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監察》第四集個人心得體會5篇大全 2020《護航民生》觀後感範文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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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監察》這部反腐大片製作精良,解讀權威,第一次將多名“老虎”查辦的細節公開亮相,尺度不可謂之不大。那你知道《國家監察》第四集心得體會都有那些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國家監察》第四集個人心得體會5篇大全_2020《護航民生》觀後感範文精選。希望可以幫助大家。

《國家監察》第四集個人心得體會5篇大全 2020《護航民生》觀後感範文精選

《國家監察》第四集《護航民生》心得體會1

注重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對於任何一個地區,一個單位,一個領導幹部個人來説都是老話長談的內容,好像所有的報告與總結、下一季度的代辦事項中首要提起的一句話就是“注重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百姓的事情關注度提高本是一件令人欣慰的好事情,但好的事情變成了紙上談兵,空談的理想主義未免略顯尷尬。究其根本,令人深思。

在地方政府建設的方面來講,首先基層建設與民生項目涵蓋範圍廣。建設的實質在於提高基層人民的可參與性與可操作性項目,提高百姓的幸福指數,而幾層的建設最為繁瑣負責,且涵蓋範圍之多之廣,都必須逐個擊破,無法一概而論之。工作最堅實的力量支撐在基層,但隨着能做的事情都是“雞毛蒜皮”,做成的事情卻是“鳳毛麟角”,時時刻刻都打擊着參與者的士氣,久而久之,在懈怠情緒引導下造成了戰鬥士氣低下的情況,對於基層的美好建設與期許只能躍然紙上,變成了空談。

在個人建設方面來講,一方面是錯誤的政績觀,作為委以重任的領導幹部,任期短,盲目追求突出政績,只做“有意義”的項目。這種追求任期政績的錯誤風氣,東一榔頭西一棒子,到頭來破壞了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造成沒法收拾的爛攤子。説到底,這也是—種腐敗行為,就是為了撈取政治資本。另一方面,一些人當了一把手,就把令來行。上任就拿一個思路,舊項目還沒消化,新項目已經引進,追求新穎,新官不理舊事。這種人事先並不熟悉任職的地方,又生怕幹部羣眾説自己沒思路,沒政績,沒魄力,因此就要想方設法打造全新的樣板工程,另起爐灶成了常事。短命的項目一個接一個,夭折的項目一個接一個,該乾的民生大事都落空了,苦了—方百姓,留下罵名惡評。使得民生建設不但成為了空話,更產生了惡劣的影響,失去了民心所向,羣眾的基礎力量喪失。

在地方政府方面,規劃設定倒查追責缺一不可,解決民生項目空談,一是改善幹部的任期制度和考核制度,無政績不升官的慣性思維要絕對摒棄,因為一己私慾導求政績導致整個城市甚至整個國家的負債累累,收到損害的是我們每一個人。二是財務預期分明,項目規劃細小到分,只有精準度高的項目才有絕對的信服力,讓上級幫扶部門看得懂,讓羣眾百姓看得明。三是立項迅速,延期問責。項目的建立不僅僅是為了上級扶助資金,爭取了資金又無限期延長項目期,這無疑是為腐敗埋下禍根,有時間限制,完成度節點的項目,既是對政府部門的約束,也是對百姓切身利益的維護。

落實基礎建設與民生項目,先要學習為官之道,當官為民不是為己,做官不是抬高了身價而是擔起了責任,正確的政績觀需要個人嚴格自我操守,更需要中堅力量進行監督與舉報,雙重力量壓力下得到的是羣眾的信任、個人的清廉、整個社會的風清氣正。紮實肯幹,上下一心,民生建設不再是一紙空談。

《國家監察》第四集《護航民生》心得體會2

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事關黨羣關係和民心向背。近年來,發生在基層幹部的腐敗案例呈現多發之勢,一些地方的“小官大貪”現象層出不窮。如少數村幹部利用手中的權利,在拆遷安置補償款、三農資金、惠民物資、社會撫養費等等方面,貪污挪用、債務侵佔、收受賄賂,直接侵害人民羣眾的切身利益,破壞社會穩定,嚴重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

“蒼蠅”雖小,但危害並不小。如果不把侵害羣眾利益的問題解決,任由民怨積累,就會喪失民心,甚至動搖黨的執政基礎。因此,嚴查羣眾身邊的腐敗問題,至關重要,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第一,加大黨紀黨風教育,築牢思想道德防線。思想是行動的先導。一些領導幹部之所以出現腐敗問題,是因為他們的思想出了問題。對基層幹部來説,系統接受法制教育的時間不多,特別是農村基層幹部,普遍知識層次不高,在處理農村大量複雜事務時,常漠視法律,以權代法,以勢壓人。因此,加強對農村黨員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全面提高黨員幹部素質,增強道德操守和拒腐防變的能力,是有效遏制農村黨員幹部發生腐敗行為的一條根本措施。通過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警示教育活動,以案説紀、以案説法,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加強和改進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導基層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宗旨意識和羣眾觀點,不斷增強黨性觀念和法治意識,始終做到警鐘長鳴,切實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第二,建立健全制度建設,規範權力運行。針對損害羣眾利益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環節、重要崗位,從制度上嚴格把關,用制度來約束和規範權力運行,努力做到權力運行到哪裏,制度就建立到哪裏、約束到哪裏。堅持運用制度管權管錢管人,落實黨委反腐倡廉的主體責任,加強反腐敗體制機制創新和制度保障,消除發生在羣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制度誘因,規範基層黨員幹部的用權行為。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標本兼治的目標,推進制度建設不斷上台階,實現制度建設的“長治久安”。

第三,建立預警機制,加大案查力度。從十八大以來所查處的案件中可以看到,任何一起案件的發生都不是突然的、偶發的。某些案件在案發前可以發現苗頭性的傾向,因此我們要建立農村黨員幹部違紀違法預警機制,提高預防腐敗行為的前瞻性,及時發現問題,及時敲響警鐘。同時加大懲處力度。堅決懲治“小官大貪”,嚴肅查處農村基層黨員、幹部違紀違法和發生在羣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切實維護羣眾利益,給羣眾交出一張滿意的“答卷”。

第四,拓寬暢通渠道,發揮羣眾監督作用。進一步暢通羣眾信訪渠道,開通電話舉報、來信舉報、接待日舉報等方式,規範工作流程,吸引羣眾監督,進一步突出辦理實效,確保羣眾滿意。深化政務公開,做到凡是涉及羣眾關心的熱點問題或容易出現的以權謀私、引發不公等事項,只要不涉及祕密都全部公開,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讓羣眾有更多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避免暗箱操作,更好地樹立形象,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

《國家監察》第四集《護航民生》心得體會3

黨風廉政建設永遠在路上,各級紀檢機關以民生監督為抓手,緊盯基層貪腐何不正之風,持續加大查處整治和到查追責力度,不斷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落實。加強監管,對涉農資金等開展專項監察重拳出擊民生領域,對民生領域吃拿卡要、不作為、慢作為等行為出重拳打擊,絕不姑息,堅決杜絕損害羣眾利益的現象發生。黨員幹部要從制度上、思想上、行動上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落實職能職責,加強對相關紀律條例的學習,加強自身紀律修養、道德素質。

在民生資金和項目上,出現腐敗,對羣眾造成的損害不可估量,強力摧毀政府形象和公信力,不利於實現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在全面脱貧攻堅的關鍵時期,為了如期實現脱貧目標,實現國家“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開啟多彩中國新未來,營造多彩政治新生態,基層組織要紮實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加強監督活動,一手抓民生監督的宣傳,一手抓民生監督的責任,兩手抓民生監督,兩手都要硬抓,號召羣眾做好監督,抓實民生。

一手抓實民生監督宣傳工作,使民生監督內容深入人心。讓羣眾和民生監督組成員明白“監督什麼”、“怎麼監督”的問題。抓住時機,開展宣傳活動,結合其他部門,利用基層“趕場天賽起來”“黨組織聯起來”等活動的氣氛和熱情,結合羣眾利益,宣傳民生監督的重要內容,讓羣眾知悉監督的方向、監督的內容,提高羣眾民生監督的主人翁意識,提高羣眾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

一手抓實民生監督對象責任,使民生監督工作有的放矢。在扶貧領域,村支兩委在民生項目(資金)的落實上,起着關鍵作用,加強基層民生監督,使民生監督日常化、生活化。村支兩委班子成員共同做出承諾“自覺自願接受民生監督組和羣眾的監督,自覺遵守監督”。做出承諾,一是讓民生監督組和羣眾掌握的監督對象,明白“監督誰”的問題;二是敲響村支兩委班子的警鐘,明確責任,抓好責任落實。

《國家監察》第四集《護航民生》心得體會4

“微腐敗”是一種公權亂用的行為,其典型特點有三:一是小。指亂用公權的行為很小,如接待羣眾態度冷漠、在下基層時會接受一點土特產、一盒香煙等,小到人們容易忽視它的存在。二是多。這種亂用公權行為比較普遍,如接受服務單位私人宴請在為其辦事時打“擦邊球”,或在幫人辦事時接受不貴重物品,羣眾司空見慣、習以為常。三是社會公眾對其態度曖昧。大家認為這些行為很小,生活在一起,低頭不見抬頭見,處理起來未免“上綱上線”,不近人情,對這種行為放之任之,也會效仿這種行為“方便”行事。

“千丈之堤以螻蟻之穴潰,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煙焚”。“微腐敗”並非微問題。蠅貪之害不啻於虎,“微腐敗”雖小卻傷根基。對於腐敗來説,“鉅貪”和“微腐”只是程度的不同,但在性質上是一樣的。“蒼蠅”和“老虎”雖然在違紀違法的道路上走得遠近不同,但都是踩踏紅線之人。“微腐敗”者官職不大、貪腐金額不多,但他們卻離羣眾最近,經辦各種民生事務最多,他們的“小心機”和“小動作”也相應地侵害羣眾的利益最重,蠶實羣眾的的改革“獲得感”最直接,消解羣眾對改革的支持和共識最顯著。

為何“微腐敗”現象會如此嚴重?其根本原因在於基層黨員幹部的紀律意識不強,認為鼠竊狗偷問題不大,久而久之“吃拿卡要”成為習慣,不知不覺深陷貪腐的漩渦不能自拔。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只要我們管黨治黨不放鬆、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手軟,就一定能贏得這場輸不起也決不能輸的鬥爭!”針對“微腐敗”,要防微杜漸,懲治“微腐敗”要堅持全覆蓋、零容忍、常抓不懈,方能正本清源。

首先,基層黨員幹部要樹立“紀律意識”“底線意識”,時刻以“紀律之尺來丈量自己,以紀律思維來指導行動”,切不可有“違紀只是小節,違法才是大事”這樣的思維慣性。把紀律挺在前面,防止把“小病”拖成“絕症”。

其次,要完善制度、加強監督。要完善各項監督機制、管控機制,形成對權利的長效管理制度;要拓寬信訪舉報渠道,加強對基層幹部和工作者的監督,嚴查基層“微腐敗”。另外,要充分發揮羣眾監督、黨內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形成密不透風的監督網,讓“微腐敗”無處藏身、無所遁形。

第三,要加強檢查、落實責任。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要層層傳導壓力,強化責任落實。紀委應當實施“一竿子插到底”的工作檢查制度,直接掌握各市縣和鄉鎮街道解決侵害羣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情況,倒逼各基層黨委、紀委責任落實。

第四,要嚴肅問責、嚴懲不貸。“微腐”雖“微”,但依然是腐敗,要加大對“微腐敗”現象的打擊力度。紀檢監察檢察部門要充分履行職責,對腐敗現象嚴厲打擊,使腐敗行為付出的成本要遠遠高於腐敗行為產生的收益,這樣,在考慮到腐敗要付出的代價後才能望而卻步。

治理“微腐敗”,要讓基層黨員幹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這樣才能有效治理基層“微腐敗”,讓羣眾有更多的獲得感。

《國家監察》第四集《護航民生》心得體會5

眾所周知,村級“微權力”雖小,但直面羣眾、關係民生,羣眾最關切、感受也最深切。但這種家族式的任職,真的能做好為人民服務的工作嗎?確定可以不為一己私慾,把村級管理變成“家天下”,顯然是不能,真是令人汗顏。

如果為民辦事的基層人員如此利用“微權力”。無疑不引人深思、發人深省,但筆者認為:若非監管缺失,家風不正,他們怎能如此妄為,損害黨員幹部在人民心中的形象。

一旦“微權力”產生了腐敗,尤其是這種壟斷式管理。往往是貪腐父子兵、受賄夫妻檔,“一家子腐敗”。可謂是,家風不正必出問題。透過新聞我們不難發現,村幹部如若其利用手中的權利,但因為基層監管的缺位。監管部門不能及早發現端倪,做出反應,也會“造就”出今天這則抹黑公職人員形象,有損政府顏面的“醜聞”。

言及於此,筆者認為,要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還需“多管齊下”。首先明確規範的權力運行流程圖,有效減少了權力暗箱操作的空間。加大監管力度,從嚴處理,拒不姑息。其次,家風帶着作風,連着官風。加強家風教育,讓家風這個源頭清澈了,才能滋養好的作風、政風與民風,促進形成“氣正山河壯,政廉日月春”的政治生態。

以服務羣眾為落腳點,以加強監督為重點,紮緊制度的籠子,加強家風建設,清除“壟斷式腐敗”滋生的土壤,讓村級“微權力”在陽光下運行,促進基層規範、公開、透明行使權力。堂堂正正做人,必能清清白白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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