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6篇

來源:巧巧簡歷站 1.94W

大家知道如何擬訂一份有效的油庫火災應急預案嗎,我們在遇到一些緊急事故時,務必啟動應急預案,。以下是本站小編精心為您推薦的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6篇,供大家參考。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6篇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1

一.預案制定的目的:

為了更好的處理系統外的政府職能部門及全國各兄弟單 位對油庫的檢查和學習參觀,避免給公司及油庫帶來不必要 的損失,特制定本項預案。

二、頂案的組織結構、分工及職責

1.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

向油庫經理下達指令,並傳達公司領導的指示,適時到 現場做協調督促工作。

2.組長:油庫經理

負責進行上下級的溝通和信息的傳遞,是該事件的直接 責任人.準備、整理好備類資x、文件,尤其是學習參觀資 料或檢查的相關記錄、證件等,並對油庫進行全面自檢.清 理.

4.組員:油庫在職人員

做好站內的日常工作,保證油庫正常運營,不得透蔫任 何經營保密信息.配合檢查或參觀,做到態度文明禮貌,

三、檢查預案的執行過程:

1.當有系統外的政府執法部門或管理部門到油庫檢查相 關問題時,油庫經理(值班領導)應該熱情接待檢查人員.

2.詢問所來檢查人員的單位、姓名,職務以及聯繫方式,以待日後辦理相關事宜之用,並視問題的嚴重程度向公司主 管部門彙報,拿出具體的解決問題的建議和方案.

3.油庫其他人員要堅持在自己的崗位上,不可中斷油庫 的正常工作.

4.積極配合執法人員進行各事項的審查處理工作,但遇 到原則性問題時沒有業務部門經理的允許不給予回答

5.在油庫經理請示完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後,如檢查的內 容和問題可當時兢解決的就當時解決,不能當時解決的,想 盡一切辦法不讓執法人員對油庫做出原則性的處理.並及時 上報公司主管部門由公司出面進行解決.

四,檢查事件後的恢復工作:

當檢查人員離開油庫之後油庫經理應立即整理該檢查事 件的材料上報公司業務部門,並等待公司下發指令。

13,消費者授訴預案

一,預案制定的目的:

為了妥善處理好客户的投訴及抱怨,提升油庫的管理水

317

平以及提高企業品牌的形象和競爭力,特制定消費者投訴預 案.

二,組織結構、分工及職責:

1.總指揮:公司副總經理

負責毅訴事件的整體把握,向油庫經理下達指令、傳達 公司領導的指示,並最終妥善的處理投訴事件.

2.組長:油庫經理

負責進行上下級的溝通和信患的傳遞.現場接待投訴者, 瞭解其身份、單位、投訴原因、事件實情,並理性與投訴者 進行協商.

3.組員:油庫在職人員

做好站內的日常工作,保證油庫正常運營。

三、投訴預案的執行過程:

1、消費者投訴油庫存在安全數質量或服務問題時,油庫員工要禮貌地將消費者請進接待室並報告油庫經理(值班領 導)。

2、油庫經理(值班領導)全面負責,記錄客户投訴的內 容,稜實事件的真實情況,公平理性地協商解決問題,能當 場解決的問題絕不過夜;不能當場解決的,留下投訴客户的 電話和地址,以便在24小時內回覆,處理投訴的所有現場行為和決定意見,均按照實情詳細記錄,不得虛假臆造.

3、仔細瞭解客户的投訴內容並記錄在案之後,通過領導 小組的討論分析,組織有關人員核實事件的真實情況,然後 判斷投訴是否成立。油庫經理為最終的分析結果負責,請示 上級後,將處理意見向投訴者解釋清楚,妥善處理投訴事件,並儘快落實最終達成的一致意見.

4、投訴事件處理完畢後,根據分析,查找事件的直接、 聞接責任人,把結果向上級彙報,並書面請示處理意見,視 情況嚴重程度,對其進行教育或連帶處罰等處理.然後適時 召開油庫全員大會,通報事件經過和處理意見,對全體員工 進行教育,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2

1. 編制目的

為高效有序的應對我部營地油庫的日常消防以及油庫漏油和突發性火災事故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我部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項目部施工營地內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油庫漏油事件及火災事故。 4. 工作原則

(1)重大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工作,遵循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密切注意中央和地方各級防災部門發佈的預報預警信息,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油庫漏油防範工作和突發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以人為本,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5. 事件類型與危害程度分析 5.1 火災事件類型

按照油庫火災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和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即根據火災事故的穩定性及危害性將火災事故分為三級。Ⅰ級火災事故、Ⅱ級火災事故、Ⅲ級火災事故。

Ⅰ級火災事故:(1)造成30人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2)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Ⅱ級火災事故:(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3)兩河口工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和部位發生的火災事故;(4)消防安全三級管理單位發生的,火災超過6小時以上未能有效控制,可能造成更大範圍內的火災的事故。

Ⅲ級火災事故:消防安全三級安全管理單位發生的火災事故,火災在六小時以內的能有效控制的,未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火災事故。 5.2 危害程度分析

項目部按照公司總部《危險源辨識、評價控制程序》的規定,根據油庫火災事故的辨識,以及分佈和特點,可能引發的事故及類型主要包括:

1、漏油:可能造成環境污染、影響人員生活用水等。

2、燃燒:可能造成人員燒傷、油庫爆炸、人員傷亡等。

3、爆炸: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設備損失等。 6. 組織機構及職能職責 6.1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對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全面落實我部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相關工作,項目經理部組織成立以項目經理xx為組長,各部門及施工隊負責人為組員的的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長:

副組長:

員:

下設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辦公室,設置在現場調度室,負責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日常管理各項工作。

任:

副主任:

員:

6.2 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1)負責 “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決策和指揮。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習計劃,並定期組織進行演習、評估和修改工作;檢查督促做好油庫漏油及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組建義務火災救援小組,並組織學習和演練。

(4)當發生油庫火災事故時,組織指揮義務救援隊伍實施救援搶救行動,協調與外部應急力量、響應政府部門等的聯繫。

(5)組織人員對事故進行調查,並總結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得與失。 應急預案啟動後,項目經理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如有特殊情況造成人員缺少的,應採取相應方法補救。

6.3 應急救援機構成員分工

組 長:

在項目應急救援工作中全面負責,為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向管理局、公安局、安全監督管理局及相關領導部門報告油庫安全事故的有關情況。

項目總工:

在應急救援工作中提供總體技術支持,並負責組織和督促制訂應急救援方案,同時指導和監督該應急預案的實施運行。

副經理:

負責事故現場的組織和指揮工作,有效的將救援現場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進行調度;組織該應急救援預案技術方案的具體實施。

黨委書記:

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組織對人員的疏散和受傷人員的救治,對參演人員的思想動員和事故後的思想教育總結工作。必要時,負責組織黨、團員突擊隊參與救援搶險工作。

安全環保部(安全保衞組) 負責人: 成員:

職責:組織本部門人員參與應急救援技術方案的編制並現場指導實施;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安全技術指導及保障工作。

(1)負責開展項目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活動,加強員工的防火意識和防火知識。

(2)負責在事故發生後保護現場,做好現場記錄照片、錄像或繪製草圖等資料的收集。

(3)組織清點、疏散受災人員、統計傷亡人數。 工程技術部(應急搶險組) 負責人: 成員:

職責:(1)負責控制事故蔓延,搶救受傷人員,組織疏散受災人員,並從中抽調有經驗的人蔘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應急處理,參與制定排險、搶險預定方案。同時組織人員落實排險、搶險措施。

(3)提出並落實搶險救災及裝置、設備搶修所需的物資。 (4)及時向指揮中心報告故事處理情況;並參與事故的調查。 (5)負責安排值班人員進行值班。

質量管理部、現場調度室(人員疏散、指揮組) 負責人: 成員:

協助工程技術部、施工隊做好人員疏散、撤離工作,並做好現場事故處理記錄,以便及時向上級報告,同時指揮現場車輛的運行、使用和停放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參與救護。

機電物資部、計劃合同部(設備、物資提供組) 負責人: 成員:

負責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物資、設備的供給、配備、維護和提供使用,保證在應急救援期間所有的物資、救援設備能夠迅速的準備好,並運送到位,同時保證應急救援期間的應急用電設施。

綜合事務部、財務部(後勤保障、通訊組) 負責人: 成員:

負責向救援隊伍提供和運輸應急救援裝備和飲食,確保應急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為救災提供資金和物資保障,及時雨救護中心、當地政府保持,密切聯繫,隨時報告事故現場應急處理的情況。在救援進行中,儘快落實救援資金問題

醫療救護組(施工隊) 負責人: 成員:

救護現場受傷人員,對其進行緊急治療,並及時將傷員送到醫院進行治療。 7. 預防與預警 7.1 危險源監控

監控方式、方法:項目部日常巡查,對重點部位重點檢查。 預防措施:

①密切保持與施工隊油庫保養人員與現場檢查人員的聯繫,及時獲得油庫的基本安全信息。

②時刻注意當地天氣,在打雷、打閃來臨前,應立即通知施工營地相關人員,對油庫用電及周邊電路進行斷電,以免因火花造成爆炸。

③每天都要對油庫進行安全檢查,如有漏油現象儘快上報並解決。 7.2 預警行動

當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人員一旦發現,要立即利用電話、手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事故發生地點、事故類型、和事故的危害程度向現場調度室值班人員或項目部油庫火災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彙報。 8. 信息報告程序 8.1 報警系統及程序

1、現場調度室值班人員或項目部油庫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值班人員在接到氣象台雷震雨天氣預警後,立即通知施工隊負責人做好停電、防火工作。

2、施工隊負責人接到項目部通知後,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停電、防火準備工作。

3、發現火災事故後,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辦公室通知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所有成員。組長立即向警消中心報告,並向管理局、縣安監局、公司負責人報告。並在保證絕對安全的情況下,對現場人員實施疏散和救援。

4、火災事故發生後,項目部啟動應急預案,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各司其職,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進行搶險救援,確保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達到最低限度。 8.2 事故報告內容

突發性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或發現)時間、詳細地點、受災範圍(或受威脅對象)、危害程度。

2、油庫火災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油庫火災事故的潛在危險程度、危害程度估計及發展趨勢的初步評估。

3、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判斷。

4、油庫火災事故和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態初步控制情況。

5、下一步計劃採取的措施(包括需請求支援的事項)。 8.3 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聯繫方式

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及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並保持信息暢通。 內 外部通信方式如下:

具體聯繫方式見附件《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繫方式》。 9. 應急處置 9.1 響應分級

按照施工區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為三級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火災事故時,請求由管理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請求啟動公司應急預案。發生Ⅲ級火災事故時,啟動項目部專項應急預案。同時上報警消中心和當地政府應急指揮部。 9.2 分級響應程序

(1)現場臨時指揮部成員和各救援小組組成員立即到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根據現場情況,研究制定有效的救援方案; (3)統一指揮和調配現場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

(4)及時向管理局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5)必要時請求兄弟單位和上級主管部門協助增援。

(6)密切保持與業主及監理單位的聯繫,及時獲得惡劣天氣預警信息。

(7)在大暴雨來臨前,應立即撤出現場臨時建築內的人員、切斷施工用電,並將消防設備防止安全地帶(施工支洞)。

(8)一旦出現油庫火災事故,迅速上報我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展開油庫火災事故的救災工作,並及時掌握相關的數據資料,做好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9)由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達應急救援命令,工程技術部、施工隊、機電物資部等相關部門立即進行現場搶險、人員疏散、設備、物資調離等應急救援工作。

(10)突發性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後,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領導立即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保護,計劃合同部門協助開展收集證據工作。

(11)綜合事務部、機電物資部、計劃合同部等相關部門積極穩妥地進行善後處置工作。如:調撥救援物資、進行傷員救治、情緒安撫、生產重建、後勤保障、保險理賠等。

(1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特別重大油庫火災事故進行深入調查和評估,分析事故原因,弄清事情真相,總結經驗教訓,開展批評教育等。 (13)項目部油庫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準確、全面、客觀地向上級有關部門和社會發布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 (14)發生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人員必須撤離至安全地帶。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轉移機械設備、物資等財產。 7.2處置措施

1、油庫火災事故發生時各部門要留設值班人員,在得到災情報告時要迅速及時嚮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作詳細的彙報。

2、積極組織自救,迅速轉移受災人員到安全地帶,並及時組織有經驗的人員進行搶救,使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項目部各部門要反映及時,行動迅速,確保人員生命及財產安全不受威脅,並將損失較少到最低處。

4、配備一定的擔架、食品、藥品應急救援物品等,一切救援物品迅速運至災害現場。

5、油庫火災事故發生後,在應急救援隊伍未趕到現場之前,現場值班人員以及施工隊必須迅速採取適當的有效搶救措施,做好警戒工作,防止事態擴大或誘發事故發生。

6、各應急救援小組到達事故現場後,根據各自分工和職責,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負其職,協調配合,採取有力措施,積極組織搶救。

7、在事故現場處理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迅速組織脱離危險區域以確保人身安全。

8、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積極妥善的做好受災人員的善後工作。

9.宣傳、培訓和演習

由項目部安全環保部負責《油庫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每開展1—2次項目部《油庫安全事故急救援預案》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至少進行一次演習、演練。 10. 附則

本應急預案由項目部安全環部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11. 附件

11.1 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繫方式

有關應急部門、機構或人員聯繫方式

11.2 應急救援工具、設施、機械設備保障

應急救援工具、設施、機械設備表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3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物質:吸煙、火種、明火作業。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辦公、生產作業、休息區域、油料存放區。

發生潛在(事故)事件場所配備器材:“五五制”、滅火器材、消防水源。

應急計劃:每年一次。

應急準備和響應物資:簡易擔架、跌打損傷藥品、滅火器材。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

值班電話:***

(2)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機關突發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項目部人員按每3個月進行一次按火災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後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必要時對“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3個月進行一次消防知識培訓,並負責對消防措施的檢查指導。

3、應急物資的維護、保養及測試

(1)加強對各種消防器材消防設施的日常管理,機關要配齊、配全滅火器。消防栓確定專人負責,定期檢查、測試,隨時保持良好狀態。

(2)保衞人員每月檢查—次滅火器及消防設施。

(3)每季度進行一次消防栓檢查和測試以保持良好狀態。

二、應急響應

1、為了防止各種火災事故的發生,各項目部的施工:現場,應設置明顯的安全出入口標誌牌,按總人員組建義務防火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承擔,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專業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項目經理為現場總負責人,生產負責人負責現場撲救工作,各專業各負其責。

安全員負責組織有關人員聯繫就近醫院,將傷員外送或就地護理。重點防火部位:油漆倉庫應設在有充足水源、消防車能駛到的地方,倉庫四周應有不小於3.5米的平坦空地作為消防通道。通道上禁止堆放障礙物。在施工過程中,如電線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或防火砂,禁止使用水滅火,以免發生觸電事故。使傷害減少到最低程度。

2、項目部火災處理程序

發生火情,第一發現人應高聲呼喊,使附近人員能夠聽到或協助撲救,同時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關部門,第一發現人負責撥打火警電話“119"。電話描述如下內容:單位名稱、所在區域、周圍顯著標志性建築物、主要路線、候車人姓名、主要特徵、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勢情況及程度。隨後到路口引導消防車輛。

1)發生火情後,第一發現人負責斷電,楊仁俊負責水源,戴柏春組織各部門人員用滅火器材等進行滅火。如果是由於電路失火,必須先切斷電源,嚴禁使用水或液體滅火器滅火以防觸心事故發生。

2)火災發生時,為防止有人被困,發生窒息傷害,由楊仁俊準備部分毛巾,濕潤後蒙在搶救人員口、鼻上,搶救被困人員時,為其準備同樣毛巾,以備應急時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氣體吸入肺中,造成窒息傷害。被燒人員救出後應採取簡單的救護方法急救,如用淨水沖洗一下被燒部位,將污物衝淨。再用乾淨紗布簡單包紮,同時聯繫急救車搶救。

3)火災事故後,保護現場,組織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必須以最快的方式逐級上報,如實彙報,不得隱瞞。

4)寫出書面報告,內容包括:

(1)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

(2)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的原因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控制情況。

(5)找出負責人,制定防止火災發生的預防措施。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4

為規範和加強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着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以下是“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的到您!

一、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

三、企業概況

(一)基本情況

某服裝加工公司,位於×××縣×××鎮×××路,佔地16000平方米,建築面積6900平方米;職工總數243人。

主要原材料:

主要產品:產量:

(二)廠房設施

辦公樓:1600平方米三層結構。

車間:3000平方米二層結構。

宿舍樓:1600平方米三層結構。

食堂:700平方米一層結構。

辦公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

車間:安全出口三個,寬度1.4米。

宿舍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和1.2米。

(三)消防設施配置(附平面布圖)

車間一、二層分別設防火報警探頭等62個。車間內設有六組雙頭消防栓,院內分別設置3組雙頭消防栓。共設置滅火器44只,按規定檢測檢修。

其中:

辦公樓:一層3個、二層3個、三層2個,共8個。

宿舍樓:一層1個、二層1個、三層1個,共3個。

車間樓:

一層正門開關櫃南側2個;一層西門開關櫃1個;一層毛領車間1個;一層整理車間西門2個;一層里布車間1個;一層輔料庫東門2個(門外側),西門2個(北側);一層成品庫4個;

二層維修室對面3個;二層縫製車間東門2個,西門2個;東燙台對面1個;二層裁剪車間東門2個;二層小車間東門2個,西門1個;配電室2個;伙房2個;鍋爐房1個,共33個。

四、危險性分析

1、服裝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複雜,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羣死羣傷。

2、服裝廠庫房內的服裝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數量多,各種織物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於服裝廠大量使用電熨斗導致火災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裝的各種衣料大多是化纖成分,一旦發生火災產生的各種毒氣比普通的火災產生的毒氣毒性更強。

3、存放服裝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點。存放的原料和成品應採取墊板存放(若原料長時間直接置於地面),受潮發黴後容易自燃,須定期進行檢查。

4、主要點火源:電器開關、用電線路;加熱熨斗;偉明樹脂膠的使用;食堂液化氣罐的存放使用。

五、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後勤保障組。

(一)現場指揮組:

總指揮員總經理×××聯繫電話:

現場指揮:副總經理×××聯繫電話:

組員:1-2名(保衞科或安全科)聯繫電話:

主要職責:

(1)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

(2)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於有效使用狀態;

(3)當接到火災報警後,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

(4)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二)通信聯絡組:

現場值班員、辦公室值班員。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繫,確保通信暢通。

(三)人員疏散搶救組:

負責人:×××(廠辦保衞科)聯繫電話:

組員:1-2人有關車間班組部門負責人聯繫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引導對火場內被困人員疏散、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50人以上生產車間應張貼緊急疏散示意圖。如:

(四)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保衞科或義務消防隊負責人

組員:義務消防人員10-15名

主要職責:

1、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2、協助配合公安消防隊滅火。

(五)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廠辦或供銷科負責人)聯繫電話:

組員:10-15名,由供銷科/倉庫保管人員/廠內車輛駕駛員等組成。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六)後勤保障組:

負責人:×××(廠辦負責人)聯繫電話:

組員:1-2名(辦公室人員)

主要職責:

1、負責有關滅火、救援設備、物資的保障;

2、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六、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説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七、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在應急救援過程中,本着“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進行。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抓住火災初級階段有利時機樸滅火災。火災擴大階段要積極配合消防部門樸救。力爭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

八、預案管理與評審改進

1、每年定於11月9日消防日或前後演練一次,針對實際情況以及預案中所暴露出的缺陷,不斷地更新、完善和改進。

2、本預案報區消防大隊、區安監局、鎮安監站各一份備案,以求得上級安全部門的指導和支持。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5

為了保證建設工程發生安全事故時能快捷、高效、有序地做好緊急處理和調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消防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公司財產和職工生命的安全,根據《消防法》、《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xx區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項目冬季施工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建築消防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火患猛如虎、勤查漏洞以防為主”為指導思想,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態度,建立信息傳遞快捷及時,火災事故控制(中止)果斷迅速的事故應急網絡。

二、組織機構

為使工作能有組織,按步驟順利進行,成立xx國際會展中心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滅火組、火災起因調查組,分別對火災現場進行緊急撲滅、勘察、收集資料和調查處理。

消防安全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 xxx xxx xxx xxx xxx xxx

領導小組下設:

1、應急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xxx 成員:xxx

職責:負責火災事故的收集、整理和上報工作。重特大火災事故在第一時間內及時通知消防安全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和應急滅火組,按應急預案迅速採取救援,做好與政府、消防、公安、醫院等部門的聯絡工作,同時負責應急滅火器材和後勤保證工作。

2、應急救援組 組長:xxx

成員:劉勝利、姚虎林、尹樹剛、楊峯及各班組組長 職責: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傷員、疏散施工人員、保護現場、收集資料

3.火災事故調查組: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 尹樹剛 蔣代斌、宋德欣、陳琳、趙雪琳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勘察、攝影、攝像、記錄等工作。

三、火災應急處理程序

1、建築工地發生火災事故時,現場項目經理或安全員應立即採取積極有效措施控制並展開撲火行動,防止火災進一步蔓延,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消防、火災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應急辦公室迅速通知應急滅火組趕赴現場實行緊急撲火,火災事故調查組進行火災調查;並在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用最快速度分級上報。

四、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2、快速出動,緊急救援

3、認真調查、嚴肅處理

4、剖析案例,防範教育

五、火災應急聯繫電話:

xxxxxxxxxxx

六、消防火災應急救援演練

油庫火災應急預案範文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機制,科學有效地調度救援力量,正確採用各種戰術、技術,快速實施滅火救援行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火災事故調查規定》《浙江省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台州市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和《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黃巖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火災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防消結合,以防為主。各鄉鎮(街道)和消防部門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努力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1.4.2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4.3規範程序,科學施救。規範救援程序,實行科學民主決策,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各部門處置火災事故的能力。

1.4.4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1.5 事故分級

根據火災事故嚴重程度、涉及範圍等,劃分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重大火災事故(Ⅱ級)、較大火災事故(Ⅲ級)和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5.1特別重大火災事故(Ⅰ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造成100人以上重傷的;

(2)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受災200户以上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巨大損失和影響的。

1.5.2重大火災事故(Ⅱ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或受災150户以上、200户以下的;

(3)大型發電廠、飛機航站、大型港口(碼頭)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大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大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損失和影響的。

1.5.3較大火災事故(Ⅲ級)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火災事故:

(1)已經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或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或受災户100户以上、150户以下的;

(3)市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4)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中型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中型(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損失和影響的。

1.5.4一般火災事故(Ⅳ級)

(1)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重傷的;

(2)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或受災50户以上、100户以下的;

(3)區級發電廠、交通樞紐等重要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4)區級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企業,以及儲備可燃或有毒物資的(專用)倉庫、基地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5)區級黨政首腦機關、防災指揮中心、廣播電視台、電力、通信、郵政、金融中心等建築(設施)發生火災,已經或可能造成一定損失和影響的。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指揮機構

區政府成立區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

2.1.1區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繫副主任、黃巖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長、區安監局分管副局長擔任(發生較大及以上等級火災時,領導小組副組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

成員: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區衞計局、區經信局、區住建局、區委宣傳部、區應急辦、區環保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質監局、區氣象局、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地税)局、區供電局、區人武部、區武警中隊、市交警直屬二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相關燃氣公司和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負責人。

2.1.2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嚴重程度,決定臨時調度有關單位的人員、車輛、物資以及火災事故應急處置的其它重大工作。向區委、區政府報告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區政府報上級政府請求增援。決定召開火災事故的新聞發佈會。組織指導全區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練。

2.1.3有關成員單位職責

(1)黃巖公安分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突發事件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加強社情、輿情監控,維護社會秩序穩定;參與事故原因調查處置。

(2)黃巖消防大隊:負責火災撲滅和火災事故現場搶險救援工作;牽頭開展火災原因調查工作;落實日常的消防安全監督檢查。

(3)區安監局:在危化品火災事故中,負責組織相關專家和應急物資到場參與撲救;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與處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做好危化品企業的安全監管工作。

(4)區衞計局: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運、治療工作,統計彙總救治人員情況;組織相關醫療專家進行會診,減少人員傷亡。

(5)區經信局:根據火災事故救援工作需要,協調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和相關物資保障工作;加強管轄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工作。

(6)區住建局:負責實施完善市政消防栓等設施的建設和維護工作;協助提供着火建築物的設計圖和相關設施資料;組織相關專家,對火災中受損建築物安全情況提供鑑定。

(7)區委宣傳部:在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協調下,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組織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新聞發佈工作;做好事故輿情的監控和引導工作。

(8)區應急辦:加強應急值守,會同區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做好重大火災的先期處置工作;會同區消防大隊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總結評估,督促相關預案修訂完善。

(9)區環保局: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對事故產生的廢水、廢氣和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的處置提出建議,並協助相關單位妥善處置。

(10)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疏散、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加強管轄運輸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管,參與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火災的應急處置和事後調查工作。

(11)區質監局:負責提出火災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工業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參與相關火災事故的事後調查工作。

(12)區氣象局:負責火災事故現場的天氣監測、氣象保障,並提供與火災事故有關的其它氣象參數;對可能因雷電引發的火災事故進行鑑定。

(13)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協調環衞等部門做好供水保障工作;協助黃巖公安分局維護火災事故周邊區域的交通和治安秩序;對管轄的燃氣公司、燃氣站等單位加強消防安全監管,做好燃氣火災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因燃氣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會同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安監局調查處置;加強物業服務的監督,督促物業定期檢查、維護消防設施,

(14)區民政局:負責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做好火災中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工作;做好因意外火災導致生活困難家庭的民政救助工作。

(15)區財政(地税)局:保障區內消防應急救援物資、工作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相關規定,落實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後工作經費。

(16)區供電局:負責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確保撲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17)區人武部、武警黃巖區中隊:當發生大面積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事故時,根據區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隊伍和預備役隊伍、民兵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衞工作。

(18)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及時開闢救援車輛通道,保障救援的交通暢通;參與交通道路事故引發的火災調查、處置。

(19)黃巖自來水公司:負責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或鋪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水源充足。

(20)區相關燃氣公司:落實企業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發生涉及燃氣設施或燃氣設施周邊區域火災的,負責採取相應的關閉現場燃氣閥門、搶修設施等措施,協助做好應急救援工作,防止二次事故發生。

(21)事發地鄉鎮(街道):協同做好火災的先期處置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對羣眾的宣傳、勸導、安置、生活保障等方面的工作;協助做好現場疏散、疏導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消防大隊,為日常辦事機構,負責綜合協調和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大隊負責人擔任。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為:受理火災事故報警並根據情況立即上報區應急指揮部;制定全區消防應急設施建設和救援演練方案並督促實施;統計分析全區火災事故規律、特點,為修訂、完善本預案提供科學依據;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並做好預案啟動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3 現場指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在火災事故現場附近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參加現場應急滅火行動的相關部門和單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指揮,實施現場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

2.3.1現場指揮部組成

由區應急指揮部的總指揮或副總指揮,部分成員單位負責人和事發地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相關專家等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

2.3.2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一線指揮救援,及時掌握現場的變化情況,適時調整滅火救援方案和力量調配,制定具體行動方案,下達指令;統一指揮協調各部門之間協同作戰,組織各種物資裝備的供應,檢查督促滅火救援任務的完成;保持與區應急指揮部的通信聯絡,及時報告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並根據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示,組織現場善後處理工作;負責現場處置工作的總結報告。

3 預警預防

3.1 風險評估

我區是台州老工業基地,低小散企業多。一些小企業特別是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經營户,消防法制觀念淡薄,存在僥倖心理,對消防設施和裝備不願投入。全區消防基礎設施也較為薄弱,消防現役力量主要駐紮在主城區,對於一些偏遠鄉鎮的火災難以第一時間控制。不少羣眾消防安全意識淡薄,不重視火災預防,缺乏基本的自救、互救和逃生知識。消防安全形勢依舊嚴峻。

3.2 火災預防

區政府將包括消防安全佈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的消防規劃納入總體城市規劃,逐步建設完善全區各鄉鎮(街道)消防站,大力推進智慧消防建設,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嚴格履行《消防法》賦予的消防安全職責及其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積極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特別是高層建築、易燃易爆單位、公眾聚集場所、機關學校、醫院等單位,要及時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建立搶險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滅火設備、工具、救援物品,明確相應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定期組織本單位的相關人員進行火災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和應急演習。

3.3 隱患消除

黃巖消防大隊依法加強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定期監督檢查。黃巖消防大隊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採取措施,限期消除隱患。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要自覺接受公安消防機構的消防監督檢查。對黃巖消防大隊提出的整改意見應當認真辦理,及時消除隱患。

3.4 火災預警

按照火災事故的性質、嚴重程度、影響範圍和發展態勢,火災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任何人發現火災時,都應當立即報警。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及黃巖消防大隊實行嚴格的24 小時值班制度,迅速、準確受理火災報警,並及時發出相應指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火災的程度和發展態勢,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報告預警信息,並通知各成員單位做好相應應急救援準備。

4 應急響應

4.1 先期處置

區110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接到事故報告後,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指揮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黃巖自來水公司、區供電局、區安監局、區衞計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等相關單位應急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先期處置,儘可能遏制火災蔓延、擴大,搶救受傷和受困人員。

黃巖消防大隊接到火災事故報警後,在迅速調度撲救力量的同時,應根據火災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視情向區應急指揮部負責人報告,並提出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區應急指揮部同時設立,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到達指定地點。

4.2 分級響應

4.2.1 一般火災事故(Ⅳ級)應急響應

應對一般(Ⅳ級)火災事故及預計可能發展成一般(Ⅳ級)火災事故的,啟動本預案,馬上成立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援工作,視情采取以下全部或部分應急響應措施:

(1)滅火搶險: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各鄉鎮(街道)專職消防隊、黃巖公安分局、區供電局、黃巖自來水公司、相關燃氣公司等單位組成,負責現場滅火搶險、搜救人員、搶修設施、供電供水、暢通信息、消除險情等工作。

(2)醫療救護:由區衞計局負責,負責現場傷員救護、轉運工作,組織相關醫療專家搶救事故重傷員,及時開闢綠色通道,必要時邀請上級醫院專家會診,保障事故傷員得到充分救治。

(3)現場警戒:由黃巖公安分局牽頭,市交警直屬二大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局)、事發地鄉鎮(街道)組成,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秩序、疏導交通、疏散羣眾及現場保護。

(4)環境監測:由區環保局牽頭,區氣象局、事故單位等組成,負責事故發生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的監測和實時報告,並組織實施污染物的環保處置措施。

(5)專家指導: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區環保局、區氣象局、區住建局、專家組、事故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等組成,主要負責現場搶險技術方案的制定和滅火搶險救援中的技術指導。危化品火災事故,由安監部門牽頭開展危化品的鑑別和應急處置,及時調用相關應急物資,實施針對性的撲救措施。

(6)事故調查:由黃巖消防大隊牽頭,區安監局、黃巖公安分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依據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有關規定,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進行調查取證,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7)宣傳報道:由區委宣傳部牽頭,黃巖公安分局、黃巖消防大隊、區衞計局、區安監局等相關單位組成,主要負責事故及處置情況的新聞發佈材料起草、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新聞記者的採訪接待和社會輿論的引導等工作。

(8)善後保障:由事發地的鄉鎮(街道)、黃巖公安分局、區民政局等單位的相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救援人員的後勤保障,協調做好受災羣眾的臨時安置,做好死難、受傷人員的善後事宜,消除各種社會不穩定因素。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攔和拒絕,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支持、配合並提供一切便利條件。參加火災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採取安全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如需要上級相關部門增援、支持的,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落實。涉及危化品火災事故的,同時啟動《黃巖區化學事故應急預案》。

4.2.2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應急響應

應對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或可能發展為較大(Ⅲ級)及以上等級的火災事故,迅速啟動本預案,由區長擔任總指揮。

除實施4.2.1的所有措施外,根據事故發展情況,進一步擴大警戒範圍,明確羣眾安全防護的必要措施,決定應急狀態下週邊羣眾疏散的範圍、方式、程序並組織實施。同時及時、準確地向上級政府報告事故情況,請求支援。在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3信息報送

(1)信息採取分級報送的原則。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涉事單位主管部門、事發地鄉鎮(街道)要及時將緊急信息上報區委、區政府辦公室。一般(Ⅳ級)及以上火災事故信息應力爭在30分鐘內上報,可採取電話口頭初報,在一個小時內採用專用信息網絡、傳真等載體及時報送書面報告。

(2)區委、區政府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一歸口做好緊急信息上報工作,上報之前應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瞭解、核實情況,報區相關領導審閲,並根據事態發展續報有關信息。

4.4應急結束

發生一般(Ⅳ級)及以下的火災事故,已經撲滅火災、消除次生災害發生因素,現場處置行動結束,由現場指揮部提出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批准,應急響應結束。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火災事故,由上級政府應急指揮部決定響應結束。

5 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區政府對火災傷亡人員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對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羣眾進行妥善安置,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規定給予補償,督促相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事故理賠工作。

5.2調查評估

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調查、處理,依據有關標準對事故的損失作出評估,對責任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5.3恢復重建

事發地鄉鎮(街道)會同區級有關部門制定恢復重建工作方案,幫助受災羣眾儘快恢復生產生活,保障正常社會秩序。對事故中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黃巖消防大隊應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儘快消除隱患,防止同類型事故重複發生。

5.4獎勵與責任

對在實施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保障

由區經信局、有關電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6.2 資金保障

火災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行動所需資金由消防部門提出預算,經財政部門審核後列入同級財政預算。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按《黃巖區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落實。

6.3 力量和裝備保障

區政府制定計劃實施完善消防基本建設、專用裝備設備購置,加強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改進滅火技術,適應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和救援行動的需要。各鄉鎮(街道)應根據本地區火災事故特點,明確鄉鎮級應急救援隊伍力量分工、聯絡方式以及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保證應急狀態下的迅速調用,先期處置。

7 宣傳與演練

7.1 消防宣傳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公眾的防火意識和防護自救能力。

7.2 組織培訓

黃巖消防大隊、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和要經常性組織、指導火災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義務(兼職)撲救力量的培訓,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

7.3 預案演練

黃巖消防大隊要協調相關單位,每年組織一次以上的火災救援演練。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預案。

8 附則

8.1 術語説明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黃巖消防大隊負責制定與解釋,每3-5年進行復審和修訂,報區政府批准後實施。

8.3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黃巖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黃政辦發〔20xx〕106號)同時廢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