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師節表彰教職工活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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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教師節表彰教職工活動方案

為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充分展示我校教職工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的精神面貌,決定在教師節舉行表彰活動下面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學校教師節表彰教職工活動方案文章,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歡迎你的閲讀。
 

學校教師節表彰教職工活動方案

 

各部門、系部:

在第xx個教師節到來之際,為進一步弘揚尊師重教的良好風尚,充分展示我校教職工立德樹人、愛崗敬業的精神面貌,決定在教師節舉行表彰活動,表彰項目如下。

一、優秀管理團隊

1.表彰對象:近三年取得突出成績的中層部門、系部;

名額分配:2個。

2.評選辦法:

(1)中層部門評選。各部門申報,並向教職工代表組成的投票團述職。投票團投票,評委會研究決定。

(2)系部評選。按評選細則中的加分項算總分,再根據各系部人數算出均分(佔比70%);投票團就各系部師德師風投票(佔比30%),評委會研究決定。

3.系部評選細則:

(1)管理規模5分:根據系部管理學生人數在全校在校生人數的佔比,由高到低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2)流生控制5分:根據教務處提供的年度流生控制比例,由低到高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3)學費催繳完成度5分:根據財務提供的年度催費統計比例,由高到低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4)專接本報名5分:根據報名人數,按從多到少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5)專接本教學質量5分:根據本科部提供的4月份和10月份的考試成績統計,按由高到低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6)學生考證5分:根據外培部提供的獲證人數比例,按由高到低排序得分:5分、4分、3分、2分。

(7)教學質量檢查10分:根據兩學期教學工作檢查結果:優秀得10分,良好得8分,一般得6分。

(8)學生參加競賽獲獎20分:省賽一等獎5分/個,二等獎4分/個,三等獎3分/個;鎮江市級一等獎4分,二等獎3分,三等獎2分;校級一等獎3分,二等獎2分,三等獎1分。本項累計最高得分10分。注:各類學會/協會/分會/中心等組織的競賽,降等認定。

本項累計最高得分20分。

(9)教科研(20分):有研究課題且必須當年結題的,省級課題得3分,鎮江市級課題得2分,校級課題得1分。同一個課題,取最高級別,不累加。

論文發表:核心期刊/SCI/EI/SSCI,3分/篇;國家級期刊、切合我校專業教學的各類核心期刊,2分/篇;省級期刊,2分/篇。同一篇論文取最高級別,不累加。

獨立出版著作得2分/部,主編/參編教材得1分/部。

本項累計最高得分20分。

注:必須是教育系統或專業所在行業系統組織申報的。

(10)教師參加各類競賽獲獎20分:省級比賽得3分/項,鎮江市級得2分/項,校級比賽得1分/項。同一個項目比賽不累加,取最高級別。本項累計最高得分20分。

注:各類學會/協會/分會/中心等組織的競賽,降等認定。

二、先進教育工作者

表彰對象:教育教學和服務工作業績突出的教職工;

名額分配:教學人員2個,行政人員1個。

評選辦法:按照“高師德、高質量、高效率、高公認、強示範”的原則,由各部門推選產生;名額分配:各系部按教師總數1%的比例推選,行政各部門按總人數1%的比例推選,附主要業績上報評委會;評委會評審確定。如果存在被評委會否決的情況,則減少下一年該部門的名額。

注:近3年內受到過省市級同類表彰的則不再參加。

三、教學能手

表彰對象:

1.近三年指導學生專業技能(含藝體類)參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省級二等獎及以上的專業課教師。如是團隊獲獎,僅以團隊為單位,參照教師個人申報打分。

(1)擬設名額:2個。

(2)評選細則:①國家級一等獎:3分/個,國家級二等獎:2分/個,國家級三等獎:1分/個;②省級一等獎:2分/個,省級二等獎:1分/個。

注:同一個項目參加不同層級的比賽,就高不就低,但不重複計算。

(3)評選辦法:評委會評審確定。

注:重點審核、界定獲獎項目組織機構資質、級別。

2.近兩年專接本考試中,任教課程通過率超省平均通過率且在全校排名前兩名的任課教師。

評選辦法:評委會評審確定。

注:教師個人申報,本科部提供原始數據。

3.近兩年教學優質課競賽獲得校級一等獎第一名的教師;省級各類教學競賽二等獎及以上的教師。

名額分配:2個。

評選辦法:評委會評審確定。

注:教師個人申報,教務處提供原始數據。

四、優秀班主任

1.表彰對象:班主任(名額初定:8個)

2.評選辦法:近三年獲得校級文明班級或優秀班主任的總次數(佔60%),近三年所有班主任投票(佔40%);評委會研究決定。

注:近3年內受到過省市級同類表 彰的則不再參加。

五、教育科研先進個人

1.表彰對象(名額2個):

(1)課題研究:近三年獲得省級立項的主持人;近三年獲得省、鎮江市級教育教學成果獎的;近三年省級立項課題(社科哲/自然科學)結題的。

(2)論文論著發表:近三年論文被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收錄,或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全國教育類及建築類等各類核心期刊、國家級期刊、省級期刊發表文章數量較多的;主持編寫專著/教材的。

2.評選辦法:自主申報,評委會評審確定。

3.評選細則:

(1)課題研究:①省級立項主持人:3分/項;②省級教育教學成果獎:3分/個;鎮江市級教育教學成果獎:2分/個;校級教育教學成果獎1分/個;③省級立項課題結題:3分/個。

(2)論文論著發表:①論文發表:3分/篇;②主持編寫且出版的專著:3分/部,參與編寫且出版的專著2分/部;③主持編寫且投入使用校本教材:2分/部,參與編寫且投入使用校本教材1分/部。

注: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成果、同一篇文章、同一部專著如出現不同層級,就高不就低,但不重複計算。

評委會根據評選細則進行評審,按實際得分確定人選。

六、黨員先鋒

1.表彰對象:優秀共產黨員(2名),學習標兵(2名)。

2.評選辦法:各支部上報,評委會研究確定。

(1)優秀共產黨員:各支部黨性強、業績優良、黨員公認的黨員同志;

(2)學習標兵:全校黨員中“學習強國”得分最高的黨員個人和黨支部平均得分最高的支部書記;

積分截止時間:2020年6月30日。

七、特別貢獻獎

近三年,為學校事業發展做出特別貢獻的,設立特別貢獻獎1個。

評選辦法:自主申報,評委會評審確定。

八、説明:

1.學校成立評委會,人員由院領導及中層幹部、專家委員會、教職工代表組成。

2.各項評選須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

3.近三年是按學年,指20xx年9月至2020年7月,近兩年是指20xx年9月至2020年7月。

4.各項評選必須於8月31日前完成。

5.評選方式中註明自主申報的,須填寫申報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

注:原則上所有項目不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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