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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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攻堅行動工作方案


為落實減排責任,全面完成省政府下達的年度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為20XX年污染減排工作奠定基礎,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至年底,組織開展全市主要污染物減排攻堅行動。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務

一)暫停審批一批新(擴、改)建項目

按照“綠色高壓線”要求,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業過快增長,年內不再受理和審批冶金、焦化、水泥、煤化工等“兩高”和產能過剩行業擴大產能項目,嚴格控制污染物增量。

(二)叫停一批違法建設項目

開展貫徹《環評法》專項檢查,對“十五”以來所有建設項目,特別是“十一五”期間審批的鋼鐵、水泥、煤化工等行業建設項目環評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核查,對地方政府和建設單位落實環評審批要求及承諾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未經環評審批的,一律不得開工建設;環保設施未同步建成及總量置換、搬遷和淘汰承諾未落實的,一律不得投入試生產、通過竣工驗收;違規建成的,一律依法責令停止生產。

(三)掛牌督辦一批重點減排項目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分解下達20XX年減排工作任務和重點項目責任的通知》(並政辦發〔20XX〕7號)要求,對未能達到預期建設進度和減排效果的9個重點減排項目實施掛牌督辦,切實削減污染物存量。

(四)嚴格監控一批重點排污企業

市環保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運用遠程監控和在線監測等高科技手段,對企業實施24小時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限期整改、嚴厲打擊。限期內未完成整改和整改期間不能達標排放的,責令停產治理,確保各類環保設施穩定運行和主要污染物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監察監測體系,嚴格按照減排要求頻次和規範,對全市46個國控、33個省控和15個市控重點污染企業,市政府確定的20XX年20個重點減排單位和項目,現場監察監測率達到100%。同時,按時彙總上報減排監察監測係數,完善有關檔案資料,為國家和省組織減排核查奠定基礎。

(五)限期淘汰一批落後生產設施

結合全市經濟結構綠色轉型和西山地區綜合整治要求,對一批物耗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量大、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工業企業及落後生產設施限期實施關停淘汰;已具備關停條件的,提前實施關停,儘早發揮減排效益。

(六)嚴格減排措施

為切實減少新建燃煤發電機組投產發電形成的新增SO2排放量,充分發揮現有城市污水處理廠COD減排能力,採取以下減排措施:

1.按照市政府年初確定的減排工作任務,楊家堡污水處理廠、北郊污水處理廠、殷家堡污水處理廠、河西北中部污水處理廠20XX年新增COD削減量要達到800噸以上。市城鄉管委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落實減排目標責任,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在制定並落實改建工程實施方案前,楊家堡污水處理廠要確保年內處理水量和出水水質不低於20XX年水平,並不得因改建工程停產。

2.太鋼電廠2×300MW燃煤發電機組、古交電廠2×600MW燃煤機組延遲投產發電。具體投產時間由市環保局根據減排和經濟運行情況提出意見報市政府確定。

3.國電第一熱電廠12#機組結合脱硫設施增容改造工程在6月底前停產,大唐第二熱電廠在採暖期停運1台200MW機組。

4.市環保局要對重點減排項目進行跟蹤監督、月度分析;因不確定因素導致減排項目不能按計劃進度實施或出現不利於減排的特殊情況,要及時報請市政府批准,對全市火電、冶金、焦化、化工等行業採取限產等應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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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機構

成立市促進主要污染物減排攻堅行動領導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長:(市委副書記、市長)

副組長:(市委常委、常務副市

長)

(市委常委、副市長)

(市委常委、紀委書記)

(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副市長)

(副市長)

常務副組長:(兼)

成員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住建委、市城鄉管委、市西山辦、市監察局、市財政局、市國土局、市水務局、市城鄉規劃局、市環保局、市國資委、市供電局、市自來水公司,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及5個工作組,辦公室主任由潘保歡(市政府副祕書長)、陳繼光(市環保局局長)擔任。

(一)工業污染治理及綜合協調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工作任務:組織對工業污染治理減排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對全市國控、省控和市控污染源實施監察監測。對全市減排形勢進行分析、報告,提出對策。

(二)資金保障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財政局

主要任務:籌集資金,保障重點減排項目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落實脱硫電價、已處理城鎮生活污水工業企業財政補貼;制定和落實財政優惠、配套政策

(三)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建設與運行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城鄉管委

主要任務:加快全市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確保現有污水廠穩定運行,COD減排任務完成。

(四)工業企業關停與限產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經信委

主要任務:下達落後生產能力和設施關停通知並組織關停,對火電、冶金、焦化、化工等行業提出限產或停產要求並組織實施。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主要任務:負責新聞宣傳和媒體監督。

(六)責任追究組

組長:(兼)

牽頭單位:市監察局

主要任務:組織對重點減排項目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未按要求完成減排任務或行動遲緩的單位及責任人,予以誡勉談話、責任追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切實擔負起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把減排工作擺在突出位置,認真落實年度減排計劃,確定減排責任主體和完成時限,保證年度減排任務完成,力爭超額完成。

(二)保障資金投入。各級政府及發改、城管、財政、物價、環保等部門要多方籌集資金,保障重點減排項目建設資金及時足額到位。同時,綜合運用價格、財政等經濟槓桿,儘快建立健全推進減排長效機制,落實脱硫電價優惠政策,鼓勵工業企業履行社會義務。工業企業污水設施處理城鎮生活污水的,及時按照“保本微利”原則足額補助污水處理費用。

(三)嚴格責任追究。由紀檢監察部門牽頭、環保部門參加,每月對重點減排項目進展情況進行檢查通報。進展緩慢、不能按期完成的,予以警示,並實施責任追究。強化環評“限批”措施,對未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和地區,暫停受理和審批新增COD和SO2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新(改、擴)建項目。

(四)加強部門聯動。發改、經信、住建、城管、國土、水務、規劃、環保及供水、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建立“綠色通道”,提供優質服務,加快各類審批手續辦理,推進重點減排項目工程進度,確保減排重點項目減排核查效果。

(五)加強預測預警。由市環保部門牽頭,發改、經信和統計部門參加,結合全市經濟運行情況,每月對減排形勢進行分析,向市政府和市攻堅行動領導組報告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重大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六)營造輿論氛圍。各職能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減排工作重要意義和減排任務完成好的先進典型,對進展緩慢的重點減排項目跟蹤監督,為減排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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