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班觀後感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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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觀看完一部影片後,一定有很多感觸,可以完成一篇觀後感,我們在寫觀後感的時候,需要聯繫我們的生活實例,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一字班觀後感6篇,供大家參考。

一字班觀後感6篇

一字班觀後感篇1

今天下午第二節課,老師給我們觀看了《煩躁》和《一字之差》這兩部微電影,其中讓我印象最深刻的是《一字之差》。

?一字之差》主要講述了一位外地打工者李先生到一家五金商店去打工,商店的陳老闆欠了打工的李先生3000元工資,李先生去向陳老闆討他2個月的工資3000元錢,可是陳老闆説過幾天給他,並給李先生寫了欠條。時間就像流水,轉眼又過了幾星期,這天,李先生又去向陳老闆討要工資,陳老闆對他説:“我這裏只有1000元,這幾天我們的銷售額越來越少,根本就沒有多少利潤。剩下的20xx元我下次再給你。”説完,陳老闆在上次寫的那張欠條的下面寫了“還二千元”。又過了十天左右,李先生又去向陳老闆要剩下的工資。陳老闆便從口袋裏拿出1000元錢給李先生。李先生對他説,還差1000元工資呢?誰知,陳老闆竟翻臉,氣沖沖地對他説:“欠條上明明寫的是‘還二千元’,我已經還了你二千元了,今給你1000元,正好是3000元嘛!”聽了這句話,碎李先生跑出了門口,來到了橋邊,看見橋頭有一張大標語,寫着“有矛盾糾紛,找人民調解”,於是,李先生去了崑山市糾紛調處社會矛盾服務中心。解説員李建國告訴李先生:“雖然你有證據和證人,但是證人不承認,我們也幫不了你。”解説員又對陳老闆説:“除了你們兩個,還有其他人嗎?”。陳老闆説:“還有小鄭,我這就打電話給他,過了一會,小鄭過來了……解説員對小鄭説:“如果你想清楚了請在上面簽字。”小鄭斷斷續續地説:“讓我回去好好想想。”……最終,陳老闆知道自己錯了,他跑到解説員那裏去,把1000元交給瞭解説員,讓他交給李先生,並説出了原因。原來,李先生前幾天不小心打了幾塊青花瓷,陳老闆和小鄭一起想出了這個方法來糊弄他。

這個微電影告訴我們:我們要誠實,不能像文中的陳老闆一樣。誠實不僅要求對人對事誠實,還要對自己·誠實,要認清自己,不能膽大妄為。

一字班觀後感篇2

清明假期間,老師給了一個法治微電影的網址讓我們去觀看。當我看到這四微電影的名字時,就被其中"一字之差"這四個字吸引 ."這是什麼意思呢?這裏面會發生怎樣讓我意想不到的事呢?……"我猜想着,腦子裏頓時浮現出了許多個問號。最後,我懷着好奇的心情看完了這部微電影。

電影演繹出這樣的故事:在崑山工作的李全,因為老闆是推脱支付工資,而且在欠條上跟他玩起了文字遊戲。因為工資不能定期足額發放,使他的生活總是過得很拮据,看見了好吃的只能咽口水不能買。在為此事發愁的時候,他拿起了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通過調解員的幫助,他成功拿回他應得的工資。

當看到李全看到吃的不能買,被老闆騙時,我心頭湧上了莫名其妙的痠痛和悲憤,心裏全都是為他感到不公平。相信不論是誰,看到了這種情況也會跟我一樣,因為我們都有人最貴的感情和愛心。"當你算計或諷刺別人時,是否會顧慮到別人的感受,或許你可以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那將會自怎樣。如果你真的這樣做,最後而放棄自己的決定,豈不是皆大歡喜嗎?"這是我經常對別人説的話,希望每個人都能做到這樣。

假使遇到不公平、不合理的事情,我們就有權用法律來保護自己!

我堅信,如果大家都這樣去做,人民將生活得更加幸福、安定。"人之初,性本善",我們要用自己的行動去感化他人,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利益,會使世界上少幾個壞人多幾個好人。

一字班觀後感篇3

今天,下午第二節課學校讓我們觀看了一場微電影名叫《一字之差》,剛開始聽到這個名字我覺得很生疏,也很陌生。看了之後我才知道原來和普通的電影區別並不大。

我寫的《一字之差》,主要內容是寫一位來崑山打工的李先生被老闆欠款的故事。一開始,李先生來到他老闆的五金商店打工,時間就像流水,轉眼間二個月過去了。這一天,李先生的姐姐打電話來説:“弟弟呀,媽媽生病住院了。我也沒有錢了,你寄點錢過來吧!”李先生説:“姐,我的工資都寄來了。”後來他回到店裏對老闆説:“老闆你把我前二個月的工資發給我吧!”老闆説:“小李,你也知道,我們店這幾天的銷售也不好,經濟收入也不好。要不我先給你寫張欠條吧!”過幾天我來還你吧。十天之後,老闆只還了二千元,還有一千元]有發給李先生。一天李先生向老闆説:“老闆這都過了十天了,我的工資可以給我了吧?”李先生的老闆説:“什麼工資呀!不是給你了嗎?”你還有一千元沒有給我。

後來李先生就去了人民調解局找到了調解員李建國,把事情一五一十的'説了出來,調解員約來了小陳(李先生的老闆),過了一會兒,調解員讓李先生出來控制一下情續。又回到屋裏,小陳説:“我有證人。調解員讓小陳把他約來。證人提供的時間是早上十一點,錢是從抽屜裏拿的,而小陳説的時間是早上九點,錢是從口袋裏拿的。自相矛盾。後來小陳説:“因為小李前幾天,把我的幾塊好磚給摔破了。我一時動起了這個腦筋。我把欠他的一千元帶來了。請你幫我轉交給他。“好的。”調解員説道。

一字班觀後感篇4

今天,我們在下午觀看了兩部關於法制的微電影,看了兩部之後,令我最深刻印象深刻的是《一字之差》,那部微電影講述了一位員工的姐姐打電話給他説:“媽媽生病了,急需要錢,叫他寄點錢回來。”而那時老闆欠員工20xx元,老闆給員工謝了欠條,説是要過幾天再還給他,可是員工急需要錢,過了好多天,老闆依然沒有還員工錢,員工等不及了,他迫不得已去找老闆要錢,他找到老闆要錢時,老闆只拿出了1000元,那位年輕人非常好奇的問:“怎麼只有1000元?欠條上明明寫的是20xx元啊!”原來,老闆叫了另一個員工把欠條上得錢動了手腳。年輕人實在不理解老闆為什麼這麼做,年輕人很生氣,拿着欠條轉身走人。

過了幾天,員工在大橋上來回的走,看到上面寫着:化解矛盾,就找人民。看着上面的地址,年輕人就去找了調解員,他把當時的情況來來回回的都説了一遍。後來,調解員把老闆也叫來,問老闆:你是不是欠了那位先生20xx元?老闆像沒做過一樣直爽的説:“我沒有,如果你懷疑我我可是有證據的呢,看,這紙上的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啊!”老闆用的詞可真是鄰牙俐齒、振振有詞啊!調解員留給他們一點時間,讓他們商量商量,告訴他們如果誰製造假證,會告上法庭接受嚴重處理,那年輕人説了再多的話,但還是沒證據十分氣惱,會後,那個改字的員工找到老闆,説要放棄做偽證……

在這個世界上,不乏有黑心老闆為了貪點小便宜在背後做違背法律的事或直接耍賴,不承認,許多年輕人也想電影中的一樣,為了家付出了許多心血,可結果非常的殘忍,這樣的人如果一直這樣乃至整個社會的道德風範會受到嚴重影響。

我想告訴同學們:從現在起,告誡自己也告誡身邊的人,不要在自己的一念之間,而犯了對不對自己良心的事,就算不為自己着想也要為那些關心、愛你的人着想。所以做人要誠實守信,不能撒謊騙人!

一字班觀後感篇5

一字之差這部微電影主要講述了一位男員工和他的老闆——陳老闆還有陳老闆的另一位員工之間發生的一件事情。

故事情節是這樣的:“陳老闆的員工因為自己家裏有事,急需用到錢,可是他自己身上卻沒有錢,突然,他想起陳老闆還欠他兩千元工資沒有付。就立刻來店裏,向陳老闆討回自己的工資。可是陳老闆卻推辭説:‘那個,這兩個月公司的生意不太好,你就再等等吧!只要公司的生意好,我一定會還你的,你就放心好了!’員工不信,陳老闆只好從抽屜裏拿出了一千元錢,還拿了一支筆和一張紙,寫了一張欠條,上面寫着‘xxx還xxx兩千元,以此為證。老闆接着説:“還剩20xx元我過幾天再還給你。”十天以後員工又向老闆討工資,老闆給了他一千元,讓員工把欠條給他改一下。又過了十幾天,員工再次向老闆討錢時,老闆卻説錢已經還了,不相信的話就看欠條。他那出欠條給老闆看,指着上面的字説:‘這上面明明説你還欠我一千元。”老闆説:“這上面明明説還了你一千元。”老闆又説:“你不想幹就別幹,大街上像你這樣的人多得是!”員工聽了很生氣,憤怒的拿起欠條轉身就走。

員工一直獨自在大街上徘徊,有一天他走在大橋上的時候看到:‘化解矛盾就找人民。’他找到調解員,告訴調解員當時的情況,並把欠條給了他。他看了欠條以後,叫員工把老闆叫過來,碰面以後,兩人又開始大吵特吵,老闆説自己有證人,調解員讓他把證人叫過來,可當他們向調解員説明當時情況結束的時候,調解員對證人説:‘作偽證是犯法的。’那個證人就想老闆説自己不想作偽證了。最後,因為陳老闆證據不足,那個員工勝訴了。”

看了這部微電影,使我明白了我們做人應該要誠實,不能為一己私利,而傷害他人的個人安全,這麼做是很不正確的選擇,還有如果因此觸犯了法律,受到法律的制裁,就更不應該了!

一字班觀後感篇6

在下午第二節課,我們看了微電影《一字之差》這個微電影,講述了發生在崑山的一件事。

電影剛開始就出現了 一位男子,故事就發生在這位男子的身上,男子正常地上下班,在上班時,他接到了一通電話,電話裏的人是這位男子的家人,家人説:“家裏急需用錢,”男子聽了後,就趕快去找他的老闆,他的老闆欠他3000元,那位男子就去要他的錢,男子説:“老闆這兩個月的工資您都還沒給我呢。”老闆説:“最近的貨都買不出去經濟不如以前好。”男子着急地説:“不可以呀老闆,我家急需用錢。”老闆説:“我這隻有一千元,就先給你一千元錢吧。”老闆拿出了一千元遞給了男子,男子説:“那剩下的兩千呢?”老闆説:“下次給你,我們把欠多少寫在欠條上。”男子拿出了欠條,老闆在紙上寫了“我還欠款兩千元,”男子拿了錢就走了,過了十天後,男子又來到了老闆這裏,男子對着老闆説:“老闆您欠我的兩千元什麼時候還。”老闆説:“什麼兩千元。”男子説:“都過了十天了,您還不還我嗎?”老闆拿出了一千元遞到了男子手裏,男子説:“是兩千元。”老闆説:“你把欠條拿出來。”男子快速的'把欠條拿出來,老闆看了看欠條説:“這明明寫得是我還欠條兩千元。”男子説:“這是欠我兩千,不是還兩千。”兩人爭了起來,隨後他們就來到了法院,調解員説了許多調節的方法,可是最後他們都不答應,眼看就和解不了,老闆説清了事情的真相,這件事就圓滿的結束了。

看了以後,我覺得這個老闆真是貪得無厭,這個故事就是一個“還”字造成的,但是這個老闆到最後還是澄清了事情的真相,只要悔改就是好人,不然冰冷的監獄就等着你,希望這個老闆不要在犯下這樣的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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