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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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推選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工作方案

 

為確保我省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推選工作規範有序、優質高效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則

堅持學術導向、客觀公正、專家主導的原則,從雲南實際出發,突出區域特色、地方優勢學科,主要依託學術團體推選和專家委員會推評,避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最大限度減少和避免行政和非學術干預,確保推選工作的規範有序和推選結果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公信力。

二、組織機構

(一)成立推選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負責對被推選人進行評審。推選專家委員會由院士、相關領域具有學術權威和學術影響力的研究員、教授、正高級工程師或同等職稱的知名專家組成。推選專家委員會成員不少於11人,其中包含一定數量的院士。

(二)成立材料審核組。負責審核申報人學術材料真實性。由相關領域的知名專家及省科協常委、委員中的相關專家學者組成。

(三)成立推選工作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由省科協黨組成員、省科協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下設辦公室在省科協院士專家科技興滇辦公室(簡稱院士辦)。

三、推選對象和資格

(一)推選對象為在雲南省行政區域內工作和生活,在工程科學技術方面做出重大的、創造性的成就和貢獻,熱愛祖國,學風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國國籍的高級工程師、研究員、教授或具有同等職稱的專家。

(二)被推選人年齡不得超過65週歲(1956年7月1日及以後出生)。

(三)特別注意對長期工作在西部邊遠地區、工程科技一線及民營企業專家的提名,對優秀中青年專家的提名,對交叉學科、新興學科以及尚無院士和院士人數較少的學科、行業、地區專家的提名。

    (四)對於在我省工作累計20年(含)以上的專家,中國工程院將給予傾斜支持。

凡2015、2017、2019年已被推薦至中國科學院或被提名至中國工程院的有效候選人,兩院合計連續3次的,2021年停止1次院士候選人資格。

 四、工作計劃及工作程序

(一) 動員培訓(1月10日前)。

(二)發佈通知。1月15日前根據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協相關文件精神,擬定《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關於推選2021年中國工程院院士候選人的通知》,並向全省各省級學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進行發佈,啟動院士推選工作。

(三)成立組織機構。1月22日前擬定推選專家委員會、材料審核組、工作組名單,經省科協黨組審定後正式確定。

(四)組織初審。1月25日前由被推選人所在單位對材料的真實性以及被推選人的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和材料涉密等情況進行審核,並把材料報送省科協,省科協負責完成材料的形式初審。

(五)審核材料。1月29日前由材料審核小組負責對被推選人學術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

(六)組織評審。2月10日前,組織召開評審會或者以通訊方式由專家委員會採取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被推選人。

(七)公示。2月22日前,在被推選人所在單位和省科協公示評審結果,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收到意見建議的,由工作小組處理。

(八)報送結果。3月2日前公示結果報經省科協黨組同意後,按照中國科協要求正式上報推薦院士候選人及相關材料。

(九)後續跟進。適時與中國科協、中國工程院彙報對接有關工作,及時跟進推選動態。

 

 

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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