畫室學生安全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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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入校後,為保證學生人身安全,明確學校與學生雙方的責任,保證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入學後,學校要經常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止學生髮生意外的安全問題並與學生簽訂安全責任書。

二、學生應注意行路安全,遵守交通規則。由於個人違犯交通規則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個人負全責。

三、學生有事如需外出,須辦理請假手續,必須兩人同行,並經學校負責的老師批准,學生外出後必須按約定的時間返校,不能按時返校的要電話再次請假。

四、學生應努力做好個人宿舍的安全保衞工作,人走門關,晚上睡覺要關好門窗,杜絕偷竊行為,對於重大失竊案件及相關當事人,學校將向當地派出所移交。

五、學生應自覺遵守校學校的安全用電制度。安全使用枱燈、充電器等電器,嚴禁使用電熱水壺、電爐、電熱杯、電熱鍋、電熨斗、電熱毯、熱得快等各種大功率電器。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六、學生應高度注意飲食衞生。學校會加強在餐飲供應上的安全衞生工作,確保學生身體健康。如學生因食用校外食品導致食物中毒,學校將不承擔相關責任(假期班餐飲由學生自己解決,餐飲衞生由個人負全責)。

七、學生在任何場所不得結幫拉夥,打架鬥毆,有事要找老師解決;在校外,不得尋釁滋事,有事通過合理、合法的程序解決。發生磨擦解決不了及時找警察解決。

八、學生入校後,由學校組織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不購買者,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由個人承擔。

九、學生受到勸其退學處分,家長必須到校來協助學校處理學生,家長拒不來校者,學生髮生意外由家長負全責

  學生應熟知:報警電話:110 火警電話:119 醫療救護:120。

  學生不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不履行安全責任書約定的條款,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個人負責。

學校負責人(簽章) 學生家長、本人(簽名)

20XX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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