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活動中心 教職工安全工作責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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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預防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證校外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進行,給廣大青少年學生提供一個健康成長的校外天地,特制定安全工作責任書如下:

校外活動中心 教職工安全工作責任書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履行教師職責,愛護培訓學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培訓學員。

2、因在履行職務中的故意、重大過失及違犯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其他規定而造成培訓學員傷害事故,由其直接責任人承擔事故責任。

3、要適時對參加培訓的學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加強課堂管理規範課堂秩序。

4、教師上課,做到及時清點學生人數,發現學生情況不明缺課者,及時與家長聯繫,並上報相關人員,要嚴格履行培訓學員請假制度。

5、培訓人員在中心上課與課間安全專業教師負責,課間活動,教師要組織學員有序活動,防止學員打鬧,造成意外傷害事故。

6、培訓期間,發現學員有病,應及時治療並與家長聯繫,

7、教師在組織活動時,要對學生健康瞭解清楚,禁止患有心臟等器質性疾病的學員參加大型文藝活動。

8、教職工在中心發現有違規違紀行為的學員,有義務制止,如視若不見,置若罔聞,發生事故,負連帶責任。

9、教職工在自己工作範圍、負責區域、時段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如工作不力,認識教育不到位,組織管理混亂,瀆職或失職,發生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0、本責任書教職工與中心相籤,一式兩份,各執一份,責任書後簽字之日生效,本責任書長期有效。

責任人:中心教職工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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