學習民法典,遵守民法典。讓周圍羣眾養成日常學法,遇事找法,維權用法的好習慣。

四、運用民法典參與社會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學習好民法典、宣傳好民法典、實施好民法典,讓民法典為全面依法治國提供有力制度支撐,讓民法典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我們民革人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共同加油!

觀後感六

作為全國兩會的重要內容,醖釀多年的民法典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審議。即將生效的《民法典》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範合理,內容協調一致。《民法典》共七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計1260條。《民法典》正式頒佈實施後,我們耳熟能詳的《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將廢止,退出現行有效的法律體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中國截至目前體量最為龐大的法律,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我國《民法典》是保護公民私權利的法律彙總,從某種意義上講,《民法典》就是公民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作為事關每個公民“從胎兒到身故後五十年”漫長歲月切身利益保障的法律,《民法典》與每個人的生活工作休慼相關。大到國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普通百姓的鄰里糾紛、婚姻家庭、生產經營、個人信息保護、私有財產權利保護都可以《民法典》中找到依據。《民法典》不僅能統一民事法律規範,消除法律之間的矛盾和衝突,而且可以助力國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民有所呼,法有所應。人民羣眾反映強烈的許多問題,民法典作出了明確迴應,如:《民法典》中對各種“人肉搜索”、非法盜取他人信息的行為作出了明確規定,突出的特色規定有“離婚冷靜期制度”、“繼承人寬恕制度”、“自助行為制度”,確立了“自甘風險”規則,同時對遺體器官捐獻、職場和校園性騷擾、非法從事與人類基因、人體胚胎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嚴格規範。因此,《民法典》將在保障人民權益,增進民生福祉方面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時代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民生活越來越美好,涉及到的方方面面也越來越複雜,這部包羅萬象的《民法典》就像一個無形的天網,全方位保護人民民事權利,每一條法律規定都凝聚社會生活規則的共識,讓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通過法制建設更加深入人心。這部具有中國特色、體現時代精神、反映人民意願的《民法典》即將精彩亮相。《民法典》的頒佈實施,開啟了我國公民權利保護的嶄新時代,它充分體現了人民的需求,保障了人民的權益,用權利本位構建起整部法典的邏輯主線,必定能夠更好的滿足廣大人民羣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的需要。《民法典》的頒佈實施,必將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這座“大廈”的重要支柱,必將為法治中國建設築牢根基,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