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證明的注意事項
離職證明書(Employment Separation Certificate)是指員工離開原企業時,由原企業所開具的關於該員工的受僱職位等信息的證明。那它有什麼主意事項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精心蒐集和整理的離職證明的注意事項,希望大家喜歡!
注意:
我國現行法律尚沒有關於用人單位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完整、明確的規定,只有1999年國務院公佈的《失業保險條例》從辦理失業保險登記、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角度,規定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
正文:
在實際操作中,我們理解和掌握離職證明的知識,主要目的是保護自己的職場利益。
1、離職證明的意義
證明你在原單位的工作行為;
現在很多單位入要求新人提供離職證明,成為了入職必備材料之一;
同時,表明你與前單位已解除關係,避免糾紛。
2、離職證明的內容
內容包括4部分,
人員基本信息(姓名、性別、身份證號)、職務信息(任職時間、崗位、職級、收入等)、離職原因、公章。
關於內容,需強調:
一、無論公司是否有範本,最好只體現基本信息,因為職務信息可能影響新僱主的判斷。
比如,之前職務是客户部,應聘新單位的市場部,雖然實際工作內容一樣,但也會造成誤解。
比如,你應聘經理職位、且在面試時也介紹的是經理工作經歷,但實際上是主管,這就更不便讓新單位知道了。
二、員工被開除的,一般開具開除通知書或開除證明書;
但有的公司也是寫到離職證明上,離職原因標註開除的原因。
這類問題,需要與公司和人事溝通好,無論怎麼解決,千萬不好體現在離職證明上。
三、由於勞務派遣、外包、子公司等情況,存在公司名稱和蓋章名稱不一致的現象。
一定做好準備,不要被新單位提問時,無法解釋或吞吞吐吐,造成不必要的誤會。
總之,離職證明越簡單越好。
3、離職證明的程序
正常離職,和原單位沒有糾紛,開離職證明會比較順利。
先諮詢人事部門,公司是否有固定範本,如果有,直接由人事部門出具即可;
如沒有範本,在網上找一份,只要人事部門認可即可。
當然,這個時間不會太長,短則一天、遲不過一週。特殊情況除外。
大多數公司,人事部門就能全部搞定這事,直接給你完成版的。
除非有的公司,人事部門會寫好內容,讓自己你去找印章保管人,這類情況很少。
4、離職證明的提供
雖然新單位會要求提供離職證明,但法律法規並沒有明確規定,離職證明的交閲方。
所以,有以下問題需注意,
新單位不會強求離職證明的格式,只要涵蓋基本信息,有公章即可;
如新單位沒有硬性要求的,可提供複印件,原件自己留存;
【範本一】
離職證明
先生/女士/小姐(身份證號為 )自20XX年XX月XX日入職我公司擔任人力資源 部 人力資源助理 職務,至20XX年XX月XX日因 個人 原因申請離職,在職期間無不良表現,經協商一致,已辦理離職手續。
因未簽訂相關保密協議,遵從擇業自由。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加蓋公章)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