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項目建設和返工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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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XX高新區、xx工業區、xx生態區、xx新城管委會,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市縣重點項目業主單位:
    為了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2月3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務委員會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做到疫情防控和重點項目建設“兩不誤”,根據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號)及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細則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項目建設和返工人員疫情防控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開(復)工時間。在全市新冠疫情防控期間,市、縣(市、區)重點項目(指列入2020年度市、縣兩級重點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計劃<草案>的項目,下同),除中省重點項目外,各類項目原則上不得早於3月15日之前開(復)工。縣市區政府、市直園區管委會和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按照輕重緩急,分類、分期、分批錯峯有序統籌推進重點項目開(復)工,確保成熟一個、開(復)工一個。
    二、嚴格開(復)工審批。新冠疫情防控期間,重點項目開(復)工均須經所在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或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審批。項目單位應將《重點項目開(復)工申請報告》及《重點項目開(復)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一併報所在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或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經審批同意後方可組織開(復)工。確需在3月15日前開(復)工的中省重點項目,由所在地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報我委審批同意後方可開(復)工。
    三、嚴格落實開(復)工方案。重點項目開(復)工前,項目業主單位要編制《重點項目開(復)工及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內容包括:項目開(復)工時間,返工人員信息(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方式、户口所在地、是否通過疾控機構審批、職業或工種、2020年1月1日至今是否離榆、是否與重點疫區人員接觸、是否與疑似確診病例接觸、身體健康狀況等等)、數量、來源分佈,工程設備、建築材料來源地及供貨商(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聯繫人及聯繫方式),進場設備材料運輸方式等信息,項目開(復)工後現場管控方案,具體落實住宿、飲食、留觀、通勤以及施工的通風、消毒和防疫管控等方面的措施等。
    四、嚴格返崗返工管理。返工人員要嚴格執行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關於做好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0號)及返崗返工返學期間疫情防控工作實施細則有關規定,其中對湖北籍或有湖北旅行史、生活史、與當地人接觸史以及密切接觸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並仍在醫學觀察期的人員,一律不得返榆;
對春節期間在市外生活人員,要嚴格執行返榆14天留觀隔離。要嚴格落實返工信息登記,建立返工人員健康信息台賬,實行一人一檔、全員登記,準確掌握返工人員和家庭成員健康狀況,以及春節假期出行、人員接觸、返程時間和交通方式等信息,如有異常一律不得返工並及時上報。項目單位和返工人員都要做出單位信用承諾和個人信用承諾(詳見附件1、2),項目有第三方服務商的,第三方服務商也要做出信用承諾。
    五、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重點項目開(復)工後,要嚴格按照所在縣市區、市直園區管委會疫情防控要求開展工作,確保做到疫情防控專班組建到位、防護物資儲備到位、規範的留觀場所準備到位、派駐企業監督人員到位。項目施工現場要全封閉管理,原則上只保留一個出入口並設置檢查點,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
工作期間必須要求所有人員佩戴口罩;
建立人員進出檔案,對所有出入人員檢測體温並登記,發現發熱、乏力、乾咳、腹瀉等異常症狀,立即送往定點醫院檢查;
因地制宜實行分餐制、送餐制或錯峯就餐制;
儘可能安排工人單獨住宿;
儘可能避免或減少人羣聚集和人員近距離接觸;
通勤班車要採取隔座乘車、錯峯接送等方式,降低疫情傳播風險。對集中辦公區域、經營場所、廠房、餐廳、廁所等應定時強制通風換氣,對施工現場、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場所每天消毒不少於2次。工地食堂定期檢驗檢疫,食品留樣備查,確保餐飲安全。設置“廢棄口罩投放專用垃圾桶”,洗手間配備洗手液,保證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正常使用。
    六、嚴格疫情防控責任。建立重點項目“屬地管理、行業指導、企業主體、聯防聯控”的責任體系,落實落細落嚴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重點項目開(復)工和返工人員疫情防控的屬地責任人和項目業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制定工作預案,抽調發改科技、衞健、交通、公安等有關部門人員組建巡迴督導組,不間斷、拉網式開展巡迴督導檢查。建立重點項目“一項一組”制度,對現場人員在100人以上的項目,抽調轄區內精幹力量駐場監督,全面掌握項目開(復)工情況,認真指導項目單位返工人員疫情防控,切實做好指導、服務和保障工作,確保重點項目建設工地不發生疫情。建立重點項目開(復)工信息日報制度,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組建工作專班,確定專人負責轄區內重點項目開(復)工和返工人員信息報送。自本通知下發兩日內,各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將轄區或所屬重點項目清單(詳見附件3)、工作專班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報送市發改委重大項目辦,並按要求於每天上午11:00前報送本轄區重點項目開(復)工相關信息(詳見附件4、5)。
    七、嚴格督導問責。我委將會同紀檢、政研督查等部門,加強督導檢查,夯實重點項目開(復)工和返工人員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屬地責任。對未經批准擅自開(復)工的,一經發現立即停工,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要立即責令停工並封閉工地,倒查責任。對責任不到位、措施不到位、落實不到位導致出現聚集性感染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法追究責任。對不配合工作調度推進,不按要求及時報送項目開(復)工情況和返工人員方案信息的,要嚴肅問責。
    八、全力加大重點項目推進力度。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要全力保障重點項目建設,優先保障口罩、體温檢測設備、消毒劑、應急藥品等防疫物資,優先發放通行證保證項目建設物資、設備運輸,優先幫助支持項目單位做好返工人員食宿、留觀、交通等服務工作。要繼續實施“項目攻堅百日行動”,各縣市區、市直產業園區和市直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項目攻堅百日行動”安排部署,進一步簡化程序,開闢綠色通道,鼓勵採取承諾審批、容缺審批、遠程審批等方式,在依法合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減少審批時限,切實加快重點項目審批和前期工作進度,真正做到疫情防控和項目推進“兩不誤”,確保圓滿完成全年固定資產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任務。
    請縣市區政府、市直產業園區管委會、市直重點項目推進責任單位負責將本通知轉發轄區重點項目單位。
    聯繫人:xx
    聯繫電話:ss
    電子郵箱:ss
    附件:
    1.個人信用承諾書
    2.單位信用承諾書
    3.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單位重點建設項目清單
    4.重點建設項目開(復)工情況統計表
    5.重點建設項目返工人員信息一覽表
    XX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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