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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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抓好《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貫徹實施,全力推進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助推全縣新舊動能轉換工作,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計劃。

2020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落實黨的十九大關於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以貫徹實施《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為主線,以實現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為目標,以建立“主體明確、職責明晰、保障有力”的監督體制和完善“制度健全、程序規範、監督有力”的監督機制為重點,健全完善行政執法監督配套制度,創新行政執法監督的方式和方法,強力構建與檢察、監察部門的協作聯動機制,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紮實有效開展,全面提升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社會知曉度。

二、工作安排

縣政府法制局、縣行政執法監督局要加大宣傳力度,暢通投訴渠道,通過開通監督專線電話、設立投訴受理窗口等方式,積極受理羣眾的投訴舉報;
充分發揮縣政府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作用,不斷擴大案件來源;
堅持日常監督、個案監督與專項監督相結合,事前監督與事中事後監督相結合,切實增強執法監督實效。具體安排如下:

(一)檢查行政執法人員資格情況。檢查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聽證主持人、行政執法督察人員資格和證件管理工作。(時間安排:隨時抽查)

(二)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實施情況。配合區人大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時間安排:7月-10月)

(三)檢查全面推行“三項制度”加強執法規範化工作情況。檢查各部門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的落實情況,全面提升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時間安排:隨時抽查)

(四)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專項檢查。對交警、綜合行政執法局兩個行政執法工作任務重、羣眾關注度高的部門開展明查監督,採用“四不兩直”(不發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彙報、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層、直插現場)暗查暗訪,及時發現違法或者不當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並依法作出相應處理決定。(時間安排:隨時檢查)

(五)檢查行政處罰(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的建設和使用情況。將行政權力網絡運行法制監督工作納入職責範圍,建設行政處罰(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年底前完成省市縣三級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網上運行互聯互通,加快實現行政執法信息網上公示、行政執法行為網上運行、行政執法全過程網上記錄,切實讓行政執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時間安排:10月)

(六)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結合市年度監督計劃以及我縣年度監督工作安排,對2018年度行政執法案卷進行隨機抽查、集中評查。(時間安排:7月-10月)

(七)檢查各部門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的落實情況。(時間安排:隨時抽查)

(八)依法應當監督的其他事項。(時間安排:隨時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行政執法規範化建設的重要意義,認真貫徹落實《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質量,自覺接受行政執法監督。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部門單位年度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計劃,細化目標,狠抓落實,大力提高行政執法規範化水平。

(二)縣政府法制局、縣行政執法監督局要加強對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的檢查、指導、協調、督促,確保工作計劃全面有效實施。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採取聽彙報、查台帳、召開座談會、抽查行政執法案卷、走訪行政管理相對人、明查暗訪、問卷調查、隨同執法等方式進行。符合監督案件立案條件的按照《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要求依法辦理,符合責任追究條件的,及時移送縣監察委、縣檢察院處理,確保行政執法監督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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