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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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小編在評論中看到,有人問,怎樣寫民事答辯狀,在法律援助中心值班時,也有當事人讓我們代書民事答辯。説明還有許多的朋友不知道民事答辯狀怎麼寫。本站小編今天告訴你,民事答辯狀應當這樣寫。
 
民事答辯狀怎麼寫 答辯狀範文

一、民事答辯狀的一般格式是這樣的:
 
1.標題:寫“民事答辯狀”用二號或三號字,加黑。
 
2.當事人欄:直接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址。
 
3、另起一行,寫案由。
 
具體寫法是這樣的:“答辯人因原告XXX提起XX一案,現答辯如下:”
 
或者寫:“答辯人於XXXX年X月X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XXX提起XXXX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現答辯如下:”
 
4、答辯的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這是答辯狀的關鍵部分。
 
5、尾部和附項
 
(1)分兩行寫:此致XXX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XXX(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寫明:(l)本答辯狀副本X份;(2)證物或書證XX
 
二、答辯狀內容部分的寫法。
 
前面説了,答辯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這是答辯的主體,也是答辯的關鍵部分,下面本站小編就細説一下這三個方面。
 
1、對原告起訴狀中所寫的事實部分進行答辯。如果原告所訴事實是真實的,且對自己有利,你不妨承認事實的存在; 如果原告所訴事實部分不正確,你就否認這部分事實,然後將真實的事實加以陳述;如果原告所訴事實全部不能成立,就要全部予以否定,並提出符合客觀真實的事實來加以證明。
 
這裏要注意的是,你陳述的事實一定要有證據證明。不然,在法庭舉證時,你沒有證據,證明你説的是真實的,法官是不會支持你的。就是説,不能憑空否認原告訴狀中所敍述的事實。
 
本站小編在這裏所説的證據有兩種,一種證據是直接與原告所提的證據相反,且足以推翻原告所訴事實的證據;另一種證據是符合客觀存在、或者符合社會習慣、或符合民間風俗、或者符合邏輯推理等,足以否定原告所述事實的證據。
 
本站小編在這裏舉一個案例:有一個婚約財產糾紛案,男方請求返還彩禮3萬元,男方的舅舅是媒人,寫證明材料,支持男方的訴訟請求。女方在答辯中否認收到男方彩禮,男方舅舅出庭作證,證明女方收到3萬元彩禮,但女方的代理人經過深入細緻的調查,向法庭提供了當地約定俗成的證據,男方的舅舅和代理人稱,彩禮三萬是雙方約定的。女方代理人在法庭上,面對男方的證人,也就是男方的舅舅,問道:“你所説的3萬元彩禮是在什麼時間、在什麼地方、通過那些人約定的?”證人語塞,在法官再次追問下,男方舅舅説出了實情,其實他沒有參與其外甥婚事,所説的三萬元彩禮是他姐姐告訴他的。真正的媒人是牟麗(化名)。法庭為了查明事實,傳喚牟麗到庭,,牟麗證明,自己是介紹他們相識,其後並沒參與,是否有彩禮的問題自己不知道。男方及代理人對證人的證言沒有表示反對意見。法官依據調查的事實,根據邏輯推定,(沒有約定,哪來的奉送)男方所述送3萬元彩禮的事實不能成立。本案以男方撤訴告終。
 
2、對原告適用法律問題進行答辯。一般原告起訴都要適用一定的法律規定,被告在答辯時要四看:
 
一看原告所訴的事實是否成立,如果事實有出入,會引起適用法律上的改變,論證理由就可以簡單一些,這叫事實勝於雄辯。
 
二看原告對實體法條文理解是否錯誤,或者是牛頭不對馬嘴,則可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反駁。
 
三看原告提出的訴訟請求是否合理合法(比如:民間借貸案件,國家保護的最高利息為2分/月,原告要求利息3分/月,就不合法)對原告提出不合法要求,就可以依據法律進行反駁。
 
四看原告起訴在程序方面有沒有問題,這裏有好多的情形需要説明,舉例如下:一是原告起訴是否符合民訴法管轄的規定,受案法院沒有管轄權的,你可以提出管轄權異議,異議成立的,法院會裁定不予受理;二是合同糾紛,雙方已經約定仲裁的,人民法院也不會受理;三是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原告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法院也不予受理;四是看原告是否適格,是否具有原告的主體資格等等,還有好多的情形,你都可以提出異議。總之,如果原告起訴違反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你可以就適用程序法方面進行反駁。
 
3、在對原告起訴的事實和法律適用方面答辯之後,你要提出你自己的答辯主張。即:對原告訴狀中的請求是否接受,是部分不接受還是完全不接受。還要對本案的處理結果,依法提出自己的意見,最後請求法院裁判時予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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