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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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潮是冬季的一種災害性天氣,所謂寒潮,是指來自高緯度地區的寒冷空氣,在特定的天氣形勢下迅速加強並向中低緯度地區侵入,造成沿途地區大範圍劇烈降温、大風和雨雪天氣。你知道寒潮應急預案怎麼寫嗎?以下是本站小編和大家分享的最新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模板,以供參考,希望對您有幫助。

最新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選模板

1總則

1.1目的

為了規範氣象災害防禦活動,加強對氣象災害事故的預防,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建立事故情況下快速搶險和應急處理機制,保障企業職工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特編制本預案。

1.2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規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等國家和電力行業的法律、法規,以及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中國華能集團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等制定。

1.3適用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中國華能集團公司各產業公司及所屬各企業單位的氣象災害防禦及應對工作。

1.4氣象災害定義

指熱帶氣旋(含颱風)、暴雨(雪)、雷電、寒潮、大風、乾旱、大霧、高温、低温、龍捲風、冰雹、霜凍、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造成的災害。

1.5工作原則

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華能集團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落實各級行政領導責任制,認真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快速、有效地組織事故搶險,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保證公司系統職工、在公司所屬區域作業的外來人員的生命安全,保障設備安全。

2危險因素與風險分析

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電力資源的投資、建設、經營和管理;具有信息、交通運輸、新能源、環保、貿易、燃料等相關產業、產品的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活動。公司各企業遍佈全國,各地氣象差異極大,各類氣象災害都可能對企業的正常運行與人員、設備的安全構成威脅。

氣象災害發生時可能影響安全的危險點有:主廠房、輸煤通道、倉庫、辦公區域、食堂等主要建築物;升壓站;臨時構築物;廠區大型露天設備如:鬥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露天堆放的各種材料、設備;各類車輛、船舶等。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集團公司成立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下稱“領導小組”),是集團公司處置重大氣象災害應急的最高指揮機構,由集團公司領導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集團公司主要領導擔任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辦公室。設在集團公司安監部,部門負責人擔任主任,成員由其他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組成。

3.1.1集團公司辦公室電話:

3.2集團公司所屬各產業公司、各發電廠等企業單位成立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擔任,副總指揮由該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職能管理部門、主要生產部門負責人組成,併成立相應的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負責事故應急工作。3.1.2集團公司應急值班室電話:62291877、62291777、62291666。

3.3各部門職責:

3.3.1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相關部門職責

應急領導小組:提出修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定期組織演練,監督檢查各單位在本預案中履行職責情況。對突發氣象災害事件啟動應急預案作出決策,及時組織、調動應急力量,指揮應急工作的進行。

安監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變更,跟蹤落實應急措施的執行。監督應急預案演練及緊急救護培訓。事故發生後參與應急工作,提出應急工作指導意見供領導小組決策。應急工作結束後收集有關原始材料,組織進行分析、整改工作。

辦公廳:負責應急響應的組織、調配及日常檢查,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險情及處理情況,負責應急工作的信息傳遞與通訊聯絡。

3.3.2重特大事故應急現場組織機構及部門職責

應急現場領導小組: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下全面負責現場的應急組織指揮工作。

安全生產部門: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組織實施應急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理等工作。

行政事務管理部門:負責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工作,交通車輛統一調度工作。

保衞、消防部門:負責滅火、警戒、現場保衞、治安保衞、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

衞生部門:負責現場醫療救護及受傷人員搶救和護送轉院等工作。

物資部門:負責事故所需應急物資保障。

3.3.3事故應急工作小組職責:

警戒疏散引導小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交通指揮,設立警戒線以防止與事故現場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指導羣眾疏散,物資保衞等。

技術諮詢組:負責研究確定現場事故搶救、搶險方案,提出應急的安全技術措施,為現場指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現場搶救小組:負責開展現場事故搶救、搶險工作,及時控制危險源,積極採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後勤保障小組:負責交通運輸,保障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資器材所需的車輛,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負責提供搶險救援的器材和物資;負責監測現場有毒有害氣體和物質,提供應急所需的有關防護用品;負責生活保障,提供休息場所、食物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等。

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小組:參與由事故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善後處理小組,負責提供相關原始資料,做好善後處理相關事宜。

宣傳報道對外接待組:由行政部門負責人牽頭,如實、客觀向上級機關和新聞媒體反映災害損失和現場救援情況,接待與應急事件相關的人員。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與預防

4.1.1建立健全企業防止氣象災害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完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制。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使每位職工明確自己在工作中所負的安全責任。

4.1.2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意識,開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生產技能培訓,切實提高職工自我保護能力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4.1.3每年定期舉辦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

4.1.4組織開展防氣象災害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各部門防氣象災害準備工作、防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責任制落實情況、防氣象災害重點監控部位、防氣象災害物資儲備情況等。

4.1.5加強對生產現場安全設施檢查,按《安全設施標準》統一要求,進一步完善現場安全設施和標誌。改善勞動作業環境,使生產現場具有較強的抗禦氣象災害的能力。

4.1.6編制防氣象災害特殊運行方式及反事故預案,並組織學習、演習。

4.1.7在各類氣象災害季節到來前負責對全廠防汛排水設備、泵房排水系統、潛水泵、應急照明設施等應急機械設備、電氣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

4.1.8在熱帶氣旋(含颱風)、暴雨(雪)、雷電、大風、龍捲風、連陰雨等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實施如下的預防措施:

露天設備如鬥輪機、龍門吊、港口設備等應調整位置、鎖定或採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可能發生的移位、撞擊甚至傾覆事故。

海輪、拖輪、船駁等船隻應在可靠地點錨定或在避風港避風。

主要建築物的門窗應及時關閉,生產區域的閥門井、污水坑(池)、污油坑(池)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水位異常升高,引起設備被淹甚至損壞。

廠區內應有足夠的排水設施,防止地表水位上升,雨水倒灌至車間、地下設施,造成設備被淹損壞,機組被迫停運的事故。

4.1.9在雷電災害性天氣氣候發生前必須檢查電氣、控制設備的接地與防雷電的安全措施。

4.1.10寒潮、低温、霜凍等災害性天氣到來前必須檢查所有的防凍、伴熱措施。

4.1.11大霧災害性天氣發生前必須利用停電機會,對室外電氣設備清洗,做好防污閃措施;對電器絕緣進行檢查。

4.1.12高温天氣到來前,應佈置開展夏季防暑降温安全大檢查。

4.2預警行動

4.2.1集團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根據不同業務及其階段性、季節性特點,結合環境、氣象災害預報信息,按照早預想、早通報、早佈置的原則,開展各類氣象災害相關風險的分析、評估。在得到下列極端氣象警報後,啟動預警。

颱風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可能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風暴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暴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

高温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高氣温將要升至37℃以上。

寒潮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最低氣温將要下降16℃以上,最低氣温小於等於0℃,平均風力可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已經下降16℃以上,最低氣温小於等於0℃,平均風力達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並可能持續。

雷雨大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並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達8—9級,或陣風9-10級並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

大風黃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並可能持續。

強沙塵暴橙色預警信號:12小時內可能出現強沙塵暴天氣(能見度小於500米),或者已經出現強沙塵暴天氣並可能持續。

冰雹橙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出現冰雹伴隨雷電天氣,並可能造成雹災。

4.2.2預警命令由各企業安全監察部門發佈,經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發後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辦公廳、地方政府有關部門。預警命令也可由各產業公司安全監察部門發佈,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簽發後以傳真形式報集團公司值班室並抄送各有關企業的安全監察室、行政部。

4.2.3進入預警狀態後,預警區域的有關單位應當採取如下措施:

按照各應急預案的要求檢查確認各類用於應急的防護用品、醫療設備、交通用具、通訊裝備、消防設備、生產和照明的備用電力設備、檢測設備及器材,各種應急材料、設備等,必須配備齊全。

檢查確認各種通訊工具的報警方法、聯絡方式和信號使用規定,確認各種救援隊伍熟悉掌握事件發生後所要採取的對應方法和步驟。

檢查確認人員疏散通道、集合地點安全可靠,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地區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的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作業或活動。

應急領導小組開展工作,召集應急工作小組、應急搶險隊伍進入現場。

做好與電網調度的聯繫協調。

4.3信息報告

4.3.1即時報告

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有關單位應立即逐級向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和本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單位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事故發生的時間、詳細地點、事故類別、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設備財產損失以及現場救援所需的專業人員和搶險設備等。

即時電話報告程序規定如下:

1)事故單位現場負責人向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報告,主管部門、安全監察室向分管副經理(副廠長)、經理(廠長)報告;

2)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電監會區域電監局或地方電監辦、地方安監部門、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行政部門向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報告,事故單位經理(廠長)或分管副經理(副廠長)向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3)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工作部門向集團公司辦公廳報告,產業公司總經理向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

4)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國家安全監察總局報告。

4.3.2事故快報

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發生後,引起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重特大設備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事故單位在完成即時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用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產業公司、集團公司、電監會上報事故書面快報,快報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設備損壞初步統計;對社會是否造成影響等情況;

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應急響應情況、採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事故快報內容、報告時限及報告流程

1)事故單位安全監察室向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報告;

2)產業公司安全監察室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電監會區域電監局、產業公司分管副總經理報告;副總經理向總經理報告;

3)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向電監會、集團公司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報告。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事故級別,華能集團公司因氣象災害導致事故的響應分級如下:

5.1.1一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特大人身事故一次死亡10人及以上、特大火災事故、特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為省級應急,集團公司、省市級政府、產業公司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2二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重大人身事故一次重傷和死亡3人至9人,其中人身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火災事故、重大設備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民幣500萬元以上,為地市級應急,集團公司、產業公司、地市級政府、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1.3三級響應:因氣象災害導致一般人身事故、一般火災事故、一般設備事故,為企業級應急,事故單位組織事故應急工作。

5.2應急響應程序

5.2.1應急啟動

集團公司安全監督與科技環保部在接到氣象部門氣象災害預報後,立即通知有關單位做好預防措施,發出預警。在接到事故單位事故即時報告後,根據領導小組組長的指示,立即啟動本預案並通知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

事故單位重特大事故應急工作在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現場總指揮全面組織指揮事故的應急工作,按救援需要及時通知專業隊伍施救。

5.2.2實施應急救援

事故應急工作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後,立即按照事故應急預案,做好本職工作。各職能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實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諉。有關部門應當立即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應急指揮部根據氣象災害實際情況,成立必要的應急專業組,展開救援工作。

針對不同類型的氣象災害,各單位啟動有關的應急專項預案。

根據研究確定的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實施事故人員搶救、工程搶險,並有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

確保通訊暢通。包括事故指揮者與應急隊員之間、應急隊員之間、應急系統各機構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外部應急組織之間、應急指揮機構與新聞單位之間的信息暢通。

儘可能降低人員傷亡。確保物資供應、防護用品供後勤供應。

必要時可充分利用集團公司的資源,及時調配,儘可能降低損失。

當事故對人員造成威脅,應注意緊急避險。

當事故對運行設備造成威脅,應立即採取措施,包括緊急停止設備運行,儘可能避免設備損壞。

當事故有擴大傾向,現場無法消除,必須儘快向上級彙報,擴大應急範圍,及時採取補充應急措施。

5.3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完成後,現場總指揮應儘快瞭解各部門、各有關單位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根據現場實際做好次生、衍生事故隱患的消除工作,佈置好現場警戒,並將有關情況逐級向集團公司主要領導進行彙報。安監部門人員應做好現場的保護、取證、事故調查等善後工作。經事故應急指揮機構批准後,應急結束。

應急工作結束後,事故單位應着手準備事故應急工作材料,主要內容包括事故情況,人員搶救、工程搶險工作情況,索賠資料,損失報告以及經驗教訓總結等。

6信息發佈

集團公司系統發生氣象災害事件引起的重特大損失後,有關事故處理情況的信息由集團公司辦公廳負責發佈,並統一向新聞媒體通報。

發生事故的單位應當將事故調查、搶險、搶救以及恢復處理的實際進展情況,定期逐級向集團公司報告。發生社會影響較大、涉險人數30人以上或者可能造成很大經濟損失的特別重大未遂事故,應當及時將未遂事故的有關情況、處置情況、調查結論和防範措施等向集團公司報告。集團公司有關部門應當及時跟蹤瞭解有關情況,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

7後期處置

7.1發生重特大氣象災害事件後,集團公司有關部門及主管領導應及時趕赴現場指揮,瞭解事故情況,安撫遇難人員家屬,看望慰問傷員和事故搶險人員,組織並指導生產恢復工作。向有關政府部門彙報氣象災害事件及其救援情況。

7.2事故單位研究確定生產恢復方案,上報集團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同意後實施,儘快恢復生產。

7.3集團公司辦公廳、安全監察部門及事故單位的有關部門對事故搶險過程和應急能力進行評估,提出應急預案的修訂、完善意見。

7.4事故調查及追究,按照集團公司《事故調查規程》執行。

7.5及時補充應急物質。

7.6及時辦理保險索賠。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與信息網絡,保證信息上傳下達暢通。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的單位和人員通信聯繫方式和方法,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8.2應急隊伍保障

為確保氣象災害應急工作快速、正確、有效地開展,最大限度減少傷亡和損失,根據集團公司業務重點和危險有害因素及事故的類別,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建專家組,具體研究確認事故搶險方案和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各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組建消防隊和義務消防員隊伍、以及階段性兼職應急搶險救災隊伍。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按照企業各類氣象災害應急預案配置應急所需的各類物資和裝備,其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繫方式應列入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在每個氣象災害發生週期到來之前,必須準備就緒,應急工作小組應作專項檢查。

8.4經費保障

集團公司所屬各企業氣象災害事故應急所需資金由“事故檢修維護費用”中列支,按實撥付,具體參考“成本管理辦法”,確保應急狀態時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8.5其他保障

根據集團公司氣象災害事故應急要求,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應制定相應應急預案及專項應急預案,落實保證安全的各項措施。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集團公司所屬各單位氣象災害應急培訓要訂立計劃、根據當地的氣象特點,開展針對性的專項培訓,教育職工不斷提高安全意識,提高防範惡劣氣象災害和規避事故風險的能力。

9.2演練

每半年舉行一次氣象災害應急演練,使職工熟悉應急工作過程,掌握應急工作要領,通過演練檢查各部門的應急準備工作,發現應急準備工作方面存在的問題,正確評估企業應急工作能力,及時整改存在的隱患。

10獎懲

10.1對在重大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現之一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0.1.1出色完成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任務的;

10.1.2對重特大氣象災害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要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10.1.3其他應予表彰或獎勵的情形。

10.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和主管人員進行通報批評或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10.2.1負有應急責任的人員在應急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10.2.2對重特大火災事故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10.2.3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11附則

11.1預案修訂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當根據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每三年修訂一次,補充完善,經集團公司組織審批後生效。。

11.2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國家電監會、國家安監總局和國資委備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集團公司制定並負責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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