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黨支部工作職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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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黨支部工作職責、制度

社區黨支部工作職責、制度


一、社區黨支部主要工作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基本任務的規定,結合街道社區工作的特點,社區黨支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宣傳、組織、發動黨員和羣眾完成本社區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二、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搞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在街道社區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支持和保證居委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充分行使職權;

四、按照街道黨工委的要求,做好社區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

五、密切聯繫羣眾,反映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羣眾工作,搞好各項服務;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居民遵紀守法,保證和促進轄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社區黨建協調會工作職責

社區黨建聯席會是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街道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有關“協調動員駐地機關、企事業單位支持和配合街道開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黨工委牽頭,社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蔘加,指導、協調社區黨建工作的非常設性機構。其工作職責有:

一、指導、協調社區黨建工作。

二、負責通報情況、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協商議事。

三、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地區性、羣眾性、社會性、公益性工作。

四、廣泛開展“結對共建”“聯手共建”文明社區活動,推動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社區黨建工作水平。

社區黨支部工作職責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的基層組織基本任務的規定,結合街道社區工作的特點,社區黨支部的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宣傳、組織、發動黨員和羣眾完成本社區所擔負的各項任務;

二、加強黨支部自身建設,搞好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發揮黨員在街道社區中的先鋒模範作用;

三、支持和保證居委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充分行使職權;

四、按照街道黨委的要求,做好社區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和監督工作;

五、密切聯繫羣眾,反映羣眾的意見和要求,做好羣眾工作,搞好各項服務;

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居民遵紀守法,保證和促進轄區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

二、社區黨支部書記工作職責

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主持黨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召集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大會,結合本支部的具體情況,認真傳達貫徹執行上級的決議、指示;研究安排黨支部工作,將黨支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交支部委員會和支部大會討論決定。

二、認真搞好黨的自身建設,瞭解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和學習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做好經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組織檢查支部的工作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瞭解執行中的問題和反映,按時向支部委員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報告工作。

四、經常與支部委員和社區居委會保持密切聯繫,交流情況,相互配合,支持他們的工作,協調好與社區內各種組織之間的關係,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

五、抓好支委會的學習,按時召開支委民主生活會,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加強團結,充分發揮支部委員會領導作用。

三、黨員電教播放工作人員職責

一、努力學習馬克斯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學習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圍繞黨的中心工作,充分運用電教手段,發揮黨員電教優勢,促進黨組織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

三、熱愛本職工作,忠於職守,嚴謹務實,開拓創新,自學奉獻,服從領導,認真執行各項電教制度,愛護公共財物,出色完成組織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嚴格按照設備操作要求,正確使用好電教設備;搞好電教設備的維護,做好設備的防火、防盜、防塵、防濕、防熱、的工作,做好電教片和音像資料的分類登記存放工作。

五、刻苦鑽研黨的建設和黨員電教化教育業務,努力成為一專多能的電教骨幹。

六、在播放收看活動中,瞭解黨員、幹部的思想動態,意見和建設,及時向上級組織彙報。

四、社區黨建協調會工作職責

社區黨建聯席會是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加強街道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有關“協調動員駐地機關、企事業單位支持和配合街道開展工作”的要求,由街道黨工委牽頭,社區內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負責人蔘加,指導、協調社區黨建工作的非常設性機構。其工作職責有:

一、指導、協調社區黨建工作。

二、負責通報情況、溝通信息、交流經驗、協商議事。

三、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參與地區性、羣眾性、社會性、公益性工作。

四、廣泛開展“結對共建”“聯手共建”文明社區活動,推動社區建設和社區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社區黨建工作水平。

五、黨支部加強對社區居委會領導的工作制度

社區黨支部是在社區建設中居於核心領導地位,對社區居委會工作具有領導作用,為使社區黨支部對居委會領導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相互遵照執行。

一、區委、街道黨工委和社區黨支部對本社區建設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或者提出決策意見;

二、保證上級黨委有關社區建設的決定在本社區範圍內得以實施,保證本社區建設工作的開展始終遵循黨的方針、路線、政策;

三、按照幹部的管理權限,通過考察、推薦、任免幹部來促進本社區建設事業的發展;

四、領導、管理所屬黨委(黨支部)和各類羣眾組織,使其在本社區建設中發揮戰鬥堡壘或骨幹作用;

五、領導、支持、保證行政組織和羣眾組織自治組織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充分行使組織、開展社區建設的職權;

六、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和共青團員積極參加社區建設活動並在社區建設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以此影響和帶動廣大居民羣眾。

六、黨支部選舉工作制度

一、按照黨章和有關的規定,支部委員每屆任期年。任期滿後,要按期進行換屆選舉。

二、選舉要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和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即:1、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和差額選舉的辦法;2、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醖釀討論,根據多數黨員的意見研究;3、選舉人有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的權利;4、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強迫選舉人選舉或不選舉某個人。

三、支部委員會委員和書記、副書記候選人產生的程序是:由組織提名,黨員大會醖釀討論或由支部大會直接提名,報黨委原則同意,分別提交支部黨員大會和支委會選舉。

黨員人數不足10人的黨支部,可不設支委會,支部書記、副書記由支部黨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

四、選舉結果,候選人得到的贊成票超過實到會選舉人數的半數為當選(進行選舉時,有選舉權的到會人數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五分之四,會議的效)。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多於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少為序,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如遇到候選人得票相等,應就票數相等的被選舉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當選。如果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少於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應重新選舉產生。

五、支部委員會選出的委員,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書記、副書記,報上級黨組織批准。

七、黨支部會議制度

一、堅持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堅持每月進行黨組織活動。

二、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定期召開支部黨員大會、支部委員會和黨小組會,按時上黨課,支部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一次,黨小組會一般每月一次,支部委員會根據需要召開。

三、堅持報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員會定期向支部黨員大會作自身建設和工作情況的報告。

四、堅持民主生活會制度。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黨員民主生活會每年召開一次,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統一思想,增進團結,改進工作。

五、堅持黨員彙報制度。黨員要按時向黨組織彙報思想以及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

六、堅持評議黨員制度。黨支部要根據上級黨組織的安排,組織對黨員的思想、工作、作風和模範作用進行評議。

要做好每次會議的準備、考勤和記錄,及時認真填寫《黨支部工作手冊》。

八、社區黨支部議事規則

一、為落實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實現社區的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省、市、區委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規則。

二、黨支部議事要堅持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鄧--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嚴格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則,實行重大問題集體決策。

三、社區黨支部議事範圍為:

(一)貫徹上級黨委、政府的決議、決定和文件精神,結合社區實際,制定工作措施。

(二)研究社區黨的建設,包括社區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及制度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和工作。研究決定黨小組的建立、撤銷、黨員發展等問題。

(三)研究決定社區經濟、精神文明建設、城市管理、社區服務、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工作規劃及重要措施。

(四)研究社區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等方面的重大決策,居委會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一次性3000元以上額度資金使用以及其他重大問題等事項。

(五)研究決定社區黨支部、居委會班子建設,社區幹部的教育、培養、考核、獎懲,處分違紀黨員等事項。

(六)研究和討論社區居委會、羣團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七)研究審定社區幹部獎金分配原則、福利待遇等社區黨員、幹部、居民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

(八)對黨支部及成員的工作進行監督。

(九)其它需要黨支部研究的重大問題。

四、支部會議由黨支部書記主持,書記不能參加會議時,可委託副書記或支部委員主持。支部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成員到會方能舉行。

五、支部會議議題由書記、支部委員和有關人員提出,書記確定。會議召開的時間、內容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以便做好準備。重要問題決策之前,要廣泛聽取多方面意見,形成初步方案,報支部會議研究。

六、議事時,與會支部成員要圍繞議題明確闡明自己的意見,不談與議題無關的內容,對任何不同意見不能阻撓和壓制。

七、凡研究涉及與會人員本人及其直系親屬的議題時,本人應迴避。

八、會議在充分醖釀的基礎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根據討論事項的不同內容,採取口頭、舉手等方式進行表決,以票數超過應到會人員的半數形成決議或決定。在遇重大問題發生分歧時,且雙方人數相近,一般應暫緩作出決定,待進一步調查研究後,下次會議再議。也可將意見分歧的情況向上級黨組織報告,請求裁決。

九、做好會議記錄。支部會議要有專人記錄,詳細記錄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會議的議題、與會人員發言的主要觀點和明確意見。會議記錄須有專人保管,經會議主持人審閲並簽字後存檔。

十、會議決定的事項,黨支部成員必須堅決執行,按照職責分工積極抓好貫徹落實,並將落實情況及時向黨支部彙報,接受黨支部監督。任何人不得以個人名義擅自改變集體作出的決議。

十一、會議議題的研究過程不得向外泄漏;未經支部會議討論通過的決議,不得對外公佈;未經會議批准傳達的,與會人員必須嚴守祕密。對泄密者要認真進行責任追究,視情況作出嚴肅處理。

十二、遇重大突發事件和緊急情況,來不及召開支部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經書記同意後可臨機處置,事後應及時向支部彙報。

九、民主評議黨員制度

一、民主評議黨員的基本內容

1、是否具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能否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把實現現階段的共同理想與腳踏實地地做好本職工作結合起來,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

2、是否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為推動生產力的發展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作出貢獻。

3、是否站在改革前列,堅持改革開放,維護改革大局,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利益之間的關係,做到個人利益服務黨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從整體利益。

4、是否切實地執行黨的決議,嚴守黨紀、政紀、國法,堅決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聯繫羣眾,關心羣眾疾苦,艱苦奮鬥,廉潔奉公,在個人利益同黨和人民的利益發生矛盾時,自覺地犧牲個人利益。

評議時還應根據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而確定評議內容。

二、民主評議黨員的方法步驟

1、摸底調查、學習教育。評議前,黨支部(總支)要對黨員存在的問題進行摸底調查,做到心中有數,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專題學習教育。同時組織黨員學習以《黨章》、《關於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形勢政策和時事等為主的有關內容,激發黨員的學習意識,為民主評議工作的順利開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2、自我評價。在學習討論的基礎上,對照黨員的標準,結合評議的內容要求,總結個人在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情況,特別要檢查自已在組織紀律、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認識、態度和行動,在肯定成績的同時,找出差距,明確努力的方向,要形成內容具體的書面材料。

3、民主評議。召開支部大會(黨小組會),進行民主評議。在評議中,要是非分明,敢於觸及矛盾,認真而不敷衍的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必要時,還應採取適當的方法,聽取社區居民的意見。

4、組織考察。支部(總支)委員會根據民主評議中對黨員的評議意見,進行實事求是的分析、綜合,形成組織意見,轉告本人,並向支部大會報告。

5、表彰和處理。黨支部(總支)對民主評議中的優秀黨員和不合格的黨員,形成妥善的意見,提交上一級黨組織進行表彰和處理。同時,黨支部(總支)還要對黨員積極做好有關的思想工作。

十、黨風廉政建設制度

一、建立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黨支部書記、紀檢小組組長要認真履行職責,做到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確保黨風廉政建設各項任務和措施的貫徹落實。

二、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經常性的對黨員進行理想信念教育、黨風黨紀教育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強反腐倡廉的自覺性。

三、嚴格遵守黨的規章制度。嚴守黨的紀律,不泄露黨的祕密,不牟取私利,不鋪張浪費,不參與賭博和封建迷信活動,維護黨的形象。

四、協助上級紀委做好本地區信訪件的調查,及時反應熱點、難點問題,做好協調、疏導工作。

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監督檢查。建立社區紀檢小組,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本社區廉政建設情況,總結經驗,及時發現和解決廉政方面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十一、發展黨員制度

一、發民黨員工作,要遵循“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要加強領導,突出重點。支持既要制訂出3——5年的發展黨員工作規劃,以要確定每個年度的工作計劃,並認真抓落實。

二、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

1、入黨積極分子一般由本人正式向所在單位黨支部提出入黨申請,由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委大會)討論同意後,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並填寫《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報上級黨委備案。

2、培養教育的措施和方法:

(1)黨支部指定一至二名正式黨員負責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

(2)吸收入黨積極分子聽黨課和參加黨內政治學習等有關活動;

¬(3)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教育,以及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使他們懂得黨的義務和權利,端正入黨動機;

(4)向入黨積極分子提出要求、交任務,並要求他們定期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況。

3、黨支部每半年要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考察他們的思想覺悟、入黨動機、工作表現、組織觀念、道德品質等方面的情況,並將考察結果填寫進《入黨積極分子登記表》。

三、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考察,在聽取黨內外羣眾和培養聯繫人的意見後,經支委會討論通過,才能確定為發展對象。

街道黨工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和短期集中培訓。培訓時間不少於3天。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及黨員教育的有關文件。沒有經過政審和培訓的,不能發展入黨。

四、發展黨員要嚴格履行入黨手續。

五、對預備黨員,黨組織及其入黨介紹人要繼續抓緊對其進行幫助教育,定期找他們談話,肯定其成績,及時指出其缺點。預備黨員每季度要向黨組織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學習等情況。黨支部要按照黨員標準,定期對預備黨員進行考察。對預備期滿,具備黨員條件的,應按時轉為正式黨員。

十二、黨員教育管理制度

黨員教育管理以提高素質、增強黨性為目標,區別情況、分類進行。

一、對流動黨員的管理。組織關係在本社區的外出務工經商的黨員,時間超過6個月的,且有固定點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轉移正式組織關係;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應辦理《流動黨員活動證》。

二、外出流動黨員持《流動黨員活動證》參加當地所在的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會,外來流動黨員持證參加本社區的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會。

三、當外出需迴歸原黨組織時,應有在外出期間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説明和繳納黨費的記載。

四、確因交通閉塞或因人員少不能過組織生活的情況下,外出黨員應當每季度向原黨組織彙報情況,着重是思想政治方面的情況彙報。黨費應每季度向原黨組織交清(郵寄)。

五、房屋拆遷中出現的動遷居民黨員的教育管理,應建立登記制度,掌握黨員去向。對於不再返還的居民黨員應及時把黨組織關係轉到新的居住地據街道黨組織。

六、對年老病重、確實不能正常參加黨的集中組織生活的黨員,經本人申請,支部審核,街道黨工委批准,可以不再參加集中組織活動,由社區黨支部指派專人定期聯繫和入户走訪。

七、社區黨支部要認真抓好黨員電教播放工作,逐步實現“一支一點”(一個支部有一個黨員電教播放點),抓好黨員電教規範化工作。

八、對黨員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各類黨員的特色作用。

九、增強社區共建聯建意識,積極探索發揮本社區在職黨員作用的有效途徑,因地制宜組織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黨員適當參與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

十三、黨支部聯繫黨員制度

一、社區黨支部應將所管轄的黨員的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聯繫電話等個人情況登記造冊,形成統一管理。

二、黨支部要及時瞭解全體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三、黨支部要關心黨員的思想、學習和生活,經常走訪,對思想有問題、生活有困難的黨員,要加強聯繫,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

十四、社區黨支部委員聯繫黨員制度

一、為進一步暢通信息渠道,及時反饋社情民意,社區黨支部委員要根據工作需要聯繫黨員3至5名。

二、聯繫對象:在職職工黨員,下崗、離崗、待崗職工黨員,離退休職工黨員,外出(來)務工黨員或流動黨員,個體工商户黨員,其他黨員。

三、聯繫內容:

1、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幫助黨員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幫助他們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

2、定期到被聯繫黨員家中走訪,瞭解關心被聯繫黨員的工作、生活和思想情況,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和要求,主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每年為被聯繫黨員辦1至2件實事。

3、向被聯繫黨員通報社區重大事件,並就社區重大事務、支部建設等經常徵求被聯繫黨員的意見。

4、深入實際開展調查研究,聽取被聯繫黨員對社情民意的掌握情況,及時溝通信息,傳遞羣眾聲音。

四、具體承擔聯繫任務的黨員,應定期向黨支部彙報聯繫情況,並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十五、黨員考勤制度

一、全體黨員必須按時參加黨內生活,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黨支部應有專人負責考勤。

二、對無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作黨所分配的工作的黨員,按照《黨章》規定,視為自動脱離黨處理。

三、黨員請假經黨支部組織委員或黨小組長同意。組織生活內容,黨小組長應及時向請假人傳達。

四、假滿後,若不能及時到崗的,必須履行續假手續,未履行者按缺勤處理。

五、年末黨支部應通報全體黨員學習考勤情況。

十六、黨費收繳制度

一、共產黨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性的一種體現。

二、共產黨員應按照中組部組通字[1998]2號文件《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使用的規定》交納黨費。

三、各支部每月收齊黨費後,按時交到街道黨政辦公室。

四、生活確有困難的黨員,由本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委員會審查,街道黨工委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五、黨員按規定交納黨費外,本人自願多交不限。

六、對不按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幫助其改正錯誤。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按自行脱離黨處理。

十七、報告工作制度

一、黨支部彙報工作,採取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的辦法。

二、黨支部定期每月向上級黨組織彙報工作,支部委員會定期每半年向支部黨員大會彙報工作。

三、黨支部根據工作實際,可以不定期向上級彙報工作,以便工作的溝通與協調。

四、黨員定期每季度向支部彙報自己的學習、工作、思想等情況。如遇重大事宜,及時向組織彙報。

五、黨支部在自己職權範圍內的問題要獨立負責解決,但遇重大問題或超過自己職權範圍內的問題,必須及時向街道黨工委請示報告。

十八、黨員電教播放崗位目標責任制

一、認真貫徹執行黨員電化教育工作“為貫徹黨的基本路線服務,為提高黨素質和加強基本黨組織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和“提高質量、加強管理、面向基層、講求實效”的黨員電教工作方針。

二、按照“有場地、有人員、有設備、有制度、有片庫”的要求,搞好社區服務中心電教站、社區播放點的建設。

三、圍繞黨員電教和黨組織的中心任務,結合黨員電教化,制定播放收看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加強督促檢查。

四、每年要確保90%以上的黨員接受教育,黨員全年看片不少於二十部。

五、收看黨員電教片後,要圍繞電教片的主要內容開展討論,並認真準確的填寫《黨員電化教育播放收看手冊》,定期向上級提供黨員電教工作信息。

十九、電教播放網點播放收看制度

一、黨員電教片要由電教員負責播放。

二、制定好年度播放計劃,合理安排播放內容。

三、每月組織黨員收看一次電教片,黨員受教育面要達到95%以上。

四、搞好播放場次、人次、收視率的統計,按要求上報。

五、在播放前,播放員要介紹電教片內容。播放後要結合題材組織座談討論,並做好播放收看記錄。

六、及時向上級反映電教片的要求情況、播放情況和收視效果。

七、播放員要嚴格遵守電教工作人員守則,嚴禁播放不健康的音像節目。

二十、黨員電教設備管理制度

一、專人保管。實行定崗、定人責任制,如人員變動要履行好交接手續。

二、黨員電化教育設備原則上,只用於黨員電化教育,非經充許,不準外用或挪作它用。

三、按設備使用程序操作。運行時要做到人不離機,精心操作,發現問題,立即停機,嚴禁設備帶病工作。作業完畢關掉一切電源。

四、按週期和程序對設備進行保養和維修,保證正常運行。

五、每半年接受上級黨組織主管部門對播放網點和設備管理情況的檢查,對作用發揮不好、管理工作不善的予以批評,問題嚴重的嚴肅處理。

二十一、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是在街道黨(工)委領導下,社區黨組織牽頭,由轄區機關、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協調機構。

第二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的宗旨是: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社區黨支部為核心,組織協調社區單位黨組織,按照“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條塊結合、共駐共建”的原則,充分調動社區單位、全體黨員和羣眾的積極性,共同搞好社區建設、管理和服務,共建美好家園。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工作任務

第三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由社區黨組織負責人和轄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組成。協調會設主任1 人,副主任3人,成員若干。主任一般由社區黨組織負責人擔任,副主任從成員單位黨組織負責人中推薦產生。

第四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的任務是:

(一)通報、評議社區黨建工作開展情況,徵求對開展社區黨建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研究制定協調會的計劃,討論共駐共建中的重大問題。

(三)整合社區各類資源,協調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開展共駐共建工作,協助搞好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工作。

(四)根據轄區實際,每年開展1——2次有影響的共駐共建活動。

(五)組織協調會成員交流共駐共建工作經驗。

第三章 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成員的權利有:

(一) 代表成員單位參加協調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二) 對協調會的領導機構,有推選權和被推選權;

(三) 參與協調會的重大問題決策,對協調會的工作提意見或建議。

第六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成員的義務有:

(一) 遵守協調會章程,執行協調會的決定;

(二) 在協調會統一協調下,加強與其他成員單位的協調與配合,積極參與轄區共駐共建活動;

(三) 完成協調會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協調會每年召開2-3次全體成員會議,由主任召集,主要研究共駐共建中的重大問題,通報工作進度,安排佈署相關工作。

八條 定期組織成員開展黨建活動,每年開展4次以上有影響的活動。活動內容包括:

(一)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羣眾開展“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住户”、“社區福星”等活動,共建美好社區。

(二)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羣眾積極參與社區建設與發展,開展多種形式的社區服務。

(三)組織社區在職和離退休黨員開展整治環境衞生、清除“小廣告”、治安巡邏和為羣眾送温暖、解憂愁等義務服務活動。

(四)發揮社區單位資源優勢,建立社區黨建活動基地,組織開展社區文藝演出、健身鍛鍊等活動,豐富社區黨員活動內涵。

(五)組織社區單位黨組織負責同志到社區瞭解民情、瞭解社區黨支部和居委會工作,為社區建設獻計獻策。

第九條 社區黨建協調會定期對各成員單位活動情況進行總結考評,將考評結果納入文明單位考評內容。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街道黨(工)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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