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技能比賽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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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參賽單位:

消防技能比賽工作方案

消防技能綜合競賽

區食品城轄區單位分別組織3人蔘加的代表隊,其中一名是女性。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必須參加。本次消防技能綜合競賽活動,將作為年終安全工作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

拔河

區食品城轄區單位分別組織20人蔘加的代表隊,其中5名是女性。(市場業户也可參加)

二、競賽時間、地點:

時間:20XX年11月9日9:30

地點:國際會展中心前廣場

三、競賽項目:

1、油盆滅火(單人項目);

2、物資搬運(團隊項目);

3、水帶連接(團隊項目);

4、拔河(團體項目)。

四、獎項設置:

消防技能綜合競賽

競賽獎項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組織獎和精神文明獎各1名。

拔河

獎項設冠軍1名、亞軍1名。

五、競賽規則

1、油盆滅火:每隊派出一名參賽選手,手持自備的乾粉滅火器(5公斤)站在離油盆30米線外,聽到號令後衝向火場滅火,火撲滅後衝向30米外終點線(滅火器可放在火場),依時間記成績。火未撲滅或衝出終點後復燃的不記成績。注意:滅火位置應處於上風處。

2、物資搬運:每隊3名隊員全部參加物資搬運(每隊1件,重量約35斤)。第一名隊員站在起點圈內,聽到號令後,將物資運送至30米處的物資堆放區圈內,第二名隊員在30米處的物資堆放區圈內等待接應,再將物資運送至起點圈內,第三名隊員再由起點圈將物資運送至30米處的物資堆放區終點圈內結束。在搬運過程中物資不得着地,否則每着地一次加時2秒,(採取背、扛、抱均可),依時間記成績。物資必須堆放在規定區域內,掉包或者出線加時2秒。

3、水帶連接:每隊3名隊員全部參加,聽到號令後,一名隊員將預先備好的兩盤水帶的其中一盤拋出,接好分水器;另一名隊員同時攜帶第二盤水帶拋出,接好第一盤水帶接口後繼續拋出,第三名隊員將水槍接在第二盤水帶接口後攜槍衝出終點線,依時間記成績。水槍、水帶接口、分水器未按規定接好(卡口成績加一秒、脱口不計分)。

4、競賽取各項前六名累計加分(第一名6分,第二名5分,第三名4分,第四名3分,第五名2分,第六名1分,其他名次不計分),三項競賽累計成績為最後得分。

5、拔河:拔河道為水泥地上畫3條直線,間隔為200CM,拔河繩中間系一紅布條,布條上掛一小重物垂直於中線。居中的線為中線,兩邊的線為河界。除參賽隊領隊、工作人員、選手以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比賽場地。以各市場為單位參賽,共20支隊。每支參賽隊由領隊1人,參賽選手20人(其中男選手15名,女選手5名)組成。每場比賽會派2個比賽監督員,清點對方人數是否正確,監督是否有違規現象,如發現有違規現象立即取消比賽資格。比賽時設有一個主裁,兩個邊裁。每場比賽都採用三局兩勝的方式來進行比賽。抽籤單號對單號,雙號對雙號,勝者進入下一輪,再進行抽籤,以此類推,直至決出冠亞軍。比賽開始前,各隊按照每20人一個縱隊以站立的姿勢準備好,比賽開始後,兩邊的運動員同時發力,將對方拉過賽場規定的河界線為贏。每局比賽期間不算時間,直到裁判分出勝負為止。

對獲獎的單位發獎杯及獎品,比賽結束後將發文予以通報表彰。

六、其他相關事宜

1、本次競賽由食品城管理處冷長春處長任總裁判長;食品城管理處宋淑華書記、周濤副處長、李光副處長、喬麗紀委書記、張秀華副處長、食品城派出所教導員餘小平、城南消防大隊教導員王鳳全擔任副總裁判長。

2、技能競賽裁判工作(4名裁判記時員)由城南消防大隊負責組織。

3、本次競賽組織和大會服務工作人員(13人)由食品城管理處負責落實。

4、競賽所需分水器、水帶、水槍、秒錶相關器材由城南消防大隊提供;其它相關器材及會場佈置由食品城管理處提供並負責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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