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與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幾點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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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與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幾點思考

社會治安與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幾點思考

彭澤縣公安局方飛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正式提出來的,是黨中央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的英明舉措。和諧社會是指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自然等協調發展,人與人之間關係融洽的一種穩定的社會狀態。和諧社會的第一要素是社會治安問題,治安穩定是和諧社會的基礎和前提,只有治安穩定,社會的政治才能清明,社會的經濟才能發展,社會的文化才能繁榮,人與人之間才可以建立起相互信任的關係;
同時,和諧社會又可以促進社會治安的良性發展。當前,隨着我縣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財物的大流通,價值觀念的多元化,各種社會矛盾逐漸突顯出來,違法犯罪數量呈逐年遞增狀態,如何正確解決社會治安問題與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關係,成為我們當前亟需研究的課題。

一、彭澤縣的社會治安現狀

(一)2005年上半年全縣社會治安統計數據

第一,接處警情況。全縣公安機關共接各類報警案件2417起,出動警力7747人次,出動機動車2771車次,出動船隻32船次;
處警中,救助羣眾11人,當場抓獲作案成員10人。

第二,刑事案件情況。刑事案件立案115起,破案74起,抓獲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41人,其中刑事拘留25人,逮捕25人,查破犯罪集團2;
八類嚴重暴力犯罪案件中,**、強姦、傷害等案件發案數下降,殺人、搶劫等案件發案數上升。

第三,治安案件情況。全縣共發現受理治安案件83起,查處83起,查處違法人員219人。

(二)違法犯罪存在的突出現象

現象之一:少數地方村霸、行霸、砂霸等流氓地痞沆瀣一氣,橫行鄉里,直接威協羣眾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近兩年彭澤縣公安局在嚴打鬥爭中,打掉了四個惡勢力性質的犯罪團伙。以劉生安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成立了所謂“江西省兄弟運輸公司”,對彭澤至浙江路橋的四部長途客運卧鋪車的車主和旅客收取保護費,持**、鐵棍**旅客難計其數;
以肖龍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壟斷芙蓉鎮的屠宰市場;
以高紅勤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壟斷棉船鎮的水產銷售市場;
以陳九賓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壟斷楊梓鎮的棉花收購市場等;
另外還存在一些官商勾結,壟斷彭澤的江砂市場,這種惡勢力有的已形成一定氣候,正逐步向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團伙演變。對這幾個團伙成員構成分析,絕大多數是惡習不改的刑滿釋放分子和解除勞教人員,還有一些遊手好閒的人員,他們到處稱王稱霸,為害百姓,橫行無忌,結夥作案。他們甚至把坐牢視為“榮耀”,“進宮”的次數越多,越被視為“英雄”。這種違法活動具有很強的威脅性,一個鄉鎮只要有一個團伙,這個鄉鎮的老百姓就會有恐懼感,社會秩序隨之變亂,社會風氣明顯變壞。

現象之二:社會矛盾糾紛引發的殺人傷害案件呈上升趨勢。2005年元月份以來,彭澤縣境內連續發生了三起惡性殺人案件,棉船鎮“1.25”故意殺人案,一案殺死兩人、砍傷一人,是由於兩人之間的200元借款而引發的;
泉山“4.1”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是由於村民與村幹部之間積怨太深,導致酒後衝動,在撕扯中過失致人死亡;
泉山“4.12”逆子弒母案,是由於兒子對患有精神病的母親不滿而加以殺害的。這些案件的發生不是偶然的,是由於社會變革中,鄰里糾紛、家庭矛盾、債務糾葛、村民與村幹部之間利益衝突等方面的原因而引發的,一方面反映變革社會中人們心態的變化,另一方面也反映基層預警信息、解決矛盾的力量薄弱。

現象之三:參加封建宗教迷信活動的人多、面廣,嚴重影響了基層政權建設和生活秩序。一些別有用心的人非法傳教,製造謠言,煽動羣眾不滿情緒,破壞安定團結。少數缺乏科學文化知識的羣眾,輕信謠言,被騙入教,整日熱衷於宗教迷信與宗族活動。棉船、馬當、楊梓等地封建迷信活動猖獗,血水聖靈、門徒會等邪教滲透其中,這些反動宗教組織及宗族活動,實際上與正常的行政管理相對抗,攪亂了人們的思想,影響了社會安定,進而引發其它社會治安問題。

現象之四:城郊、地域邊緣結合部管理真空,治安問題突出。城效結合部、邊遠鄉村、鄰省鄰縣交界處都是治安複雜、犯罪高發區域。在邊緣結合部盜搶案件頻發,犯罪分子侵害的主要目標是牲畜、家禽和水利電力設施,其中尤以盜竊耕牛、變壓器為多。去年僅一個天紅鎮就接連發生盜竊耕牛案5起,犯罪分子膽大妄為,無所顧忌,甚至敢在白天作案,農民怨聲載道。另外,邊緣結合部也成了犯罪分子窩贓銷贓的場所。

二、分析社會治安存在的突出問題,解析與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關係

(一)從統計報表的各項數據來綜合分析社會治安情況

一是報警案件顯著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44.28%,公安工作量存在不斷加重的趨勢;
二是全縣上半年發案態勢不平穩,嚴重刑事犯罪呈上升勢頭,城區盜竊案件仍居高不下,發案場所仍集中在居民住宅,打擊各類刑事犯罪活動的任務仍然十分繁重;
三是農村**問題嚴重,參賭人員增多,農村禁賭力度亟待進一步加強;
四是青少年犯罪仍然十分突出,以盜竊、搶劫等侵財型犯罪為主,暴力化傾向明顯。

(二)治安問題的日益嚴重和複雜化,對建設和諧平安彭澤形成了巨大的阻礙

第一,社會治安問題最大的危害是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公平。千百年來形成的熟人社會,使人們習慣於簡單的社會穩定方式和社會交往方式,尤其是我們經濟欠發達地區,治安防範措施和處理機制滯後,經受不起治安問題的驚擾。社會治安問題也嚴重破壞了社會的公平公正,治安問題的發生是以利益侵害為主要目的,使社會的利益公平公正被強行打破。比如偷盜行為,是社會生活中最常見的治安問題,偷盜者的不勞而獲,使公民合法利益受到損失,社會公平公正被社會治安問題扭曲,從而導致社會和諧很難建立。

第二,治安問題還引發人際關係的惡化,影響和諧社會建設。人際關係的和諧順暢是和諧社會應有的重要標誌,治安問題的發生,使人與人之間產生猜忌、懷疑、仇恨和相互不信任,增強人們的防範成本和精神負擔,影響和諧社會的進程。人際關係和諧是社會誠信的基礎,也是社會健康的需要,當前我縣由於人口的遷移和農民進程就業,農民流動加快,使人際關係由過去的簡樸變得越來越複雜化,這本來是社會的進步,但是,如果因治安問題引發就變得不正常,會嚴重影響和諧社會建設的進程。

三、深入研究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良策,以建設和諧社會促進社會治安明顯好轉

(一)如何加強社會治安工作,為建設和諧社會提供良好的治安環境?解決的辦法有:

第一,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發揮行政管理職能。這是穩定社會治安秩序的組織保證。基層組織承擔着貫徹黨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保證落實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職責。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解決社會矛盾中起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實踐證明,凡是基層行政及黨團組織健全,領導一班人團結奮鬥,一心帶領羣眾生產致富的鄉鎮,那裏的社會風氣就正,治安秩序就好。相反,凡是基層行政及黨團組織軟弱渙散,失去凝聚力與號召力,許多政策和措施就難以落實,社會治安就不好。因此,各級黨委政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建立農村村級治安網絡,做到調解內部矛盾糾紛的工作有人做,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有人幹。

第二,開展法制教育和文化宣傳。這是搞好全縣社會治安工作的輿論基礎和思想保證。在彭澤縣的一些地方社會主義思想教育薄弱,致使各種封建腐朽思想抬頭。遇到違法犯罪活動,沒有人敢制止,一些青少年跟隨父母信神信鬼,不能接受先進的科學文化知識。因此,政府職能部門要開展愛國主義、集體主義教育和現代科學文化教育,積極引導全縣人民摒棄封建的、落後的、愚昧的思想,樹立共產主義道德風尚。宣傳、文化部門要立足農村,面向農村,豐富農村文化生活,把先進的科技文化知識送到農村去。

第三,壯大集體經濟,減輕農民負擔,組織農民發展生產,儘快脱貧致富。這是廣大農村長治久安的物質保證。古人云“倉廩實而知禮節”,在農村集體經濟發達、農民富裕程度較高的地方,不僅刑事案件少,而且社會矛盾糾紛比較少。由於許多地方在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後,宣傳教育、治安防範、計劃生育、民兵訓練、扶優扶貧、水利建設、修路建橋等民辦公助事業所需費用,大部分靠提留、攤派來解決,導致農民負擔過重。這種攤派不僅影響生產投入,而且使黨羣、幹羣關係緊張,進行誘發各種矛盾糾紛,給社會帶來諸多不安定因素。

第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強化打擊和防範職能。這是改善農村社會治安的有力措施。應當肯定,廣大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已經有了一定的基礎,但與現實的要求還存在一定距離。一是要加強基層司法機關建設。在彭澤縣的一些鄉鎮,派出所、法庭、法律服務所等基層司法派出機構,辦公條件差,工作人員少,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社會司法工作的需要,加大基層司法經費投入,增加人員編制已成為當務之急、形勢所需。二是要加強羣眾性自防自治組織建設。目前,農村的治保會、調解會、治安巡邏隊等羣眾性自治組織的人員及其報酬不能很好地落實,執法人員的素質和執法水平都有待提高。三是要加強農村剩餘勞動力的管理和重點人口的幫教工作。集中力量對治安混亂的村鎮、交通路段進行重點治理,狠狠打擊橫行鄉里,欺壓羣眾的各種流氓惡霸,嚴厲懲辦各種破壞農業生產和生活、通訊、電力設施的犯罪分子,確保全縣社會治安穩定。

(二)和諧社會建設已經成為全縣中心工作的重要內容,如何以和諧社會建設來促進全縣社會治安的進步?解決的辦法有:

第一,以和諧社會的理念抓好社會治安工作。和諧社會理念的核心是和諧,抓社會治安問題要樹立和諧理念,倡導以和為貴。從廣大人民羣眾的生活安寧出發,從社會穩定與和睦出發,區分社會治安問題的性質,採取多種途徑和形式抓好社會治安,為廣大人民羣眾的安居樂業創建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

第二,用和諧社會的要求整治社會治安問題。在建設和諧社會進程中,社會的政治和諧要求政治民主,要防止破壞政治穩定的案件發生;
社會的經濟和諧需要維護正常的生產和市場秩序,要防止危害市場經濟環境的治安問題發生;
社會的人際關係和諧需要平等相待,和平相處,要圍繞和諧社會建設的要求,進行社會治安工作,使之適應建設和諧平安彭澤的要求。

第三,以和諧社會的標準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社會治安問題多發生在管理不規範和管理力度不大的環境中,因為城鄉人員往來頻繁,户籍管理、城市暫住人口管理、農民外出務工等新形勢下社會管理問題都發生了變化,失去了原有的規範,解決社會治安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建設和諧社會,因此,解決社會治安問題的方式方法就是要按照建設和諧社會的標準,規範地做好全縣的社會治安工作。

200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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