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資入股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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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都會使用到協議書,協議書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公司投資入股協議書,供大家參考。

公司投資入股協議書

公司投資入股協議書

本投資入股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20xx年1月30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xx省xx市簽訂:

甲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住所: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XX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住所: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鑑於:

1.甲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為50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註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本公司因企業發展需要,優化公司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其股東會在年月日對本次股權調整形成了第號決議,同時,批准並授權股東具體負責本次股權調整事宜。

2.乙方系在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乙方"或"新增股東"),有意向甲方投資,並指定其法定代表人參與乙方的經營管理,行使股東權利,且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甲方投資的相關決議。

3.甲方因其公司發展、股東變動股權發生變化、治理結構調整等因素,甲方擬進行股權優化,並同意乙方向甲方入注資本,但甲方註冊資本不變。

4.甲方原股東同意對其股權進行調整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股東所認繳出資股份的認購優先權。

為此,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各方就公司入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1.定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定義,本協議所述術語具有其在民法典中所述的含義。

2.標題

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閲之用,不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3.提及

本協議中提及中國的法律時應包括屆時有效的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和中國有關機關(包括中央機關和地方機關)發佈的規範性文件。提及法律時應解釋為對那些分別經不時修訂或變更的規定的提及。對本協議的提及應解釋為包括可能經修訂、變更或更新之後的有關協議。

第二條新增股東

1.根據甲方股東會決議,決定吸收乙方參股經營且經乙方股東決議同意,由乙方持有甲方20%的股權。

2.經甲乙雙方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為依據,協商確定本條第1款中確定的20%股權認購價為人民幣1500萬元。

3.出資時間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認購總價一次性足額存入公司指定的銀行帳户,逾期按應付金額日萬分之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逾期60日後,守約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並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4.甲方指定收款賬户信息:

賬户名:

開户行:

賬號:

5.股東資格取得

甲方收到乙方繳納的全額認購金後,按照本條第2條所列金額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據,並將乙方列入股東名冊。新增股東在股東名冊登記後即視為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6.乙方按本條第5款取得股東資格後,甲方應予以辦理本次投資入股後股東的工商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三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新增股東陳述與保證如下: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責任和義務:

(a)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b)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為(包括但不限於為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出資義務籌集足額的公司資本)並已獲得內部有權決策機構的批准;

(c)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

(4)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並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乙方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乙方保證其依據本協議認購相應甲方股權的投資款來源合法,並且其有足夠的能力依據本協議的條款與條件向甲方及時支付投資款。

(6)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甲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2.乙方承諾與保證如下:

(1)本協議經其簽署後即構成對其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2)有能力合理地滿足甲方經營發展的預期需求;

(3)完成認購手續且甲方完成工商變更登記後,乙方指定其法定代表人為唯一的合法代理人嚴格按照甲方治理結構進行經營和管理等行使股東權力。

3.新增股東承諾:乙方在取得股東資格之日起三年之內不得退股。若出現定事由或三年期限屆滿的,乙方的股權價值應由甲方淨資產及當時市場因素決定,但估值總額不超過人民幣3000萬。

4.新增股東將承擔由於違反上述陳述和保證而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於違反該項陳述和保證而給公司及其原有股東各方造成的任何直接損失。

第四條甲方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如下:

(1)甲方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甲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已書面告知新增股東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抵押權、質押權、留置權以及其它擔保權等)或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甲方對用於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為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定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甲方已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年月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並正確反映了公司至年月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年月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税,且甲方自年月日註冊成立至年月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税;

(6)甲方沒有從事或參與使甲方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為;

(7)甲方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2.本條第1款所列各項,甲方已充分如實告知乙方,乙方也充分知曉,並對上述文件及所列事項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第五條甲方的經營範圍

1.繼承和發展公司目前經營的全部業務:

2.大力發展新業務:

3.公司最終的經營範圍由公司股東會決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准後確定。

第六條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後續發展

1.本次入資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甲方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後的甲方股東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3.根據甲方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公司的組織機構安排

1.股東會

(1)入資後,原股東與乙方平等成為公司的股東,所有股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新公司《章程》的規定按其出資比例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2)乙方的法定代表人當然行使股東權,除此之外,任何其他乙方的股東或者工作人員不得行使在甲方的股東權力。

(3)股東會為公司權力機關,對公司一切重大事務作出決定。

2.執行董事

甲方的所有事務,由股東會推選的執行董事執行。

3.管理人員

甲方的主要管理人員由執行董事任免或依據股東會決議任免。非主要職位的管理人員有執行董事任免。

八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簽署後,乙方對甲方的全部債務以其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2.乙方自身的債務應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3.乙方因下列情況需要處分在甲方的股權的,應書面徵得甲方其他股東的一致同意,且須符合公司法及甲方章程的規定;若甲方其他股東不同意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處理:

(1)乙方因合併、分立且其內部已形成決議決定由新的合法主體承受本協議下的權利義務的;

(2)乙方被終止的(包括但不限於被解散、破產、撤銷);

(3)因乙方債務需以在甲方的投資抵債的;

(4)其他處分在甲方的股權的。

第九條公司章程

1.入資各方依照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繳足出資後應召開股東會,修改公司章程,經修訂的章程將替代公司原章程。

2.本協議約定的重要內容寫入公司的章程。

第十條公司註冊登記的變更

公司召開股東會,作出相應決議後向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公司各股東應全力協助、配合公司完成工商變更登記。

第十一條保密

鑑於本協議項下交易涉及雙方商業祕密,雙方同意並承諾對本協議有關事宜採取嚴格的保密措施。除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義務及任何一方聘請的負有保密義務的中介及服務機構外,未經對方許可,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其他方透露。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支付股權認購價款的,每日應支付拖欠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遲延超過30日,甲方有權選擇解除協議;因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延遲股東的登記。

2.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如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或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和條件或者由於本協議一方向另一方所做聲明、保證和承諾有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造成對方損失的,守約方有權予以催告要求改正,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的,守約方有權在要求賠償的同時,選擇解除協議。

3.因一方違約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者導致對方利益受損時,對方有權就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損害及所產生的訴訟、索賠等費用、開支(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等)要求不履行方或違約方作出賠償。

4.因一方嚴重違約或者經催告後拒絕改正導致守約方解除協議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相當於本協議標的額10%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能覆蓋守約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的,還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索賠

5.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受中國法律管轄,有關本協議的成立、有效性、解釋和履行及由此產生的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三十(30)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

在對爭議進行訴訟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其它規定

1.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蓋章及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轉讓

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3.修改

本協議經各方簽署書面文件方可修改。

4.可分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不影響本協議任何其它條款的有效性。

5.文本

本協議一式捌份,各方各自保存兩份,另外肆份用於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

6.通知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任何一方向其它方或公司發出本協議規定的任何通知應以特快專遞發出,或者以傳真發出。以特快專遞發出的通知,交郵後七(7)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以傳真發出的通知,發出後一(1)天被視為收件日期,但應有傳真確認報告為證。一切通知均應發往甲乙雙方營業執照登記的住所。

第十五條附件

1.本協議的附件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條所指的附件是指為入資目的,簽約各方向其他方提供的證明履行本投資入股協議合法性、真實性的文件、資料等。具體包括股東會、董事會決議及資產確認書等。

甲方:____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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